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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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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
    戊三、上士修心之道次第分三 己初、明发心为入大乘之门 己二、此心如何
发起
  己三、发心已学行之法。
  己初、明发心为入大乘之门
  「如是流转之过患,从种种门中长时修习,则见于此三有如陷火坑;为欲解脱
惑苦,证得涅槃,意怀热恼,由是修学三学,从生死中而得解脱焉。然此虽非同善
趣,不复堕,而于断过证德,尚属少分,既于自利未圆,则利他亦不过零碎而已。
终须佛为劝请而入大乘也。」
  如前依种种门长时修习生死过患,则见三有犹如火宅。三途如火坑,此人所易
知,观天为火坑,此人所难知。若依经教话,故事,诸门,思惟生死过患,则不问
人天三途,均无一可以安住。为欲解脱惑苦,求得涅槃,须具一种意念,使逼恼身
心,如渴思饮,行住坐卧,均不能安。有如是迫切厌离心生起,再修三学,即可解
脱生死。若未发起真实出离心,任修何善,皆为生死之因。故先生出生离心,是为
中士道要著。解脱生死后,即如天趣,后终退失。即证阿罗汉,亦仅有断德之一分
~P 610
,不能证得法身,及未能断所知鄣。因此,故自利尚非圆满,于利他亦仅少分。如
舍利弗虽证阿罗汉果,而不知其母生处,即由德未圆之故,故不能利他。阿罗汉因
厌离生起,经三学而得涅槃,即贪著寂静,住于寂静中,有如睡眠,须经佛放光照
之,劝发大乘心,始能增上。但此种发心,非由自动。
  「故诸具慧者,从最初时便入大乘,甚为应理。摄度论云:『于利世间无能力
,二乘心量必断之,能仁所示大悲乘,一味利他为自性。』若此,则诸士夫应以爱
乐威德,及士夫之功力,担负利他,方为合理。倘仅缘于自利。与傍生何殊。是故
诸上士之本性,于利他乐专一而住。」
  具慧者,不应如是(不应如二乘),应从初即趣大乘。此种教授,非宗喀大师
独创,系根据摄波罗密论所说:「无力引发世间利,毕竟弃舍此二乘。」此意非谓
二乘当舍,谓专注二乘之心当舍。一味利他为性者,应趣佛乘。由悲心方面说,如
佛见罗汉安住涅槃,等于二人同行,一人走入小路,以心悲悯故,劝入大路。故佛
乘惟一味利他为性,是为大乘。若惟知自利,则傍生亦能,与彼何异,故大乘人,
专以利乐他人为主;「利」即指现前利,「乐」指究竟乐。能利乐他人,乃为高出
~P 611
傍生。
  「弟子书云:『畜类得草唯自食,渴时得水欢喜饮,士夫精进利他事,以乐威
德功力胜。如日照世驾威光,大地载物不拣择,上士本性不自利,一味专作利世间
。』如是见诸众生被苦所逼,为利他而忙者,名曰士夫,彼亦名为善巧。」
  意谓大乘士夫为异于畜生之「但知自利」故,勤行利他。因此,所感威德、安
乐、胜力,均超一切。亦如日轮照世界,不自言疲,大地载世间,亦不择物,士夫
无私之性亦然,一味利乐世间。众生为惑业苦所使,不能自主,于三界中流转生死
。见如是众生为行苦所迫,而发起急切救彼之心,如是名为士夫,亦名聪慧。士夫
梵名「布鲁卡」,即具功德意,具足利他功德,始名士夫。聪慧,谓知利他意义广
大。
  「前书(弟子书)又云:『无明覆世乱众生,无力堕在苦火中,见此如己头燃
火,彼是士夫亦善巧。』是故能生自他一切利乐之本源,灭除一切衰损之妙药,为
诸善巧士夫所行之大道;虽见闻念触,亦能长养一切众生,住利于他而兼能成就自
利,无所不全。有于此具大善巧之大乘而趣入者,当念此甚为希有,我幸得之,应
尽所有士夫之功力,于此胜乘而趣入之。」
~P 612
  烟云,喻无明。火,喻苦。烟云覆蔽虚空,飞鸟迷乱,坠于火中。众生为无明
所蔽,迷乱失路,坠入苦中。士夫见此,如头著火,发动勤忙。故能:(一)生起
自他一切利乐本源。(二)能除一切衰苦妙药。(三)能随行一切智士所引大路。
(四)见闻念触,悉能长养一切众生。(五)由利他兼成自利,无有所缺。(六)
具足广大善权方便。如是大乘甚为希有。声闻缘觉,专为自利,菩萨专为利他,而
菩萨所得自利。反胜过声缘。不可数计。以声缘专为自利,未得圆满法身,菩萨专
为利他,始得圆满法身故。摄度论云:「净慧引发最胜乘。」净慧,指闻思修三慧
。应尽士夫能力趣此大乘,能力为何,即断证二力,知大乘胜利,应起恭敬心趣入
。现观庄严论之初赞佛德,次说入大乘方法,亦与此同。故欲入大乘,须先具出离
心。学中士道。欲具出离心,须先学下士道,观死无常,弃舍现世心。至已入大乘
,其不共方便如下:
  「如是若念须入大乘,何为入大乘之门耶?此中佛说有波罗密多乘及密乘二种
,除彼更无余大乘矣。然此二由何门而入耶?唯菩提心是。」
~P 613
  发菩提心为入大乘之门,大乘分波罗密多乘及密乘。前者为因乘,以佛因行为
道;后者为果乘,以佛果行为道,不问何乘,其入门皆为菩提心。或以显乘由发菩
提心入门,密乘由灌顶入门,不知未发菩提心者,只能得随顺灌顶,尚未得真实灌
顶。真实灌顶,须以发起为利有情之心而行灌顶,始为真实入门,始为已得灌顶。
又有谓灌顶为授权,有权可以闻思密乘,以是义故,解为入门。不知入门总以发菩
提心为主。
  「此于身心何时生起,虽其他之任何功德未生,是亦住入大乘。」
  金刚手灌顶经仅谓:「若时成就菩提心,尔时当令入此大灌顶。」故虽未修行
,仅发菩提心,亦入大乘数。
  「若何时与菩提心舍离,则纵有通达空性等功德,亦是堕入声闻等地,退失大
乘。此众多大乘教之所说,理亦成也。是故大乘者,以菩提心之有无而作进退。」
  未发此心,虽有证空功德,亦不名大乘。若先有此心,其后何时退失此心,即
退出大乘数,而堕声缘数。昔阿底峡尊者与阿扎惹,尽夜谈话,尊者问:印度有何
新闻。答:有一奇闻,有修喜金刚法而得声缘果者。尊诸谓:喜金刚本大乘法,以
~P 614
小乘心修,不堕地狱,得小乘果,犹属大幸。即此证明。
  发心分二:即世俗与胜义。此处所说菩提心,指世俗发心。除此外,其余空性
等,皆非能入大乘之门。宗喀大师以下,亦有谓入大乘门而未发世俗菩提心者,如
见道、无碍道、解脱道中,仅缘空性,世俗相不现在前,彼时于世俗菩提心即忆不
及。惟佛乃能双见二谛,余者见道时,见胜义谛,即不能并见世俗谛。但此类亦必
先发菩提心,由发心后乃证胜义;证胜义时,初所发心并未退失。故有问,初地菩
萨菩提心生否?当答:「已生」。问退否?当答:「未退」。不过正证初地时,菩
提心不现在前耳。故谓入大乘而无世俗菩提心者,系指彼时无发菩提心之方便言,
非谓先未发心也。
  「如入行论中说,此心生起,无间即成佛子也。」
  入行论谓「刹那发心后,虽困生死狱,亦应称佛子。」
  「慈氏解脱经亦云:『善男子,所谓金刚宝者虽已破碎,胜出金等庄严,映蔽
一切,亦不失金刚宝之名,一切贫乏亦能遮止。善男子。如是若发一切种智心之金
刚宝,纵离修行,亦映蔽一切声闻独觉功德之金庄严,亦不失菩萨之名,一切世间
贪乏,亦能遮止也。』谓于菩萨行虽未学习,但有菩提心便可称为菩萨也。」
~P 615
  慈氏解脱经谓:金刚虽碎,光映一切,不失原名,亦能救贫。如发求一切智,
其人虽未修行,亦能映蔽二乘功德,不失菩萨名,一切世间贫困,亦能净除。此谓
发心而未行者,对于积忏大有力量,故能救世,入大乘数。若无此心,虽勤礼佛、
诵咒,仅能生所有功德,仍不得入大乘。
  「以是若仅以法是大乘,则犹不足,必彼补伽罗住入大乘为重要。故成大乘以
菩提心而作自在。若于此心仅彼知解而已,则其大乘亦惟是虚名耳。倘彼有一性相
完全之菩提心,则亦成一清净之大乘。当于此而励力焉。庄严经云:『善男子,菩
提心者,如一切佛法之种子。』于此须得定解。」
  故非仅就所学之法为大乘;即是大乘,必其修法之补特伽罗能入大乘,始为大
乘。入大乘须以发菩提心为主,发菩提心又以生起出离心为主。出离心分粗细二分
,厌离生死为细分,怖畏恶道为粗分,而细分又由粗分生起。今人动辄自谓修大乘
法,多于粗分出离尚心未生起,何能说得上菩提心,更何能说入大乘。正如欲赴成
都而错入西昌,以未得正道故。如前人所说修喜金刚法,而得小乘果,犹为大幸,
~P 616
如在吾人,尚恐堕恶趣。藏人多喜学无上瑜伽,每见颇邦喀大师对求学者,必令先
学道次发菩提心。但菩提心若未真发,仅依文解义,则所得大乘道,亦仅依文解义
而已。具菩提心之性相,现观庄严论有偈云:「初、解义菩提,二、造作菩提,三
、真实菩提。」须具此三者,乃为完全菩提心,而所入大乘,亦始为清净大乘。在
完全菩提心之前,起心造作,亦可名为造作菩提心。此造作菩提心,比于解义。又
胜一步。华严经谓:「菩提心为一切佛功德种子。」以佛断证二德,无量无边,皆
由菩提心生故。于此当生决定,如何决定,由于思惟,依经依教,能精细思惟,即
得决定。
  「此应喻释,如以水粪,暖及地等,若与谷种合者,则为谷苗之因,若与麦头
等种合者,则亦为彼苗之因,故水粪暖地等是共同之因。青稞种者,随与何种缘合
