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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逻辑通论 第一章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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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逻辑通论

郑伟宏 著

 

第一章 概论

一、印度逻辑的产生和发展

     希腊、中国和印度是世界三大逻辑体系的发源地。
   三个文明古国的逻辑体系各具特色,别有光彩。它们就像三颗灿烂的星星照亮着东西文明之路。
   西方逻辑是一门成熟的科学,无论是传统的理论还是现代的发展,都有着脉络分明的深刻研究。中国逻辑史工作者经过十多年披荆斩棘的艰苦努力,最近完成了《中国逻辑史》五卷本及相应的资料五卷本的编撰,这标志着中国逻辑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对印度的逻辑的研究,国内相对较为薄弱,至今还未有巨著问世。
   佛家逻辑即因明学是印度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一下本世纪以来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的状况,下难发现,成果寥寥,不乏错谬。在一系列理论问题上还必须作深入的研究和展开充分的讨论。
   一、印度逻辑的产生和发展
   1、印度逻辑的萌芽
   印度古代逻辑学说的主要流派是正理论和因明池。正理论的发展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古正理和新正理。作为印度佛家逻辑的因明,它的体系是在古正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尽管因明源于正理,但它自产生之日起就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因明亦有新古之别。新因明家沿用“正理”这一名称来指称自己的因明著作,把因明当作正理,但没有为别宗所接受。
   辩论术是孕育古印度逻辑学说的土壤。逻辑的萌芽就出现在正统婆罗门哲学派别关于祭祀的辩论中。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只能粗线条地勾画一下逻辑体系产生之前的情况。在公元前四世纪时,以解释吠陀圣典为事的弥曼差派就提供了一些语法和逻辑的术语和概念。梵语“弥曼差”,巴利语“微曼差”,词义就是思维、考察、探究。
   公元前3世纪孔雀王朝大臣底里耶所著的《利论》辟有专章讨论这方面的32种概念,其中直接与逻辑有关的有议题、陈述、推断、连贯的论据、类推等。此书还举顺世派为“推究学”三派之一。“推究学”的广义理解的指哲学,狭义的理解就是指逻辑。《利论》中出现了命题逻辑的因素。到公元2世纪,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顺世派便有了“因论者”即逻辑学家的称号。该派有自己的逻辑学说和逻辑著作,后来它们的著作遭到论敌的销毁而荡然无存,其学说的内容也湮没无闻。
   在公元前2世纪的巴利佛典《论事》大品第一章开篇中所出现的推理引人注意,它的推理形式合乎命题逻辑的推理形式。在这些推理中以整个命题的推演单位,而不是把命题分析为主项和谓项。这种论式酷似同一世纪希腊塞克斯都·恩披里柯的论式。该书还出现了合(前提)、结(结论)、遍知(命题)、返论、推理、堕负等术语和格式。
   公元前1世纪耆那教的贤臂列举了十支论式:宗、宗分别、因、因分别、异品、异品遮遣、见边(喻)、疑、疑遮遣、结。
   2、《正理经》——正理派的逻辑
   从1世纪起到2世纪,胜论派和正理派先后形成了自己的逻辑学说。胜论派的逻辑著作是《胜论经》。在这本书的基础上理派完成了《尼夜耶经》,又译为《正理经》。《正理经》相传为正理派的创始人足目(约50——150年)所著,实际非一人一时之作。有的学者根据书中的内容来推定,该经较古部分是在同佛教中观派创始人龙树争论之前就有的。而该经的现存形态是在与龙树论争之后才有的。大约在公元250——350年前后。
   尼夜耶的梵文本义是引导的意思。凡是引导一论题或结论为一理论,就称为尼夜耶。理论有真似之分,尼夜耶虽然本指理论,但通常是指正确的道理,因此,尼夜耶又意译为正理。正理派比前人更深入地研究了逻辑问题,初步建立了推理的基本规则和错误推理的原因、类型。
