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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盂兰盆经与佛教孝慈之道 第二章•经题 第一节•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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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经题

第一节•释名

  经题为一经之总纲,经文为一经之别目。总纲弄明白了,则经文大意也就掌握得差不多了。经题有提纲挈领之作用,是透视经文内旨的窗口,好比人之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一般重要。所以,自古以来讲家依据各自的解析经典的方法,深入浅出地阐述、发挥经题之至深幽微难见之义理,以便于听者掌握、领会全经要旨。如天台宗以“五重各释、七番共解”来阐释经题,华严宗以“十玄”开解经题等。今则为了阅者易于有目可寻,则依天台“五重玄义”来开解此经文题。

  古德强调解析经典须重师承、宗家法。宗家法则渊源有自,重师承则以免妄谈般若之过咎。可今人大多不通教理,依己意释文,讲者不能析条陈理,听者惘然不知所措。悲哉!哀哉!这里,略去七番共解,只以五重玄文来阐释经题。

  天台家法,之所以依五重玄义开解经题,自有道理。所谓五重者,即释名第一,辨体第二,明宗第三,论用第四,判教相第五。此五重玄义之次序不能错乱,彼此相生相依。释名第一者,就是为了说明一经立题命名之所以然,如大人给小孩起名一般,但文题相符严密得好比函、盖之关系。名虽是假名,列第一者,就是为令行人因名寻体而已,所以名而辨体。体后须明宗者,就是为令行人明白修行要旨,从而克因修果,亲证理体而已。既能克因证体,自有大用现前,故宗而论用。又因用分大小权实,故最后须判释教相也。其意大致如是。

  为了便于更甚明白故,今将这五重之名义以修房子为譬,说个清楚。名譬房名,如楼房、土房等;体譬房空,即室内之空间,是大是小;宗譬梁、柱、沙子、水泥、人工等,总之凡成房之种种做工、材料皆是;用譬房之用途,即修房之目的,如住人、贮藏等;判教相譬合计修房利益之大小。所以,名乃假名,体是实质,宗是做工,用是目的,判教相是总结合计。

  那么台宗之所以如是开解经题,其良苦用心不外乎四悉檀意。如释名者为令行人得世界悉檀欢喜益,未种佛法善根者令种;明宗者为令人行人得为人悉檀生善益,已生善者令增长;论用者为令行人得对治悉檀破恶益,未生恶令灭;辨体者为令行人得第一义悉檀入理益。为确保宣讲能“上契佛理、下合群机”故,终须判教相以明大小权实顿渐偏圆等。

  藕益大师在发挥此经五重玄义前曾云:“原夫人世福田,莫尚乎三宝。出世道法,莫先乎孝慈。欲报深恩,莫要乎与拔。欲成济度,莫大乎盂兰。是以目连道满,首思乳哺之恩。大圣垂慈,广示法供之式。时必择夫自恣,德乃藉于众僧。僧宝所存,**斯在。**转处,佛常现前。举一卽三,最胜无比。圆音一唱,慈亲已脱于苦轮。锡类重咨,芳轨永贻于缁素。谁无父母,如何弗思。况复垂训殷勤,教令念念常忆。自非观心起行,焉能事理双彰!一字法门,非海墨之所罄。四辈齐奉,岂浅近之津梁!略述五重,用探奥旨。”

  大师如是之语,指出了年年七月十五举办盂兰盆法会的重要性,因为这是世人报答恩亲,顺乎孝道,种出世福田的最好机会。其意希望人人能归敬三宝,孝顺父母,做个世间好人,出世圣人也。

  第一节•释名
   “佛说盂兰盆经”六字为一经之总纲,是经题。前之“佛说盂兰盆”五字,是别题;后之“经”字为通题。别则简别此经不同于他经,因为各经所诠意旨不同故;通则说明此经在三藏中属于经藏所摄,通于一切诸经,因为一切经藏皆诠定学故。

  依一卷经文来看,此经之名并非佛陀所定名,而是结集者根据本经之发起因缘而定名的,故此经之名并非像《金刚经》、《佛说阿弥弥陀经》等是佛陀亲自所定名。本经之发起因缘是这样的,如经文所载:

  “大目犍连,始得六通。欲度父母,报乳哺之恩。即以道眼,观视世间。见其亡母生饿鬼中,不见饮食,皮骨连立。目连悲哀,即以钵盛饭,往饷其母。母得钵饭,即以左手障钵,右手搏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观此段经文可知,经家之所以如是定名,就是为了显示目连尊者初成道时的“欲度父母,报乳哺之恩”的孝顺精神,希望后人皆能如是效法目连尊者,年年七月十五“佛欢喜日”、“僧自恣日”能如法地供佛斋僧,以解除自己内心的悭贪习气,开发自身本具的孝顺之行。更说明出家释子并非不孝顺父母,而是以度脱自己历生父母之神识永得解脱为究竟宗旨的。莲池大师说的“亲得离尘垢,子道方成就”,即是此意。

