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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庭与婚姻 第二节 孝敬老人、管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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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孝敬老人、管教子女

—、孝敬老人

1、孝敬父母,是佛陀的重要教诫。

知恩、报恩是佛陀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应该报答的诸种恩德中,如父母恩、国土恩、三宝恩、师长恩、众生恩等等,佛陀首重报父母恩,呵责忘恩负义者禽兽不如,强调供养、孝顺父母为人子女的责任,包括出家僧尼,也应尽此职责。

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伦理道德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也就是说,赡养老人并不是作子女的情感意愿问题,而是任何人不得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云:

父母对儿有十种恩:第一怀胎守护恩;第二临产受苦恩;第三生子忘忧恩;第四咽苦吐甘恩;第五回乾就湿恩;第六哺乳养育恩;第七洗濯不净恩;第八远行忆念恩;第九深加体恤恩;第十究竟怜愍恩。

有些人看到佛教的出家僧尼,不能像俗人一样地尽家庭职责,便认为出家是大不孝的行为,批评佛教是反孝的宗教。其实,佛教对于孝顺父母的教诫,在大小乘的经律之中,不胜枚举。

如在《增壹阿含经卷第十一》中,佛教诫诸出家人,应努力报父母恩,佛言:“若复比丘!有人以父着左肩上,以母着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同经卷中,佛还告诉大众,奉养父母的功德与供养一生补处菩萨相等,若不奉养,罪过极大。如经言:“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二法与凡夫人,得大功德,成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即涅槃)。云何为二法?供养父母,是谓二人获大功德,成大果报。若复供养一生补处菩萨。获大功德,得大果报。是谓比丘,施此二人获大功德。受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是故诸比丘,常念孝顺供养父母如是。”

佛经记载,佛陀要出家,父亲不准,要他娶妻,他只好顺从。娶一个不行,要娶两个,他也照办。后来还要为他家生个儿子,传宗接代,也同样没有违背父王的旨意。到最后,一切要求做到了,他父亲再也没有话说了,佛陀这才在夜里离宫出走,到各处参访明师,探求人生真谛。后来,佛的父亲过世,佛陀亲自回来举丧,亲自为自己的父亲放入棺木中入殓,然后和他的儿子罗侯罗、堂弟阿难、难陀等四人,将父亲的棺木抬上,运到他自己经常讲经说法的地方“灵山”安葬。

佛经中还有度化不孝之子阿阇世王的故事。

《观无量寿经》中记载,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印度摩竭陀国有国王阿阇世,他为了想早日荣登国王宝座,欲置自己的父王频婆娑罗王于死地,因此把他关在监狱,不给吃,不给喝。阿阇世的母后韦提希夫人,为了拯救自己的丈夫,把牛奶和蜂蜜混合,涂在浴后的身体上,并把葡萄浆灌入身上佩带的璎珞中,每天偷偷去看频婆娑罗王,将身上饮食供养于王,使其免于饿死。可是,这件事终于给这个忤逆儿子晓得了,也将她同样关进牢狱。

像这样冥顽不灵之子,碰上了也没办法。母亲韦提希夫人想到她认识佛陀的弟子目连尊者,便跪下来祷告,希望目连尊者赶快来救她。结果佛陀以神通知道了这事,慈悲地赶来帮助,同时为他们讲《观无量寿经》,教念阿弥陀佛的修持法门。这是《观无量寿经》形成的来龙去脉,其基础就建立在孝道上面。

阿阇世王因弑父之罪而遍体生疮,至佛前忏悔即平愈,遂皈依佛陀。佛陀灭度后,阿阇世王成为佛教教团之大护法。摩诃迦叶于七叶窟结集经典时,阿阇世王为大施主,供给一切之资具。

在《五分律卷二十二》中,也有一个故事:当时佛的一位罗汉弟子,名叫毕陵伽婆蹉,因他的父母贫穷,想以衣食供养,但又不敢,所以请示佛陀,佛陀因此集合比丘弟子们开示:“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

《中阿含?婆陵经》中说:有一位迦叶佛时的贫苦工人,叫做难提波罗,他受了佛的教化,完全实行出家的生活方式,但他为了奉养他双目失明的老年父母,所以宁可做陶器来维持生活而不去出家。