   《正理经》的内容包括三部分:辩论术、认识论和逻辑。逻辑推理形式由宗、因、喻、合、结五支组成,其五支形式亦为新正理派所沿用。正理派的显作(600年左右)在新因明创建陈那《因轮论》的影响下,列举了176种可能的因。正理派自显作以来便以论证神的存在作为自己的唯一任务,从此便开始失去生气。
   古正理派的代表有公元4世纪的由富差耶那作的《正理注》,6世纪时乌地阿达阿克拉的《正理释补》。9世纪时的婆恰斯巴提的《正理释补疏记》等,其中以《正理注》为现存最早最有权威的注本,而婆恰斯巴提被称为第一个真正的注释家。
   3、因明——佛家的逻辑
   在2世纪时,佛教内部对正理采取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大乘中观派(空宗)创始人龙树对正理派的逻辑学说中关于“量”可以认识一切的说法持否定态度,以辩证方法驳斥正理派片面、执着的方面。龙树著了《迥诤论》总破正理派的“量”与“所量”,又著《广破论》破斥正理派十六句义。
   小乘“说一切有部”则对正理持肯定态度。在《大毗婆沙论》中即有佛徒应“能通世俗诸论,所谓记论、因论、王论、诸医方论、工巧论等”。其中因论又作“因明论”,有“辩无碍解以习因明论为加行故”之语。西藏学者传说佛家最初一部因明著作是阿罗汉法救的《论议门论》。此书久已失传,内容也许和《方便心论》相仿佛。
   为了辩论的需要,4世纪兴起的大乘瑜伽行派(有宗)逐渐吸取并发展了正理派的逻辑思想,建立了古因明。《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集论》、《杂集论》等在讲因明时,都讲到“七因明”,即论休性(论辩论的题目),论处所(论辩论的地点),论所依(论辩论的方法),论庄严(论辩论者应具备的条件),论堕负(论被击败的论点),论出离(论参加辩论会),论多所作法(论辩论者的信心)。其核心部分是论所依。
   《瑜伽师地论》将因明定义为“谓于观察义中,诸所有事”,意谓对于一般所观察的事物建立一种意见,其中关于能立与能破的一切论证的历程便是因明。古因明关于因的规则“因三相”来源于“若耶须摩学派,此派肯定是佛教外宗,有的说与正理派有关,有说与耆那教有关。究竟是哪派,不能断定。在无著的《顺中论》中转引了耆那教人之因三相说,而在世亲的《如实论》中不仅引用了因三相理论,而且开始应用这一理论。论式中出现了喻体,成为古因明五支作法转变为新因明三支作法的过流形式。”
   4、陈那的新因明学说
   陈那是新因明开山祖(约450——520年),诞生于南印度婆罗门族,后来出家,跟世亲学习,对大小乘经典都融合贯通。印度史家称为“中古逻辑之父”。陈那以前的古因明,初具规模,但很粗疏,“过谓非过,非过谓过”,宾主对扬,无章可循,双方对立破的规则都还有怀疑。正理学说以及佛教古师的因明著作中还保留许多辩论术的内容,如辩论的条件、规则等。因明的知识也“文广义散,备在众经”,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因明专著。陈那隐居草莽之中,“覃思精研”,“观述作之利害,审文义之繁约”,作《因明正理门论》,简称《门论》,为陈那新因明的奠基作。
   《门论》根本不谈古因明中的辩论术,而以逻辑为中心,即以“立(证明)破(反驳)”为主题。论文一开始便说明要区别出关于立破的正确道理,“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全文五千余字,过半的篇幅讲立破,一小部分讲量论,即知识论。
   陈那在《门论》中建立的新因明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
   第一,对能立与所立重新分界,以宗体为论争标的。
   古因明以宗、因、喻等为能立(能使论旨成立),而以组成宗的两个概念即主项、谓项为所立(论旨所要成立)。以“声是无常”宗为例,古因明“声”和“无常”为所立。陈那改以因喻为能立,宗为所立。这因为因喻是证宗的理由,而宗是要论证的对象。这是就一个论式内部各支关系而言,但对似能立和能破来说,则宗、因、喻三支合为能立。能立是有二义的。在逻辑知识的人看来,作为论题的宗,当然是判断。立敌双方要争论的是这判断能否成立。但是古因明家却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令今人难于理解。古因明家认为,争论的对象是组成宗的宗依即判断的主、谓项。有的认为立者要论证的最主项(前陈),有的说是谓项(后陈),有的说是前后两个项。陈那则重新规定,论争的对象不是宗依而是宗体。如上例,“声是无常”这一判断是宗体,是论争的对象。
   第二,创立九句因作为三支推论的理论的基础。
   近、现代不少中、日学者主张,九句因理论古已有之,发明权当归古印度正理派,而因三相则是陈那对九句因的补充和概括。其实,根据吕澂先生的考证,在正理经文中并无九句因的痕迹,它首见于陈那的《门论》等著作中。陈那的因三相理论是建立在九句因基础上的。九句因是指宗的同品与因之间的九种情况:
