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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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君先骕叙述南非洲斯末资将军的全化论,先说从达尔文以来的机械论,反对者有柏格森等的生命论,最近则有沟通两者间的组织论,而全化论即为组织论中之一派。予按照胡君所叙,则前者张东荪君所译为层创的进化论,或突出的进化论,亦应为组织论的一派。组织论即“诸法众缘生”义,但全化论似乎比层创论更较圆美!全化论之特点,首在攻破十九世纪来由科学方法所生之误认。科学约重要方法即为分析,但分析可发生两种错认:一、分析时、或分析又综合时,与未经分析前原情形,必有所遗漏或不同,而以分析时、或分析又综合时所得为原情形真相,即为误认。二、以分析所得之质素为实体,而以原有情形为此质素构成之结果,即为一种颠倒。以实际上原有情形乃为自然之事实,而分析所得为分析所获之抽象的结果而已。此与佛法中大乘法相之攻破小乘等之法执者,颇同意致。
其次之特点,乃在提出各事各物各有其逐渐稀薄而至于无尽的“场”,而各各事物,不过为其各各“场”的中心。此所谓“场”,与层创论所谓“时空的架构”,当亦相近。佛典说六大,前四大为分析所得的质与力,而第五曰“空大”,则非分析所能得,即同时空架构的场。然唯此全化论所说心灵的场,乃能说到识大或阿赖耶识,故较层创论又进一步。
又其最重要之特点,乃在所谓愈趋愈进于全体化的观念,亦即全化论所以名为全化论者。最完全的全体,为充足物质、生命、心灵,而灵肉相即不离的人格。要之、宇宙一切,皆各各渐趋于完美的人格化,即全体化,是为宇宙之目的: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噫!非六大无碍之毗卢遮那身,其孰能当此!(见海刊十一卷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