,亦不能为谷等苗之因。是青稞苗之不共因,以彼所摄持之水等,亦为青稞苗之因
也。如是无上菩提心者,是佛苗因中如种子之不共因,通达空性之慧者,如水粪等
,是三种菩提之共因也。」
  譬如水土风日,为麦共因,麦种乃为不共因,以麦种只能生麦,不能生豆谷故
~P 617
,反之豆谷亦然。菩提心为佛种子不共因,空性为共因,以空性为三乘之因所共故
,菩提心如父,达空慧如母,父能决定种子,母不能故,但有菩提心,即属大乘种
姓。
  「故宝性论亦云:『胜解胜乘为种子,慧者为生佛法母。』此言于大乘起胜解
者,如父之种子:通达无我慧者,则如母。譬之父为藏人,则不生汉胡等子,父为
子姓,此因决定。于藏母身,则能生种种子。是乃共同因也。」
  宝性论谓:「菩提心如父,智慧如母,禅定如胎,大乘如乳母。」
  「龙猛赞慧度亦云:『佛陀诸独觉,并诸声闻人,解脱唯依慧,决定无有余。
』诸独觉声闻亦依于慧,以是亦说“般若波罗密多”为母,是大小二乘子之母。故
不以通达空性而分大小乘,是以菩提心及诸广大行而判也。宝□论云:『彼声闻乘
中,不说菩萨愿,及行悉回向,菩萨如何成。』谓不以见别,而以行分,如是若通
达空性之慧,犹不成大乘不共之道,而况除彼胜慧之诸余道品,则何待言哉。是故
须将菩提心之教授。执为中心而修焉。」
  龙猛赞慧度谓:「诸佛辟支佛声闻,解脱惟依慧。」故慧为三乘母,不判定大
~P 618
小乘。金刚经说,须陀等四果,皆云若自起四果想,即有我人众生寿者,即不曰须
陀洹等。可见小乘四果,在离四相乃能证得。离四相即是空慧,由是知小乘果,以
空慧得之。般若母能生四子:佛、菩萨、缘觉、声闻,故论广、中、略三部均称母
能生圣子,若仅有母无父,仍不能生。若遇菩提心大乘种,则决定生佛、菩萨二子
,若遇小乘种姓,则生声缘二子。昔印德诸善功者,有谓阿较汉未究竟通达空性。
现观庄严论亦谓阿罗汉有二种:一、达究竟空性,二、未达究竟空性。然以理言,
则阿罗汉定已通达究竟空性,因生死根本为实有执;若不达究竟空性,则不能照破
实有执,即不能出生死,故小乘果,定由慧得。谓小乘不达空者,乃根据佛有「阿
陀那识细未曾开演」一语,便谓小乘不知。依龙树宝□论则谓,声闻乘中但未说菩
萨愿行及回向,佛为小乘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波,想如阳□,行如芭蕉,识如幻
。聚沫,视之如常,刹那变灭,色,无实,显视有实如沫。水波触之似有高低平等
,而刹那变迁,受亦如之。佛为小乘说五蕴无实如此,可见佛为小乘已说空性,所
未说者,仅菩萨行愿耳。可见大小乘不以见分,但证空慧,尚非大乘因,何况其余
。惟菩提心乃为大乘因,亦唯菩提心乃入大乘门。学者应以菩提心置于掌中,视为
~P 619
心要而修之。有菩提心,即未修他行,亦不失为大乘;无菩提心,纵修无上密、气
、丹脉、明点,亦不得为大乘。但真入大乘,又须以菩提心与空慧双融,不然有父
无母亦不生子故。大乘之果,是为佛位,佛位不生不死不住寂灭,欲除遣住寂灭边
,以菩提心为方便;欲除遣住生死边,以智慧为方便,故须双具二者,弥勒菩萨有
云:「智不住三有,悲不住寂灭。」是二种中,以生菩提心为难,以须发大愿积集
福资粮故。如菩提心已生,空慧即易生起,若先生空慧,菩提心即难生起,如诸阿
罗汉尚难自动发起菩提心,是其明证。如先生起菩提心.见欲成佛诸支分功德定须
修习,自然去修空慧,故云由菩提心生慧易。若先生空慧,证空慧者,有寂灭乐,
易贪住其境,故云由慧生菩提心难。入行论云:「难发胜宝心,即礼彼士身。」又
云:「岂有此等善,不有此智识,岂有如此福。」均为赞菩提心。成佛须方便与智
慧双具,方便缘世俗而修习,智慧缘胜义而修习。世俗之中又以菩提为主,胜义之
中以空慧为主。彼二中,就大乘言,又以菩提心为主,而建立大乘基础。加行暖位
圣者,如当巴草(即菖蒲),顶位圣者如芦草,忍位圣者如蔗,世第一圣者如竹。
~P 620
见道位圣者如禾稼,修道位圣者如菜子。如是圣者充满南洲,日日不断住空性中,
不如凡夫发菩提心后刹那所证空性。以忏罪论,所忏之罪过彼。以积资论,所积之
资过彼。以此见菩提心与空性比,超越甚远,故当先以发菩提心为主,譬如钝刀割
草,所获至少,利刃而刈,所获即多。发起菩提心后,再修余行,亦复如是。入行
论云:「余善如芭蕉,生果即尽,菩提心如如意树,果恒增长。」学者当知为何应
发菩提心?次当知菩提心有何胜利。如是则能生起修习菩提心之欲乐,有此欲乐,
然后研究如何发生此心之道理,则易入学。
    己二、此心如何发起分四 庚初、依何因始能生起 庚二、修菩提心之次第 
庚三、此心发起之量 庚四、以轨则受法。
  庚初、依何因始能生起
  在阿底峡未到藏以前,藏人修心,惟有义轨受法一种。尊者问:慈心悲心如何
生起?咸答:「不知」。尊者笑谓:「不知修慈与悲菩萨,惟汝西藏有之。」世之
修者,或有稍起慈心,即自骄慢,此由不知发心之量所致。欲达发心定量,必须先
加修习,使心与法合。但法非一种,故须先知修心次第与发心所缘。如何发心?必
~P 621
依此发心修心,达到定量,然后可依轨受持。修法有二派:(一)依阿底峡依月称
四百颂释、月居士尊杂贡麦、莲华戒修次等所传。(二)依寂天依华严经所传。前
者即七因果修法,后者为自他相换修法。自他相换不属于深观广行,而属于大力行
派。
  于此当先明发心四缘:(一)见诸佛菩萨神力,或闻其功德,生起欲得而发心
。(二)由闻无上菩萨提法藏,生信解而发心。(三)见佛法衰微,欲法久住而发
心。(四)见恶世人愚疑过重而发心。此四种虽在发心之数,然未为具足性相圆满
发心。又有我愿与一切有情同证真实义而发心,是虽较前为佳,然亦未为圆满发心
。以发心必须具足自他二利,单缘自利发心固不圆满,单缘利他发心亦不圆满,须
缘自他二利,且不自满足,乃为真实圆满发心,此即发心之定量。又对治自利满足
之过,当观佛功德,对治缘他满足之过,当观慈与悲。求无边自利,当证佛法身;
求无边利他,当证报化二身;如是合自他二利无边而发心,即为具足性相。又发心
有四因:(一)种姓圆满,(二)善友摄受,(三)悲悯有情,(四)不厌生死。
又发心有四力:(一)自力,(二)他力,(三)因力,(四)加行力。庄严经论
谓五力,即:(一)善友力,(二)种姓力,(三)善根力,(四)闻力,(五)
~P 622
修力。又前说之自力、因力为坚固力,他力观发者为不坚固力。有依一因一力而发
心者,有依多因多力而发心者,末法时代,由依善知识,多闻经论,加以思惟,如
是发心,是为最善。
 
 
  庚二、修菩提心之次第分二 辛初、依阿底峡尊者所传七因果言教修 辛二、
依寂天菩萨自他换教授修。
  辛初、依阿底峡尊者所传七因果言教修分二 壬初、生起之次第决定 壬二、
正修之次第。
  壬初、生起之次第决定
  「七因果者,谓圆满佛果从菩提心生,彼心从七增上意乐生,意乐从大悲生,
大悲从慈生,慈从报恩心生,报恩从念恩生,念恩从知母生。如斯次第,说为七也
。」
  此中分二 癸初、明大悲为大乘道之根本 癸二、诸余因果为彼之因果法。癸
初、明大悲为大乘道之根本分三 子初、明初之重要 子二、明中之重要子三、明
后之重要。
  子初、明初之重要
~P 623
  「若为大悲挠动其意者。为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而起决定誓愿。若悲心弱,
则不如是。要能荷负无余众生之解脱重任而得自在故。若不荷负此担,则不能入大
乘。故大悲者,于初即为重要也。无尽慧经云:『大德舍利弗,复次诸菩萨之大悲
无尽也。何以故?为前导故。大德舍利弗,所谓譬诸气息内外动者,是人命根之前
导也。如是菩萨之大悲者,是正修大乘之前导也。』又象头山经亦云:『文殊师利
,云何为诸菩萨进趣行?云何为处?文殊师利答曰:天子,诸菩萨进趣行者,大悲
也。处者,有情也。』」
  所谓初者,谓未发菩提心者使发,即先以大悲挠动其心,使生起不忍之念,思
惟为一切有情除生死苦而取决定誓愿。若悲心弱则不能发如是愿。无尽慧经谓:
  「大悲无尽,是前导故,如气息为命根之前导。」凡人识“暖”所依为命根,
全赖出入息引导。出入息引导不已,即命根存在;出入息断,命根即断。大悲为菩
提心所依亦然,大悲若断,菩提心即断,伽耶经谓:「诸菩萨行,以大悲心发起,
以有情为依。」伽耶,山名,佛于此说法故名。
  子二、明中之重要
~P 624
  「中重要者,如是虽曾有一次发心而住者,若见有情数多,所作恶劣,菩萨学
处极为难行,无有边际,历时长远,遂生怯弱,则堕于小乘。故大悲心者,非仅发
一次,宜加修习,渐令增长。不顾自之苦乐,不厌利他,则速能圆满一切资粮。」
所谓中者,即已发菩提心,使之增长。如一次发心,见有情数量过多,行为暴恶,
学处难行,多无边际,遂心生怯弱,退入小乘。中间须数数发心,渐令增长,不顾
自己苦乐,于利他事业,不生厌倦,则易圆满资粮。以施言,舍身不惜。以忍言,
为一一有情受苦,亦无所惧。修次谓,菩萨为大悲心所催促,全不自顾,惟求利他
。因此能趋最极难行,长久积资。如信力经云:「大悲心者,为欲成熟一切有情,