   一、同品有,异品有;   六、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
   二、同品有,异品非有;  七、同品有非有,异品有;
   三、同品有,异品有非有; 八、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四、同品非有,异品有;  九、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
   五、同品非有,异品非有;
   陈那将二、八两句因定为正因,余为似因,再加上因必须是宗之法(颂文“宗法与同品”已规定),便从二、八正因中概括出三条原理,称为因三相。因三相是:遍是宗法性能,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九句因表明,同品、异品是除宗有法的(论题主项)。这是因为因明是论辩逻辑,在共比量中,证宗的理由必须双方共许,立者以“声常”为宗,自认声为常的同品,但敌者不赞成声为常,以声为常的异品。因此,在立量之际,声究竟是同品还是异品,正是要争论的问题。如果立敌各行其是,将无法判定是非。拿第五句因来说,当立取声为常住的同品时,其“所闻性”因,同品有非有而异品非有,一变似因而成正因;当敌取声为常住的异品时,所闻性因于同品非有而异品有非有,又成相违因,出现过失。同一个所闻性因,既成正因又成相违因,是非无以定论。因此新因明实际上规定:立量之际,同、异品均须除宗有法。否则,要论证任何一个宗,都不可能有正因来支持。因为敌方只要轻而易举地以宗有法为异品,则任何因都不能满足二、八正因中异品无因这一条件,所立之量便非正能立。
   既然九句因中实际规定了同、异品除宗有法,那么根据同一律,以九句因为基础的因三相中第二、三两相也是除宗有法的。第二相实际上的意义是:除宗以外,同品定有因。第三相实际意义是:除宗以外,异品遍无因。既然有此例外,根据九句因、因三相所建立的三支推论式便未能改变类比推理的性质。有的因明研究者看到这个结论觉得难于接受,便作出修改《门论》关于异品定义的选择,以保证陈那新因明为演绎推理。但是,修改初始定义的作法根本推广翻了《门论》的理论体系,犯了古籍研究之在忌。又有一说不顾陈那新因明体系的一致性,断言九句因只涉及喻依,而与因三相以及喻体无关,尽管同、异品除宗有法,新因明仍是演绎的。这种解释也很牵经。只要承认《门论》对同、异品的规定,只要承认九句因,那么根据同一律,就一定要承认因的第二、第三相也是除宗有法的。
   第三,增设喻体以提高推理的可靠程度。
   陈那对古因明喻支进行了改造。古因明的喻支只是举出一个或一些与所要论证的对象同属于某一个类的事物来进行类比。从这个或这些事物有A属性且有B属性,又根据所要论证的对象有A属性,便推出所要论证的对象也有B属性,其推理的结论可靠性程度显然是不高的。陈那在喻支中增设喻体,即有一个命题来反映某一类事物除所要证明的对象之外,其余所有的成员都有另一属性。例如,以“声是无常”为宗,“所作性故”为因,古因明的同喻为“犹如瓶等,于瓶见是所作与无常”,新因明的同喻为“若是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喻体命题通常都被理解为毫无例外的全称命题,反映无一例外的普遍原理。笔者认为,这一流行的观点与陈那九然因和因三相理论不一致。陈那的因明论式中因支只是满足了因的第一相遍是宗法性,而因的第二、三相是由喻来显示的。既然第二、三相中的同品和异品都不包括宗之有法,那么显示第二、三相的同、异喻体也不可能是毫无例外的全称命题,而只能是除外命题。例如,以“声是无常”为宗,则同喻为“除声以外,若是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又如,以“张三有死”为宗,其同喻为“除张三以外,凡人皆有死,如李四等”这两个例子中喻体都是除一个以外的除外命题。当然,陈那的《门论》等著作并没有直接把喻体的“除外”实质提示出来,而“除外”的性质却是稳含在喻体的。它尽管不是全称命题,但由于断定了除宗的主项以外的某类事物的全体具有某属性,从而推出宗,其可靠程度当然比只根据某类事物中一个或向个事物来类推要高得多。这是新因明对古因明的一大进步。
   第四,改五支为三支。古因明是五支作法,新因明是三支作法,对照如下。
   五支作法       支 名       三支作法
   声是无常,       宗        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       因        所作性故,
   犹如瓶等,于瓶见是   同喻       若是所作见彼
   所作与无常                无常,犹如瓶
                        等,
   声亦如是,是所作性,  合     
   故声无常,       结
