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科?
“三科”是佛教对世界物质和精神现象的分析与概括。“科”是科目、类别的意思,三科就是三大类别,分别是蕴、处、界,也叫做阴、入、界,具体来说就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1.五蕴,梵文作Pancaskandha,意为五种类别,或五种积聚。这是佛教对一切有为法(指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的一切现象)所作的分类。蕴,积聚、类别的意思;也作“阴”,荫覆之义;又作“众”,众多和聚之义。五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色蕴:大致相当于物质现象,但并不完全如此。佛教所说的色法,泛指一切有质碍的事物现象;色有“变”与“碍”两种基本特征。由有变碍的色法相聚而形成的一切物体,就构成了色蕴。它包括地、水、火、风“四大”和由四大所组成的“五根”、“五境”和“无表色”。无表色指依身、口、意发动的善恶之业,生于身内的一种无形的色法。
受蕴:即感受,指在外界作用下产生的各种感受。一般分为“苦”、“乐”、“舍”(不苦不乐)三种不同的感受。
想蕴:相当于知觉或表象,也属于精神方面的作用。人们通过对外境的接触而取颜色、形状等种种相,并形成种种名言概念,即为想蕴。
行蕴:相当于意志和行动,泛指一切身心活动。佛教所说的行,大致有“迁流”和“造作”的意思。迁流即变化,前念灭,后念起,念念不断,刹那生灭;造作主要指“思”,也就是思维、思量、思考等心理活动,这些活动,使心发起造作的功用,趋向于善恶。
识蕴:识有“了别”的意思,识蕴即指意识或认识作用。小乘佛教一般讲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大乘佛教则在六识之外再加上“末那识”和“阿梨耶识”,共称八识。
五蕴中,色蕴相当于物质现象,受、想、行、识四蕴基本上都属于精神现象,从感觉到知觉,从认识到思维,由浅入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意识体系。在佛教义理中,五蕴还有广狭二义。狭义的五蕴为现实之人的代称,广义的五蕴则指一切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总和,是佛教全部教义分析研究的基本对象。一般而言,小乘佛教偏重前者,大乘佛教则偏重后者。小乘佛教大都通过分析五蕴而强调“人无我”,即认为人是五蕴的和合,唯有假名,而无实体。将五蕴和合之假“我”执为实有,正是诸苦的根源。大乘佛教则一般通过分析五蕴,在强调五蕴和合的人“无我”的同时,否认五蕴本身的真实性,从而进一步强调万法皆空。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所言:“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对五蕴的解释,也是佛教各派确立自己思想体系的重要依据。在佛教看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宇宙万物与芸芸众生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聚合而成的,因而由五蕴组成的事物和生命都处于变动不居之中,没有恒常的自我,其本性都是空。五蕴以色为始,以识为终。色为物质,识为意识,主观与客观、物质和精神成为世界和人身的两大构成。人生之所以是苦,就是因为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有人的结果。人是物质与精神,身与心的统一体。当识与色相合,就会与取联系在一起,产生固执的贪爱和欲望,生起苦、乐或不苦不乐等感受,并由此感受而产生相应的知觉,形成喜欢或厌恶的心理,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造下种种善恶之业,依业受报而有轮回之苦。佛教特别强调,“知诸我名,唯召蕴相续”,“由我执力,诸烦恼生”,即五蕴和合而有人身,人执著于自身,就会产生诸烦恼,因此,五蕴之苦是一切痛苦的会聚,这就是“五蕴盛苦”。佛教的各种理论学说就是从五蕴入手来说明人生痛苦的原因,探讨脱离人生苦海的途径与方法,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特色的解脱理论的。
2.十二处,梵文作dvadasayatanani,“处”,旧译也作“入”,有生长、培育的意思。根据《大乘广五蕴论》的说法,诸识生长门是处义。诸识生长,内依诸根,外依诸境,根境相涉,所以“处”就包括了根与境两个方面。具体指内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和外六境,即色、声、香、味、触、法,总称“十二处”。六根是能生之意,眼等诸根能够产生和增长眼等诸识,因此成为根。佛教所说的根有二义,一为“扶尘根”,即通常所见之眼等生理器官,肉体器官本身没有获取外境、产生认识的功能,只能扶助正根对外界事物产生认识;二为“胜义根”,又名“净色根”、“正根”,其体是由清净精微的四大种所构成,非肉眼能见,有点儿类似现代医学所说的神经系统。前五根由色组成,故为色根。第六意根由心所依,能生心法,故为无色根。意根主要引发意识的作用,也为前五根所相应的五识所依,因而意根是六识所共依。六根概括了众生身、心两方面的内容,佛教常说的“六根清净”就是以六根为众生身心的全体来讲的。“六境”,指六根所对之外境,即认识的对象。佛教认为,六境犹如尘埃能污染人的情识,故称六尘;能引人迷妄,又称六妄;能令善衰灭,又称六衰;因其能劫持一切善法,故又称六贼。
3.十八界,梵文作Attharasadhatuyo,指能发生认识功能的“六根”,作为认识对象的“六境”,以及由此而生起的“六识”的合称。界,为种类、种族义。十八界是以人的认识为中心对世界一切现象所作的分类,它包含人的“能依之识”、“所依之根”和“所缘之境”等十八种自性各不相同的法。
为什么佛教要立三科的名目来概括一切法呢?佛教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众生了解宇宙的真相,从而解脱生死与轮回,因此,佛教,特别是原始佛教回避任何与解脱无关的,对修行与证悟没有帮助的哲学思辨问题,而只对当下存在于时空中的、人们可以经验到的现象加以分析与概括。这就是佛教立“三科”的由来。佛教出于教化众生的目的将现象界的一切法拣别为“三科”,帮助人们从这三个方面来观察自我与自我所面对的客观世界,从而破除“我执”,以了悟“无我”之理。具体来说,佛陀依据众生愚痴的差别,为愚心所者,细别心所法而说五蕴;为愚于色法者,细别色法而说十二处;为愚于色、心二法者,细别色、心二法而说十八界。依据众生根器的利钝,为利根者说五蕴,为中根者说十二处,为钝根者说十八界。依众生乐欲的不同,为欲略者说五蕴,为欲中者说十二处,为欲广者说十八界。其目的都是一个,即破除对一切法的执著,从而最终从烦恼中解脱出来。
(摘自《佛学问答》洪修平、许颖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