无苦不受,无乐不舍。如是难行,即能圆满资粮,速得佛位。」
  子三、明后之重要
  「后重要者,诸佛得果,非如小乘住于寂灭,能尽虚空界利益有情,亦乃大悲
之力。此若无者,则当同于声闻故也。譬如稼穑,初种,中水,后能成熟而为重要
,故于佛果亦初、中、后三,大悲为要。此具德月称论师之言也。漾那穷敦巴于阿
底峡尊者请求教授。尊者诲曰:『舍世间心,修菩提心,此外无余。』格西敦巴笑
~P 625
曰:『此乃尊者出教授之心要』。当知是法之命脉。能得决定,唯此最难,须数数
集忏及阅华严等经论,以求坚固决定。如马鸣菩萨云:『佛之心宝贵,能圆菩提种
,唯佛知斯要,余人莫能及。』」
  所谓后者,谓发菩提心既得佛位,以有大悲心,不住寂灭,长住世间。菩萨初
、中、后刹那不离大悲,刹那照看有情,随类化身,尽虚空界,利益有情,虚空无
尽,菩萨事业亦无尽。故佛不住涅槃,即由大悲。譬如禾稼,初如种子,中如雨泽
,后如成熟。佛禾亦然,初中后皆赖大悲,此乃月称所说。或谓自心本有光明,见
此光明,菩提心自生,此非示人正路。惟宗喀大师撮述要点,指明菩提根本,惟在
大悲,方为正路。凡能得闻此正路者,皆由具有夙福。宗喀大师恩德,即在收集此
类扼要经典。正摄法经谓:「受一法,一切在手。」所谓一法,即指大悲。如轮王
之于轮宝,轮宝所至,诸军即至。大悲所至,诸法悉至。又如命根,命根若在,诸
根即在。大悲若在,诸法悉在。以此见悲心重要。或谓悲为浅法,须先学深见。或
谓悲为迂法,须学风脉、明点,皆属错误。初学孽重,或不易发起此心,应先忏集
~P 626
,虔求上师三宝加持。昔有漾那穷敦巴,博学五明,未知扼要,以问阿底峡尊者,
尊者惟答云:「舍此世心,修菩提心。」漾那以语格西登巴,格西笑曰:「此尊者
所呕心要。」今之学者,多求深见,少注意及菩提心悲心心要,故特举及之。
  癸二、诸余 因果为彼之因果法分二 子初、从知母至慈心以成其因 子二、
从增上意乐及发心以成其果。
  子初、从知母至慈心以成其因
  「总之唯欲令离苦者,若数数思惟彼有情苦虽亦能生,然令彼心易起及猛利坚
固者,则先须于彼有情有悦意珍爱之相。」
  云何余因果是此因果?以大悲于成佛初、中、后皆为重要。应以慧观,发生决
定,并应多看经论,如入行论、庄严经论、集菩萨学论、宝□论等。读阅诸经论,
又须以朗忍为根本,乃有眉目,否则如小儿入广场,不辨四方。大悲心为增上心,
即菩提心之因;同时又为知母、念恩、报恩、慈心之果。以大悲者欲使一切有情离
苦为相即此欲使有情离苦之心。如从有情痛苦数数缘念,虽亦能发起,但以过于广
~P 627
泛,发起颇不容易。即能发起,亦不猛利,不坚固。必于有情先生起关系极重,且
极珍重极爱惜之相;而后于此相上,缘念其苦,始易生起,而且猛利坚固。
  「如亲有苦,则不堪忍;仇人有苦,则生欢喜;于中庸有苦,多生弃舍。此中
初者,是于意中有爱乐故,于彼有几许之珍爱,则对彼苦便生起几许之不忍。中下
珍爱,起小不忍,倘系极珍爱者,则虽有微苦,亦起大不忍矣。若见仇人有苦,非
但不欲令离,且念其苦愿后较彼尤甚,及莫脱离也。盖为不悦意之所致。彼复以不
悦意之大小,于其感苦亦生尔许之欢喜。于中庸之苦,既无不忍,亦无欢喜者,以
意悦不悦皆无之所致也。」
  例如亲怨中三类人在前,均各有苦,恒常人对之,即有不同之三种心理生起:
一不忍、二喜、三舍。又对亲怨之心,复分上、中、下三品,上等亲爱者,对之极
不忍,中者次不忍,下者小不忍。反之于怨亦然。中庸者,既不生喜,亦不生不忍
。「如是修有情为亲,乃为发起悦意。而亲之究竟,厥为母亲,故修知母、念恩、
报恩三者,则能成就悦意爱惜之心。又于有情爱如一子之慈者,是前三之果,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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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大悲焉。」
  又就人之亲受而论,最究竟者为母,能观一切有情为母,则于其痛苦必生极大
不忍。故以知母、念恩、报恩为发大悲之心之因,若无此因,即无此果。
  「若与乐之慈与悲,则不显现因果之决定。」
  或谓悲与慈互为因果,则七因果数目次第即不决定。不知慈悲互为因果者,指
拔苦悲与予乐慈而言。然此处慈心,指悦意之慈,即无此过。
  「修此一切有情为亲属,是发心生起之因。乃月称阿□黎、大德月、莲花戒阿
□黎所说也。」
  关于知母念恩之理,月称四百颂释、大德月弟子书、莲花戒修次中篇均开显之
。现观庄严四品亦作此说。
  子二、从增上意乐及发心以成其果
  「增上意乐及发心成其果者,依前次第修习,生起悲心,则于为利有情欲得成
佛,亦能生起,便已足矣!何故于彼中间更加增上意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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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慈悲二无量心、声缘亦有之。惟此负荷一切有情予乐拔苦之责任心、为声
缘所无,而为大乘所独有。
  「故须生起心力强胜之增上意乐,此从海慧问经中而知也。」
  若谓悲无量心,可以直接生起菩提心,则小乘应有菩提心,否则小乘即无悲心
。故发生菩提心,须于悲心之后,加增上心一次第。在宗喀大师之前,即噶当诸善
知识,亦于此七因果次第决定理趣,未能明显揭出。通常学者,皆由悲心直修菩提
心,且所修为四无量。而先修平等舍心,至知母四次第亦不明晰。宗喀大师始标明
发菩提心,须有超越声缘之悲心,不仅以念一切有情云何离苦得乐为乐足,必须至
诚荷起此重担。如海慧问经,举独子堕入粪坑喻,其母其戚,皆旁徨瞻顾,不知所
措,其父乃耀入粪池,拔之而出。此以不净坑喻三界,独一爱子,喻诸有情,其父
商主喻菩萨,商主不计净秽,投入粪坑拯起独子,喻菩萨能负荷拔苦重担,不计一
切,跳入三界,拯救有情。其母其戚,喻诸声缘,声缘虽有悲心,亦仅如母如戚旁
徨忧叹而已,即由声缘无增上心故。或谓声缘有悲无量,即缘无量有情。不知彼所
谓无量者,仅缘念无量有情,欲其离苦耳。尚非具有缘念一切有情负荷责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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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如彼之无量悲心,即外道亦有,如无色界人,缘念下界,即能发生无量悲心,且
亦愿其离苦,但非此即是负担拔苦之责任心。菩萨普缘一切有情痛苦,而且负荷拔
苦之责任,故能发心成佛。或谓声缘无悲,或谓无大悲。此皆名相争执,实则声缘
亦有悲心,唯无增上心耳。颇邦喀大师云:人有谓声缘如有悲心,是否由知母念恩
报恩发生悦意慈心而来,如系由知母念恩,如何不缘念一切如母有情痛苦,发心成
佛?不知声缘不但有悲心,且亦由知母而来,不过无负荷责任之增上心。所有悲心
,与所有知母等心,均为无负责任之悲心,无负荷责任之心,即无负荷责任之勇力
与其方便。如前述独子堕秽,父母之悲心等同,而其母特无入坑拔子之勇气,其父
始有之,即由其多具一种增上心。故须发起增上心,而后发菩提心。
  「如是若欲生起度脱有情之心,当念我今如此,即一有情之义利,亦不能圆满
作到。非但此也,纵得二种阿罗汉位,亦仅能利少数有情,亦唯能成解脱而已,于
一切种智,则不能安立。念此无边有情,满足彼等一切现前究竟之义利,有谁能耶
。如是思惟,则知唯佛有彼堪能,而发为利有情欲得佛位之心。」
~P 631
  于发起增上心后,再思惟我现在究能拯救一切有情苦否?心怅然曰:匪惟我不
能,即声缘虽有悲心,亦不过自得解脱,如目犍连尚不能自救其母,何况缘念一切
有情,令得现前究竟利乐。如是重担,惟佛能荷,由此发心必须成佛。如专为一己
之利欲成佛,则菩提心即发不起。必为荷负拔除一切有情痛苦重担,见惟佛一人始
能做到而发愿成佛心。如是菩提心始能生起。故非大悲不生菩提心果。而无知母乃
至悦意慈心为因,不能生大悲果。大悲心前后相通,定须依此数量与次第而修。若
但照四无量,无知母等次第,即不能生起菩提心,此为宗喀大师指示发心扼要,对
于学人之大恩德处。以上指示欲上路者,先辨明路径,以下即为实行上路。
  壬二、正修之次第分三 癸初、修希求利他之心 癸二、修希求菩提之心 癸
三、明所修果即为发心(认定修果发心)
  癸初、修希求利他之心分二 子初、修习此心发生之根本 子二、正发此心。
  子初、修习此心发生之根本分二 丑初、于有情修平等心 丑二、修一切悦意
之相。
~P 632
  丑初、于有情修平等心
  「如前下中士时所说前导等次第,于此亦当取而修之。其中若不先断除对于一
类有情起贪,及对一类有情起镇之分类,而修平等心者,则任随生起慈悲,仍有类