   犹如空等,于空见是常  异喻       若是其常见非
   住与非所作,               所作,犹如空
                        等。
   声不如是,是所作性,
   故声无常。                结
   陈那改五支作法为三支作法,不仅在论式上简明扼要,而且提高了可靠程度。五支中的合实际是重复了因支,五支的结就是宗,陈那把它们删去,使论式简明。更重要的是,三支的喻增加了喻体,更有说服力。但是,由于三支作法是建立在九句因和因三相基础上,它还不是真正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它离演绎推理仍有一步之遥。这使得新因明仍然是类比推理,一种最大限度的类比推理。
   第五,确定量只有现量和比量两种。
   陈那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只有现量和比量两种。现量即感觉或知觉对事物“自相”的直接反映。这是还没有加和概念的思维分别活动,不能用语言表达的知识。比量是推理知识。陈那废除了正理派的譬喻量和圣教量。譬喻量是指证实已知的某物的名称及其性质与某物相一致,例如,过去听说过野牛的名称,又知道野牛状似家牛,现在在森林里看到一个类似家牛的动物,便把它推断为野牛。显然,现量和比量包括了譬喻量,没有另立的必要。圣教量又名声量、圣言量、传承量,是以本宗派圣者的言行作为知识的标准。陈那认为,真理或为现量所得,或为比量所得,因此圣教量亦不出这二才的范围,无须另立。
   第六,提出独具特色的概念遮诠理论。
   陈那认为概念是通过否定一方承认另一方的方法即“遮诠”构成的。例如,“青”这一概念就是表示非“非青”,由否定一方(遮)来表示另一方(诠)。今人把因明中的“表诠”、“遮诠”对应于逻辑中的肯定、否定命题,这是误解。
   陈那的后期代表著作是《集量论》。这是一部集因明知识论为大成的著作,以知识论为中心。《集量论》内容以现量、为自比量、为他比量的次序来编排,立破属为他比量,在全体中不是主要的,这与《门论》大异其趣。  
   陈那在《门论》中建立的新因明体系由其再传弟子商羯罗主整理得更有条理和更为明晰,并且有所补充和发展。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简称《入论》比《门论》)更好读。治因明者多以此论为入门阶梯。
   5、法称的因明学说
   到了7世纪时,瑜伽行派的代表人物法称又大大地推进了新因明学说。西藏的学者把他的学说与陈那的学说并称为陈那法称之学。陈那新因明经过法称的改造,才真正完成了由类此向演泽的飞跃。法称废除了第五句因并主张取消喻依;改造因三相使得后二相合一;提出自性因、果性因和不可得因三种不正因以保证喻体为毫无例外的全称命题;颠倒宗、因、喻的顺序为喻、因、宗,并提出同法式和异法式这两种独立的三支形式,使得三支作法与逻辑三段论十分接近(主张取消喻依而实际仍保留)。
   6、《真谛如意珠》——新正理的经典著作
   新正理派被称为正理——胜论综合学派,其学说是古正理和胜论学说的综合物,由12世纪印度东部密提拉地区以殑伽输(又译“克伽自”)为首的一批正理家所提出。殑伽输的《真谛如意珠》(意为真理的思想宝珠)是新正理的经典著作。新正理派在某些方面达到了现代逻辑的水平,他们深入理解了诸如合取、析取、否定、关系、蕴涵推论和证明等理论,从而发展了印度逻辑。

二、因明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1、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
   随着佛教的传播,印度因明学被介绍到中国。因明成为中国佛教史和中国逻辑史的组成部分。中国成为因明的第二故乡。
   因明在中国有汉传和藏传之分。
   汉传因明包括从弥勒到世亲的古因明和陈那的新因明。藏传因明弘扬的则主要是陈那晚期的因明学说以及隐那后学法称的因明学说。无论是汉传因明还是藏传因明,在因明发展史上,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世界逻辑发展史上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藏传因明是世上最丰富的因明宝藏。印度佛教的杰作大都有忠实的藏译本,据藏文《丹珠尔》记载有六十多种。陈那新因明的晚期代表作《集量论》和代表印度因明最高成就的法称的因明七部著作都有藏译。近代印度学者甚至将因明从藏译中倒译成梵文。藏族学者也自己撰写的较为系统的因明著作,藏传因明专家杨化群先生所见过的就有五十多种。其代表作为12至13世纪的萨班庆喜幢的《正理藏论》。吕澂先生认为,此论不仅批判了西藏旧说,也批判了印度旧说。这说明,西藏学者对因明学的发展也是有功绩的。
   2、玄奘对汉传因明的贡献
