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都郎中寺冯尼
译文
冯尼,本姓冯,她是高昌国人,因当时人敬重她,便以姓作为她的法号。她三十岁才出家,出家后住在高昌国都的郎中寺,一天素食一餐,精苦守戒,以苦行奉佛。曾烧六指供佛,全都延及手掌。又诵《大般涅槃经》,三天就是一遍。
当时高昌国有法惠法师,修道精进勇猛,超群拔世,高昌一国尼众都以他为依止师。后来有一次,冯尼忽然对法惠说:「法师来此给尼僧带来福音,我是法师的善知识。我认为,法师若去龟兹国金花寺,在直日法师帐下当能得到高妙之法。」
法惠就听从了冯尼的话,到金花寺去见直日法师。直日一见,大为欢喜,便取来葡萄酒一斗五升,叫法惠饮下。法惠大惊,正言道:「我来寻求佛门高妙之法,你却反而让我喝这违戒之物。」便不肯喝。直日就用力推他的背,让他快快走开。
法惠退出来之后,心中想到:「我既然远道而来,没能达到预想的目的。恐怕还是不宜违背直日的意思。」于是又返回直日帐中,把酒取来立即饮下,饮后就大吐不止,随即迷醉不醒,浑然不省人事。直日却搁下法惠不管,自己走开了。
法惠醒后,自知犯了佛门不许饮酒的大戒,追悔不已,便捶打自己的身体,来责罚刚才所犯的罪障,并想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她由此暗自思忖,并证成第三果,即断绝欲界的烦恼,永不还欲界。
直日回来后,问法惠道:「得到妙法了吗?」
法惠点头称是。这也就应验了冯尼的预言。
法惠于是返回高昌国,离高昌国都尚有二百多里路,而且事先也并没有通报回来的消息,而冯尼却率领尼众远去迎候,使法惠大为惊异。
冯尼的先知之明,都如以上所举。故高昌国诸尼僧,无不师奉她。
她享年九十六,梁天监二年(公元五O三年)圆寂。
原典
冯尼者,本姓冯。高昌①人也。时人敬重,因以姓为号。年三十出家,住高昌郎中寺。斋蔬一食,戒行精苦。烧六指供养②,皆悉至掌。诵《大涅槃经》,三日一遍。
时有法惠法师,精进迈群,为高昌一国尼依止师③。冯后忽谓法惠言:「阿阇梨④来好。冯是阇梨善知识。阇梨可往龟兹国⑤金花寺,帐下⑥直日闻当得胜法。」
法惠闻而从之,往至彼寺见直日。直日欢喜。以葡萄酒一斗五升,与之令钦。法惠惊愕:「我来觅胜法,翻然饮我非法之物!」不肯饮。直日推背,急令出去。
法惠退思:「我既远来,未达此意,恐不宜违。」即顿⑦钦之,醉吐迷闷,无所复识。直日便自他行。
法惠酒醒,自知犯戒,追大惭愧,自椎其身,悔责所行,欲自断命。因此思惟,得第三果⑧。
直日还,问曰:「已得耶?」
答曰:「然。」
因还高昌。未至二百里,初无音信,冯呼尼众远出迎候。先知之迹。皆类此也。高昌诸尼,莫不师奉⑨。
午九十六,梁天监二年卒。
注释
①高昌:即高昌国。作者称伪高昌,乃是当时南方政权对北方列国的蔑称。晋咸和二年(公元三二七年),前凉张骏于此置高昌郡,郡治在高昌城,后魏和平初为蠕蠕所并,立阙里周为王,始为国。高昌国前后延续近百年,为唐所灭。
②烧六指供养:即燃烧手指,表示信仰之诚挚。佛教有以身体供养佛者,烧指即属此类,称为烧指供养,或燃指供养。
③依止师:即依止阿阇梨。按佛教规定,比丘尼新度后,要依止其它先辈比丘学习。此师即是依止阿阇梨。
④阿阇梨:梵文Acarya的音译,即教授师,又作阿舍梨、阿祇利、阿遮利耶,略称阇梨。意译为轨范师、正行、悦众、教授、传授。意即教授弟子,使之行为端正合宜,而自身又堪为弟子楷模之师,故又称导师。
⑤龟兹国:在新疆中部,此依天山,南对毘仑,西通疏勒,束接焉耆,乃丝绸之路上的交通要道,此土佛法流行,比丘尼也比中土出现早。
⑥帐下:犹言座上,对佛徒的尊称。
⑦顿:立即。
⑧第三果:小乘佛教四果中的第三果。此果称为不还果,指已断尽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后三品,而不再返至欲界受生之阶位。因其不再返至欲界受生,故称为不还。
⑨师奉:像老师一样敬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