别。若缘于无类,则不能生起。故当先修平等舍心也。」
  云何修平等心,谓如农家治稼穑,先平其地。心地先平,然后以慈心为水,悲
心为苗芽,始能生长。无地则水不能住。无水则苗芽不能发。修习之先,如前所说
中下士法,前行次第,即是修习六加行。于此当先修平等心。因为心若不平等,稍
有偏党类别,则所生慈悲亦为偏党类别。
  「此中复有愿诸有情,修无贪镇等烦恼之想,及自于有情远离爱憎心平等之二
种,此取后者。」
  平等心有四:即行舍、受舍、不观察舍、无量舍。行舍,即所造不善不恶之无
记业。受舍,即不苦不乐之受。不观察舍,即不加分别。无量舍有二:(一)即修
一切有情无贪镇等烦恼相。(二)对于有情自离贪镇,令心平等。此处依修次中篇
修法,须修后一种。
~P 633
  「修此舍心之次第,为易生故,先须于一未作利损之中庸者,而为所缘,以除
贪镇而修舍心。」
  先缘一种未作利损之中庸有情为所缘境。次因缘境过久,或于中庸支分上亦生
贪镇。此种贪镇,亦须除去,心始平等。
  「若于中庸修舍心已,次于亲友修平等舍心。于亲友心若不平等,则惑以贪镇
分类,或以贪有大小,而不能平等。」
  对于中庸既得平等已,次缘亲友,修平等心,观想亲怨不定,对贪执一分,即
行息灭,而得平等。
  「于亲友若平等,当于仇怨修平等心,于伊若不平等,则视不顺之一边而起镇
焉。」
  既得平等已,再对于怨敌修平等心、亦观无始以来、怨亲不定、即能灭除镇恚
一分、心即平等。
  「于仇怨平等已,则于一切有情而修平等心。此上复有二:就有情方面想,一
切众生同是欣乐而不欲苦,若于一类认为亲友而作饶益;于一类认为疏远而为损恼
,或不饶益,不应理也。就自己方面想,从无始来于生死中,任何有情,不会百次
~P 634
作我亲眷者不可得;如此应于谁生爱,而于谁起憎耶?此修次第中篇所说也。」
  然后观一切有情,亦作平等想,此又分二:(一)从有情想,无不欣乐厌苦,
不能执一类当饶益,一类不当饶益。(二)有情无不僧作过我之父母者,又应贪谁
镇谁。
  「又若于亲生爱者,如胜月女问经云:『我昔曾经杀汝等,我亦曾被汝等截,
彼此一切是仇杀,汝等何为起贪心。』如前所说无定之过,思一切亲怨速疾转变之
理,即以此而遮止憎爱。然此须执为亲怨之差别所依,不须遮怨亲之心,以作怨亲
之因相,而灭贪镇分类也。」
  若于亲属起贪爱时,则如月女请问经谓昔曾互相怨杀,如何对之起贪。又一切
亲怨速疾转变,即一世中,前仇后亲,前亲后仇者,所见不少。如是思惟,即可止
息怨亲憎爱,今心平等。有谓怨中二类观平等固可,如何于亲亦应观舍。当知未修
平等舍前,所有悦意慈心,是以贪为自性。修平等舍以后,所生悦意之慈心,是以
无贪为性。又修平等舍非对于怨亲悉作中庸想,乃为遣除对怨亲所起之贪镇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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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润田,有慈乃可生悲。
    丑二、修一切悦意之相分三 寅初、知母 寅二、念恩 寅三、报恩。
  发心定量,第一须具足求菩提心,第二须具足利他之心。发心根本,为使一切
有情离苦得乐。欲使一切有情离苦得乐之心,真实发起,不致偏党,即须先修平等
心。欲修平等心,又须先从中士道:(一)观轮回苦,(二)观怨亲不定。欲观轮
回痛苦,怨亲不定,则须先知恶道可畏,现世可轻,而修业果与粗分无常。欲修业
果与粗分无常,则须先修暇满难得。已知暇满难得,即欲受持心要。欲受持心要,
则须依师择师(不依上师教授,自于书上取修,虽久亦不相应,是为徒劳。─刘衡
如记),故修上士道,须先使中士道心生起。欲修中士道,须先使下士道心生起。
不依如是次第,先修上士道,徒劳无益。宗喀大师道次,已为学人安排归一(安排
好)定须遵守。道次亦非大师独创,在释量论(陈那造),第二品曾谓,粗分无常
若不能知,则不知业果。不知业果,即不知空义。道次分三士道,亦系如此。总之
系说明无常苦无我空三义。不过下士所说无我,为粗分无我,即我不自在之无我。
故发心次第,道之次第,定须决定。即以般若言。第一品说佛本事,第二品说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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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此与道次先后虽别,而实相同。般若最初,开示佛果,使人生胜解心;次开示
道品,使人知总分。次开示道支分,使人知入道方便。由道支分合于总分,而后上
获佛果,故与道次无殊。如是次第,必须决定。
  寅初、知母
  「以轮回无始故,我之生亦无始。生死相续,于轮回中当无不受之身,及未生
之地。而未成母等之亲者,亦所必无。此经中言也。此复非但昔曾作母,即于未来
亦当为母。如是思已,则于为我之母一事,当求坚固决定。此心若生。则念恩等亦
易引发,此若不生,则念恩等心无由生起矣。」
  知母修法,又分依理智思惟与经教二种。依理智思惟,即思吾人从无始以来,
在轮回中流转,所得生死无量,故母亦无量。由是知无始轮回中,无有不作过我母
者,圣者龙树等曾知是说。此心生起,以下诸心,即易生起。博多瓦教授,于面前
想今生母亲像,即以今生之母,例知多生之母,
  寅二、念恩
  「念因者,修一切有情为母之后,倘先依于此世之母而修,较易生起。当如博
多瓦所说而修之,于己前想一明显之母亲相,作是思惟,不但今时,即无始时来,
~P 637
彼亦为我作过母亲已超数量,应多次思之。如是作母时,为我救护一切损害,成办
一切利乐。别想于今世,初于胎中时常摄持,及产生后,胎毛未乾,即抱依于暖肉
。以十指玩弄,以乳酪喂哺,以口饲食而拭涕,以手揩擦其不净,种种方便畜养而
无厌倦。复于饥时与食,渴时与饮,寒时与以衣服,贫时给诸自不忍用之财。然此
资具,亦非易得,乃合诸罪苦恶名难辛求获者以与也。若子有病苦时,思惟子死宁
己死,子病宁己病等,出自真诚,愿以身代。并以加行而为除灭苦厄之方便。总之
,随自智能为作利乐,遣除苦恼等之事实,专一修之。以如是修习,则非仅空言。
当得生起念恩之心。次于父等诸余亲识,及诸中庸,乃至仇怨,如其次第,皆修知
母。既于亲眷,中庸、怨家、皆想为母。于一切众生亦修知母以为前导,次第渐广
而修习焉。」
  发菩提心,须先知有情是母,次想今生母恩如何,推之一切有情如母者,其恩
德无不如是。既知母恩,则易生报恩之心。
  寅三、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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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因者,如是唯以生死流转而不相识耳。倘将彼受苦而无救护之诸母,弃舍
不顾,仅谋自己之解脱者,忍心无愧,岂有更甚于此者哉。弟子书云:『亲人生死
大海中,分明如堕深流内,生死不识而弃彼,但自解脱无此耻。』如是舍有恩者,
在下等人犹不应为,与我之理如何相顺,如是思已,当负报恩之担也。」
  生报恩心法,如论文引弟子书谓:「母亲在生死中,正如坠于大海,特别漩入
恶道之深流处。我今因生死变易而不相识,弃而不顾,惟求自脱,此等无耻之事,
即下等人犹不应为,何况我法之中,如何能随顺之。」又谓:「婴儿从受生饮乳,
以至成人,一切忧劳母亲之事,无论初中后,皆饱受母亲之慈恩,如是慈爱之母亲
,虽下等人亦不忍舍,何况修行大乘之上等人耶。」故当负起报恩之担。
  「若尔,当以如何报恩耶?诸母亦能自得世间富乐,然彼一切无不欺诳,如我
先为烦恼魔所伤损,于彼猛利伤痕,擦以盐硝,以其自性是苦,仍复加生种种之苦
。若以慈报恩,当将彼等安立于解脱、涅槃之乐,须如此而报恩也。」
  至于报恩因之法,彼世间一切衣食供养,虽亦属报因之一,但此类为有漏之乐
~P 639
,不无欺诳。有情诸母过去亦曾自得转轮王等果,而此乐乃欺诳,转瞬即逝且尽。
我今欲报诸母之恩,当使诸母得到究竟之乐。世间一切所称为乐者,而其自性实不
离苦,以其为行苦性故。未脱行苦,虽一时享受似乐,旋复成苦。例如因斗受伤者
,本已是苦,又于伤痕上注以盐水,其苦益增,诸母因烦恼而夺斗,或得饿苦,或
得寒苦;我纵遇饥与食,遇寒与衣,而此衣食不过暂时救济,甚或因此衣食,又复
成苦。如是报恩,皆非究竟。欲得究竟,惟报以涅槃无尽之乐。云何方能臻此,应
作如下思惟。
  「总之,如自母亲,不住正念,疯狂目盲而无引导,步步颠蹶,趋赴于可怖之
□□而行。诸母若不望其子救而望谁耶?若彼子亦不求将母脱怖,而须谁来度脱耶
?」
  诸母如盲目发狂,又无引导者,独向险处奔驰,此时不望其子救之而复望谁?
