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佛教史的地域区分
佛教兴起于印度而至成为亚洲人的宗教之今日,已有二千五百年的历史,对于欧美的基督教文化圈和中东的伊斯兰教文化圈来说,以广大的亚洲大陆为中心者,则形成了佛教的文化圈。佛教以佛法僧三宝作为机体性的宗教活动而言,并非和亚洲的地域和民族的社会机体一样,故对其地域的区分,加以绵密的分析与详细的检讨是必要的。因此,我们的《佛教史概说》,也从地域上分为印度、中国、日本,写为「印度篇」、「中国篇」、「日本篇」,各个给予适当的时代区分,然后叙述佛教历史的发展。作此概观之时,印度的,便以古代佛教史为问题中心,而写印度佛教的兴起。中国的,以中世佛教史为中心,而写佛教在亚洲各地之传播并且形成了广大的佛教文化圈之过程。日本的,看来虽也似以中世佛教的传播而到日本,但是传播于亚洲各地的佛教,是被各个民族社会所容受浸透于各地域宗教的民众之间,渐渐地担负起发展近世佛教的责任。
佛教,在印度,又传播于亚洲各地,达成了历史的发展,我们以日本佛教的立场,看亚洲各地历史的佛教之时,则以印度为佛教的兴起,中国为佛教的传播,日本是容受经由中国的佛教,作为问题的中心。印度佛教最初传来中国,是在释尊入灭之后约五百多年,中国佛教传到日本,则发生在第二个五百年之后。佛教从印度到中国,再由中国至日本,均有五百年的年代之差,其被介绍及容受者,要说仍是创教者释尊在世时的原状,是不可能的。经过了各个地域的流徙,和五百年时间历史过程中的发展之后,所附着于佛教的东西之存在,是不能不加以承认的事实。发生于印度的佛教,直到传至东海之日本的一千年间,其所经过的历史之间,由印度的佛教而形成为亚洲诸民族的宗教的广大佛教文化圈,进而波及日本为止,其传播及容受之际,与各民族固有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之累积,是不能忽视的。其结果,佛教之在东方的地位,一如基督教精神之在西方文化中,同等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