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于五受阴平等舍住正念正智经讲解(陈重文译述)
 
{返回 其它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2645
于五受阴平等舍住正念正智经讲解
 
杂阿含经第60经,大正藏第二册15页中~下
 
陈重文译述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何等为五?所谓色阴,受、想、行、识受阴。我听到如下所说的这样:某一个时刻,佛陀住在舍卫城(拘萨罗国的首都)的祇树国结孤独园。当时世尊封在场的所有比丘开示说:「有五种能感受外来刺激的集合体的聚集(指形成有情众生),那五种呢?就是指的色受阴(能感受刺激的身体)、受(能感受刺激的精神作用)、想(能记忆和判断所受的刺激而浮起印象的精神作用)、行(能反应刺激而表现出行为的精神作用)、识受阴(能分别和统一所有的精神作用的统觉作用)善哉比丘!不乐于色,不赞叹色,不取于色,不着于色。善哉比丘!不乐于受、想、行、识,不赞叹(受、想、行)识,不取于(受、想、行)识,不着于(受、想、行)识。
 
  太完善了比丘们!(如果你们能)不喜爱于色,不称赞叹美于色,不追寻于色,不执着于色(的话)。太完善了比丘们!(如果你们能)不喜爱于受、想、行、识,不称赞叹美于(受、想、行)识,不追寻于(受、想、行)识,不执着于(受、想、行)识(的话)。
 
  所以者何?若比丘不乐于色,不赞叹色,不取于色,不着于色,则于色不乐,心得解脱。如是受、想、行、识,不乐于(受、想叫行)识,不赞叹(受、想、行)识,不取于(受、想、行)识,不着于(受、想、行)识,则于(受、想、行)识不乐,心得解脱。
 
  怎么说呢?如果比丘们不喜爱于色,不称赞叹美于色,不追寻于色,不执着于色(的话),那么于色就不会喜爱,心就能(从色的系缚中)获得解脱。受、想、行、识也是同样的情形,不喜爱于(受、想、行)识,不称赞叹美于(受、想、行)识,不追寻于(受、想、行)识,不执着于(受、想、行)识,那么于(受、想、行)识就不会喜爱,心就能(从受、想、行、识的系缚中)获得解脱。
 
  若比丘不乐于色,心得解脱;如是受、想、行、识不乐,心得解脱;不减、不生,平等舍住,正念、正智。
 
  如果比丘们不喜爱于色,而心终于从色的系缚中获得解脱;同样的对于受、想、行、识也不喜爱,心终于也从受、想、行、识的系缚中获得解脱的话;那么他就到达再也没有什么烦恼可以消除,也不会再有任何烦恼产生的。
 
平等舍住'的境地  心已远离惛沈与掉举二边,而持续住在平静的作用之中一一并能这样的继续保持着正念不忘,而在此生所表现出来的行、住、坐、卧、语、默的全体过程中,其行为都能跟智慧起相应(应正智行)。(正念、正智的意义,请参阅杂阿含经1028经)。彼比丘如是知,如是见者,前际俱见永尽无余。前际俱见永尽无余己,后际俱见亦永尽无余。后际俱见永尽无余己,前、后俱见永尽无余,无所对着。
 
  有比丘能像上述那样的理解(知)、那样的体会到(见)的话,那么对于无始劫以来的过去世,我曾经是什么的一切猜测迷惑就永远的消失没有剩余了(再也没有疑惑)。此一迷惑永远的消失无余之后,对于不知终际的未来世我到底会是什么的一切猜测迷惑也永远的消失而无所剩余了。此一迷惑永远的消失无余之后,对于现在的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猜测迷惑也永远的消失而无所剩余了。(消除了过去、未来和现在这三世的身见之后),于是再也不会有任何的封闭执着。
 
  无所封著者,放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者亦无所求,无所求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己立,所作己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己,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没有任何封闭执着的人,对于世间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任何择取之心;没有任何择取之心的人;也不会有任何追求的行动发生;没有任何追求的人,能够自己觉知证得了涅槃(其内容是):我已消除了生死的轮回,清净梵行也已建立起来,所应断的烦恼都已断完,从此再也不受生死的轮回。」佛陀说完此一用散文来表现的教说之后,当时所有在座的比丘听到佛陀的说示,都心生欢喜的遵奉实行。
 
  [说明]
 
  本经的主要重点就在「不灭、不生,平等舍住,正念、正智」上,这是心得解脱者的心境。从更宽广的角度来看,所谓°不灭、不生',是指着一切法既没有消失掉,也没有被诞生的意思。也就是依于胜义谛的观点来看待的话,一切存在的诸法,「既无流转者,地无涅槃者,唯有彼彼法主故,令彼彼法生;彼彼法灭故,令彼彼法灭。」的只是因缘起,因缘灭的°法尔道理'罢了!我们常常会问,为什么有情的积聚一定是由色、受、想、行、识这五种类所组成的呢?为什么不只由四蕴?或应有六、七、八蕴等呢?又山河大地等,为什么山一定在陆地上?水一定在湖沼、河川、大洋中呢?又‘地大’的内容(性质)为什么是坚固的?‘水大’的内容为什么是潮湿的?‘火大’的内容为什么是温暖的?‘风大’'的内容为什
 