为之子者,不救其母,复当救谁。
  「于彼如是已作母亲之诸有情,为烦恼魔挠,心不正住;于其自心不得自在,
有若疯颠。又无能见现上,决定善道之眼,亦无引导之师,刹那刹那皆为恶行之所
损坏,胡乱奔驰。见其于总之生死别为恶趣之险处而行。彼母亦希其子,其子亦应
来出其母。如是思已,当以决定拔出生死为报其恩。」
~P 640
  彼之发狂者,乃烦恼扰乱不自主也。盲目者,无慧眼以观增上生,决定胜也。
无导者,无真实善友也。向险处奔驰者,一一刹那造诸恶行,总于生死边,别于恶
趣边,奔投不已也。
  「集学论云:『烦恼疯疑盲,于多□□中,步步颠蹶走,自他常忧事,诸众生
苦同。』由是观已,虽是说为寻觅他过为不应理,见一切功德执为希有。然于此亦
可合于苦恼之理也。」
  寂天入行论,又集学论皆如是说。集学论云:「烦恼狂疑盲,于多悬险处,步
步而颠蹶,自他常忧者,众生苦皆同。」此偈本意,教人不应寻求他过,如见趋险
者,不见其过,惟见其可悲悯也。宗喀大师引之以证众生苦恼之理,如是知母、念
恩、报恩,即引发此心之所依处,次当明正发此心:(一)修慈,(二)修悲(三
)修增上心。
  子二、正修此心分三丑初、修慈丑二、修悲丑三、修增上意乐。
  丑初、修慈
~P 641
  「慈之所缘,为未具乐之有情。行相者,谓念彼云何当得乐?且愿彼得乐,又
当为作得乐因也。胜利者三昧王经云:『俱胝由他频婆罗佛刹,尽其供养众多无数
量,于诸胜生以彼常供养,犹其不及慈心数与分。』谓较彼之供物极其广大,而于
究竟之田,常时行供养,其福尤大。」
  修慈分三:(一)修慈所缘,为未得乐有情,即六道有情。(二)慈之行相,
初,随喜行相,念如何令得安乐。中,发愿行相,愿其得安乐。后,荷担行相,我
应负起予诸安乐责任。(三)修慈胜利,供养有情中,惟供养佛功德为最大,三昧
王经云:「以各种供物经无量劫供养诸刹土佛,不及修慈一分之数。」
  「文殊庄严刹土经云:『于东北隅有大自在王佛,世界名曰千庄严。如□刍入
灭尽定之乐,诸有情亦具是乐;于彼世界经百千俱胝岁修行梵行者,若于此上下至
于弹指顷,缘一切有情发起慈心,较前之福犹为甚多,况昼夜而住。』宝□论亦云
:『每日三时中,施食三百罐,不及须臾顷,慈获福一分。天人当起慈,彼等亦守
护,意乐及多乐,毒械不能损。无力获大利,当生梵世间,设未成解脱,亦得慈八
德。』」
~P 642
  文殊庄严经甚赞修慈胜利,宝□论亦云:「每日初中后以三百坛施,不及须臾
修慈之福。」坛,藏呼「遮姑菜」;即小坛,用以煮上米者,须臾,乃汉译,藏文
六十呼吸为一「取桑」。每日三万六千呼吸,即一百六十小时。每二小时为一「玉
赃」,即一百二十呼吸。此藏中记时刻如是。修慈具有八德,即:(一)天人敬,
(二)天人护,(三)心安乐,(四)身安乐,(五)毒不能伤,(六)刀杖不害
,(七)事不劳成,(八)生于梵世。
  「若有慈者,人天起慈,任运归仰,佛亦以慈力败彼魔军,故成最胜守护等也
。」
  佛以慈力降伏摩军。弥勒本事谓,地方有修慈者,其他灾难不生。
  「修慈之次第者,先亲,次中,后于仇怨而为修习。次于一切有情,如次而修
之。修习方便者,若数数思惟有情苦苦之理,其悲便起。念诸有情缺乏有漏无漏之
乐,如是数数思惟。若修此者,欲与乐心任运而起,此复以种种乐而为作意,于诸
有情而施与之。」
  修慈次第,先亲,次中庸,次怨仇,次一切有情,加无量心。尚有秘密修慈,
须发誓令有情得乐。中又分有漏无漏,一切有情并有漏而不得,由于无善法以为乐
~P 643
因,有情或堕三涂,不惟无乐,反而受苦,由于有恶法以为苦因。故于苦因苦果愿
其离,乐因乐果愿其得。思惟有情无现、竟二乐,数数思惟,慈心自起,又复以种
种作意而思。入行轮回向品全为修慈方便,应照彼作意。
  丑二、修悲
  「悲所缘者,谓以三苦随其何类具苦之有情也。行相者,想其离苦,及愿其离
,我当作离苦也。修之次第者,初亲,次中,后怨。次于十方一切有情而修习也。
  修悲,为学习方便,先修慈,次修悲,在心之生起则无次第。(一)悲所缘,
指一切受苦有情。苦字包括甚广,圣者菩萨有苦,而无苦谛;声缘有苦,又有苦谛
,如阿罗汉有余涅槃,未能以与五蕴相离,尤为行苦性故。菩萨断除惑业受生,故
无苦谛;而悲悯有情,在生死中生极厌离,故尚有苦。(二)修悲行相,初、念行
相,中、愿行相,后、负责行相。「慈」为念有情无乐者得乐,「悲」为令有情有
苦者离苦。(三)修悲次第,与修慈同,先愿亲者离苦,次愿中庸离苦,后愿怨仇
离苦。
  如是等舍慈悲各各差别之境,如次而修者,是莲花戒阿□黎随顺对法经而作也
。最为扼要。」
~P 644
  修怨仇离苦得乐,均先修平等舍,否则不能生起,如是一一分别修习,为莲花
戒教授,最为扼要。
  「若不各各分别,初即总缘而修,虽能相似生起。然一一而思,则现起任何亦
未生起。若于一一由意变之领纳,如前所说而出生已,渐为增多,后缘总而修习,
则随缘总别,皆清净而生故耳。」
  若不一一分修,遽修一切有情,貌似生起,实则一无所生。悲心至为重要,如
有悲心,则佛法即在掌中,莲花戒所说修悲次第,根据阿□达摩而来,至十方有情
,亦有先缘东方,次缘南方,乃至十方者。但最初亲、中、怨,及先舍后悲次第,
总不可越。
  「修习法者,思惟是母所成之诸有情,堕于有海,如何领受总别之苦等而思之
。苦已释竟。」
  (四)修悲方法。凡观苦,须先从粗分入手,如先观三恶趣苦,次乃及于轮回
苦,亦不可超越。例如行苦,即属细分,如先观行苦,即难生起。
~P 645
  「悲生起之量者,修次第首编云:『随于何时,犹如最悦意之儿,身不安乐。
于一切有情亦决定欲令离苦之悲心,成任运随转,如本性而转,尔时是彼圆满,得
大悲名。』谓于最极心爱幼儿之痛苦,其母生几许之悲愍。以彼几许为心量,于一
切有情任运起悲者,说为具足之悲相也。」
  (五)悲心之量。如修次篇谓,如是最悦意独子有苦,母心不安,任运而生。
悲心已生起者,对于一切有情苦恼,亦如母于独子任运而转,渐渐如其本性而转,
不假而起。如观察修,初由意业造作,及至相应,则能任运而起,所谓任运,即相
应之意。如本性而转者,谓见有情受苦如自身苦,是为如其自性而转,如自身觉得
轮回是苦。悲心圆满者,必缘一切有情,非仅缘一二有情。其修习法,须先了解悲
心之意义,次缘少数有情依义而起作意。次缘一切有情而起作意。次如慈母于独子
之苦,次如常人于自身之苦,任运而起,随时随地现前,入于无作,是为大悲圆满
之量。
  「慈生之量,例此当知。」
  但此又不独修悲如是,即修无常、出离心、慈心等一切法,亦当如是,先解义
~P 646
,次造作,次无作。若不缘义作意,即堕无因边及常边。
  丑三、修增上意乐
  「修增上意乐者,如是修慈悲之后,思念慨叹,我最爱乐悦意之诸有情,如是
乐乏苦逼,当如何而令其得乐离苦耶。负荷脱彼度等之担,下至言谈,亦当修心也
。此于报恩时,虽亦稍起,然于此所说者,谓有欲令得乐离苦之慈悲,尚嫌不足。
于有情念以我为作利乐之意乐,须生慈悲为能引起故也。彼等亦非仅于正座时修,
即座后等之一切威仪中,皆为忆念相续而修。此修次中编所说也。」
  修增上心,于如上修慈修悲之后,慨然念叹一切如母有情如何能离苦得乐,如
是能使离苦得乐之重担,由我负荷,此心即由悲心增上不已所致。此心于修报恩时
,亦能生起。但世间利乐,诸母亦能自得,为欲称我报恩之心,惟有令诸母成佛。
如是亦能生增上心,然终不如修悲后所生增上心之力大量大。在修报恩时所生增上
心,不过一种愿心,修悲后所生之增上心,乃为决定心。因报恩心所引之境,为悦
意慈;悲心所引之境,为菩提心,故前后不同。前者例如买物,见物时,起欲买之
心,后者如买已,付价,起物已属我之心。修此心者,不仅在座上,即一切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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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至言谈,亦须修习。如龙树云:「愿一切有情罪苦,在我身上成熟。我之功德,
在有情身上成熟。」一切修心之法,均应如是。修次中篇所说与大月德论师所说相
同。大月德云:「苦树无始苦,暂灌甘露汁,亦复有何益。」
  下士道次,为暇满人身,即受持心要中之最殊胜者。上士心要,尤在菩提心要
。生起菩提心要诀,广说八万四千法门,弥勒约为现观庄严论,阿底峡又约为道炬
论、宗喀大师又约为广略二道次论。以前所说为生起菩提心加行,现所说者为正修
。七因果,依阿底峡承传。
  大悲:(一)所缘,为具足三苦有情。(二)行相,想其离苦相,我愿其离苦
,我为作令彼离苦事。(三)次第,先亲、次中庸、次怨,推之一切有情。(四)
方法,思惟六道总别痛苦。(五)生起之量,对一切有情痛苦,能如慈母对于最爱
独子身有不安,欲其离苦之心,任运随转,即为合量。此层最要,因不知悲生之量
,往往轻易自许为有大悲心,因此对于菩提心亦不能确切认识,宗喀大师于此特别
叮咛。常人悲心为偏执之悲,对自党苦及粗重苦(如见宰杀牛羊,心不忍是),始
生故。具量大悲,为菩提心最要根本。如未具量,则对菩提心之生起尚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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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慈。所缘亦如大悲,须具五相。慈生之量,亦如慈母对于爱子病愈得乐之心
,任运生起。推之一切有情,无不如是。
  增上意乐。七因果,前三为生起利他心之因。慈、悲增上意乐,为真正生起利
他之心。于慈悲已生起后,视仅愿有情离苦得乐,尚为不足,必须比此更为增上,
故名增上心,即是使彼等如何离苦得乐之重担,我愿负荷,心极坚决,毫不推诿,
此种增上力量,下至言谈,亦当修习,毋使退堕,愿如母有情离苦得乐之心,在修
报恩心时,本已有之;此处在引起能负荷拔苦予乐之慈悲力量,非前所能比。此三
种心,非仅在座上正修可生,须于下座一切威仪中修。譬如苦树,根斡枝叶皆苦,
非仅数盅糖冲灌使能甜。吾人具足烦恼为自性之身心。亦非一二次慈悲增上心之修
习即能转动,故须于一切威仪中修之。
  癸二、修求菩提之心
  「修求菩提之心者,依如前所说之次第修已,若见利他,须得菩提,虽亦是生
起欲得之心,然尔许不足。如前于皈依时所说,从思身语意业诸功德门中,先当增
长信心,次以信心为欲所依,于彼等功德,起诚心欲得。于自义利,亦非得种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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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引生决定也。」
  修求此心者,如不明轻教,多有误解。菩提二字,总谓一切智。有声缘菩提,
有大乘菩提。声缘菩提,就应断应证果相得名。大乘菩提分究竟不究竟。究竟菩提
即法身;不究竟菩提,指初地以上,分断分证之果相。于慈悲增上心生已,见须证
得法身,乃有负荷一切有情拔苦予乐功德。从知母至增上,虽能生起求菩提之心,
但不勇猛。须依修皈依时,思惟佛三业功德,生起信心。由信心生起欲得之欲乐。
有此信心,则知不惟利他,即为自利,亦非如此不可,始得决定坚固。
