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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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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虚(四)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我们所感受的一切都是业,感受快乐是因为往昔修过善业,遭受痛苦是因为往昔造过恶业。我们都不愿意感受痛苦,都想享受快乐,那就要断恶行善。我们断除了恶业,行持了善业,就可以永远脱离痛苦,永远获得安乐,永远改变命运。这是真实不虚的。大家一定要深信这样的规律和真理,这叫因果正见。
   
    佛在经中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我们虽然知道佛的这个教言,但是都没有做到。我们学佛修行就是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业与善业的表现形式有各种各样的,我们要从小处着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恶行,对我们的伤害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遮止;再微不足道的善行,对我们的利益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行持。
   
    偷盗(不与取)。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属于别人的财物、受用等,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据为己有。
   
    跟前面讲的杀业一样,完整的偷盗也要具备四个条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对境、动机、行为、结果。
   
    1、对境:一是指属于他人的受用,自己没有权利拥有和使用。二是指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据为己有。他人的受用不仅指财物,也包括如名气、地位、好的机缘等,若是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据为己有,就属于偷盗。
   
    2、动机:动机有恶意和故意的。恶意是指因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状态下进行的偷盗。善意是指为了度化他人,为了断除他人内心的贪着,为了阻止他人拿这些受用去造弥天大罪或者替他人积累资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偷他人的东西替他人做功德。
   
    大乘佛法对善意的偷盗行为,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开许的。当使用温和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这种手段,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第一、不是为自己,没有丝毫自私心;第二、能够利益对方且利大于弊。
   
    通常情况下,偷盗行为是在贪嗔痴的状态下,或掺杂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烦恼。故意偷盗与无意偷盗也不一样,在无意当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况下偷盗,不会犯完整的偷盗恶业;如果是故意或恶意地偷盗,便是犯了一个完整的偷盗恶业。
   
    3、行为:自己亲自偷盗,让别人偷盗,随喜他人偷盗,这三者是一样的。不与取分类有三种: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
   
    (1)权威不与取:是指像国王之类势力强大的人,不是依靠合法税收而是以暴力强取豪夺或者动用军队等,以武力明目张胆地掠夺,诸如此类的不与取称为权威不与取或势力不与取。这种情况目前很少,多见的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2)盗窃不与取:主要是指诸如盗贼一类的人,在暗处通过各种手段,偷偷摸摸地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3)欺诳不与取:主要指在经商贸易等过程中,为了欺骗对方而以口说谎话、短斤少两、非法称斗(私下制造的秤斗)等诈骗手段将他人的受用、财物据为己有。《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到,在一般情况下,做生意除了邪见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恶业都具备了(现在的生意场上,恐怕邪见和邪淫也具备了)。既然如此,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这里主要是指以不正当的行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应该遵循正当的规则和方法,这样就不会有罪过。
   
    这样一个完整的恶业,需要具足好多因素与条件,否则也不会造业,或者造业了,业也不会很严重。
   
    现在是商业时代,我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而去做生意,而应该发心为众生提供方便。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罪过,因为发心是纯正的、清净的。有付出就有回报,有利润是自然的、正当的、应该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报,不能为了回报欺骗他人,这种想法与心态是不正常的,是恶念,会有罪过。
   
    这几天我一直在讲各方面的因果,但不是要求大家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许做,不然你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无法生活、工作、生存了。发心很重要,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发心,然后再做。修行就是转念,若是不转念,所思所想都是造业,一言一行都是造业。转念不容易,要有正确的发心,要有清净的心态。
   
    我们都是凡夫,在没有获得智慧,没有开悟、证悟之前,要做到没有一点恶念,不犯错、不犯戒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现在可以发露忏悔,慢慢地就可以获得智慧,再去积累无漏的善根。如果连忏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们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时刻都在造业,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业,更不可能反省、忏悔。
   
    佛法是圆融的,佛法不可能给你带来压力,也不可能给你带来烦恼。善恶的标准有好多种,你应该根据自己的修行层次用相应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作为一个凡夫、一个初学者,你用佛菩萨的境界、善恶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是不合适的。但那样的境界与标准,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只要我们坚持,最终一定会达到的。
   
