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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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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佛法的总纲是戒、定、慧三学。修学佛法的次第是持戒修定,开发智慧。所以,又叫此三学为三增上学。所谓戒,是戒律,防非止恶叫作戒:所谓定,是禅定,静虑澄心叫做定;所谓慧,是智慧,研真断惑叫做慧。戒定慧三学应以先修习戒学为基础,所谓由戒资定,依定发慧。戒为定慧之基,定生後,戒即与之相应而成为定共戒;慧发後,戒即与慧相应而成为道共戒。三学之中,戒学为首,可以知道戒律在佛教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故《华严经》上说:「戒为无上菩提本。」学佛的目的,就在於求解脱、了生死,证得无上菩提,所以无论出家众还是在家众都必须以戒为师,以严持戒律为根本:如舍此根本而求定慧,无异舍本逐末。
  戒律的根本精神
  《四分律》作为原始佛典,不仅在印度、中国影响甚大,即使在日本、韩国,其影响所及,亦如风行草偃,这使它在佛教的汉文化圈内,成为最具权威性、最具影响力的律典。《四分律》的根本宗旨在於立足正法、止恶扬善、提升道德、觉悟人生。
  所谓人生觉悟的根本内涵,即是以求最高的「善」为目的,也就是要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四分律》的根本精神即在於此,也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止恶修善的究竟目的就在於求得「精神的解脱」 。解脱是解除一切尘俗的牵累,而能自在圆满,而这种解脱的状态即是所谓「涅槃」。湼盘是一种永远和平、安乐的境界,只有站在这一立场上去认识宇宙人生,才能奠定人生的幸福。社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达,可以保障人们生活的安逸快乐,但在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上,还是要以「精神的解脱」为基础,由此为人类提供安身立命之处。精神解脱的获得,首先要有正确的见解,同时要把这种正见,付诸於现实的人生实践,这也就是佛教所说的实证的修道,戒律正是实证修道的具体表现。
  戒律梵名有三:一名尸罗,汉译曰戒,又曰清凉。《大乘义章》卷一说:「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之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 《大智度论》解释「尸罗」时也说:「尸罗,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由此观之,以人能止恶行善,则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译为「清凉」;又因远离秽恶,译为「性善」。
  二名昆奈耶,旧译昆尼,汉译曰律,或译为调伏、善治。律为禁制之法,以此为准绳,则能灭除恶非,调伏烦恼,善治身心而得清净。 《四分戒疏》云:「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正翻之。」诸经论中,多用昆奈耶以名律,故律藏又称昆奈耶藏。
  三名波罗提木叉,汉译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戒律名为解脱,义有二种:一者戒行能免业非,故名解脱:二者能得彼解脱之果,故名解脱。
  戒律名虽有三,但意义却是互通的,诸名所指,实无差别。戒律在修习佛法中有著殊胜的功德,所谓戒为一切诸善功德住处。人必止恶才能行善,有了向善之心,才能进一步希求解脱。修学佛法必须要持戒守戒,所以,《璎珞本业经》云:「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
  据说,释迦佛成道後,初十二年,僧众清净,佛仅为无事僧略说:「善护於口言,自净其意志,身莫作诸恶,此三业清净,能作如是行,是大仙人道。」 (语出《戒经》)此後僧众日增,团体生活,渐趋复杂,为广行教化,因种种因缘,制种种规约,随犯随制。佛教的戒律,也就从此陆续地制定下来。