故佛制出家者必禀父母。如果有兄弟子侄可托付,方许出家。但必须得先禀请于父母,父母同意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或有出家之后,兄弟子侄去世,双亲无人照顾者,则可减其自己衣钵之资,用来奉养双亲。如长芦赜禅师迎母于方丈之西,劝其念佛,临终安恙生西;道丕禅师战乱时期担母各方乞食;皆成后世佳话。

孝为百善之本,万行之首,众戒之宗。

中国历代皆有“百善孝为先”,“求忠诚于孝子之门”之说。这都说明孝的重要性。世出世间圣人,大力宏扬之践行之。大舜因行孝故而得天下,武周因继祖志而奠王业。又如佛陀为报亲恩故,累劫行菩萨道,最终于菩提树下成等正觉。目连尊者为报哺乳之恩故,请佛讲说《盂兰盆经》。地藏菩萨昔为婆罗门女时,为超度先母生天,发大悲心,出家修行,并发大誓愿,狱界不空,决不先成佛道。菩萨发心,大都如此。非但成道后方报亲恩,实因报亲因缘故而修圣道。可见世出世间圣人,把孝亲之行当作自己本分事。孝行之道,是做人的基础,是修养道德的方便之门。

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文明就是孝道。所以古代臣子对皇帝上有关文化、或社会风气的奏章,如果这个皇帝很倔强,有不是的地方,不肯纳谏,便往往祭出一句很严重的话,“圣朝以孝治天下”,用来给皇帝当高帽子戴,使他无法胡闹,乖乖做个好皇帝。

人人必须践行孝道,方得完善人格,修成至德。否则与孝道相违,则人格低落,有损于道德,失去做人的资格。不孝是祸乱的根源,人若心存孝念,则能作到上恭下和。决不会冒犯长辈,扰乱社会。所以,若能广泛地推行孝道之风,则定能人人向善,家庭和睦,国家安定,社会和平。便能趋于孔子所谓的“大同社会”。儒家因此而提出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

以孝治国,依孝尽忠。“尧舜之道,孝悌而已”,把孝行之道从道德原则提高到了政治原则上来

2、佛法中孝敬、供养父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尽心供养,敬顺父母,令父母得欢喜安乐。

孝顺必须是长期的,而不是一时的。孝顺父母应该长期不断的奉养,使其无缺,而不是一时的情绪喜恶。

《善生经》中佛言:

“善生,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善生,夫为人子,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

即:一是供养父母,使不饥寒;二是子女要做什么,先同父母打招呼,征得同意;三是恭敬孝顺父母,不忤逆;四是父母正确的命令,应当执行,不能违背;五是要成全父母合乎正道的事业,不令断坏。

《心地观经》也说:“孝养父母之福与供佛同等,应当孝敬恒在心。”佛教不仅报现世恩,甚至普及七世父母、累劫父母,以表示对父母的追思与感恩。因为父母的生养,我们才得以世世“借假修真”,听闻佛法,圆满菩提。《分别经》提到佛陀之所以成佛是因“父母世世放舍,使其学道,累劫精进,今得成佛,皆是父母之恩。人欲学道,不可不精进孝顺”。所以尽孝如同学佛一般,不能间断。

(2)、长期物质的供养

物质的供养主要有四种:一是饮食,二是衣服,三是起居,四是疾病。

● 饮食方面,为人子女者,就是家常的菜蔬,只要咸淡得宜,生熟中节,不敢潦草,然后敬奉,略有好食,先进父母;至于自己,粗粝俱不计较。要奉得父母欢喜,就是尽心。年老的人,脾胃自然虚薄,饮食难得消化,进的食物,须要炖得热的,软烂的,香美的,方才有益。凡是生冷粘腻坚实难化之物不可与食。食不可过饱。这饮食调理,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

●衣服方面,为人子女者,那个不欲锦绣细软?但富贵人家便容易制造。若是寒俭之家,何能如意?只要冷暖合宜,奉得父母欢喜,就是尽心。年老的人,气血自然衰弱,身体未免不耐寒暑,未曾冷先就怕冷,未曾热先就怕热。故衣服调理,为子者,要根据气候,随时帮助调节。

