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虚(四)
 
{返回 达真堪布·百日共修开示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2830

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虚(四)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我们所感受的一切都是业,感受快乐是因为往昔修过善业,遭受痛苦是因为往昔造过恶业。我们都不愿意感受痛苦,都想享受快乐,那就要断恶行善。我们断除了恶业,行持了善业,就可以永远脱离痛苦,永远获得安乐,永远改变命运。这是真实不虚的。大家一定要深信这样的规律和真理,这叫因果正见。
   
    佛在经中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我们虽然知道佛的这个教言,但是都没有做到。我们学佛修行就是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业与善业的表现形式有各种各样的,我们要从小处着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恶行,对我们的伤害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遮止;再微不足道的善行,对我们的利益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行持。
   
    偷盗(不与取)。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属于别人的财物、受用等,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据为己有。
   
    跟前面讲的杀业一样,完整的偷盗也要具备四个条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对境、动机、行为、结果。
   
    1、对境:一是指属于他人的受用,自己没有权利拥有和使用。二是指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据为己有。他人的受用不仅指财物,也包括如名气、地位、好的机缘等,若是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据为己有,就属于偷盗。
   
    2、动机:动机有恶意和故意的。恶意是指因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状态下进行的偷盗。善意是指为了度化他人,为了断除他人内心的贪着,为了阻止他人拿这些受用去造弥天大罪或者替他人积累资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偷他人的东西替他人做功德。
   
    大乘佛法对善意的偷盗行为,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开许的。当使用温和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这种手段,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第一、不是为自己,没有丝毫自私心;第二、能够利益对方且利大于弊。
   
    通常情况下,偷盗行为是在贪嗔痴的状态下,或掺杂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烦恼。故意偷盗与无意偷盗也不一样,在无意当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况下偷盗,不会犯完整的偷盗恶业;如果是故意或恶意地偷盗,便是犯了一个完整的偷盗恶业。
   
    3、行为:自己亲自偷盗,让别人偷盗,随喜他人偷盗,这三者是一样的。不与取分类有三种: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
   
    (1)权威不与取:是指像国王之类势力强大的人,不是依靠合法税收而是以暴力强取豪夺或者动用军队等,以武力明目张胆地掠夺,诸如此类的不与取称为权威不与取或势力不与取。这种情况目前很少,多见的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2)盗窃不与取:主要是指诸如盗贼一类的人,在暗处通过各种手段,偷偷摸摸地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3)欺诳不与取:主要指在经商贸易等过程中,为了欺骗对方而以口说谎话、短斤少两、非法称斗(私下制造的秤斗)等诈骗手段将他人的受用、财物据为己有。《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到,在一般情况下,做生意除了邪见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恶业都具备了(现在的生意场上,恐怕邪见和邪淫也具备了)。既然如此,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这里主要是指以不正当的行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应该遵循正当的规则和方法,这样就不会有罪过。
   
    这样一个完整的恶业,需要具足好多因素与条件,否则也不会造业,或者造业了,业也不会很严重。
   
    现在是商业时代,我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而去做生意,而应该发心为众生提供方便。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罪过,因为发心是纯正的、清净的。有付出就有回报,有利润是自然的、正当的、应该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报,不能为了回报欺骗他人,这种想法与心态是不正常的,是恶念,会有罪过。
   
    这几天我一直在讲各方面的因果,但不是要求大家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许做,不然你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无法生活、工作、生存了。发心很重要,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发心,然后再做。修行就是转念,若是不转念,所思所想都是造业,一言一行都是造业。转念不容易,要有正确的发心,要有清净的心态。
   
    我们都是凡夫,在没有获得智慧,没有开悟、证悟之前,要做到没有一点恶念,不犯错、不犯戒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现在可以发露忏悔,慢慢地就可以获得智慧,再去积累无漏的善根。如果连忏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们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时刻都在造业,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业,更不可能反省、忏悔。
   
    佛法是圆融的,佛法不可能给你带来压力,也不可能给你带来烦恼。善恶的标准有好多种,你应该根据自己的修行层次用相应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作为一个凡夫、一个初学者,你用佛菩萨的境界、善恶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是不合适的。但那样的境界与标准,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只要我们坚持,最终一定会达到的。
   
    偷盗与杀生一样,要感受四种果报。
   
    1、异熟果:就是在恶趣里感受痛苦。偷盗分三种:因贪心而偷盗,因嗔恨心而偷盗,因愚痴而偷盗。
   
    一般的情况下,以嗔恨心,为了伤害对方,为了报仇而偷盗,异熟果是下地狱;因贪心,贪财物、权力、势力而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饿鬼;在愚痴的状态下偷盗,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盗当作善业或修行的,还有盲目地跟着别人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旁生。
   
