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析《魏书·释老志》——简论北魏时期的佛教概况
圣瑞
闽南佛学
一、作者行履与撰述
《魏书》北齐魏收撰一百一十四卷,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互六世纪中的北魏王朝兴衰史。魏收(506——572),字伯起,巨鹿下曲阳(河北平乡一带)人。以文学著名,与济阴温子升、河间邢子才齐名,世号“三才”。魏分东、西魏,魏收、仕东魏,后又仕北齐,为高欢父子所重命修魏史。魏收为主要负责人,房延佑、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干参与撰写。齐天保五年《554年)书成呈奏,共十二纪、九十二例传、十志。书出毁誉并起,有人评共为“不刊之书,传之万古”,或言“著史不平”“不实”。号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说:“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宫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由于魏收在列传人物去取褒贬上触犯丁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魏收两;改而定成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是观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魏书十志尤以食货、官氏、释老志著名。其中官氏、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
二、北魏的诸帝与佛教
(1)道武帝与佛教
拓跋魏入主中原以后,对佛教礼敬有加,表现了高度的护法热心,除太武帝拓跋焘以外其余诸帝,多皆信佛。《释老志》上说:“魏先建国于玄朔,风俗淳一,无为以自守,与西域殊绝,莫能往来,故浮图主教,未之得闻,或闻而来信也。"这是说,北魏在建国以前,由于所居环境生活方式及与西域缺乏联系,对佛也显得十分生疏。自道武帝才渐渐接触佛法。《释老志》称:“太祖平中山,经略燕赵,所经郡国佛寺,见诸沙门、道士,皆致精敬,禁军旅无有所犯。帝好黄老,颇览佛经。但天下初定,戒车屡功,庶事草创,未建图宗,招延僧众也。”
北魏开国之君道武帝,在建国之初,尊重沙门、道士,阅览佛经,又学黄老,只是天下草创,百废待兴,还无暇顾及建寺安僧;稍后不久便遣使致书给泰山僧朗:“先是有沙门僧朗与其徒隐于泰山之琨场谷,帝遣使致书,以缯素,旃阂、银钵为礼。今犹号日朗公谷焉。”(以下引文,凡不注明者,均出《释老志》)
僧朗法师,戒德冰霜,隐居泰山,弘法布道,成为一方软团领袖,不但道武帝对其人如此,南晋司马昌明,前秦苻坚、前燕慕容垂、南燕慕容德、后秦姚兴都同僧朗有过书信来往和赠送厚礼。天兴元年(398)道武帝下诏说;“夫佛法之兴,其来远矣。济益之功,冥及存没,神踪遗轨,信可依凭。其敕有司,于京城建饰容范,修整宫舍,令信向之徒,有所居止”。同年还建造五级佛塔,耆阍崛山及须弥殿、讲堂、禅堂、沙门座等也“莫不严具”。
道武帝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国运粗定。子佛法多有扶持,敬重高僧,造寺修塔,不遗余力。
(1)太武帝与佛敦
鲜卑拓跋部在入主中原的过程中接受了佛教。道武帝、明元帝都信奉佛教,并好黄老。太武帝开始也信奉佛法,礼敬沙门。在北魏占领约河北、河南、陕西、甘肃等广大地区,是十六国.时期佛孜特别盛行的地方。凉州地处西北、受中原频繁战争较少,政治对稳定,形成了局部的文化中心。对北魏佛教发生重大影响的沙门玄高、师贤、昙曜均来自凉州。北魏鲜阜拓跋氏以全民为兵。要占领中原地区,巩固统台、必须有效地控制足够的人民群众以从事兵役。徭役和缴纳阻调。因为沙门免役免租凋,在沙门的数量上必须加以控制。如太武帝于太延四年(438)三月诏“罢沙门年五十已下”《魏书·武帝纪》)。就是为了使一部分沙门服兵役。