●起居方面,为人子女者,须要时时照着。凡是危桥险岸,绝早黑夜,雨雪霜雾,俱不可任父母轻往。凡是丧祭斗讼忧愁的事,俱不可任父母轻到。至于劳心费力的事,俱不可任父母去做。若遇欢乐安逸的事,不妨劝父母去行。再如父母性所喜好的好事,亦劝多为。其行住坐卧,俱要照管扶持。只要得父母安稳自在,快活过日,就是尽心了。

●疾病方面,为人子女者,须要加意调摄,小心扶持,请医用药。病中煎制汤药,进奉饮食,切不可生懈怠心、厌恶心。为人子女,当常想自己幼小时,在怀抱中,便溺粪污,为父母的,不知替你洁净了多少,今日岂可有嫌恶的理!这疾病调理,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

以上四点便是物质的供养。

(3)、孝顺必须有实质的,而不是表面的。

除了物质生活不虞匮乏,给予父母心理上的慰藉,精神上的安乐,也是孝顺的表现。

悦亲是养亲第一要诀。使父母常生欢喜心,可以增进他们的健康,这是寿亲之道。在父母前万不可有愁容,更不可有怨言。无论我们的环境顺逆,总应该克制感情,以悦亲为主。于“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这是孝顺父母应该有的态度,所以父母若是信佛的,儿女们更应当推父母的爱敬,而信仰佛教,这才是好儿女啊。

《父母恩重难报经》载:“若父母无信,教令信;无戒,与戒教授;不闻,使闻教授;悭贪,教令好施。”《本事经》及《孝子经》说:“能开化其亲,才是真实报父母恩。”《贤愚经》、《睒子经》谓“佛陀是因仁孝故,成三界之尊”。由此可知,无论在家或出家,实质上能解决父母的需要,且能导其正道,这是无比的重要。

(4)、孝顺必须能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顺应该从自己的亲人做起,渐而扩充至社会大众,乃至一切无量无边的众生,才是佛教理想中的至孝。佛教中,广义的父母恩还包括“师长恩”,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省庵大师的《劝发菩提心文》中也说:“父母虽能生育我身,若无世间师长,则不知礼义;若无出世师长,则不解佛法。”

更进一步来说,佛教讲:“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四重恩”之一便是“报父母恩”;修行者以发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自利利他的菩萨道,最为上行。《梵网经》说:“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如果一个人懂得孝道,敬爱父母,必然能持戒;能以善法制止身心恶行,就不会侵犯他人,进而尊重万物,更能了解同体共生。所以太虚大师将孝道扩大为“孝顺父母、孝顺师长、孝顺业因、孝顺圣教、孝顺法性、孝顺佛心”。佛教不仅是重视孝道,更将孝道的积极意义与精神发扬光大。

3、家庭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婆媳关系。

在城市家庭,婆媳同居一处的情况较少;但在广大农村及乡缜,婆媳关系仍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环节。

家庭中最容易发生意见冲突的要算婆媳了,婆媳之间常常为了极小的事情而闹意见。若要维持家庭间融融之乐,做婆媳的要公允,要宽恕;做媳妇的要理解,要忍让。婆婆也是做过媳妇的,而媳妇将来也要做婆婆的。做了婆婆,就不应该向媳妇故意寻错处。若遇到媳妇有错误的地方,也应该和颜悦色的纠正她。纠正的时候,不可当着他人的面前使她难堪。

佛陀指示我们,在纠正他人的过失时,要“屏相教诫”,就是要在没有旁人的地方去教诲。儿媳间如果有一时的言语冲突,做尊长的最好不要牵入漩涡。

要防止由隔膜而生误会,婆婆待媳妇,要和待自己的女儿一样。媳妇有不周到的地方,要退一步的想:“年轻人总有点不懂事的”。这样处处原谅她,自然你亲我爱了。此外对于媳妇媳家的父母兄弟,要表示亲热,切不可有藐视的态度。

做媳妇的要易位设想:“我将来也要做婆婆的啊。假如将来有一个媳妇不称自己的心意,我将会觉得怎样呢?”而且婆婆就是丈夫的母亲,当然要和自己的母亲一般,要尽心孝顺奉侍啊。