    偷盗与杀生一样,要感受四种果报。
   
    1、异熟果:就是在恶趣里感受痛苦。偷盗分三种:因贪心而偷盗,因嗔恨心而偷盗,因愚痴而偷盗。
   
    一般的情况下,以嗔恨心,为了伤害对方,为了报仇而偷盗,异熟果是下地狱;因贪心,贪财物、权力、势力而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饿鬼;在愚痴的状态下偷盗,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盗当作善业或修行的,还有盲目地跟着别人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旁生。
   
    嗔恨心是堕落地狱的因,贪心是投生饿鬼的因,愚痴是投生旁生的因。另外,还有根据烦恼的粗重程度、动机的大小、次数的多少来定罪业的轻重,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下地狱,感受寒热的痛苦;中品投生为饿鬼,感受饥渴的痛苦;下品转生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烦恼分重的、中等的、轻的,动机的大小与是否有畏惧感和羞愧心都有关系。如果你把偷盗当作本事,就是没有一点畏惧感和羞愧心,这种是动机极大的情况。偷盗的次数就不会是一两次,而是经常性的,次数越多,恶业越重。
   
    我们现在学佛修行了,虽然还做不到“诸恶莫作”,但是我们不能跟普通人一样。我们可以有烦恼,但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动机,但不能太恶劣,应该有畏惧心与羞愧心。你在上师三宝面前,在父母众生面前,立过多少誓言,下过多少决心,但是都没做到。你这是欺骗上师三宝!欺骗父母众生!对此应该有羞愧心!
   
    次数方面也要注意,我们虽然现在做不到彻底不犯错误,不犯戒律,但是应该少犯,这样后果也不会太严重。有些人虽然学佛了,但是一点都不在乎,非常随便,这样还不如不学佛,至少不会拿佛法来造业。
   
    2、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沿袭过去的恶习,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贫乏,即使有一点财产,也会被人抢走、偷走、骗走等等,甚至被迫与敌人共同享用。如果现在贫困,一无所有,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前世偷盗的果报。很多人虽然很想赚钱、发财,起早贪黑地积累财富,但始终赚不到钱,发不了财。虽然同样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钱,有些人没钱;有些人能挣到钱,有些人挣不到钱;有些人能发财,有些人发不了财。有些人甚至非常辛苦,非但赚不到钱,发不了财,反而还十分贫困。
   
    有些人虽然没做太多的事情,没有太多的付出,却发财、赚钱了。很多人认为老天爷不公平,其实不是老天爷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报,你前世偷盗造恶业,结果能一样吗?有些人虽然有一点点钱或者有一些其他的财物,但是要么被别人抢走了,要么被别人偷走了,要么被别人骗走了。这些人想不通:“这么多人,为什么不骗别人,偏偏骗我呢?”这不是无缘无故的,是有因缘的,都是自己的因果。
   
    佛法讲近因和远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远因。内在的一些因缘我们看不到,只能看到表面上的一些因缘。有些人拼命地赚钱、积累财富,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最后突然生病了,或者有其他急事,积攒的钱因此全部花光了,这也是因果。若是你想发财、想赚钱,就要断恶行善,特别是要断除偷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到的东西都属于偷盗,都是有果报的。也许当时没被人发现或者是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脱不了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拥有了这些东西,也是暂时的,长远看只能给你带来灾难,不可能给你带来幸福!
   
    你的拥有也许是福,也许是祸。抢来的、偷来的拥有肯定是祸!我们观察一些人的经历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再迷茫、再糊涂了,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福。财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修来的财富才是福,抢来的或骗来的财富,不是福而是祸!不要说未来世,即使在现世,你也不可能因此得到幸福和快乐,它只会给你带来灾难!
   