同时也跟控制全国人口,并抽调丁壮服劳役有关。北钥为巩固自己的统治,都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合作,同时他们也接受了先进的封建制度,迅速封建化。从道武帝开始即重用儒者,尊崇儒家学说,太武帝继之,但对佛,道二教的社会作用却有一个认识过程。道教徒历代称教主老子为国师,而积佛教为“西戒之法”,佛为“胡神”,并且宣传长生成仙之术,对北魏的统治者颇有吸引力。太武帝“锐志武功,每以平定祸乱为先”。他听从司徒崔浩的劝告,信奉寇谦之的天师道,排斥佛软,后来发展为灭佛的行动。《释老志》上说,太平真君六年(415),卢水胡盖吴在杏城(今陕西黄陵西南)起义,有众十余万。第二年(446年)太武帝率兵前去镇压,到达长安,在一寺内发现兵器,怀疑沙门与盖吴通谋,下令殊杀此寺僧人。
在寺中又发现酿酒器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另外寄存的财物数以万计,还有洞窟藏匿妇女,崔浩劝帝灭佛。太武帝下令殊杀长安沙门,焚毁佛像,敕留守平城的太子拓跋晃下令四方依长安行事。太子素敬佛教,师沙门玄高已在前一年被杀。太子再三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士木丹青,自然毁灭。”帝皆不许,三月下诏进行毁佛,采取的措施非常暴裂。“諸有佛图,形象及佛经,尽皆击破、焚毁,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就这样,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反佛的皇帝。《释老志》载,寇谦之对灭佛之举并不赞成。曾与崔浩争论,“苦与浩争,浩不肯,甚至说“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矣”。不过就在太武帝肆意反佛时,笃信佛教的太子晃,却暗中尽力给以维护,缓宣诏书,使远近大部份沙门闻信逃匿。因此,魏境佛教,并未遇到彻底的毁灭。太武帝的反佛,是佛教传入以来所受到的第一次严重打击,在七、八年中佛教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摧残。《高僧传》卷十《县始传》载。伪太平七年,遂毁灭佛法,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令罢道,其有窜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斩,一境之内,无复沙门。”可见号太武帝废佛结果的惨重。
(3)文成帝复兴佛软
太平真君九年(448)寇谦之死,十一年(450)司徒浩被诛。二年后(452),太武帝被杀死。文成帝拓跋浚即位,下诏复兴佛法。说佛教“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开演正觉。”把太武帝说成是“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奸淫之徒,得客假托,讲寺之中,致有凶党。是以先朝因其瑕衅,戮共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断。”在文成帝继位伊始宣布:“朕承洪绪君临万帮,思述先志,以隆斯道。命各州郡县造寺,允许百姓出家。此后僧尼数字日增,寺塔重辉。同时还开凿了大同云岗石窟,为太祖巳下五帝铸释迦佛相。如此一宋致使“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佛相经论,皆复得显。”
(4)献文帝与佛教(466——471年)
《释老志》上说:献文帝对于佛教“敦信尤深,览诸经论,好老庄,每引诸沙门及能谈玄之士与论理要。于平城建永宁寺,造七级佛塔,高三百余尺,又在天宫寺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后让位于孝文帝,移居北苑崇光宫,在苑中西山建鹿野佛图,览习玄籍,亲近禅师。孝文承明六年(476)崩于永安殿。”年仅23岁。
(5)孝文帝与佛教的关系
A,建寺、度僧
迁都、改姓、力求汉化的孝文帝对佛教非常热心。《魏书》卷七下《高祖记》上说他“善谈老庄,尤精释义”。承明元年(476)于永宁寺设大法供,“度良家男女为僧尼者百有余人,帝亲为剃发,施以僧服,令修道戒,资福于显祖”。又到永宁寺听讲经,命中书、秘书二省与僧徒讨论佛义。一般来说,北魏诸帝之于佛教,多半重在信佛修福,偏重禅法,而孝文帝则对义学颇有兴趣。《释老志》记载:从文成帝兴光(454——455)年间,到孝文帝的太和元年(477),“京城内寺,新旧且百所,僧尼两千余人,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人,僧尼七万七千二百五十八人。”此时魏坑僧寺数字还不算太多。