    嗔恨心是堕落地狱的因,贪心是投生饿鬼的因,愚痴是投生旁生的因。另外,还有根据烦恼的粗重程度、动机的大小、次数的多少来定罪业的轻重,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下地狱,感受寒热的痛苦;中品投生为饿鬼,感受饥渴的痛苦;下品转生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烦恼分重的、中等的、轻的,动机的大小与是否有畏惧感和羞愧心都有关系。如果你把偷盗当作本事,就是没有一点畏惧感和羞愧心,这种是动机极大的情况。偷盗的次数就不会是一两次,而是经常性的,次数越多,恶业越重。
   
    我们现在学佛修行了,虽然还做不到“诸恶莫作”,但是我们不能跟普通人一样。我们可以有烦恼,但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动机,但不能太恶劣,应该有畏惧心与羞愧心。你在上师三宝面前,在父母众生面前,立过多少誓言,下过多少决心,但是都没做到。你这是欺骗上师三宝!欺骗父母众生!对此应该有羞愧心!
   
    次数方面也要注意,我们虽然现在做不到彻底不犯错误,不犯戒律,但是应该少犯,这样后果也不会太严重。有些人虽然学佛了,但是一点都不在乎,非常随便,这样还不如不学佛,至少不会拿佛法来造业。
   
    2、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沿袭过去的恶习,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贫乏,即使有一点财产,也会被人抢走、偷走、骗走等等,甚至被迫与敌人共同享用。如果现在贫困,一无所有,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前世偷盗的果报。很多人虽然很想赚钱、发财,起早贪黑地积累财富,但始终赚不到钱,发不了财。虽然同样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钱,有些人没钱;有些人能挣到钱,有些人挣不到钱;有些人能发财,有些人发不了财。有些人甚至非常辛苦,非但赚不到钱,发不了财,反而还十分贫困。
   
    有些人虽然没做太多的事情,没有太多的付出,却发财、赚钱了。很多人认为老天爷不公平,其实不是老天爷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报,你前世偷盗造恶业,结果能一样吗?有些人虽然有一点点钱或者有一些其他的财物,但是要么被别人抢走了,要么被别人偷走了,要么被别人骗走了。这些人想不通:“这么多人,为什么不骗别人,偏偏骗我呢?”这不是无缘无故的,是有因缘的,都是自己的因果。
   
    佛法讲近因和远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远因。内在的一些因缘我们看不到,只能看到表面上的一些因缘。有些人拼命地赚钱、积累财富,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最后突然生病了,或者有其他急事,积攒的钱因此全部花光了,这也是因果。若是你想发财、想赚钱,就要断恶行善,特别是要断除偷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到的东西都属于偷盗,都是有果报的。也许当时没被人发现或者是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脱不了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拥有了这些东西,也是暂时的,长远看只能给你带来灾难,不可能给你带来幸福!
   
    你的拥有也许是福,也许是祸。抢来的、偷来的拥有肯定是祸!我们观察一些人的经历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再迷茫、再糊涂了,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福。财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修来的财富才是福,抢来的或骗来的财富,不是福而是祸!不要说未来世,即使在现世,你也不可能因此得到幸福和快乐,它只会给你带来灾难!
   
    我们都是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任何事情都考虑得不周到,看得不透彻。唯有用佛法的智慧才能看得既全面又透彻,你才能明白真正的福和祸。现在好多人,虽然要权力没权力,要财富没财富,但是每天都能沐浴在佛法的光明中,享受着佛法甘露的滋润,这种快乐是无法比拟的。即使拥有世间再多的财产,再大的权力,再高的地位,也无法与之相比!有权力的人有很多,有钱财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他们的内心有快乐,有安宁,活得轻松自在吗?不可能的。我们在一天当中获得的快乐,他们一辈子都得不到;我们在刹那当中得到的轻松,他们一辈子也得不到。大家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要想转变命运,就要在取舍善恶上下功夫,断恶行善。想赚钱、发财,就要修舍心,有舍才有得。把身体施给众生,做利益众生的工具,断除对身体的贪执;把受用施给众生,断除对受用的贪执;把善根布施给众生,断除对善根的贪执。
   