    我们都是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任何事情都考虑得不周到,看得不透彻。唯有用佛法的智慧才能看得既全面又透彻,你才能明白真正的福和祸。现在好多人,虽然要权力没权力,要财富没财富,但是每天都能沐浴在佛法的光明中,享受着佛法甘露的滋润,这种快乐是无法比拟的。即使拥有世间再多的财产,再大的权力,再高的地位,也无法与之相比!有权力的人有很多,有钱财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他们的内心有快乐,有安宁,活得轻松自在吗?不可能的。我们在一天当中获得的快乐,他们一辈子都得不到;我们在刹那当中得到的轻松,他们一辈子也得不到。大家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要想转变命运,就要在取舍善恶上下功夫,断恶行善。想赚钱、发财,就要修舍心,有舍才有得。把身体施给众生,做利益众生的工具,断除对身体的贪执;把受用施给众生,断除对受用的贪执;把善根布施给众生,断除对善根的贪执。
   
    3、增上果:投生为人时,成熟在外境上的果报:所出生的地方非常贫困,庄稼常遭受霜冻冰雹的袭击,树木不结果实,饥荒时有发生。同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命运也都不一样。有些人所在单位效益好,逢年过节发很多东西;有些人所在单位效益差,连发工资都困难;有些人所在单位甚至倒闭了,被迫下岗了;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即使几经周折找到了工作,也拿不到工资;有些人有一些财产,但是危害重重,经常被偷、被抢、被骗。偷盗的人到哪里,哪里就会受影响。如果老板有神通就好了,一观察这个人有偷盗的习气就不聘用他,免得连累公司倒闭。这些都是往昔偷盗的增上果。
   
    现在有些人想通过换单位,换地方改变现状,这是不可能的。这些人到哪里都一样,这是自己的因果。有些人一听说别人出国,在国外能赚好多钱,贪心就生起来了,也想办法出国赚钱,结果没赚到钱,又回来了。有些人听说做某某生意赚钱,就急着借钱、贷款,还没等做起来,这个项目就不行了。此时这些人就想不开了:“我怎么赶上这个时候呢?怎么没赶上前两年能赚钱的时候呢?”借的钱、贷的款又还不上,只能干着急。这都是不与取的果报。     4、士用果:恶业与日俱增,若是不忏悔,生生世世辗转延续漫无边际的痛苦,像滚雪球一样不停地增长,依此终将漂泊在茫茫无际的轮回之中。我们真是非常有福报,非常幸运,遇到了佛法,知道了忏悔,也忏悔了,罪业就不会增长了。
   
    这是偷盗的四种果报。现在抢或偷的人应该很少,但是欺骗和诈骗的人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不要犯偷盗罪,否则就要感受这四种果报。
   
    邪淫。这是针对在家人制定的戒律。
   
    往昔西藏法王松赞干布在世期间,制定十善法规中明文规定:在家人也务必要遵守人伦道德,禁止邪淫,一定要奉公守法,护持戒律。
   
    邪淫的过患特别严重,对毁坏其他戒律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淫欲是轮回的根,淫行是轮回最重要的因缘。出家人应该彻底断除非梵行,在家人应该断除与夫妻之外的人发生不净行为。另外,在家人还有非人、非处、非境、非时、非法和非量等的要求。
   
    1、非人:与家族七代之内的亲属有不净行为,与直系亲属、僧尼有不净的行为,与他人的妻子或者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有不净的行为,与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净的行为。
   
    2、非处:在密处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门有不净的行为(包括用手)。
   
    3、非境:在父母、老师、上师、僧众附近(能听见、看见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经等三宝所在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身上带着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脱、加持品)做不净的行为,在人群当中(众人聚集处)或在有光线的地方有不净的行为,也是邪淫。
   
    4、非时:在白天、斋戒日 、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患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伤心忧愁之时,有不净的行为。
   
    5、非法:通过殴打等暴力手段发生不净的行为。
   
    6、非量:一夜之内做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为。
   
    具足邪淫罪业也需要四个条件:对境、动机、行为和结果。邪淫也要感受四种果报。
   
    1、异熟果:在恶趣中感受痛苦。若是以嗔恨心做不净的行为,如为了报仇、羞辱对方、伤害对方等,一般的情况下要下地狱,感受寒热的痛苦;若是以贪心做不净的行为,则转生为饿鬼,感受饥渴的痛苦;若是在愚痴的状态下做不净的行为,如有的外道把不净行当作修行,认为是行善,则要投生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或者按照烦恼的程度以及动机的大小分为上、中、下三品。所谓上品邪淫恶业,是指贪嗔痴极其粗重并且长期积累,以这样的滔天罪恶就会下堕地狱,造中品邪淫恶业的人会投身饿鬼,积累下品邪淫恶业的人则转生旁生。
   