太和十六年(492),孝文下诏;“四月七日、八日、十五日,行大卅度——百人为僧尼,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以为常准,著子令。根据《魏书.地形志》灼记载,北魏共有113州。孝文帝之世,属北魏盛世,其有州数,当然不会更少。所度僧尼人数,平均“中州”计算,则一次度人五千六百五十人,每年两次,则为一万一千三百人,年年如此,其数可观。除此之外,还有额外度僧,北魏僧尼人数剧增,就不足为奇了。《释老志》上说:“又有西域沙门跋陀,有道业,深为高祖所敬信,诏于少室山阴立少林寺而层之,公给衣供。"跋陀就是《续高僧传》卷一十六的佛陀禅师,佛陀禅师在北魏深为高祖所敬重,而且在中国佛教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嵩山少林寺,就是孝文帝为了让佛陀禅师居住而特意修建的。
B、整顿僧团
孝文帝在广度僧尼的同时,也不断地采取纯化僧尼等措施。例如孝文帝即位灼第二年,即延兴二年(472)四月,下诏说:“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客止。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赍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后听行。违者加罪”。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僧尼的行为逾轨,孝文帝制定规制,不但“民间五五相保”,还要“精加隐活”。同时,孝文帝还下诏说:“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牧显博;亦足以辉隆至教也。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竞,贵竭财产,务存高广。……自今一切禁断”。
可以看出“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趣佛”的情况,在北朝表现也十分突出。此后对建寺加以限制。太和十年(486)冬,命俭索僧尼,凡无籍或修行怠惰的僧尼皆令还俗。诸川还俗者达一千三百多人。太和十七年(493)又沼立《僧制》47条。
孝文帝对于佛牧僧尼所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削弱佛教,而是为了纯化佛敎内部,以便使佛软能更好的传播。
C:提倡义学
前面提到孝文帝令朝庭重臣经常与义学沙门讨论佛学,同时他本人对此也兴趣很大。太和十九年(495)四月,“幸徐州白塔寺”。顾谓诸王及侍官曰:“此寺近有名僧嵩法师,受《成实论》于罗什……
朕每玩《成实论》,可以释人染情。故至此寺焉。时沙门道登,雅有义业,为高祖眷赏,恒倚讲沦。”在他的提倡下,北魏的佛学研究风气渐盛,一时名僧辈出,如道顺、惠觉、惠纪、僧意、湛僧、惠度,僧显等人。
(6)宣武帝对佛教的护持
宣武帝(500—515),爱好佛理,常在宫中讲解经论,召集名僧研讨义理。有僧记录,为名《内起居》。景明初(500年),宣武帝命大长秋卿白整理按平城灵岩寺的建筑风格,在洛阳南的伊阙山,为孝文帝和文昭皇太后造石窟两所,此为龙门石窟开凿之始。508年下诏说:“缁素即殊、法律亦异。……自今以后,众僧犯杀人巳上罪者,仍依俗断,余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这是说,出家沙门,犯杀人以下的罪者,可依律制裁。给予僧团相当大的特权。修建永宁寺及九级佛塔,“其诸费用,不可胜计,……至于官私、寺塔,其数甚众。”有关建寺的资料,在《洛阳伽蓝记》记载颇多,可以参考。
由于北魏帝王的崇佛,使佛教发展迅速,《释老志》上说:“上即崇之,下弥企尚。"在帝王的提倡下,上至王公妃主下至庶民百姓都争相信佛,加上“北魏末年,天下丧乱,加以河阴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舍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为寺矣。然而也有一些农民为了求得寺院均庇护,摆脱沉重的赋税徭役负担。如“正光巳后,天下多虞,工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徭役,猬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即是有力的证明!