  并且,佛陀在末后殷切嘱咐说:“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若一切佛弟子,应常奉持是法。”这教令弟子常常忆念之心,就是希望人人能作个像目连尊者一样的孝顺之人,这是佛陀宣说此经的目的与意义。孟子也极力提倡大瞬的常常忆念父母之心怀,孟子认为即便父母去世四、五十年了,只要做子女者能时常忆年父母之生前的种种恩惠,这也就算得上个孝子了。

  今释此经题之名,先事释,次观心释。

   一、事释
   就事释者,先释“佛说”二字,次释“盂兰盆”三字,后释“经”之一字。

   1、释“佛说”
   这里,“佛”,确指娑婆教主——释迦牟尼佛;“说”,是“悦所怀也”的意思。合之“佛
   说”二字,用以简别此经非弟子、天、仙、化人所说,乃如来金口亲宣也,因为经通五人说故。唐•义净三藏说:“颁自我口畅之,彼心以教合机。故称佛说。”
   佛者,觉也。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三意,“三觉圆,万德具”,方为究竟觉者。自觉,知真本有,达妄本空;觉他,以己所觉,令他人觉,即“以斯道觉斯民”的意思;觉满,知真本有,知至究竟;达妄本空,达到究竟;自利利他,皆到究竟,故曰一究竟一切究竟。

  具体点说,佛有三身:曰法身、报身、化身。别说则法身非报、化,报身非法、化,化身非法、报;圆融说,则三身皆法身。化身为应化法身,报身为功德法身,法身为离垢妙极法身,故“三身一际”。报、化,“色即是空”;法身,“空即是色”。应化身应凡小故,“有感即通,千江有水千江月;无机不被,万里无云万里天”。报身修行功德圆满至究竟觉故,行弥法界,即普贤大行;智弥法界,即文殊大智。大智无法不知,大行无生不度。智、行,一圆满一切圆满,故曰功德法身。离垢妙极法身,此与清净法身有异,清净法身,十法界众生无二无别,本自清净,无垢无染。离垢妙极法身,为修德圆满所显现,本来清净,但在众生分上无染而染,已被染污,故必依法修行,三障尽净,五住究竟,二死永亡,方曰离垢妙极法身。要知佛,乃“举一即三,全三是一”。凡小既以释迦佛为报身,则法、化二身不明可知。菩萨知释迦为化身,亦知三身一际,华严会上就释迦佛显如来果德,正是三身圆融义。

  其实,谈到佛,大家不要以为真的高深莫测,佛陀是有历史可考的,据说生于周昭王甲寅廿四年四月八日,父名净饭王,母名摩耶夫人,妻名耶输陀罗,子名罗侯罗。当然,佛有千佛万佛。佛号乃就德立名,有理想佛、本性佛。如西方弥陀佛,乃大家心中向往之理想佛的,亦释迦佛所说。本性佛,“即心是佛,心外无佛”。

  更要清楚的是,佛之三身,法身约理而说,报、化依智而论;又法身约体,报身约相,应化身约用。虽说如是,但理、智从来不二,体、相、用本为一体。所以,佛之三身不分而分,分而不分,尽虚空遍法界。法身,分离垢妙极法身与清净法身,离垢妙极法身乃修德究竟所显,是修;清净法身以显天然性德之本具,是性。报身,又分自受用与他受用,自受用属法身,是理;他受用属报身,是事。应化身,又分劣应身与胜应身,好比“千江有水千江月”一般,以水喻机感,因机感之不同而受用分大小,此乃从用而论。

  总之,佛之三身说明了性修不二、理事不二的道理,极其三身不可分离的关系。所以,我人应明确认识到,谈及法身则“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论其报身,惟独如来与地上法身大士方有如是之福慧二严之身垂示,凡夫乃是业报之身也;论其应化身,凡夫则无分,有即是三途苦趣之应化身也。所以,知此道理,应发大愿,起大行,由修显性,证自己本有之法身理体,发自己本具之庄严威德,显自己应示之百千万亿身。

  关于“说”字,即是称性发挥之意。如来三身说法是一致的,“法、报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意谓本性的体是法身,必须从体、相而起用,才能叫真说,称性之说。“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因众生根性有利钝之异,故见佛闻法有大小之别,以分别心闻法,法亦成分别。所以,佛陀在世,每次说法前皆先入定,然后起定说法,其目的是为了能“上契真理,下合群机”。历代祖师讲经,每次开讲前须修止观半小时,以降伏妄想,开讲时尽量达到无我之境,以确保发挥经文意旨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2、释“盂兰盆”
   此中,“盂兰盆”乃法供之名。盂兰是梵语,正云“乌蓝婆拏”,华言“救倒悬”,意谓三途剧苦无可喻陈,借喻倒悬。“盂兰”为“盆”之定语,藕益大师云:“此法一兴,倒悬斯解,名之为救。”宗密大师云:“‘盂兰是西域之语,此云‘倒悬’;‘盆’乃东夏之音,仍为救器。若随方俗,应曰‘救倒悬盆’。”可见,所谓“盂兰盆”者,谓以种种净洁碗、钵贮种种净洁美食以供十方僧,能救慈亲之倒悬苦。

