宗教与科学
耕云
有些人认为宗教与科学之间,存有不能调和的矛盾,在同一个人的思想中,绝不可能同时接受宗教和科学,似乎宗教便是不科学,而科学就是一定反性灵。其实,这种看法既非当然,又非必然,事实上也并不尽然。如果因为哥白尼、苏格拉底诸学者之死,便认为宗教是反科学、反理性的,那是“以偏概全”;倘使凭着大拜拜、拜火、拜物和跳神者的印象,认为宗教是不科学的,同样是“选样误差”。此类权威崇拜的洋迷信,和原始残存的土迷信,自然通不过科学的抉择,而且那些也并非真正的宗教。真正的宗教,升华人的价值而不贬抑人的自尊;解脱人类心灵而不桎梏人的精神;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肯决,无威胁、利诱等欺骗手段;是自由、平等、大慈大悲的,绝无赎罪、崇拜、信者得救的立场问题。科学家对此必善能抉择,也必不至于美丑不分、真伪不辨,一并扬弃。
科学的使命,在于探讨、发现、实证客观的法则,使之结合并服务于人生。宗教的目的,在揭开万有的实(真)相,究明生命的本源,从堪破生、死、苦、乐的问题,进而证得生命的永恒——真常、真乐、真我、真净。科学而无宗教,形同有用无体,犹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非仅无裨人类福祉,适足导致人性偏枯和人类的毁灭;宗教而不科学,显然是迷信而非智信,只能愚弄信徒,难期予人们以心灵救济。
故知科学与宗教,分之则缺而不圆,背之将自陷偏枯。只有赋予科学以慈悲救世精神,才能除其功利之弊,去其唯物之失,以发挥其建设性的功用,美化人生,庄严世界,必须要求宗教能通得过科学的鉴定,才能破除迷信,建立正信,启迪正觉。因此,唯有宗教与科学结合成一体的两面,合作而又分工,方能尽其真,成其善,全其美。亦方能有裨于大同理想之实现,人间净土之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