  在《四分律》中,释迦佛历述过去七佛,佛法住世久暂,无不以是否制戒摄僧为定,即知戒律为佛法的生命,关系著佛法的住世。释迦佛制戒的本怀,即在於此。《四分律》明确指出:「昆尼藏者,是佛法寿,昆尼若住,佛法亦住。」戒律护持佛法,是人道之基,功德之本。三乘道果,相绩不断,盖以戒律为根本。所以释迦佛於临湼盘时,特别告诫阿难及其众弟子说:「汝等比丘,於我灭後,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如我住世,无有异也。」 (《遗教经》)修习佛法,必须以戒为师。道理十分简单,如果没有戒律的约束,佛弟子的行为就没有准绳;没有戒律的轨范,僧团就不可能依律摄僧,和合共住。没有依戒修持的佛弟子,没有如法如律的僧团,佛教的生命也就不存在了。佛陀的教诲告诫人们,戒律的存亡,实为佛教法身慧命之所系,戒律在世一日,便是佛法在世一日。
  所以当佛陀入灭之际,弟子阿难尊者曾预为启问:「世尊灭後,诸弟子等应以何为师?」
  世尊答言:「汝勿见我入般湼盘,便谓正法於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 (《大般湼盘经》卷下)
  可见,戒律与佛自身居同等地位,修习佛法必须以戒为师,这样才能使戒香普薰,正法久住。
  戒律改革的历史与现状
  纵观佛教弘传史,戒律问题一直是占据首要地位的。佛陀湼盘後,佛教教团最初和最重要的事,是结集佛的遗教遗诫。由「持律第一」的优婆离尊者诵出律藏,由「多闻第一」的阿难尊者诵出经藏。佛湼盘後一百年的第二次结集,也是为了结集戒律而举行的。佛教始终是建立在戒律之上,戒律是佛教的基础。
  但同时也可看到,在佛教史上,戒律问题又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异说纷呈的问题。相传在第一次结集完备後,阿难曾说:佛将人灭时告我,大众若欲弃小小戒,可随意弃。从这句话中,已显露出佛灭後的僧众,对戒律已有不同的看法。
  律中记载,富楼那尊者於窟内结集後,来到王舍城,曾提出内宿、内煮等八事,与迦叶尊者发生意见分歧,结果争执不下,各行其是。当时,迦叶见众说纷纭,乃宣告时众:佛所未制,今下别制,佛所已制,不可少改。大迦叶此言一出,所有的争议才停止下来。
  由此可见,对於戒律的不同看法,第一次结集时已开其端绪。不过因为佛初灭度,歧见不深,暂时归於一致。一直到佛灭後一百年,耶舍因跋耆族的比丘们做了十件不合律法的事,而邀诸高僧大德举行第二次结集,结果,皆判为非律。但奉行十事的比丘人数众多,因而与正统派的上座长老们发生意见上的分歧,遂分裂为大众部和上座部两派,此即因戒律的开遮不同而导致部派分裂。以後,又分为二十部,乃至五百部。当然,分派以後的佛弟子们,於根本律学,仍然是遵行奉守,未敢轻犯,犹如一根金杖,段段分折,但其金之本体,未曾减损。
  中国佛教弘传史也同样表明,从印度传来的律法,原是适应印度当时当地的人事而制的,传到中国後,时固不同,地亦有异,风土人情更有悬殊,一切客观环境都有了变化,自然就难以整个接受,而必须有因时、因人、因地、因事而制其宜的改变,方能适应新的环境而流传。
  唐代《南海寄归内法传》的著者义净曾亲身到印度等处考察二十余年,回国後想要在中国全部推行印度的小乘戒律,照搬印度僧侣的生活方式,其用意是好的,结果却行不通。比如托鉢乞食的律法,中国僧众就没有普遍的遵行。这可看作是因中印风俗习惯不同,而变通律法的一个典型事例。
  在印度,出家人乞食自活,塔寺兰若,不立炊事,施者因时而施,乞者按时乞化,早已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无论从施者或受者哪一方面讲,乞食制度都是行来极其自然的。印度文化,向来是敬信出家人的。况且在印度中部、南部一带,气候温暖,野生果木很多,乞食不到,还可随地采而充饥。但在中国,便没有如此容易了。中国文化的民俗风情,与印度回然有别,除了贫而无告,沦为乞丐者,即使如隐士之流,仍是靠自己躬耕吠亩而得衣食的。此外,中国素来以农立国,社会普遍重视农耕,仅靠乞食生活,便会被视作懒汉或无用的人。
  从文化观念上说,古代传统文化观念,认为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且有「不孝有三,无後为大」的说法,比丘既已剃除须发,出家修道,已经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心存偏见,何况还要乞食於人,就更不容易了。所以,中国僧人大多参与农事。特别是自百丈怀海後,行农禅并举的「普请法」 ,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生活方式。