有些不知理的媳妇常因丈夫家贫穷,工作繁杂,以及人口多,衣食俭朴,而故意做出使人难堪的举动。更有些仗看娘家的势力,轻慢公婆丈夫的。这样的媳妇没有不使家庭的幸福决裂破碎的。此外做媳妇的,若有懒惰、奢侈等不良习惯,也足以妨碍家庭的融洽。那都要痛自改正的。

丈夫要妥善处理母亲与妻子的纠纷,做儿子的(或丈夫)当母亲与妻子发生纠纷的时候,对于母亲和妻子应作个别谈话。对母亲一方面应用诚恳的态度,了解情况,沟通安慰、请求原谅。当母亲提起媳妇不好时,应该完全承认过错,使老人家出了口气,而觉得欢喜。对于妻的方面,应该对她表同情,对她解释和安慰,用情爱消去她的怨恨;而且须使妻因情爱的感动,而孝敬尊长。

现在有些人结婚后,背了父母,只爱自己的妻子,丢了父母,只疼自己的儿女;你何不将爱妻子的心肠,爱父母呢?疼儿女的意思,疼父母呢?古人云:以爱妻子之心爱父母,则无有不孝。父母有过,儿子当面斥非,背后议短者,此皆不善不孝。

我们只要记着:“要知亲恩,只看自己怎样养儿育女;要求子顺,必先自己做到孝顺爷娘”。这几句话就是了。

二、生育子女

家庭中有一种自然的爱。这种爱在亲的一方面叫做慈;在子的一方面叫做孝。父母对待子女应该竭力爱护,并教养他们。

1、胎教

父母对子女影响、教育可从怀孕开始,即现代科学强调的胎教。

佛教非常重视胎教,大藏经中有关胎教的,至少有三部:一、《菩萨处胎经》;二、大宝积经《佛说入胎藏会》;三、大宝积经《佛为阿难说处胎会》。

当一位妇女怀孕了的时候,她的身心也会发生变化。体内婴儿的存在在改变着她的生命,一股新的力量在升起,使她能做以前所不能做的事情。她常常微笑,更加相信人性的善;对别人而言,她成为一个快乐和幸福的渊源。即便她的身体不太舒服,但她的内心总有一种真正的安详,而且别人也都能感觉到这一点。

小婴儿在母体的十个月,主要是发展身体器官组织,这时婴孩的神识会陷入极昏沉状态,而家中夫妻卧房及其周围时空,都会形成母体中婴儿的磁场能,故家庭是孕化婴儿精神世界的一个窝。常听老人们说,怀孕期的妇女,家里及房内,不可钉墙敲地,不可搬床锯木,不可移动家具等,怕动胎气,轻者怀孕当事人腹痛不停,严重的话会生出畸型儿或流产。

若希望子女今后身心健康,则在怀孕之前,夫妻俩人都要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如果夫妻没有健康的身心,对怀孕的孩子便大有影响。所以孕妇及丈夫,应经常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曾有一位男士说:“丈夫不需要作胎教的工夫”,这话完全不对。因为丈夫如果对妻子发脾气,便会影响妊娠的妻子。所以夫妻两人应该共同担起胎教的责任来,乃至在子女出生之后,一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做父母的人,必须为了儿女的教养,要经常保持心平气和的健康状态。

2、亲子相处之道

(1)、要经常与孩子进行自然平常的沟通

和孩子说话,游戏、散步,分享感受和情绪等,无论是何种方式的沟通,都是增进亲子间感情很重要的一环。对孩子都要坦诚,要能真正的了解子女内心的感受,这也是帮助子女和其它人建立美好关系的重要因素。

照理说,父母应该是孩子最亲密的大朋友,但由于当今的社会型态,父母亲大都拥有自己的职业,为了工作,有的青年夫妻,不惜将幼小的孩子全托或交亲友看顾,自己昼夜在外“打拼”,使得亲子关系越来越疏远,父母成为最不了解孩子的人。