    3、增上果:投生为人时,成熟在外境上的果报:所出生的地方非常贫困,庄稼常遭受霜冻冰雹的袭击,树木不结果实,饥荒时有发生。同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命运也都不一样。有些人所在单位效益好,逢年过节发很多东西;有些人所在单位效益差,连发工资都困难;有些人所在单位甚至倒闭了,被迫下岗了;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即使几经周折找到了工作,也拿不到工资;有些人有一些财产,但是危害重重,经常被偷、被抢、被骗。偷盗的人到哪里,哪里就会受影响。如果老板有神通就好了,一观察这个人有偷盗的习气就不聘用他,免得连累公司倒闭。这些都是往昔偷盗的增上果。
   
    现在有些人想通过换单位,换地方改变现状,这是不可能的。这些人到哪里都一样,这是自己的因果。有些人一听说别人出国,在国外能赚好多钱,贪心就生起来了,也想办法出国赚钱,结果没赚到钱,又回来了。有些人听说做某某生意赚钱,就急着借钱、贷款,还没等做起来,这个项目就不行了。此时这些人就想不开了:“我怎么赶上这个时候呢?怎么没赶上前两年能赚钱的时候呢?”借的钱、贷的款又还不上,只能干着急。这都是不与取的果报。     4、士用果:恶业与日俱增,若是不忏悔,生生世世辗转延续漫无边际的痛苦,像滚雪球一样不停地增长,依此终将漂泊在茫茫无际的轮回之中。我们真是非常有福报,非常幸运,遇到了佛法,知道了忏悔,也忏悔了,罪业就不会增长了。
   
    这是偷盗的四种果报。现在抢或偷的人应该很少,但是欺骗和诈骗的人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不要犯偷盗罪,否则就要感受这四种果报。
   
    邪淫。这是针对在家人制定的戒律。
   
    往昔西藏法王松赞干布在世期间,制定十善法规中明文规定:在家人也务必要遵守人伦道德,禁止邪淫,一定要奉公守法,护持戒律。
   
    邪淫的过患特别严重,对毁坏其他戒律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淫欲是轮回的根,淫行是轮回最重要的因缘。出家人应该彻底断除非梵行,在家人应该断除与夫妻之外的人发生不净行为。另外,在家人还有非人、非处、非境、非时、非法和非量等的要求。
   
    1、非人:与家族七代之内的亲属有不净行为,与直系亲属、僧尼有不净的行为,与他人的妻子或者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有不净的行为,与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净的行为。
   
    2、非处:在密处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门有不净的行为(包括用手)。
   
    3、非境:在父母、老师、上师、僧众附近(能听见、看见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经等三宝所在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身上带着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脱、加持品)做不净的行为,在人群当中(众人聚集处)或在有光线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也是邪淫。
   
    4、非时:在白天、斋戒日 、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患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伤心忧愁之时,有不净的行为。
   
    5、非法:通过殴打等暴力手段发生不净的行为。
   
    6、非量:一夜之内做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为。
   
    具足邪淫罪业也需要四个条件:对境、动机、行为和结果。邪淫也要感受四种果报。
   
    1、异熟果:在恶趣中感受痛苦。若是以嗔恨心做不净的行为,如为了报仇、羞辱对方、伤害对方等,一般的情况下要下地狱,感受寒热的痛苦;若是以贪心做不净的行为,则转生为饿鬼,感受饥渴的痛苦;若是在愚痴的状态下做不净的行为,如有的外道把不净行当作修行,认为是行善,则要投生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或者按照烦恼的程度以及动机的大小分为上、中、下三品。所谓上品邪淫恶业,是指贪嗔痴极其粗重并且长期积累,以这样的滔天罪恶就会下堕地狱,造中品邪淫恶业的人会投身饿鬼,积累下品邪淫恶业的人则转生旁生。
   
    2、等流果:指投生为人的时候,要感受的果报。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前世喜欢邪淫,今生也喜欢邪淫。有些人从小就喜欢邪淫,这就是过去世中的串习、习气。感受等流果是丈夫或妻子长相丑陋、懈怠懒惰,双方犹如势不两立的仇人一样。相貌丑陋,是指看着不顺眼,不顺心,不一定是长得难看。既然双方这么反感、讨厌,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就是愚痴颠倒,受业力的牵引。
   
    有些人想离婚却离不了,有的人不想离婚却离了。学佛修行人是不应该勉强的,这都是因果!业力现前了,只能面对、承受,没有别的办法,不是你想离不想离的事。
   
    以前有人问过我:“学佛修行人离婚是不是犯戒、犯错误呢?”不一定!若你是自私的,应该离但是你却不离,这是一种错误,是一种罪业;若你是自私的,不应该离但是却偏要离,这也是一种错误,是一种罪业。结婚、离婚不是你能主宰的,是有因缘的。因缘没有到,想离也离不了;因缘到了,想过也过不下去。
   