  可见,地域及风俗习惯的差异对於持戒的开遮影响确实是存在的。所以,佛教的戒律亦不能绝对的「千古一制」,而应适应新的社会文化环境,做到「随时适变,逐处所宜」。其实戒律本身就有「随方昆尼」的说法。佛陀当时也预料到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环境、风土人情的差异会给传法弘教带来影响,所以给後代弟子立了一个有弹性的权宜办法,佛陀说:「虽我所制,於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於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五分律》卷二十二)
  其实在中国,《四分律》的弘传独盛,正是由於南山道宣律师根据本土风俗人情对戒律原典进行了加工改造,使其适应中国的国情的缘故。弘一大师在《律学要略》中即指出:「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变化,能适应我国僧众之根器。」
  佛教传来中国,义理之学偏盛,出家比丘大多钻研义理,著疏立说,蔚成中国佛教之大观。而戒学一门,虽有印度律师东来传布,并有诸部律本流传,但历来研习之人不多,即使是中国佛教的律学大师们在对待戒律的解释和遵循原则上面,也只是习惯於做旁徵博引的疏注一类,并将学戒的比丘,特别立为「律宗」的名目。由此对律制的奉行无形中简略了。
  同时,唐宋之後,禅宗大盛。禅者特重内心的证悟,力求明心见性,顿悟成佛,强调「平常心是道」 ,对繁重的律制性难耐守,而提倡受「无相戒」 ,反倒将外在的戒条律仪看作是悟道的障碍。甚至史有「禅不掺律,戒不谈禅」 (明三峰《弘戒法仪》)的说法。特别是至百丈怀海时,采撷大小乘戒律,创建禅律,与律寺分离别立禅居,创十方丛林制,订「百丈清规」,於律学是一重大创伤。明三峰法师在《弘戒法仪》中说:「禅人忽律而重心,戒师执相而遗体,自戒坛一闭,仪法尽亡。」寥寥数语,揭示了当时律宗衰落的景象。
  这样,一部中国佛教史,关於弘律传戒的记载,在份量上就显得那么轻。律宗的衰败亦是意料中事。中国佛教虽不尽如律而行,仍能延续至今者,因为佛教的经论之中,处处都有戒律的强调,比如《大智度论》、《瑜伽师地论》、《大涅槃经》、 《法华经》、《遗教经》等等。即使在「百丈清规」中,仍有许多地方是依据《四分律》而作的。所以,中国佛教虽不严於律制的遵守,但却没有违背戒律的根本精神,这是值得庆幸的事。
  本来,佛教的根本精神是依法不依人的,只要依照律制而行,佛法自可历久长新。可是反观中国佛教,历代以来,往往是依人不依法的,如能出现几位大祖师,以祖师作为佛教的中心,佛教便兴;如果数十年乃至数百年间,没有一个祖师出现,佛教也就跟著衰微下去。如律宗的几次兴盛,即是与唐代的道宣,宋代的允堪、元照,明末的古心、寂光,近代的弘一、慈舟律师的发心弘律分不开的。
  佛教本以佛法为中心,中国佛教,却以祖师为中心,所以佛教史上弘律持戒的状况,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所幸近年来,有心人士感於教团纪律之不足,纷纷投注於教育,培育僧材,如台湾的星云、圣严等诸位大师,对兴学育才,不遗余力。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相信经过教育的薰陶,僧团步上更有纪律,让禅宗的道场安心参禅,让律宗的道场能专心学律,让净土的道场能一心念佛,破除腐化以经济为目的的经忏,各道场肩负起净化人心,宗教的神圣责任。
  现在谈到学律持戒,虽然没有人公开反对,但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需要有正知正见。首先,认为戒律是两千年前制定的,现在持守这些戒律是不合时宜的。目前僧众多有改革戒律的呼声。认为鉴於中印风俗民情不同,其中有许多律仪难以相应,另外,时代在变化,佛教也要有所变化,要认识教制的目的性和机宜性,及时舍弃不合时宜的执著,兴所应兴,革所应革,才能光大佛教的慧命(参见台湾《菩提树》杂志第四四九期和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一九九三年第三期刊登的有关讨论文章) 。