   因明输入汉地先后两次。第一次是在后魏公元472年至541年的60——70年间,翻译了古因明的著作《方便心论》、《如实论》和《迥诤论》。古因明的输入反响不大。第二次输入在唐代,曾经盛极一时,并传播到日本、朝鲜等国。
   玄奘是汉传因明的主要翻译、讲授者。他在印度游学期间,遍访高僧,观摩溥德,“重讨幽微,列精劂趣,披枝叶而穷其根柢,寻波澜而究其源穴”。他在迦湿弥罗国从僧称习《因明论》(即《入正理论》),在至那仆底从调伏光学《正理门论》。后来又在素享盛名的那烂陀寺从名师戒贤学《因明论》、《集量论》各两遍。还在南萨罗国专学《集量论》,在低罗释迦寺从大德般若跋陀罗咨决所疑,更请杖林山居士胜军为其答疑解惑。他对因明理论精研深思,运用因明规则纯熟自如,达到了当时印度的最高水平。作为其光辉范例者有二:一、是奘师根据自、他、共三种比量的理论,修正了胜军40年深思熟虑之“大乘是佛所说量”;二、在戒日王为他于曲女城召开的十八日无遮大会上立唯识比量(后世称真唯识量),当时无一人敢更改一字,获“大乘天”称号。
   玄奘回国时带回因明著作36部,但是他只翻译了大、小二论,而他一再研习的《集量论》却旁置不译,对此,今人有两种不同的评论。一种看法认为,玄奘偏详立破,不译陈那以量论为中心的晚期因明著作,是不完全的,因而大大限制了此学的发展。另一种看法认为,这正是奘师的卓识所在。玄奘重视弘扬无著、世亲、护法等的法相唯识之学,而唯识学的主要论书如《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集论》、《杂集论》等,所说学习因明的目的,与大小二论基本相同。两论的内容,也均以立破轨式为主,而世亲、陈那以后的相宗诸家著述,又多采用因明论式以证成其说。“推迹奘师翻译因明书籍,独取陈那师弟大小二论,其间抉择。谅有权衡。诚以古今学派、纽于陈那。陈那精要,汇归正理。入论者,则又正理之要删,简明博大,肯总揽。因此,在译经第三年,在译《瑜伽师地论》同时,即译出《入正理论》,过一年,又译出《正理门论》”。
   因明在当时是一门新鲜学问,尽管玄奘本人没有著述,但是他培养了一大批因明人才,而他的口义也保存在弟子们所造之文疏之中。
   奘师学博且精深,又组织了高水平的翻译班子,二论的译文从总体上来说是很精当的。由于二论言简意赅,奥义幽微,奘师在译事之中,还为译场中执事的佛门弟子作详细讲解。这些佛教学者根据奘师口义,加以发挥,兴起一股“译寮僧伍,竞造文疏”之风。《入论》旧疏为神泰、靖迈、明觉三家,继有文备、文轨、璧公诸作。其中文轨的疏引人注目,由于文轨住庄严寺,其疏便称为《庄严疏》。后起之秀窥基由于得着玄奘薪传,而且他又对上述著述抉择取舍,总结异说,因此,他的《因明入正理论疏》最为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大,世称《大疏》。基疏一出,其余文疏为之晦彩,大多零落失传。
   基师俗姓尉迟,17岁得玄奘指导出家,25岁参加译场,勤于著述,有“百部疏主”之称。然而,《大疏》却是一部未成之作,只解释到喻过的开端,后由其门人慧沼续成。窥基弟子慧诏、再传弟子智周等均有疏释基师之作。
   自贞观二十一年(647年)至开元年间,为《入论》所作疏记有23——24部。为《门论》所作疏记有16——17部。玄奘所传因明,在盛传几十年之后,在唐开元年间便与法相唯识之学同归衰微。在唐武宗会昌年间禁佛之后,唐疏便逐渐隐晦不传,明清500年间几成绝学。
   3、汉传因明的第二次高潮
   直至清末,杨文会从日本取回《因明大疏》,锓版流通。文轨的《庄严疏》残本也从日本回归。轨疏原有三卷,流传日域残存初分,其第三卷残本宋初改题为《因明论理门十四过类疏》,亦于我国赵城发现。本世纪30年代支那内学院根据日释善珠之《因明论疏明灯抄》、明诠之《大疏里书》、藏俊之《大疏抄》等书所引轨说,订正了残本第一卷文句,并辑出了第二三卷佚文,辑佚工作做得比较像样。此外,神泰的《门论述记》、慧沼、智周的疏记也从日本回归。于是,玄奘所传因明重光,僧俗人等竞相研习。如果说唐代出现了汉传因明的第一次高潮,那么在本世纪则出现了汉传因明的第二次高潮。
   近代以来,随着佛学的复苏,因明学引发了治佛学、哲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学科的许多学者的研习兴趣。举其要者,有梁启超、章太炎、章士钊、谭戒甫、沈有鼎等。他们将因明学与中国传统的名辩学进行了比较研究。30年代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的陈大齐先生有部因明巨著《因明大疏蠡测》,对因明许多基本理论和概念的研究十分精当,显示出深厚的功底。著名语言学家陈望道先生曾撰写过我国第一本白话文的因明学著作,促进了因明的普及。