三、师贤与昙曜
太武帝灭佛,使佛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重大打击,文成帝复兴佛法,在朝廷主持复兴佛法的僧人主要是师贤和昙曜,奠定北魏佛教发展基础的也是这两个人。
师贤出身于罽宾王族,剃度后东游凉州,凉灭入京。太武帝灭佛时隐藏在民间行医,文成帝复兴佛法,再为沙门。担任道人统,掌管僧尼事务,主持复兴工作。
昙曦,和平年间之初,道人统师贤殆后。由昙曜继任道人统,对于北魏佛教贡献巨大。在《继高僧传》卷一有传:幼小入道,戒德冰霜,风采恬静,节操卓然,深得文成帝的器重。武帝废佛,诸多沙门都以医术或其它才能还俗。而昙曜则誓死守持沙门的生活,法器、袈裟不离左右,持成不渝。复兴佛法之际,以平城为中心,展开了乒人的弘化伟业。
A、云岗石窟的开凿
昙曜的复兴佛叙事业,农观最突出的就是开凿三岗石窟的开凿。在《魏书·释老志》上载:“昙曜白帝,于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窟,开窟五所,铸建佛相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饰奇伟,冠于一时”。
B、僧只户与佛凶户的确立
为佛教在北魏的发展,打下雄厚的经济基础。
C、译经
昙曜与天竺沙门常那邪舍共同译出新经14部,并请名僧道进等人讲说。
四、北魏的寺院经济
北魏献文帝皇兴三年(469)从宋朝子里夺得青齐地方,徒当地民户于平城,将其中较高的民户“民望”,设“平齐郡”以居之。史称这些民户为“平齐户"。《释老志》载:“昙曜上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只户”,粟为“僧只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皇帝同意此奏。“于是僧只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
这里所说“平齐户”及诸民中的“诸民”是指什么了应当指与平齐户地位相等的人众。《魏书·释老志》所载:宣武帝永平四年(511),尚书令肇奏言中提到:“故沙门统昙曜,昔于承明元年(476),奏凉州军户赵苟子等二百家力僧只户。”按规定:“僧只户不得别属一寺”,僧祇户每年向州、郡的僧尼管理机构“僧曹”缴纳六十斛栗,这在当时是个相当大的数字,北魏均田制下,农民的租训是“一犬妇帛一匹、粟二斛。农官管辖下的屯民一年缴六十斛栗。而僧只户上交的与屯民
相等。僧只户不是缴纳给某个寺院,而是缴给僧曹。主要用来,供给州、郡…—切僧尼的宗教活动使用。昙曜还建议,在灾年要用僧只栗救济饥民,“不限道俗,皆以拯施。”然而,主管僧只粟的僧官在执行
当中却出现了另外现象,如宣武帝永平四年(511)诏曰:“僧只之粟,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山林僧尼,随以给施,民有窘弊,亦即赈之。但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尝利
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谷贪下,莫知纪极,细民嗟毒,岁月滋深:非所以矜此穷乏,宗尚慈拯之本意也。自今以后,不得专委维那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监括。尚书检诸有僧只谷之处,州别列其元数,山入
赢息,赈给多少,并贷偿岁月,见在来收,上台录记。如收利过本,及翻改初券,依律免之,勿复征责。或有私债,转施偿僧,即以丐民,不听收检。后有出贷,先尽贫穷,征债之科,一准旧格。富有之家,不听辄贷。脱仍冒滥,依法治罪“(见《释老志》。)
这里是说僧祗粟的主管者,把僧祗粟作为赚取高额利息的本钱,所获利率多达百分之百以上(偿利过本),甚至还通过擅改券契的办法;来丰厚收入。结果“缅民嗟毒”,这种“岁月滋深”的种种行经,固然违背了慈悲济世的宗旨。使帝主对维那、都尉等人失去了信任,由刺史,尚书共同参与管理僧只粟。诏书中还特地强调对贫穷百姓,改变借贷方法。甚至以“依法治罪”来威胁,但效果依然不好,尚书今肇高上奏,说凉州军户赵苟子等二百家僧只户,受到都维那僧暹,僧频等人的逼迫,致使他们“弃子伤生,自溢溺死五十余人”。结果僧暹等人交付昭玄曹依僧律处治。