  后人对“盆”有所误会,每于举办盂兰盆会之时,往往是将种种净洁美食置于一大盘中,更有甚者是用红纸糊一大箩筐,上书“盂兰盆”三字,以盛信众之钞票。藕益大师曾正讹云:“一切碗钵,通名为盆。后人不达,作一大盘。众食尽着于中,普同供养。此则大违律制,众僧不飨。以凡圣虽殊,俱不触僧伽食器故。”

  此中,倒悬是所救,盆是能救,能所合称,名“盂兰盆”也。又以所从能,即名此盆为“救倒悬盆”也。宗密大师曾说:“斯由尊者之亲魂沉暗道,载饥且渴命似倒悬。纵圣子之威灵无以拯其涂炭,佛令盆罗百味式贡三尊。仰大众之恩光,救倒悬之窘急。”这便是此经依此义安立经名的由来。

  藕益大师在《疏》中有一设问,甚有深意,今摘录如下:
   “夫分段、变易皆名苦报,何但饿鬼方称倒悬?
   凡夫四倒,二乘四倒,皆倒因也。欲界无禅定之食,三有乏无漏之浆;偏真缺俗谛,法财权位失中道实味,皆倒果也。
   碗、钵为盆,百味五果为食,解饿鬼倒悬。摄心为盆,十支为食,解欲界倒悬;念处为盆,四谛行观为食,解三界倒悬;宏愿为盆,六度万行为食,解四枯倒悬;一心为盆,不思议观为食,解二边倒悬。

  引申触类,总以碗、钵百味为正因缘境。若无事境,理观无寄。若无理观,事功不深。倘见此说,便欲废事,则目连始得六通亦即成就念处盆,四谛食,何故母犹不脱鬼伦耶!”
   大师的设问,当然是希望人人能理观、事修兼并。宁可执事,且莫执理。

   3、释“经”
   “佛说盂兰盆”五字是别名,“经”之一字是通名。“经”,正名为“线”,义译为“契经”。线能贯花,经能持纬。谓所诠之义如纬似花,能诠之文能持能贯。经字义理众多,如《法华玄义》所云,有有翻五义、无翻五义,又各具法本、行本、义本种种诸义,说不可尽。简而言之,经者训法、训常,宜遵佛敕常作如是供佛斋僧之法,年年七月十五日修盂兰盆供,救多生父母倒悬之苦也。又经者,径也。即如本经,修盂兰盆供,乃是解救父母脱倒悬之苦的一条捷径也。

  梵语修多罗、或云修单兰、或云修妒路,华言契经。意谓诠显义理,契合众机,乃契理契机之教。契理,则说事如事、说理如理;契机,则令听着悟解领会、欢喜信受。
   又经者,贯也、摄也。谓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众生。佛灭度后已三千余年,众生之所以得闻正法者,皆贯穿摄持之力也。又经者,法也,常也。谓十界同遵为法,三世不易为常。经还有很多意思,如微发义、涌泉义、墨绳义、结鬘义等,就再不一一累赘了。

  总之,此经发挥孝顺之道,孝顺之道乃十界同遵之理,孝顺父母乃天经地义之事,故名为经。

   二、观心释
   藕益大师云:“次观心释名者,净戒为器,无作四谛不思议观慧为食,供养自性一体三宝,圆解八倒之悬,顿履一实之地。无明父、贪爱母,当下即成解脱;智度母、方便父,任运入无功用。故名盂兰盆经也。”

  三、经题之特点
   此“佛说盂兰盆经”,其经题甚有特点,可谓是人法兼举,梵华合名,法供齐彰也。凡六对十二义,分说如下:
   1、 人法一对:佛为人,盂兰盆为法。法由人说,人由法显,人法不二。
   2、 梵华一对,盂兰为梵语,盆为华夏之音。梵语秘密,华言显露,显密不二。
   3、 法供一对,盂兰表法,盆示供器。供借法喻,法由供显,法供不二。
   4、 能所一对,盂兰为所救,盆为能救。所须从能,能所合称,能所不二。
   5、 通别一对,佛说盂兰盆为别目,经为通题。以通定别,摄通入别,通别不二。
   6、 事理一对,盂兰为理,以盆成事。事依理成,理由事显,事理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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