   近十余年来,因明学的普及和研究在中华大地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因明学者认为,研究因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较大的学术价值。其一,因明自传入中国,就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因明研究对佛学、佛教史、哲学史、思想史、敦煌学特别是西藏学的研究都有帮助。其二,要研究中国逻辑发展的历史,就不能不研究在中国的发生和发展。其三,因明有不同于逻辑和名辩的特点,可以丰富逻辑科学,提高人们的论辩水平。其四,汉传和藏传因明都是世界逻辑史研究中极其薄弱的环节,不对汉传和藏传因明作深刻的研究就不可能写出一部真正全面的世界逻辑史来.

三、因明——佛家逻辑的特定术语

   1、因明与内明
   因明是梵文Hetuvidya(醯都费陀)的意译。醯都(Hetu)是因,费陀(Vidya)是明。因指理由、原因或知识。印度所谓明,即中国所谓学:学说、学问。因明是印度古代五明(五种学问)之一。
   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记叙了他在印度求学时的教育情况:“七岁之后,渐授五明大论:一曰声明,释诂训字,诠目疏别。二工巧明,伎术机关,阴阳历数。三医方明,禁呪闲邪,药石针艾。四曰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伪。五曰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
   石村先生的《因明述要》注意到“渐受五明大论”是有顺序的。掌握语言文字工具是学习各种知识的首要条件,因此,第一是声明,解释字义,把条目搞清楚,加以区分。第二叫工巧明,教授工程技巧,阴阳历算。第三是医文明,讲念咒制邪,草约、矿物药和针灸。此二明与人们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排第二、第三。第四叫因明,鉴定正邪,考核真伪,是关于理由的学问。第五叫内明,研究五乘的因果和妙理。因明、内明是抽象的知识,因此排在第四、第五。
   五明中、除内明外,其余四明均为各宗各派的共同学问。古印度教派林立,各有构成自己理论体系的经典,各以本宗本派的学说观点为内明,为正道,而以别宗别派的学说观点为外道,为邪论。因此,信婆罗门教的,婆罗门教的经典四吠陀为内明;信佛教的,佛教的三藏十二部经典教度是内明。后来,内明成为佛学的代名词。佛家把佛家以外的宗派称为外道。古印度“外道”之多,号称有96种。
   大乘佛教积极主张利益众生,以五明为学人这必修课,圆成佛果的“大智资粮”。
   因明通常是佛家讲逻辑的一个特定术语。因明建立的规则又是论辩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的。佛教学者建立的新因明体系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论辩逻辑,二是知识论即量论。后一部分内容别宗别派可以不接受。因明与内明的关系,如同逻辑与哲学的关系。因明的量论部分本身就是佛学的一部分。其论辩逻辑的一部分是内明的工具。
   玄奘弟子窥基说:“求因明者,为破邪论,安立正道。”这说明,佛家研究、运用因明的目的是为宣传内明服务的。
   玄奘的另一弟子文轨也说过,因明的作用是“可以权衡立破,可以楷定正邪,可以褒贬是非,可以鉴照现比”。其中,前三者是开悟他人,而“鉴照现比”是为使自己了悟。悟他的方式是论证,自悟涉及的则是知识的获和方法和获和过程。
   陈那的新因明前期著作专详立破,重在悟他,知识论内容份量很轻。无论是立是破,都要考核理由是事真实,论式结构是否正当,这与逻辑三段论只管形式结构是否有效而不管内容之真假是不同的。
   有的因明家概括因明的发展过程是从辩论术到逻辑,再发展为知识论。因明源于辩论术,从辩论术逐步发展到建立逻辑的体系,而以知识论为辅助的内容,最后又加强了知识论的内容,转而以知识为中心。
   2、正理——印度的一般逻辑学说
   近年来,关于因明是否等于佛家逻辑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主张“因明即佛家逻辑”,有的主张佛家逻辑只是因明的一个组成部分,两者不能等同,还有的则根本否认“佛家逻辑”的提法。笔者赞成“因明即佛家逻辑”的提法,也肯定因明与唯识宗的密切联系,但不赞成因明的理论基础是佛家认识论——唯识学,不赞成因明与唯识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的观点。这是因为,因明中关于证明,反驳的逻辑形式是各宗派共同遵守的,这些逻辑形式对唯识学来说,有相对独立性。
