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正行后得瑜伽修法
行者将一切显境收入光明后,即尽力安住于无分别定中,当造作分别心现行之际,便开始后得位瑜伽的修持。此时行者应刹那现起圆具一切眷属、宫殿及一切细相的如幻本尊天身,先前生起的一切观想皆于一刹那间重现。随后行者在后得位中要认知一切显境为本尊,一切音声为真言,一切起心动念的自性为明觉。
在日常生活中要任持本尊、真言及本智明觉的展现,一切行、住、坐、卧的行业皆认知为本尊的印契,在饮食时应将食物作内护摩火供以自身将其烧尽,一切我们所乐之境皆为能观、所观、及观事三轮体空的示现,此即名为持后得位为道。
行者应精勤串习收显境入光明及重现本尊之法。这种修法亦可以在睡时成办,于入睡时即作收摄,于梦境中有(宁玛派六种中有之一—译按)生起时或从睡中醒来时则修重现本尊之法,要尽力精进修习后得瑜伽。这里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是否唯有行者自身才可视为本尊,只有自己所听闻的一切声音才是真言,自己的心念才是智慧?”须知此证境是无分别的,我们自身与一切诸法及一切觉受皆无异别,本智自性的证境是全离一切烦恼,故切勿以为五毒会存在于此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