    2、等流果:指投生为人的时候,要感受的果报。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前世喜欢邪淫,今生也喜欢邪淫。有些人从小就喜欢邪淫,这就是过去世中的串习、习气。感受等流果是丈夫或妻子长相丑陋、懈怠懒惰,双方犹如势不两立的仇人一样。相貌丑陋,是指看着不顺眼,不顺心,不一定是长得难看。既然双方这么反感、讨厌,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就是愚痴颠倒,受业力的牵引。
   
    有些人想离婚却离不了,有的人不想离婚却离了。学佛修行人是不应该勉强的,这都是因果!业力现前了,只能面对、承受,没有别的办法,不是你想离不想离的事。
   
    以前有人问过我:“学佛修行人离婚是不是犯戒、犯错误呢?”不一定!若你是自私的,应该离但是你却不离,这是一种错误,是一种罪业;若你是自私的,不应该离但是却偏要离,这也是一种错误,是一种罪业。结婚、离婚不是你能主宰的,是有因缘的。因缘没有到,想离也离不了;因缘到了,想过也过不下去。
   
    现在很多夫妻每天都无休止地吵闹,甚至大打出手,他们认为,造成夫妻不和的原因在于对方性格恶劣,其实这完全是由各自前世邪淫的感受等流果导致的。因此,夫妻之间,特别是已经学佛修行的夫妻,彼此不要心生嗔恨,大动肝火,应当认识到这是自己往昔邪淫的果报,尽可能修忍辱,忏悔往昔所造的恶业,并发誓、发愿:今后纵遇命难也不再造如此恶业。正如帕单巴仁波切所说:“夫妻无常犹如集市客,切莫恶语争吵当热瓦 。”
   
    现在的夫妻越来越没有感情,越来越不和睦了,这就是邪淫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流行的缘故。很多夫妻都是互相利用,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就离婚,根本没有感情可言,这都是造业!夫妻不和,婆媳不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都是邪淫的果报。邪淫的罪过非常严重,容易犯其他的戒律。淫欲是轮回的根,淫行是轮回最重要的缘。因和缘都具备了,还能不轮回吗?
   
    3、增上果:是成熟于外境上的果报,所居之处臭气熏天、污秽不堪,有粪坑、淤泥等令人恶心的地方。很多人生活在同一个地区、城市里,但是居住环境却不一样:有的离垃圾堆近,有的离厕所近,有的能经常闻到臭味,有的能遇到一些不净的物质。
   
    4、士用果:造下邪淫恶业,若是不忏悔,罪业会与日俱增,将来要感受巨大的痛苦。
   
    这就是身的三种恶业:杀生、偷盗、邪淫。我们是学佛修行人,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不能随便。凡夫是颠倒的,把假当成真,把苦当成乐。杀生、吃肉、诈骗、邪淫,看似享受乐趣,其实都是痛苦!我们不能跟凡夫一样,不能跟他们学,不能这样糊涂,不能再愚痴颠倒了。好好受持戒律,保持三门清净,在这种状态下所得到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佛是慈悲的,不可能让我们感受痛苦。佛在菩提树下成道的时候,知道了获得真正的快乐的方法,然后将此法告诉了我们,想让我们也获得真正的快乐。
   
    若是你认为断除身三恶业难,说明你没有看破——没有看透世间,没有看透缘法。轮回如火坑,如毒蛇窝,如罗刹洲,没有丝毫的快乐和幸福,只有痛苦,都离不开痛苦的本性,超不出痛苦的范围。
   
    这些都是无常的,都在刹那刹那中变,在刹那刹那中生灭;都是空性的、虚假的、如幻如梦的,没有什么可靠的,也没有什么可执着的、留恋的、贪恋的,应该全部放下。看破就是要看透,知道是痛苦,是无常,是虚假的,这样才能放下。放下就是放下贪欲,放下执着。
   
    身三恶业都是一些粗大的恶业,容易发现,容易断除。语四恶业和意三恶业很难发现,更难断除。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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