   首先,印度的一般逻辑学说称为正理。正理的发展历史包括旧正理和新正理。正理学者亦分为旧正理派和新正理派。正理学说的经典著作是《正理经》,约成书于公元4世纪的前半期。从公元4世纪半期到公元10世纪末,正理学者沿袭《正理经》的老传统,为《正理经》作了许多论疏、复注或后记。他们被印度哲学界称为旧正理派。新正理学派形成于14世纪,其学说在推论,证明和定义等方面对旧正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本世纪30年代,杨国宾先生留学印度,回国后他翻译了他的老师阿得利雅博士的《印度论理学纲要》一书。他在序言中说到:“这一本书虽是小,可是关于印度论理学方面的主要思想已搜集无余了。而且这本书体材简明,印度大学预科用它当作印度论理课之课本的。”可是我们在这本搜集了印度逻辑学方面主要思想的逻辑教科书中却找不到关于新因明理论的片言只字。这说明,印度的一般逻辑学说中是不包括佛教理论家所创建的新因明理论体系的。又据吕澂先生考证,像晚近印度出版的《正理藏》大辞汇第三版,里面搜集有关正理学说的术语2500多个,却无“因明”一辞。这更进一步看出,正理一系,有自己的源流。尽管从中发展出因明一系,二者有着相对独立性。
   其次,既然西方逻辑中可以有“亚里士多德逻辑”、“穆勒名学”等名称,中国逻辑史上有“墨辩逻辑”的名称,中国逻辑史上有“墨辩逻辑”的名称,那么也不妨把佛教大师们建立的以新因明为主体的因明学称为“佛学逻辑”。我们把新因明为主体的因明学说称为“佛家逻辑”,有几个好处。一是从名称上一下可以体会到新因明与正理学说的不同;二是反映了因明与佛教的历史渊源,新因明完全由佛家所建立,因明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也归功于佛家;三是提示了因明是为佛学服务的;四、因明的内容包括逻辑和佛学认识论。固然,“亚里人多德逻辑”这一句称会使人把这种逻辑与亚里士多德其人其书密切联系起来,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区分开。同样,我们称因明为“佛家逻辑”,也并不意味着因明中的逻辑内容是佛家的独家逻辑。
   本来,对陈那和法称这些因明理论家来说,“正理”和“因明”是等同的。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的梵文原来是《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梵文原本是《入正理论》,“因明”二字,都是由玄奘翻译时为标明二论的性质特别加上的。法称的《正理滴论》,也把“正理”冠于书名。据吕澂先生的看法,到了公元400年左右,佛教大师弥勒《瑜伽师地论》问世,才第一次有因明这一名称。“因明”一词为佛家所专用,他宗不一定同意。由于玄奘的评介,在汉传因明中,“因明”一词颇为流行。说到“佛家逻辑”,人们明白这主要是指称新因明,说到“因明”,人们知道其指称为有别人正理的佛家逻辑。因此,“因明”亦非印度一般逻辑的通称,尽管佛家也用来指称正理,但并没有为别宗所接受。“因明即佛家逻辑”,我以为是说得通的。
   还有一个理由可资佐证。窥基在《因明入正理论疏》中说:
   “因明论者,源唯佛说,文广义散,备在众经。故地持云,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一切五明处求。……劫初足目,创标真似,爰暨世亲,咸陈规式……”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如果从因明的名称来说,那么“因明”确个名称是从佛家才开始有的。如果从因明这门学问的产生来说,应归之于“创标真似”的正理派创始人足目。

四、因明研究的方法

   关于因明研究的方法问题,我强调三条,一是处理好佛学与因明字的关系,二是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三是以逻辑为指南。
   1、“非研诸论难晓因明”
   因明作为佛家逻辑,是佛学的工具,其例证多取自佛学诸论。因明学是辩论的产物,也是辩论的武器。因明著作中的实例大多是佛家与各宗各派争论的内容。一个论证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形式逻辑可以不管内容的真假,只问形式的对错,但是因明的规则中还涉及到对内容的要求,这是因明的特殊性。一方面“不悉因明莫通诸论”,另一方面“非研诸论难晓因明”。因此,研究因明,学点佛学很有必要。
   2、实事求是
   研究古人,研究古人的著作,研究历史,都要实事求是,这是理论研究的通则,这一点不会有人反对。实事求是就是要按照古人的本来面目去陈述,去翻译,去批判。
