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尊常住祇园精舍时,由于僧团规模越来越大,僧团的成员良莠不齐,不如法的事接连出现。楼至菩萨祈请释尊设立戒坛,于是释尊批准创立三坛:内院门东为佛与比丘结戒坛;内院门西为比丘尼结戒坛;外院门东南为居士受戒坛。戒坛从地而立,极为庄严,共有三层,代表三空[1]。后世所谓三坛大戒,即从此开始。
佛教戒律的授受以僧人出家或者居士皈依为起点,从初转*轮之时就已经产生了。早期僧人或居士完成了出家或皈依仪轨后就得到了戒体,但是最初的戒相[2]非常简单,后来随着各种因缘的成熟才慢慢形成并完备起来。戒律并非凭空想象而制定,而是“由因缘所显”。
根据《四分律》,在初转*轮时期,佛陀曾为舍利弗开示过去七佛因为没有向弟子广泛说法,也没有制定条文式的戒律,所以正法不能久住。由此舍利弗请求佛陀为僧团结戒、说戒,但佛陀没有马上答应,他说:“且止,佛自知时。舍利弗,如来未为诸比丘结戒,何以故?比丘中未有犯有漏法。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后世尊为诸比丘结戒,断彼有漏法故。”也就是说,佛陀不在因缘不具备时制戒。当时的比丘大多身心清净,并无非法现象。僧众虽有戒体,但并不以具体的戒相约束大众。只是在比丘出现不善行后,佛陀才会随因缘制戒,目的也是为了止恶。这既是对僧团的尊重,也表明了制戒的意义。但初转*轮时的僧团并非完全没有戒相,比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七佛通戒偈,还有“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这样的戒偈。佛陀成道后很多年间,僧团基本是依止这样告诫式的话语和合共住的。
随着僧团的扩大,社会影响的增广,供养的丰盛,出家人群也变得复杂起来,僧团的清净不如从前,各种不善行开始出现,制戒的因缘日益成熟。但佛制戒仅限于实际发生的有漏行为,有一件不善行发生,才制定一条相应的戒律,随犯随制。戒律的本意是为了帮助僧团在远离佛陀本人时顺利修行。比丘戒中第一条戒律是淫戒,源于须提那比丘;盗戒的制定,源于檀尼迦比丘;杀戒的制定,源于难提比丘。戒律往往不是一次成形,而是根据违犯的因缘和次数加以不断修改和完善。
直到今天,佛陀制定的戒律都有着极大的适用性。佛教戒律中有随方毗尼和随时毗尼的开缘,是指佛未禁止之事、未开许之事及不经开废之事须随顺地方风土和不同时机等斟酌开许废止。比如说在印度,出家人受到广泛尊重,乞食顺理成章。而在中国,出家人乞食成了不事生产,好吃懒做的典型,所以百丈禅师制定的丛林清规中就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训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可以说是典型的随方毗尼。戒律并非用来束缚人心,相反,它可以有效地帮助人免除心性上的烦恼。佛不在时,修行人当以戒为师,这是因为戒相的规约犹如佛在身边指出何事如法,何事不如法,其实是一种全方位的保护。佛制戒律高瞻远瞩,很多根本戒的规定完全适用于两千多年后现代人的心性和习气,因此对于僧俗二众而言,“护戒如护眼中珠”。又因为地域和时代的差异,随方和随时毗尼显示出了戒律的灵活性。戒律是最具生命力的佛陀教导。
[1] 三空:一、我空,谓于五蕴之法,强立主宰,名为我执。若推求色受想行识之五法,皆无自性,不见我体,是名我空。二、法空,谓于五蕴之法,计为实有,名为法执。若推求五蕴之法,如幻如化,皆从缘生,无有自性,是名法空。三、俱空,谓我、法二执既遣,能空之空亦除,空、执两亡,方契本性,是名俱空。
[2] 戒相:指戒的相状差别,即戒律具体的不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