由于亲子相处的时间过于短少,有些父母会产生亏欠心理,任由孩子索取予求,即使留意到孩子有不良的习惯,也不加以纠正,使孩子无法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导致日后问题的产生;相反的,有些父母平时难得接触孩子,所以一有机会,就忙于行使父母的职权,动辄便命令或呵斥,但由于平时对孩子的了解不够,反而引起孩子的反弹,造成亲子关系间的紧张。

要经常与孩子进行自然平常的沟通,和他一块做他喜欢做的事,不要把时间、精力全部贯注在工作中。千万不要因忙碌的工作,而忽略和孩子一同欢乐的时光,倘若不好好把握,时光是不会倒转的。切记,不要给将来留下遗憾!

(2)、适当的赞美与批评

适当的赞美:称赞孩子,可以建立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得到安全感。适当的赞美,能帮助孩童培养健康的心理,孩童也能从这些话语当中,对周遭世界有正面的认识,变得主动且积极。

适当的批评:例如:孩子在餐桌上打翻了牛奶。适当的批评是—“牛奶打翻了,要记得再倒一杯,先去拿抹布来。”不适当的批评:“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笨手笨脚的!下次要小心点!”当事情出了岔时,最好和小孩就事论事,否则会造成他信心方面的损害,严重时将难以弥补。批评之前,成人或父母应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用激烈的言词表达自己的不满,否则只会使整个事件,演变成一场悲剧。

(3)、建立合理的权威

许多父母认为,民主的管教方式,是不能凶孩子的,以至于演变成一味的讨好、巴结、贿赂孩子的大人。这样的民主,将使孩子不知所措,不知道正确的标准在哪里,因此,他们会藉由父母的忍耐极限来判断,哪里才是标准。倘若父母或成人,不给予适时的响应或制止,孩子将难以管教。

合理的权威是一种理性的、出于爱与关心的、负责任的权威。不合理的权威多半建立在“既成的地位”上,要孩子听话,只因父母生他养他或是比他年长,孩子不得不听,这样的权威,威胁的成分很重,孩子容易感到被压抑,最危险的是:在这顺服的过程中,孩子并未学到什么是合理的、对的、好的、应该的,一但到了青春反叛期,甚至成年后,却往往转变成毫无主见或极端叛逆。因此,父母亲要清楚,民主中仍应有权威的存在。

(4)、尊重孩子,成为孩子的知己

● 要了解孩子是十分敏感的,所以父母亲要注意,用真诚的爱来面对孩子;

● 要了解孩子也有自尊,父母应当尊重孩子,不要在人前数落孩子的不是,不要将孩子的秘密公开与人讨论,否则将使孩子对父母的信任感大打折扣;

● 不要欺骗孩子,父母常为要得到孩子的合作,许下一些不太可能实现的诺言,这会使孩子失去对父母的信任,不要一方面教孩子不要作放羊的孩子,一方面又大喊:“狼来了!”;

● 不要作比较,许多父母由于求好心切,常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作比较,好让孩子懂得发奋图强,其实这只会造成反效果,使孩子承受极大的压力与打击。现在不如别人的孩子,并不代表他今后的成就也不如人;既使孩子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但能活得正直、健康向上,父母就应该感到欣慰。

3、父母与子女之间

父母应该以身教、言教来陪着子女一同成长。

有人以为:夫妻尽心尽力养育孩子,是为了自己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这就是我们常说“养儿防老”。但这个观念,佛教并不赞成。佛教认为对子女的爱护和教养,目的不是为了防老,乃是为了尽责,因为人的福报与业报,各有因果、各有因缘。父母应该常教导儿女孝敬父母的伦常观念,但不宜指望儿女一定要奉养父母,否则便会因指望而变成失望,从而衍生出无穷的的烦恼。

佛陀在《善生经》里,规定亲与子之间,有五个互相对待的条件;即儿女应当“以五事敬顺父母”,父母亦当以五事养育其子女。

父母养育子女的五事是:“一者制子不听为恶(管好子女,不令作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教授子女正确的处世道理);三者慈爱入骨彻髓(爱护子女);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为子女安排好婚姻生活);五者随时供给所需(为子女提供正常的物质条件,满足他们的正常要求)。”