   但是,在当代的因明研究中却存在着不实事求是的倾向。例如,有的论著“发现”了陈那《因明正理门论》体系内部的“矛盾”因而采取修改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异品”的定义和办法,来满足自己预定陈那三支作法为演绎推理的主观想法。珠不知,这样一来,新的体系是建立起来了,但这只能算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新因明体系,而因明大师陈那及其著作却面目全非了,而且这新体系用因明规则一检验便出现许多矛盾。该论著由于采用了数理逻辑这一新式武器来“破译”,这就使得懂因明而不懂数理逻辑或只懂数理逻辑而不了解因明的人很难搞清这一论著是怎样误入岐途的。对于因明逻辑两方面的修养都较高的学者也难免百密一疏。因此,我们在后面要作详细的讨论。
   又如,九句因理论是陈那新因明体系的基石,有的日本逻辑学家也用数理逻辑的方法加以研究,但是把本来应为联言命题的二、八正因却表示为选言命题,这一错误翻译,真可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了。试想,这样重要的命题都表达错了,尽管用了数理逻辑的手段来加以研究,那也只能南辕北辙。
   3、逻辑是因明研究的指南
   在世界三大逻辑体系中,只有西方逻辑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是因明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因明既然是一门包含着认识内容而以逻辑为主的学问,就不能不接受西方逻辑的鉴定。那种对因明与逻辑作比较研究的必要性持否定态度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在本世纪30年代我国出现了逻辑与因明比较研究的专著。除了作为逻辑学家的陈大齐先生对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外,我国老一辈的因明家的逻辑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对传统逻辑的许多基本理论都很生疏,因此,他们的比较研究工作就很欠缺。例如,有的评论亚里士多德只着重研究了同一律,而忽略了矛盾律和排中律,认为因明学中对矛盾律的运用高于亚里士多德逻辑,这显然是误解。又如,有的著作将因三相规则与形式逻辑规律作比较,认为“遍是宗法性与充足理由之原理似,同品定有性与同一律相似,异品遍无性与矛盾律、拒中律相似”,显然是牵强附会。
   唐代窥基大师的《因明大疏》对同品概念的一些重要解释包含着明显的矛盾,用逻辑眼光一评判,便不难发现,但是这些错误却被后来的直到今天的一些颇有影响的著作所因袭。
   本世纪以来的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的起点不高,直到今天都还存在一个如何用正确的逻辑理论去指导、评论因明的问题。倘若研究者本身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就包含着极大的误差,那测量结果就不难想像了。有的文章甚至说比推理的前提“也应是‘一般'的全称命题”,“一般的类比推理没有举出这个‘一般'也仅是省略罢了”。这种违反逻辑常识的错误观点如果出在五十年前倒是并不奇怪的。有的用数理逻辑来研究因明的专论也犯了违反普通逻辑常识的错误,例如说“用数理逻辑完成了陈那学说的数十个证明,探求了陈那学说的表达式数十个”。要知道传统逻辑的三段论有四个格共64个式,这是对标准三段论而言的,有4或5个名词的推理在化为标准三段论之前是谈不上属于第几格第几式的。
   我们当然赞成用数理逻辑来指导因明研究,问题在于因明学中哪些内容对得上数理逻辑这一新式武器的口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一个严密的演绎体系,西方逻辑史学用数理逻辑方法对之作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反观陈那的新因明,它的喻支是带例证的,它的喻体(通常认为相当于三段论大前提)的主项却是不包括这个例证,因此,喻体实际不是全称命题,正因为如此,因明三支不是演绎推理,而仍是类经推理。不明白这一点而一味用数理逻辑演绎下去,那就要南辕北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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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家逻辑通论 第十章 印度佛家逻辑的最高成就
 《因明入正论》讲解
 佛家逻辑通论 第五章 因三相
 《瑜伽师地论》提要
 《释量论》提要
 佛家逻辑通论 第九章 玄奘的唯识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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