佛图户也称寺户,来自罪犯及官奴,除负责清扫寺院外,还“岁兼营输粟。”
他们与僧只户属于整个僧团不同,而是分属于个别寺院钓劳动者。自由很少,拥有自己的家室。
五、北魏教团的庞大
拓跋魏接触佛教的时间比西域,中原和江南较迟,但是佛教一经传入魏地,发展速度异常迅猛,寺院、僧尼数字和造像的数量规模而言。远远超过了同一时期的南方诸朝。据《释老志》载:“孝文帝太和元年(477),京城内新旧且百所。僧尼二千余人,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所,僧尼七万七千二百五十八人。”此后境内的寺院,僧尼数量猛增,至延昌中(512——515)“天下州郡僧尼寺,积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七所。”寺数较太和元年增加了一倍多。“徒沿逾众”。到了神龟元年(518),根据王元澄的一份奏章“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内检括寺舍,数逾五百,自迁都巳来,年逾二纪,寺夺民居,三分且一。”这时京城洛阳的寺院比太和初的帝都平城增长四倍多,僧尼之众也容易想见的。《释老志》提供的北魏寺、僧的最后数字是正光(520——524)以后的。“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与之时任相近的南方梁(502——557)朝,有寺二千八百四十六所,僧尼八万二千七百人左右。南北两方的寺,僧数目悬殊。在中国历史上,除了紧承北魏的北齐、北周两朝外,没有哪个朝代的僧尼人数达到百万以上,可以说北魏的教团是中国历史上最庞大的教团。
六、拓跋魏的僧官制度
《释老志}上说:“初皇始中,赵郡有沙门法果,诫行精至,开演法籍。太祖闻其名,诏以礼征赴京师。后以为道人统摄僧徒。每与帝言,多所惬允,供施甚厚。至太宗,弥加崇敬,永兴中(409——413年),前后授以辅国,宜城子,忠信候,安成公之号,皆固辞。帝常亲幸其居,以门小狭,不容舆辇,更广大之。年八十余,泰常中(416——422年)卒。未殡,帝三临其丧,追赠老寿将军,赵胡灵公。”法果在皇始中被征到京师后任道人统,法界本身备受崇奉,但未有副职、厉员,未有僧务机构。道人统法界所领导的教团完全是依付王权,其人每言“太祖明睿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遂常致拜。谓人曰:“能鸿道者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僧官带头跪拜君王,与东晋南朝僧侣为争沙门不应尽敬时君的斗争,成了鲜明的对照。
稍后不久,又设立了专门的僧务机构监福曹。《释老志》上载:“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监福曹是巾央一级的僧务机构,道人统是它的主官。在《释老忘》和《高僧传》中可以考见的北魏初期的道人统除法果以外,尚有法达、师贤,昙曜时积沙门统。无论是道人统还是沙门统,在资料里都没有提到道人统手下还有副职或属员。这与北魏初期僧务不多有关。
至于监福普之改名为昭玄寺,不是单纯的易名问题,它含有适应僧团扩大,僧务趋繁的形势,充字机构,加强僧官职权的内容有关。
七、余说
《魏书·释老志》是中国纪传本正史中唯一的一篇记述佛教、道教、历史的“志”。魏收本人长于文学,又长年担任史官,能够接触和利用大量官方文献。所以他的《释老志》在内容上比较充实可靠,在叔述上能充分发挥“志”这种休裁的长处,从总体上对佛、道进行综合介绍,重点论述北魏时期的佛教概况。对佛教的评论公允,不偏不倚,调合儒佛,在取材论事方面也能做到重点突出。对研究佛敎与政治关系、佛道关系、僧官制度、寺院经济等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