  总七因果:一、前六为修求利他心。二、后一为修求菩提心。前三又为一中之
生起因。次三为一中正生起相。利他心以勇猛荷担之增上心为主。此心又须先有具
量大悲。具量大悲,又须先有具量悦意慈心。具量悦意慈心,又须前心,故前前为
后后之因。俟增心勇猛生起后,始能生起希求菩提心。因一一众生,须用何法始能
得度。非得一切种智不可,一切种智,唯佛独有,欲得成佛圆满种智,必须断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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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障。由是引生希求成佛学佛之决定心。再扼要言之,由生起勇猛增上意乐而生起
圆满菩提心。其法由思惟佛三轮功德,生起信心。复由信心生求佛位欲乐。如是之
希求佛位欲乐,非修不生。修此欲乐生已。尚非真正菩提心,只能认为有造作之相
似菩提心。必俟久修成熟,此欲乐任运生起,始得为真实菩提心。
  癸三、认定修果发心
  「认定修果发心者,其总相如现观庄严论云:『发心为利他,希正等菩提。』
差别者,随顺华严经义:入行云:『如何知差别,如欲行及行,善巧于此二,如次
知差别』。谓愿行二种也,于此虽愿现多种不同,然念为利有情愿成佛之心者,是
谓愿心。彼已受戒后,心依戒住而犹发心,是谓行心。如修次第初编所说也。」
  修果,即为发心总相,亦即总义。如现观庄严论云:「发心为利他,希正等菩
提。」此语依大经教而来。广中略般若,皆为开示菩提道。二万五千颂有云:「欲
求一切法,及一切善别异门,一切世事相,均在圆满佛陀意中,以此应习般若波罗
密。」凡说须习波罗密,非概指空性,在此应指菩提心。前经又云:「希求彼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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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应学波罗密多。」彼彼,即指求利他所缘境及求菩提所缘境。初所缘境,指安置
有情于佛位言,亦即利他法身(谓究竟安置他有情于圆满清净法身)。次所缘境,
指自得佛位,亦即自利法身,具足二利之心。始为具量发心。如是发心,属有为法
。在有色无色中,属非色相摄。在有知非知中,属有知摄。在心心所中,本宗谓属
心摄,他宗谓属心所摄。但此不惟中土,即在印度亦异说纷歧,有谓为欲,有谓为
胜解。依宗大师教授。乃指胜解言。以在六识中,属意识摄。总之依于意识,为利
他故,以正等菩提为所缘,生起求正等菩提意乐。俟此等同正等菩提殊胜意识生已
,即为发起菩提心。通常修法,愿一切有情离苦之因,得乐之因,而愿成佛之心,
尚不得为相似菩提心,只能认为理解菩提心。理解菩提心,为发菩提心之初因,若
并此无之,则不得为善法,故必常时串习,令不忘失,久之自能任运生起。又发心
云者,须加上上师要诀昔觉勒格西言:「发心须广大心。」凡言发心者,即属新生
之心。一类有情,为明年后年利益,新生一心。一类有情为未来人天果,新生一心
。一类有情,不为一己,而为一切有情利益,新生一心。固然后后大于前前,但必
生一种任何广大新生之心均不及此者,始为发心。菩提差别,此处所指为依体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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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非依名言差别,亦非生法差别。名言差别者,谓假名安立,如世俗菩提心,胜
义菩提心,乃由名言之安立。此处所言体性差别,则不如是。又生法差别者,谓伴
差别,见现观庄严论,喻如船夫、如猴、如王等,云何如船夫,谓不以空船而渡,
彼必以渡人。如大菩萨愿与一切有情同时成佛是。云何如猴,谓如猴之寻食,必让
他兽先往。大菩萨亦让有情先得安乐,痛苦则自受之。云何如王,谓如国王之欲富
饶其人民,必须先自具足富饶。欲令有情究竟安乐,证得涅槃,须自先得涅槃。其
他先自后者,如猴。自他同时者,如船夫。自先他后者,如王。此三,乃菩提心生
法之差别。而此处之言体性者,又非如是,所谓体性差别者,指愿与行之二种菩提
心。但其中差别亦有种种不同。印德桑皆耶喜,佛智,以初地以上为行,以下为愿
。却吉心吝以已受仪轨为行,未受为愿。阿□黎更登札巴认为资粮道中品以土为行
心,以下为愿心。藏德则以六度为行心,以下为愿心。愿心与行心如何分?例如欲
行之心即愿心,正行之心为行心。本宗以为利一切有情,愿当成佛为愿心,受律仪
已,修诸资粮名行心。此系根据大阿□黎嘎马那西那修次编所说。于此有当注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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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仅为利有情我当成佛,即是愿心。必须此种愿,心已能任运生起,而复提起为
利有情我愿成佛。乃为愿心。以此愿心受或修行,乃为行心。就欲行正行二喻,法
喻合说,则已生任运愿心,尚未修行六度,比于欲行之心。已生任运愿心,正行六
度,比于正行之心。以上七因果言教,月称菩萨亦属此派。以下自他换言教,寂天
菩萨依华严及彭颇切(大方广)经,与龙树宝□论而来。
 
 
  辛二、依寂天菩萨教授而修分三壬初、思惟自他换否之功过壬二、若能修习则
彼心发生壬三、修习自他换法之次第。
  壬初、思惟自他换否之功过
  「入行论云:『谁有于自他,欲速为求护,于自他当换,是即密妙行』。又云
:『尽世间安乐,从愿他乐生;尽世间苦恼,由欲我乐生。愚人作自利,能仁为利
他,依此二差别,何须复多说。我乐与他苦,若不正相换,即不能成佛,亦无世间
乐。』谓我爱执者,是一切衰损之门,爱执他者,为一切圆满之处,当思惟之。」
  入行论云:「若谁欲速疾,求护自及他;彼应自他换,密胜欲受行」。上二句
,意谓谁欲速疾出离生死,获三宝真实救护。「密胜」二字,系简别声闻之专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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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者,不见此教授,故为密胜之行。第二颂:「尽世所有乐,从愿他乐生。尽世所
有苦,由求自乐生。」又云:「我乐与他苦,若不正相换,既不能成佛,亦无世间
乐。」「乐」字,指有漏无漏乐。所谓自乐与他苦相换者,非以苦乐相换,乃是进
求自乐为主之心。与漠视他苦之心相换;即不注意自乐而注意他苦,作设身处境互
相掉换想。如论云:「我爱执,是一切衰损之门」。谓由「我爱执」视我过重,热
烈为我追求安乐,排除痛苦,不惜行杀盗淫妄诸恶业,遂感一切衰损。「衰损」二
字,不仅指三途,即得人身,缺根多病,常遭不如意等事,皆由我爱执来。又云:
「他爱执为一切圆满之门。谓不仅成佛,即人生大权势,名称、信言、威肃、长寿
、智慧等,悉由他爱执生。不杀不盗不淫等,皆为受重他方,均属于他爱执。二乘
戒定慧,乃至大乘布施等,一切皆为爱他而设。故此等皆为一切圆满之因。由他爱
执心量不同,而感果之大小亦异。如凡夫他爱执心与菩萨他爱执心相衡,同施一物
,物同而心量不同,果亦不同。如上观察,即可生起修习相换意乐。
  壬二、若能修习、则彼心即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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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能修习,则彼心发生者,如昔为我之仇,若闻其名,便生憎畏。后和为友
,倘复无彼,反生大不悦豫。故修心之后,则将自作他,视他如自之心亦能生起也
。入行论云:『难中不应退,以此修习力,闻名生怖者,无彼反不悦。』又云:『
置我身为他,如是无所难。』设作是念,他身实非我身,将他作自之心,如何可生
起耶。谓如此身,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亦他之身分。以往昔串习增上,生起我执
。若于他身如己之爱执,亦能生起。彼论云:『以是乃他人,粗血滴所成,由汝执
为我,如是于他修。』如是于胜利过患善思惟者,由至诚修习,生起勇悍,若能修
习,则能生起。如是见已,当修习之。」
  若能修习,则彼心即能发生。或问:此心是否修习可生。答:修即可生。如世
之先为仇雠,后为挚友,先惧相见,后恐相离。此种先仇后友,后先如出两人者,
无非由爱执力薰习生起。故观他为自,观自为他,亦可因串习生起而除其障碍。
  壬三、修习自他换之次第分二 癸初、除其障碍 癸二、正明修法。
  癸初、除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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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自他换,或说将自作他,将他作自者,非谓于他想是我,于彼眼等想是我
所。谓换爱执自及弃舍他之位置也。生起于他如自而爱执,于自如他而弃舍之心也
。是故说我乐与他苦换者,亦谓于自爱执,见如怨仇灭殷殷而作之自乐。于他爱执
,见为功德,灭弃舍他之苦己,为除彼苦仇殷殷而作。总之,即不顾自乐,于除他
苦之事而行也。于修彼心,有其二障,自他苦乐之依自他二身,犹如青黄各各类别
而执之;由是于彼所依之苦乐,亦念此是我者,或行或除,此是他者,念已而弃。
彼之对治,谓自他体性无可分别,彼此相待,于我亦生他心,于他亦起我心;如彼
山此山也,譬之彼山,于此处虽起彼山之心,若到彼山,则生此山之心也。故不同
青色,任观待于谁,亦唯生青色之心,不起余色之心也。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
,菩提心坚固,唯自他观待,虚妄如彼此。居中自非彼,观谁而成此,本性自不成
,观谁而成他。』谓唯是观待其所待而建立。无以自性而成也。又除念他之苦无损
于我,不为除彼而励力之碍者,谓若如是者,则不应恐老时苦,于壮时集财,以老
之苦于壮无损故。如是则手亦不应除足之苦,是他故也。此说是略为举例,如上午
下午等,亦如是加之。设想老壮是一相续,手足是集聚,不同自他之二也。相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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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者,唯是于多刹那,及多集聚而施设,无自己单独之本体,自我他我亦须于彼
