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道义的逻辑特质
胡晓光
《法音》1996年第7期(总第143期)第28页
中道义是佛法的根本义,佛法于一切法都作中道观。所谓中道者,就是不落两边,但行于中,是为中道。中道义在逻辑上是一种辩证法,但它与世间哲学辩证法还有本质区别。世间哲学的辩证法尚属一种思辩,并且它没有脱离本体发生论,它们把辩证法理解成为客观存在者的理念。佛法的中道义,是能观者的正智与真如的冥契,是一个现量境界,它是直接的证验。中道义即诸法实相义,然而一切法都是唯识变现,并无离识之外在客观之法。因而在佛法中没有本体发生论,正智与真如都不离识,中道义就是唯识义。佛法立中道义目的在于建立认识论的真理观。佛法的极谈是唯识理,而唯识理在讲中道义时,是采用三自相。所谓三自相者,一遍计所执自相,二依它起自相,三圆成实自相。三自相是三能相,即主体识的三种认知能力。三自相是唯识学的中道实相理论,通过对三自相的认识,我们就能够转识成智,破妄显真。唯识学是内在超越论,内在超越才是真正的超越,主体人要体真证道,其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内在超越。内在超越方法就是唯识瑜伽观心法,它扬弃了外在超越,把体道限定在自我心性上,即对在己之道(识性)进行澄明。因为无所不在的道,与在己之道是同体的。唯识学的内在超越就是合内道与外道为一道(涅槃),真正的超越方法,只有向内求得。因为向外求得超越,存在两大困难,一是思维方法的困难,二是客观外界无限性的困难。由于向外探求一切事物都是林林总总的差别,时空漫无涯际,无永恒之性理可寻;再者向外探求势必决定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开,由于二元定势的确立,就必然形成了我法二执思维,于一切法上执有自性,这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所谓遍计所执自性者,就是我人的知性思维,落于四句定式。唯识学就是从内在超越维度,破斥遍计所执自性。认为遍计所执自性是情有理无。所谓情有理无者,就是妄情所执之有,其体本空,理无此事。佛法常云“超情离见”,就是要对治遍计所执自性的情见。依它起自性就是讲识上缘起之法相,都是依缘起而有,是缘起自性,不是实体自性,这是内在的辩证理性思维,于一切法无取无执。圆成实自性,是自我识的真实性,它是自我澄明自我的现量直觉思维,佛学称它是真谛,它与俗谛的依它起自性不一不异。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佛学把理性与直觉是有机地统一起来的。圆成实自性就是一个心性本然,也就是在己之道。对于现实的主体人而言,对自我之心性,应是现实的认识,所以求真道,必须面向自我之性。因为心即性,心即理,对心性理的彻悟就是尽心尽性,则知天理(涅槃)也。而对遍计二执(我执与法执)则用缘起中道来破除,在执上有常断二执,离常离断是中道义。唯识中道就是唯遮境有(遍计之有),识简心空(遍计之无),不有不空,这就是唯识中道。
从现代哲学维度看,佛教的中道义是一种内在的彻底的辩证法,它超越了外在性思维方式,把求真证体之事纳入识之内在中,以识性为现实体证对象,能与所是一体的,即自我澄明自我,这是真正的超越。西方哲学迷恋于外在超越,因而它们大多用二元思维方法,结果于殊相科学上进展很大,但是究极仍无本体可见,这是它们的取向与方法的错误造成的。中国儒家与道家的心性论虽然也是内在超越论,但常断二执尚未断尽,于实践技术上尚无有效之方式。唯佛家的内在超越论是有效的超越论,佛家内在超越论是以中道逻辑为始基,以理性与直觉不二为正智,以唯识内观为正要。它的逻辑特质,就是圆融无碍。只有圆融无碍,才是彻底的辩证法,才是真正的中道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