  今天佛教界应该是面对这一现实的时候了。应当承认,要以死板的条文来硬生生地加在每一时代的每一个弟子身上,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也是一件不合理的事。但因为律为佛制,千百年来,无人敢作取舍之辨。事实上,如果真的遵照全部律文来持守,确也有多方面的困难,所以戒律本身就有「随方昆尼」的说法,也有「小小戒可舍一的原则。
  近代弘一大师也同意舍微细戒的遗教,但是他认为,制限多寡,人各随力,约最低标准而言:止持之中四弃、十三僧残、二不定法,悉应精持:作持之中,结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亦易行耳。所以只要不违背律制的原则,即可随方应用,自然也可以随著时代的潮流而应用,唯其如何随方随时应用者,则必须熟习戒律之後,方可灵活圆融,方可不违律制的原则。时代有新旧,律制的精神则是历久而常新的。
  其次,认为戒不容易持,这种畏难情绪,在家众和出家众是一样的,而尤以出家众律仪繁琐细碎,更易令人起望戒生畏的心理。人们一般仅知道《四分律》中规定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其实,差不多在每一条的戒相之中,又多有开、遮、持、犯的分别:同时,开、遮、持、犯,各各又有轻重等级:同样犯一条戒,由於动机、方法、结果等的不同,犯罪的轻重及忏罪的方式也各有不同。戒律的条文固然是戒,凡不在条文中而仍违反了佛法原则的,也都算是犯戒。所以要研律持戒就必须付出耐心和苦心,从繁复的戒名目之中,培养出持戒的精神和弘戒的悲愿来,而不应知难而退,半途而废。
  再次,认为持戒是小行小节。千百年来,大乘佛教盛行中国,街谈乘急戒缓,流风所及,以至视无戒为正常,以有戒为拘执,视比丘戒法为小乘,而以学大乘佛法自居,於是舍小而取大,并以此为口实,谓是大上不拘小节。以上畏戒、轻戒的心理,严重侵蚀著出家信众。
  其实,任何一种宗教,都有其严格的禁律条文。戒律是佛法的基础,戒律是佛法的寿命,放眼中国佛教的现状,不欲宣扬久住则已,若欲宣扬久住,自利化他,研习戒学,注重律行,实为振兴中国佛教的唯一有效之路。出家僧众若不持守戒律,无异就是斩断佛法寿命。所以不欲住持佛法则已,若欲住持佛法,就不能下恪守佛教戒律。
  灵芝元照律师在《资持记》卷三中曾说:「且戒必可轻,汝何必登坛而受?律必可毁,汝何必削发染衣?是则轻戒全是自轻,毁律还成自毁。」学律持戒的目的,在自身方面,自然是希望「尽无穷之生死,截无边之业非,破无始之昏惑,证无上之法身。」 (《资持记》)同时,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要使「昆尼久住、佛法久住」 ,这是每一位佛弟子都应担当的责任。
  佛陀制戒,意在摄僧,僧团和合,如法如律,则是正法久住的希望所寄。所以要扭转末法时代律行不严的颓败气象,抵御当今时代道德腐败、罪恶孳生的潮流的冲击,一定要严持昆尼,以戒为师。至於戒律中究竟哪些是不合时宜的,哪些是无法行得通的,而这些不合时宜、行不通的戒法对於佛法有什么关联,依据「小小戒可舍」的原则,这些戒法可不可以放弃:在戒法中,哪些是必须遵守的,哪些应坚持不懈;尤其在现代社会中,佛教徒怎样行事才算是符合时代性,如何修持才算是适应新潮流。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由发心弘律的高僧大德和有识之士们冶静地进行讨论研究。
  律法弘传与佛教世界化
  佛教的世俗化和世界化已经成为当今佛教发展的两大主题。
  佛教自公元前六世纪至五世纪在印度诞生之後,广泛流传於亚洲很多国家和地区,近代又传播至欧美等国家。如今佛教已经成为影响广泛的世界性宗教之一,全球信仰佛教的人数大约在五亿左右,佛教对许多国家的社会和文化生活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佛教在传播过程中,为了适应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其形式和内容都有了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表现是:有些传统的佛教派别衰落了,有些则得到了急遽的发展,如律宗趋於式微,而禅宗及密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後,无论在传统流行的地区或者新开展的欧美地区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蔚为世界性的信仰和研究热潮,并且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组织。