相续集聚而施设,以唯自他相待之建立。无有本体也。虽然,是以无始串习爱执之
增上,自苦生时不能堪忍。故于他若修爱执,则于他之苦,亦生不忍焉。」
  自他相换,有多种释或谓自他身互换,或谓自他苦乐相换,此均不应理。应理
者,谓灭除自我爱执,生起他我爱执,亦即不顾自乐而除他苦之意。修相换,有二
障:一、即坚执自与他分别,如青黄各别。二、谓他苦于自无关,不必去除。此障
由于执自他各有自性而生。对治此障。须知自他实为各各类别之自性,而唯互相观
待而起。如在此岸而望对岸,则对岸为彼岸。既至对岸,则前之彼岸又成此岸矣。
如是之彼此,即无自性,故于自亦能起他想,于他亦能起自想。自他名言虽二,自
他性实无二。又若念他苦无害于自,不须为他除苦。如是则少年不应储蓄以备老苦
,手不应为脚除苦,而实不然。若谓老少是一相续,手足是一身聚,则当知相续是
多刹那,身聚是多支分,假名施设,无自立性。不过由无始串习爱执力增上故,自
有所苦便不能忍。若换修他爱执,亦能于他苦生起不忍。
  癸二、正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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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明修法者,由我贪增上,以我爱执待,从无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种种不
可欲乐。虽欲作一自利圆满,执自利为主,以行非方便故,虽经无数劫,自他义利
皆悉无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纯为苦所逼迫。若将自利之心换而为他,则早已成佛
,自他义利,一切圆满无疑矣。以不如是故,劳而无益,空过时也。今乃了知。第
一怨仇,即此我爱执持,依念正知,多为励力,未生勿生,生莫相续而住,是念决
定坚固,多次修之。如是数数思惟爱他之胜利,生起勇决,弃舍他心,未生不生,
生莫久续。于他珍惜爱乐悦意,从如何能生之门,如昔于自爱执,应当生起于他爱
执之心也。阿底峡尊者云:『不知修习慈悲之菩萨,唯藏人知之。』若然如何作耶
,谓须从初次第而学也。朗曰汤巴云:『霞婆巴与我二人,有人方便十八,与马方
便一,共十九。人方便者,谓于最胜菩提发心已,任何所作,悉于有情义利而学者
是。马方便者,菩提心未生不生,已生不住,不容增长,是我爱执背弃于此,何能
损害而净修,朝向有情,何能饶益而修习者是。』康隆巴云:『以我等舍弃有情,
所以有情亦于我等如是作也。』大乘根本立与未立,大乘之数入与未入,一切归于
此。于一切时中,观察此心如何生起。苦生者善,若其未生莫如是住,依止示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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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知识,与如是修心之伴,常为共住。阅如是开示之经论,于彼之因集积资粮,净
除业障。自若亦如是修心,决定投播如是完全种子,事业非小,理应欢喜。如阿底
峡尊者云:『大乘法门欲趣入,能除黑暗灭热恼,犹如日月菩提心,经劫励力生亦
可。』」
  正修相换,在先认识我爱执过患,为生死冤仇。经云:「一切轮回苦,皆由烦
恼惑。」烦恼根本,即我爱执,因我有执,追求安乐,顺我则生贪,违我则生镇,
造诸恶业,故受诸苦。中观即系广明我执为烦恼根本之理。我执与我爱执有别,或
谓无别。但此为声缘人所辨之事。因我爱执故,一切所行皆非自利圆满方便。故虽
求自利,不惟无成,而反生诸苦。若以自利心移作利他。早已成佛。过去诸佛,其
始亦皆如我辈凡夫,若诸佛其始不是由凡夫修成。则成有自性常佛矣,须知决无此
事。诸佛在过去不但如我辈,或我辈为天王,诸佛其时或尚为我眷嘱。何以诸佛先
已成佛,皆由诸佛能移利己心为利他心故。如佛昔堕地狱见地狱众生苦恼,心生代
苦之念,顿生天上,是其一证。我辈之不如佛,即因不能以利己心移为利他,故经
长时劳而无益。由是即知我爱执为第一冤仇。入行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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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汝于他人,一滴精血聚处,妄执为我」云云。「汝」字,即指我爱执。他
爱执之胜利。如佛利他事业,及诸大善知识利他事业,须数数思惟。又依佛开示而
行,为成佛方便。依有情行布施等,亦成佛方便。故应佛与有情并重,总应先于自
爱执过患,他爱执胜利,分别思惟。次应思过去大德言教,觉窝(觉窝即佛,此处
是藏人呼阿底峡为觉窝)至藏,问藏德:菩提心如何发?答:照义轨诵过,即已发
心。又问:未诵前,慈悲如何修,皆不能答。因谓「不知修习慈悲菩萨,惟藏人有
之」。众请开示,谓须从初次第而学。此语包括全部道次,即从下士中士而至上士
,从平等心而至菩提心。(菩提心,如不能于死灰中出火,须从平等舍心、知母、
念恩,以次修习,方能发。非一念菩提心,菩提心即能生。即食现成之菜,亦非一
念即便入口,亦须坐下举蓍等次第。─刘衡如记)朗汤巴云:「霞婆巴与我有十八
种人方便,一种马方便。」(马方便,即我爱执方便。─刘衡如记)朗汤巴与霞惹
瓦,同为博多瓦二大弟子,霞波巴又为朗汤巴弟子。人方便,乃亲爱方便,即修他
爱方便。十八种,乃多数之概称,此藏中一种方言。例如汉人常言十八般武艺。有
历举其目者,亦可不必。或谓十八方便,为十八种学,亦属不当。朗汤巴此语,盖
~P 661
自廉之词,意谓我生他爱执方便共有十八,除自爱执方便惟一。意即背弃我爱,从
其如何能损害之者而修,朝向有情,从其如何能饶益之者而修。康隆巴云:「我等
于觉窝有情颠倒行事,有情于我等亦当如是行。」云云。意谓因我委曲有情,故有
情亦委曲我。本论大乘根本以下云云,是宗喀大师结语。
  庚二、此心发生之量
「此心发生之量者,前已释竟,应当了知。」
 
 
  菩提心马车
 
  因我辈福薄,十年浩劫,法友中所有听讲笔记,几乎焚毁殆尽。经数年来多方
搜集,幸得上师三宝加被,将经康同生居士编篡之菩提道次第略论释稿收齐,唯缺
菩提心马车讲记一段,迄今尚未觅得。兹为暂代马车,便于学人依之修习,谨将一
九四五年昂旺上师在康定所授菩提心修法「发心秘授」,恭录于后,希学人珍重修
习,迅成菩提。
                   昂旺敦振谨志
~P 662
发心秘授
                一九八九年一月于成都
 (甲)皈依发心等
  皈依师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诵若干遍)
  诸佛正法贤圣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施等诸资粮 为利有情愿成佛   (三遍)
  愿一切有情离亲疏爱憎,住平等舍   (三遍)
  愿一切有情具足乐及乐因       (三遍)
  愿一切有情离苦及苦因        (三遍)
  愿一切有情不离增上及解脱妙乐    (三遍)
  特为利益慈母一切有情,必须尽力速速证得正等觉位。为证此故,当依甚深道
师佛瑜伽为门,趋入修习菩提道次第。(三至七遍)
  (乙)发心秘授
  下中士道串修法
~P 663
  师云:难得具大义之人身已得,得之能成大义,应如何乃不空过,应勤取心要
,以取得人身代价。此暇满具大义之人身,仅此一幸遇。难遇之佛法,仅此一幸遇
。难遇如晨星寥寥无几之善知识,仅此初度值遇。胜缘会合,不能不赞为希有。如
是难遇之因缘,以后更难幸遇。经云:人身仅一遇,如盲龟浮木。此言盲龟于大海
中,寻其漂荡之浮木旧巢,若干亿万年偶一值遇。此喻大好人身,若干亿万年之偶
一获得。如是难得之人身,能长住也好。但又不能长住,亦必须死。凡在生死圈中
,莫不有死,死为决定义。且死无定期,刹那顷即可由此身而变为他类身躯,盖此
身脆弱及生缘少而死缘多故。又死时何可利益,财物妻子均不能利,死时唯清净一
人而去。积如须弥之资财,死时纤尘许亦不能携去;广遍世界之子女,死时无一人
能将自己留住不死;乃至与己俱生同来之身躯,死时亦须舍弃,唯余心识而去。死
时真可利益者,唯佛说正法及三宝皈依处。能利益唯正法,可作救护,唯有三宝。
既如是,须发心马上勤求正法,即勤求大乘法,生起菩提心之教授。
  复从反面思之,如现在不发心马上去修正法,此身一失,其受生不外善恶二趣
~P 664
。以我多生以逮现世,恶业多故,定堕三途无疑。地狱中寒冽热炽,饿鬼趣长时饥
渴,畜生道鞭打等苦,一旦堕入,何能忍受。欲求此苦,唯有皈依三宝,勤于止恶
修善。并须趁此身尚未堕入三途之时,即去勤求不入三途之法,即皈依三宝,希求
救护,并发心依业果取舍而行,以求人天增上善果。此尚不足,复思我今虽生善道
,已得人身,而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以及生、老、病、死诸苦,凡今所
遇,无不是苦。即使生到最高之究竟天界,亦未离苦之自性,终必易于还堕三途。
如是三界等同苦聚,长期是苦。
  然究应如何,乃能离生死,乃能离苦之自性。须依戒定慧三学,乃能脱离。故
应依戒定慧三学而修。依此三学,真可解脱生死,解脱苦之自性。此尚不足,复思
自己虽已出离,但自之一切父母尚沦苦海,此为诸佛菩萨所不忍所不许者。为此故
,须自他二利。须依大乘法,须生起菩提心。盖欲自他二利究竟圆满,必具功能。
而此功能,唯佛仍具,故须成佛。成佛之方便,唯有大乘法,大乘法之命脉,乃菩
提心。故须发心修大乘法,发心生起菩提心。(须心与法相合而修,能感动而修。
)平等舍心应如何修
~P 665
  先想自顶上释佛,即上师,即一切佛。向之启请:祈尊加持我心相续,我对一
切有情,因亲生爱,因冤生憎,因中庸而漠然之三心,均祈加持除去,而安住于平
等舍。并祈加持我令一切有情亦除去此三种心,而安住于平等舍。
  初、先想一中庸有情于自面前。思惟:我愿迅生离冤憎亲爱、中庸漠然三心之
平等舍心。如伊平日对自作过许多饶益,自对之一定生悦意心。此悦意心不可要,
因能生爱执故。焉知此人过去不曾对自作过残害,故对利我者不决定,而消遮爱执
之心。反之,如伊对自作过如何残害,自对之一定生憎恨心,此亦不可。焉知此人
过去不曾对自作过许多饶益。故害我者亦不决定,而遮止憎恨心。略想:利我者不
可生爱执,过去对自曾作残害故。害我者不可生憎恨,过去对自曾作饶益故。由是
遮止怨憎亲爱中庸漠然三心,而安住于平等舍心,我今安住于平等舍心有何不可呢
  嗣想亲厚者于自前面,思其于自饶益事,则生爱执,亦不可爱,因过去曾对自
残害故。
~P 666
  嗣想怨仇于自前面,必长憎恨,此不决定,因过去曾对自饶益过。
  反复思惟后,三种均齐想于前面。如生爱则如前遮止;如生憎,亦如前遮止后
,安住于平等舍心。此平等舍心提念后,想于自方面,此三心不可生。又回到他方
面,此三心亦不可生。根本须于冤亲平等,即无所谓冤,无所谓亲。盖冤者过去曾
作许多次亲眷,亲者曾作许多次冤仇。如阿罗汉见结婚者故事,曾作偈谓:「六亲