么是流动的等等问题。还有诸蕴为什么会无常?诸法为什么是无我?涅槃何以会寂静等等。又如色蕴为什么一定会是变坏相?受蕴为什么有领纳的作用?想蕴为什么有等了的作用?行蕴为什么会造作?识蕴何以能了别等等问题。以上的种种现象,到底为什么会是那样?而不以另外的样子出现呢?关于以上的种种问题,瑜伽师的回答是:「由彼诸法,本性应尔(本身的特质应该这样),自性应尔(自身的特性应该这样),法性应尔(存在本身的特质该这样)!(谓诸蕴生已,由自缘故,有自作用,各各差别之‘作用道理’故)即此法尔,说名道理瑜伽方便。(修瑜伽行方便的人应该懂得此一一‘法尔道理’)[存在的一切性质)或即如是(就是这样),或异如是不同于(这样),或非如是(不是这样),一切皆以法尔为依,一切皆归法尔道理。[明了上述的道理而]令心安住,令心晓了,如是名为‘法尔道理’。」 (以上请阅大正藏30册830页下和419页中~下)
 
    瑜伽师认为一切法都只是因缘起(有因有缘世间集)、因缘灭(有因有缘世间灭)的由诸因诸缘的势力所生起,此中并没有真正不变的任何一法被生出过一一不生,也没有任何一个'真正的存在'被消灭过一一不灭,所以对于诸蕴(一切有为法)的生起,要当观待诸因诸缘(观察缘起),如此就能懂得‘观待道理’。
 
  第二、由众缘而生的诸蕴,既生之后,由于诸蕴各有自缘的差别性质而各有不同的自身作用产生,而与他法有差别。明了此一道理,就能懂得‘作用道理’一一也就是说,一切存在的事物(诸法),只有由不同因缘的和合所生出的不同作用存在,除此之外,并无任何不变的本质存在。总而言之,诸法只是‘作用’的存在,并无‘自性’的存在。但一般人(异生)总是把‘作用’认为就是‘自性’的证明。
 
  第三、由众缘而生的诸蕴,缘会就生,缘散就灭,所以它们必然都是无常性的、苦性的、空性的、无我性的!为了能够如实的观察到这些真实相,便必须依靠三量:一依听闻正法(至教量),二由正思惟(现量),三依择法、分别、观察(比量)的向着法随法行。由此三量,就可以验证如上所说的道理,此即称为证成道理。
 
  第四、获得证成道理的人,就能开了先头所说的。法尔道理'而证得诸法的真实相,终于进入了不坏缘的法念处  不灭。所谓证得诸法真实相,是说看到一切存在的现象,既非净、也非不净,非苦、非乐,非常、非无常,非有我、非无我的远离了所有的有、无二边,而进入了随顺于法的中道行。诸法的存在既非有,就没有什么可以接受的(不受一切法),也没有什么可以破坏的(不坏缘);接受诸法叫常见,破坏诸法叫断见。在不受一切法、不造业攀缘的只是‘随顺于法’的情形之下,并没有什么被创造出来,也没有什么事物被诞生下来一一不生,这就称为住于‘平等舍’的景况之下。
 
  瑜伽师认为行者欲正思惟所有诸法的自相与共相以向法随法行时,必须依于四正道理,才能够不颠倒的以相应言教来思惟诸蕴,并称量所有的行相。所谓四正道理就是上来所介绍的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证成道理和法尔道理等。(详请参阅大正藏第30册419页以下)持续着保持如上的‘正念’便能完成‘正智’的获得「不减、不生、平等舍住」的解脱境界了。以上便是本经的重点所在。
 
  案一:关于‘随顺于法’,请看杂阿含卷二第47经和48经(大正藏第2册12页上)、卷三十三第931经(同前238页上)等之说明,又请参阅拙著(空相应缘起随顺法经讲解)《新雨月刊》40期第6页。
 
  案二:瑜伽师所说的四正道理,可以和龙树大智度论的四悉檀以及本经对照如下:
 
瑜伽师地论大智度论
 
、观待道理世界悉檀
 
2作用道理为人悉檀(生善)
 
3证成道理对冶悉檀(断恶)
 
4法尔道埋 第一义悉檀
 
   杂阿含经
 
有五受阴
 
色、受、想、行、识
 
不乐、不赞叹、不取、不着
 
不灭、不生,平等舍住      
 

{返回 其它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解析八正道(宋泽莱)
下一篇:原始佛法之定位(吴老择)
 因果的俗谛与真谛(陈昌祈)
 缘分·功德·共同体——佛教信仰的私人性与社会性(李向平)
 佛家四禅八定的静坐工作(杨政河)
 别云门后的第一封信
 无我与轮回(学愚)
 物理学步入禅境-缘起性空(中国科学院院士 朱清时)
 《佛说医喻经》译释(陈全中)
 佛教思想的传承与发展--印顺导师九秩华诞祝寿文集(郭朋)
 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任杰居士)
 甘雨滋泉厦 法露润菲新——广安法师生平述评(陈全忠)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苦海无边,六度为筏[栏目:卢志丹居士]
 夫妻争饼[栏目:佛教寓言故事]
 《禅关策进》录要 一 筠州黄檗运禅师示众[栏目:禅门修证指要]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