  另外,在佛教内外各个派别之间与基督教一样开展了对话、协作,彼此互相影响,互为祉补,甚至融不一体,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很多新佛教或改良佛教。例如印度在本世纪五十年代兴起的新佛教就与传统的佛教有著明显的差异。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战後兴起的新兴宗教中某些佛教派别在信仰和组织上都摄取过西方流行的一些思潮和活动形式。
  佛教传人欧美後,为了适应西方的社会生活方式,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和调整。有些教派按照基督教的方式把寺院改称为教会,划分为若干教区,每个教区辖有若干教会和附属团体,教区和教会设有专职僧侣。如美国佛教会拥有六十个独立教会和四十个分支,这些教会按照美国地理分布分成八个区域,各区统辖大城市的教会并附有佛教妇女会、青壮年佛教会、星期日学校等。欧美的寺院不单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商业社交活动、文化娱乐的中心。
  佛教在现时代所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既是佛教复兴发展的契机,同时也是弘传戒律、令佛法久住的暗礁。现在,印度等南传佛教国家,在形式上还是严格励行持戒生活,中国的僧侣同样如此,包括中国的在家居士,认真的人还是保持著五戒。但日本佛教就有其独特之处。
  在古代,日本也是以国法的形式来命令僧众守持戒律的,严禁僧人饮酒食肉,至德川时代,还是如此。但至明治以後,僧人却可以自由地食肉带妻,与世俗人一般,终於形成今日的无戒佛教。如明治五年(公元一八七二年) ,政府明确规定允许僧侣食荤、娶妻、蓄发。翌年又承认僧尼有蓄发、食荤、婚姻和还俗的自由。如今日本佛教已演变为居家佛教,即僧侣得以享受一般公职人员的权利,过著同样的家庭世俗生活。这一佛教世俗化的变化,反映了日本佛教的特殊体制。
  佛法如何在当今日益通俗化的世界中发扬光大,这是许多当代高僧大德和佛学家关注、沈思的焦点。纵观世界佛教,尽管为了适应时代的嬗变,对传统佛教的思想内容和修持方法作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改变,但仍有许多大德高僧和有识之上在大声疾呼,呼吁僧界要重视律行,以戒为师,使佛法久住世间。如中国佛教协会大力提倡人间佛教思想,但明确指出:「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 (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那种以为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应重视对戒律的修学,显然对当今的佛法精神缺乏正确理解,致使戒德衰颓,正法焉能久住?净戒下修,僧伽的庄严形象复何存在?中国佛教协会为挽颓风,对目前大陆某些寺院滥收徒众、滥传戒法的现象曾再三提出整饬意见,并於一九八四年四月颁发了「关於汉族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 ,要求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要遵守佛制,如法如律。一九八九年又颁布了「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和「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两个文件,这对於僧众和合共住、如法修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一九九二年初召开的「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由赵
  朴初居士提出在学僧教育中贯彻「学修」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原则,逐步消除一些学僧信仰淡化、戒律松弛的弊病。