锅内煮,子打父屁股,孙儿娶祖母」,众生颠倒,大多如是。思而压伏冤憎亲爱之
心,如对冤,许过去对自曾作利益,而现在是对自残害。但冤过去对自是利,不能
过去是利,不许为利,而现在是利,乃许为利,以时间推之,冤对自过去曾作多利
,总之是利。又将憎心压伏下去。
  续想:一切有情虽在过去、现世曾为我仇,此皆由我业力感召而来,彼等如执
刑人,奉命行事,非于故为加害,如是不生镇恨。又彼等于我消多罪业,是则于我
有益无损,我不但不生镇恨,并且当生感激。又彼等因我多造恶业,为我消业,彼
则自受下劣等报,是我累彼,我不但当生感激,且生极大惭愧。而为报彼恩故,亟
图度脱彼等。
~P 667
  嗣想三者于自前面,作总思惟:亲者不可生贪,冤者不可生憎,中庸者不可漠
然,于自于他均不可如是。但一切有情有共同性,即不意乐痛苦,意乐乐受。我又
承许愿其具乐离苦之戒,又如何可生爱憎。
  又想三者于自前,于自方面,决不可生亲即爱,冤即憎之心。一切有情均自母
亲,决不可一部份爱,一部份憎,并且自己乃依一切有情而成佛,决不会依一部份
有情而成佛,不依其余一部份有情而成佛,一切有情均自恩者。自他双方,均不可
生亲者爱,冤者憎之心,因自他尚在水深火热之中,又何能有爱憎之分。
  又渐推广,到一村一县,乃至一切世界,对一切有情,均生离冤憎亲爱中庸漠
然三心之平等舍心。
  有暇时可广想。略想:
  冤亲二种有情想于前面,而平其爱憎心。平等舍心生后,然后转入于知母、念
恩。
  依前说,观到无可爱、憎、漠然,然后又启请,又观又修,如是周而复始,三
四次修。续修知母
~P 668
  知母者,即能认识一切有情,均自母亲之心。八千颂云:一切有情,吾母不去
处,吾母不生处,吾母不死处。由此可知,一切有情均自母亲。仅念此,认识母亲
之心,尚不决定。再以无始之理思之,一切有情,从无始来,心流不断。现在之心
流,由过去之心流而来。现在之心流,非现生中仅有,盖入胎之心流,来自入胎前
之中有,中有之心流,来自前生之心流,以此前前,推之无始。我从无始以来,受
生无量数,母亲亦无量数。假如有那一有情,未曾作过我的母亲,则我受生母亲的
数量就不够。又从无始以来,我无处不曾受生过,无趣不曾受生过,故一切有情不
仅作过我的母亲,而且多生作过我的母亲。
  依此理思之,一切有情确是我的母亲,何以我又不认识呢。譬如幼小离家,老
大始回,见母而不认识;不能说不认识,她就不是自己的母亲。又如见一虫于自前
爬过,如有神通力,则知是自己过去生中的母亲,不能说她今生形相变了,就不是
自己的母亲。
  思惟今生母亲,不仅今生是我的母亲,也曾多生作过我的母亲;推之邻里,乃
~P 669
至遍虚空法界一切有情,无一不是自己的母亲,也曾多生作过自己的母亲。次、念
  先想今生之母于自面前,思其对自种种养育之恩,为我求护一切损害,为我成
办一切利乐。初、住胎时,母亲一饮一食,一行一动,一坐一卧,都是在为保护胎
儿著想,何者于胎儿有害?虽自喜食亦不食,何者于胎儿有益?自不喜食亦要吃。
更不顾自己疲劳、辛苦、困难、一行一动、一坐一卧,都是在为保护长养自己著想
。假如母亲不是精心保护自己,稍一不慎,自己就会死在胎中。我身得来,实非容
易。何况母亲给我的身体,既不缺支,又具智慧,能辨善恶,依止佛法,精勤修学
,可望成佛。母恩之大,何能比拟。中、于出胎时,自己如一无知之肉虫,不能自
己生存,全赖母亲温之暖之,哺之养之,母亲之心无时无刻不在自己身上,自己一
颦一笑,母亲随之一忧一喜。自己粪便,母亲不惜以手承之,以指拭之。夜间便溺
,浸湿床褥,母亲宁卧湿处,将自己移睡乾处。自己一有疾病,母亲惶惶不安,求
医求药,至心护理,不惜通夜不眠,抱自行走。自己不食不语,母亲更自忧心如焚
。自己学语学走,全赖母亲昼夜教导扶持。即使有保母抚养,保母亦系看母亲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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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和关心如何而爱护自己的。后、至成长入学,抚之育之,有加无已。既为自己学
业担心,又为自己成长焦虑。乃至参加工作以后,尚时时为自己事业发展操心,关
注之情,无时或已。母亲对自大恩,不仅今生,乃至多生,亦复如是。不仅在人趣
中,母恩如是之大,生于兽类,亦有跪乳之恩,生于禽类,亦有反哺之德。
  不仅今生母亲,对自如是大恩;推之父亲、亲友、邻里,乃至遍虚空一切有情
,均自母亲,对自大恩,莫不如是。须一一多遍思念母恩。次、报恩
  思惟我辈从婴儿受生饮乳,以至成人,一切忧劳母亲之事,无论初、中、后时
,皆饱受母亲慈恩,如是大恩,焉能不报。以世间一切衣食供养,饥予食,寒予衣
,食以甘旨,衣以轻暖,昏定晨省,养身养志,虽属报恩,然皆以苦为自性,转瞬
即逝,尚非究竟报恩。慈母有情长期沉沦生死,备受诸苦,当为之拔苦与乐,乃为
究竟报恩。次、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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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母深恩,见诸母有情如爱独子而心喜悦,亟欲劝导令得解脱,令得涅槃无漏
之乐。现诸母有情不仅缺乏无漏乐,连有漏乐亦甚缺乏,盖缺善法以作乐因。我当
如何令彼得乐,愿其得乐,我誓发愿,令彼有情获得安乐。次、悲心
  诸母有情,昔曾为转轮圣壬,富有天下,福尽沉沦,仍在苦中。诸道慈母有情
情,莫不皆在苦苦、坏苦、行苦之中,无有自在。苦苦,如伤上加盐,苦上加苦。
坏苦,似乐,瞬即成苦。行苦,由烦恼业力使然,所作所受怃自在。因之诸母有情
,从无始来,流转生死苦海之中,饱受诸苦,今后烦恼继续滋生,仍不能离苦,为
人子者,须为诸母有情拔苦予乐,尤须为之尽拔其苦,予以涅槃无苦之乐,乃能究
竟报恩。次、增上心
  诸母有情盲目发狂,又无引导,正向悬岩险母处狂奔。为人子者。焉能委诸他
人,坐视不救。何况自为学大乘法人,焉能不救。慈发狂者,乃烦恼扰乱其心,不
能自主。盲目者,乃无慧眼,观察增上生和决定胜之义理。无引导者,无真实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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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狂奔险处者,谓刹那刹那造诸恶业,总于生死,别向三涂狂奔不已。我为慈母
独子,母不望我,望谁去救,我不往救,谁复往救?责无旁贷,我非救度遍虚空,
一切慈母有情不可。
次、自他相换
  想自母亲于自面前,想她无始以来,由烦恼业力,备受种种痛苦,今后仍无止
息。为人子者,何能不救。想她所集一切罪障,苦及苦因,均化为灰烟黑雾,纷纷
向自袭来,一一入于自身,代母消受清尽。次想父亲,次想亲眷,次想怨仇,乃至
六道一切有情,他们身中所有一切罪障,苦及苦因,均化为灰烟黑雾,纷纷向自袭
来,一一入于自身,代之消受净尽。次想自之母亲于前,思其备受三苦,缺乏安乐
。想自身分出一牟尼身入于母身,母亲因之诸苦净尽,亦转成牟尼身,随欲而有。
次想父亲,次想亲眷,次想怨仇,次想地狱,次想饿鬼,次想畜生,次想人道,次
想阿修罗道、次想天道一切慈母有情,均在苦中,缺乏安乐。由自身分出一一牟尼
身,入于一一慈母身中,均诸苦净尽,亦转成牟尼身,随欲而有。
~P 673
  次想自身分出无量数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诸佛菩萨作供。诸佛菩萨
受供后,身放光明,入于自身,加持我身。将自之罪障和烦恼障、所知障,消除净
尽,自身化光,转成佛身,作我真实成佛想。
  次想一一慈母有情,均各身中分出无量数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诸佛
菩萨作供,诸佛菩萨受供后,放光加持一一有情,想一一有情罪障清净,已成为堪
受正法之法器矣。
  次想自心放光,放出无量数上师、佛、菩萨,到一一有情面前,为之说法、灌
顶、劝导修行。最后一一有情均已二障净尽,转成佛身,作均已真实成佛。次、修
发菩提心
  想,此仅系缘念一切有情成佛,要自己真实成佛后,乃有此救度功能。盖佛身
功德,具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一一相好,众德所成,诸大菩萨莫能测知。佛身紫
磨金色,光明为性,常光数丈,使人瞻仰,无有厌足。见佛相者,能止恶生善,种
成佛因。佛之教化,普及十方,随类现身,随诸根器,任运现身。于各方世界,普
现十二种度化事业,有缘众生,随化得度。佛诸相好和一一毛孔,均能放光说法。
~P 674
佛光所至,热狱化凉,寒狱化温,六道诸苦,无不顿息。
  佛语功德,六十妙音,一音能说众法,一一有情随类得解。佛事业以语业为第
一,语示解脱,语音无远还不遍,如同面聆。
  佛意功德,总为悲智,与声缘共者三十四种。与菩萨共者三十七种,其不共者
三九种,声缘菩萨仅得佛之相似功德一分,不能得佛真实功德一分。佛意中智德,
遍一切所知境,阿底峡尊者曾云:「佛智于一刹那能遍了知一切境界」。谓佛一念
,能遍了深广真俗二谛,最深最细深义,无不清晰显现。佛与声缘菩萨之智,有共
不共之分,非智体各别,乃同一智体,唯了达程度不及佛耳。因之度化有情功德,
亦不能及佛。佛意中悲德,于诸有情,不分亲怨,爱逾独子,爱逾自身百千万倍,
无一有情无时无刻不在佛悲悯之中。
  佛事业功德,如明净宝石,置于白处则白,置于黄处则黄,随缘而导,与缘相
应。佛之俱生事业功德,亦复如是。遇菩萨众,则现报身而为说法。遇菩萨以下,
则现化身而为说法。遇凡夫,则现帝释、梵天、人、非人等,随缘而起,任连应机
说法,皆不作意。
~P 675
  佛之无边功德,皆由教证二法而生。尤须证得佛之一切种智,乃能遍了一一有
情须用何法始能得度。一切种智,唯佛独有。我为利益遍虚空一切慈母有情,誓愿
成佛。
  愿我从今以后,凡身语意所作善业,和三世善根,以及行住坐卧四威仪,均一
齐回向,为利遍虚空一切慈母有情,誓愿成佛。
  诸佛正法贤圣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施等诸资粮   为利有情愿成佛  (一遍)
 
吉祥圆满
 
  师云:受本法誓言:行者须日串习一遍
  此系 恩师单传菩提心修法仪轨。如修菩提道次第修法,于修六加行到资粮田
诸尊收入主尊释佛,合入行者顶上上师,供七支曼遮后,即续修菩提心修法,由下
中士道串修法起修。如在座上已概修下中士道修法,即从修平等舍心起修。
  应永惠居士殷重虔诚劝请,禀承至尊具德恩师功德名称亟难赞说
~P 676
  昂旺朗吉(前译阿旺南吉)堪布,慈悲法露,忆述成集,愿诸学人依之修学,
迅成佛陀。
 
             低劣弟子昂旺敦振于一九八六年二月述于春城
 
 
~p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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