    现在很多夫妻每天都无休止地吵闹,甚至大打出手,他们认为,造成夫妻不和的原因在于对方性格恶劣,其实这完全是由各自前世邪淫的感受等流果导致的。因此,夫妻之间,特别是已经学佛修行的夫妻,彼此不要心生嗔恨,大动肝火,应当认识到这是自己往昔邪淫的果报,尽可能修忍辱,忏悔往昔所造的恶业,并发誓、发愿:今后纵遇命难也不再造如此恶业。正如帕单巴仁波切所说:“夫妻无常犹如集市客,切莫恶语争吵当热瓦 。”
   
    现在的夫妻越来越没有感情,越来越不和睦了,这就是邪淫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流行的缘故。很多夫妻都是互相利用,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就离婚,根本没有感情可言,这都是造业!夫妻不和,婆媳不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都是邪淫的果报。邪淫的罪过非常严重,容易犯其他的戒律。淫欲是轮回的根,淫行是轮回最重要的缘。因和缘都具备了,还能不轮回吗?
   
    3、增上果:是成熟于外境上的果报,所居之处臭气熏天、污秽不堪,有粪坑、淤泥等令人恶心的地方。很多人生活在同一个地区、城市里,但是居住环境却不一样:有的离垃圾堆近,有的离厕所近,有的能经常闻到臭味,有的能遇到一些不净的物质。
   
    4、士用果:造下邪淫恶业,若是不忏悔,罪业会与日俱增,将来要感受巨大的痛苦。
   
    这就是身的三种恶业:杀生、偷盗、邪淫。我们是学佛修行人,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不能随便。凡夫是颠倒的,把假当成真,把苦当成乐。杀生、吃肉、诈骗、邪淫,看似享受乐趣,其实都是痛苦!我们不能跟凡夫一样,不能跟他们学,不能这样糊涂,不能再愚痴颠倒了。好好受持戒律,保持三门清净,在这种状态下所得到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佛是慈悲的,不可能让我们感受痛苦。佛在菩提树下成道的时候,知道了获得真正的快乐的方法,然后将此法告诉了我们,想让我们也获得真正的快乐。
   
    若是你认为断除身三恶业难,说明你没有看破——没有看透世间,没有看透缘法。轮回如火坑,如毒蛇窝,如罗刹洲,没有丝毫的快乐和幸福,只有痛苦,都离不开痛苦的本性,超不出痛苦的范围。
   
    这些都是无常的,都在刹那刹那中变,在刹那刹那中生灭;都是空性的、虚假的、如幻如梦的,没有什么可靠的,也没有什么可执着的、留恋的、贪恋的,应该全部放下。看破就是要看透,知道是痛苦,是无常,是虚假的,这样才能放下。放下就是放下贪欲,放下执着。
   
    身三恶业都是一些粗大的恶业,容易发现,容易断除。语四恶业和意三恶业很难发现,更难断除。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返回 达真堪布·百日共修开示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虚(五)
下一篇: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虚(三)
 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轮回过患(十)
 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虚(十)
 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暇满难得(六)
 2011百日共修 三特加行 特加行(七)
 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轮回过患(三)
 2011百日共修 不共之五内加行 供曼茶罗(八)
 2011百日共修 不共之五内加行 发心(八)
 2011百日共修 不共之五内加行 上师瑜伽(八)
 2011百日共修 不共之五内加行 金刚萨垛除障法(五)
 2011百日共修 三特加行 特加行(三)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大方广佛华严经讲记 第一九四七卷[栏目:大方广佛华严经讲记·第二十集]
 保持悲心可以消业障吗?[栏目:海涛法师·佛学问答]
 法融讲佛法 雪中绽莲花[栏目:宽运法师]
 修行要先放下 从淡薄修起[栏目:花开花落·妙语禅机]
 《大智度论》中的净土观(蒋义斌)[栏目:大智度论研究]
 造假药的人要负什么因果[栏目:净空法师·开示集八]
 拥有与享有[栏目:无常的真理·迷悟之间]
 相应4经 三法经[栏目:相应部 37.妇女相应]
 第三部 僧团之父 马哈咖沙巴 第四章 马哈咖沙巴如何遇上佛陀[栏目:佛陀的圣弟子传]
 第八章 军中十年 - 宜兰受训[栏目:归程·圣严法师自传]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