  近几年来,大陆各寺院滥传戒法的现象有所减少,依律说戒、诵戒之风、结夏安居之制也在许多寺院开始恢复,许多寺院在戒学道风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与此同时,海外许多高僧大德也在为恢复律制、护持佛法而奔走呼号。
  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於一九八八年在美国洛杉矶创立「北美第一大寺」——西来寺,旨在使佛法西传,沟通东西方文化,使佛教在世界各大洲发扬光大。
  并於同年十一月举行「三坛大戒」的传戒活动,这是中国佛教首次在不同国度(西方国家—美国)的传戒。这次传戒的特色是:来自不同的国度(来自中国、台湾、美国、韩国、日本、泰国、法国、德国、香港、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西藏、尼泊尔、锡兰、越南等十六个国家)的不同人士,在同一时空,各自穿著南北朝传统的僧服,近三百位的青年戒子,均以欢喜的心情,依著佛陀律制,在此北美最具佛教文化圣地的西来寺,求受清净戒法。
  再者,此次的求法戒子,教育程度亦高,有心理学博士、电脑硕士、大专院校程度的比比皆是,可见僧伽素质的日益提高,更显示佛教由亚洲至美洲,由东半球至西半球的蓬勃推展。
  另一特色是,此次戒法传授以多种语言文字来教授,除了戒律课程外,还有来自中国、美国、锡兰、西藏、越南等高僧,以多种语言讲授、翻译法要。而此次戒师的戒腊皆在三十年以上,集合了南北传高僧,每位都是学德兼备高僧。
  一九九O年,上海龙华寺夏季传戒大法会也有台湾、香港、新加坡、美国等海外僧尼大德前来学戒传法,使戒法相融,东西交滙。
  而一九九一年三月至六月在佛光山举行长达三个月九十天的罗汉期戒会,更是创下了中国佛教史上戒期最为长久的新记录。
  此次戒会仪轨庄严殊胜,具有诸多特色,如:戒期最长,戒师最殊胜,戒子最优秀,课程最丰富,仪礼最如法,规炬最严谨,设备最齐全,戒会最清净等八大特色。
  佛陀说:戒在则法在,法在则佛在。僧伽有责任将佛陀所证悟的正法传扬於世,因此要成就能够荷担如来家业,成为众生意命所依怙的僧宝,求受三坛大戒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了。
  相信在海峡两岸、东西各方佛教界人士的携手同心、共同努力下,一定会使律制长存、佛法永恒。
  树立佛教的庄严形象,使正法久住世间,这是每一个佛弟子义不容辞的职责,而学习戒律、严净昆尼,不但能防非止恶、规范行为、净化自身,而且也是令佛法久住世间的根本保证。持戒可以成就一切功德,由於遵行戒法的缘故,可以断除自己的烦恼业障,可以使有惭愧心的人内心宁静,可以制罚或灭搂难以调伏的人。僧团由此而得清净健全,自然可以令世间不信仰佛法者升起敬信之心,已经信仰佛法者,可使其信心更加坚固。僧团清净,信众增多,佛法便可以周流普遍,这样便可以达到「昆尼久住、正法久住」的目的。由此看来,戒律的重要关系个人的修持、僧团的和合、世人的教化、正法的兴衰。所以,要想使佛教久住世间,僧团和合,必须重视律制的推行,必须推行律制的教育,使每一位信佛者都要受戒、学戒并且持戒。像《华严经》所说:一戒是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若能坚持於禁戒,则是如来所赞叹。」
  同时,在现代社会,设使人人能勤修戒定慧,断灭贪瞠痴,通达无染无我,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自然净除我见我所,那么不论造作任何作务,都能经常抱持著菩提心,随顺众缘都下离自性,不虚弃人生,不懈怠放逸,孜孜律仪,念念定慧,难行能行,洁身自尊,摒弃世俗贪欲。人人如此,便可使社会安宁、民风淳厚,对於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勤俭朴素、诚实做人的一切世间法,自然能一一持守,从而根治今日的杀盗淫妄、欺诈掠夺、追逐物欲、奢侈腐化的种种颓风。
  总之,只要佛教界大众一心,同心同德,去除我执私利,超越时代潮流的弊病,就可以使佛光普照,佛法长存。千百年的佛教弘传史证明:僧团愈是行持谨严,威仪济济,愈是受越来越多人的崇信:佛教愈是海众和合、戒相庄严,愈能走向世界,为现代文明和世界和平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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