这里要注意,子女对父母的顺从不是没有原则的,它不能离开一个“正”字。若父母不正,子女当劝令归正。《大宝积经?三律仪会》中讲:“父母不信,令其住信;父母毁戒,劝令住戒;父母悭贪,劝令住舍(常行布施,以舍贪心)。”

佛教认为,劝导父母入正道,是子女对待父母的最大孝顺和报答。《不思议光经》中云:“饮食及宝,未足报父母之恩,唯导父母向于正法,便为报二亲也。

三、如何对待堕胎、流产

堕胎、流产问题,是当今非常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它包括了生育、伦理、宗教、教育等诸多因素。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信仰乃至不同国家等,也有不同的观点。在人工流产合法化的国家内,“堕胎”基本上是不犯法的,但欧洲有的国家则规定,怀孕超过七个月堕胎,则为犯杀人罪。站在宗教的立场看,则任何生命(包括胎儿)的生存,都理所当然地应当被保护,故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宗教,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都一致反对堕胎及人工流产。

1、关爱生命,慎勿堕胎

佛教与其它宗教一样,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每一个有情生命;没有出生的胎儿,也应当得到与常人同等的人格尊严与关爱。

从佛法的观点来看:人身难得,生命是宝贵的,应该得到起码的珍重和保护;佛教反对一切杀害有情众生的行为,当然包括堕胎、人工流产,佛教的五戒中“不杀生戒”,就包括不得堕胎、流产。《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关于堕胎罪,提到“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佛经中也有相关的论述:“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自根命根,迦罗逻时”。所谓迦罗逻是胎内五位之一,即成胎以后初七日间的状态。《瑜伽师地论?卷一》中进一步提到,此为人“神识”之最初依处。也就是说,成胎七日以后堕胎都会犯戒。基本上七天以内是很难察觉受孕,所以就得尽量避免发展到这个局面。不论婚内、婚外、或者未婚,不适合生育者,就要把避孕节育措施做好。

佛教认为,一般人死后会进入中阴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中阴身,在四十九天之内要找到一个转到来生的投生处。处于死亡和再生状态之间的中阴身,虽然没有了生前的血肉躯体,但仍是象生前一样具有神识、情感和认知能力的一种微细的物质存在。中阴身在投胎之前,会见到自己来世的生父生母。因为宿世业力的牵引,中阴身入住生母的受精卵,从而住胎转生。在母体子宫中,由于神识对色身的执取,胎儿各脏器和四肢便渐渐发育成形,乃至到出生以后,继续成长。在出生前后,胎儿始终都具备着常人所有的神识、情感和认知能力,从来就是一个有完全人格的人。

我们谁都不想自己在再生之前被人拿掉,所以自己也不应当随意堕胎,或劝人堕胎,或帮助别人堕胎。

2、堕胎的过患

(1)、因果相报,没完没了。

在现前社会,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堕胎、流产的事情发生,这是累劫不善业(杀生等)造成的结果,也是众生的共业。

但要知道,儿女与父母,是有直接而密切缘分而来的,没有缘分,求儿女求不到。儿女与父母有四种因缘,所谓是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因此,若这个小孩是来报恩的,你堕胎就是杀了他,恩变成仇;如果是来报怨的,仇恨就更深了。讨债、还债再加上命债,因果通三世,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2)、堕胎破坏了平衡男女比例,会给社会带来巨大压力。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我国仍然根深蒂固,养儿防老的传统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求子心切的农村家庭,往往选择男胎堕掉女胎。这就造成我国人口中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

国家2000年的人口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新生婴儿的男女比例为116.86:100。中国最新的男女出生比例已达到119,就是说每100个女婴出生的同时,诞生了119个男婴,已经远远超出了自然比例警戒线107。在某些地区,性别失调更为明显,如广东省的男女比例为130:100,海南省的男女比例为135:100。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各省区市出生性别比都超出正常范围。

上述情况被称为“三高”——世界少见的出生性别比重度偏高、长期偏高、整体偏高。

照此趋势,到2020年全国将有三四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会给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带来巨大的压力,失调的性别比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国家和地方制定出了相关法规,禁止医疗单位对怀孕妇女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但很多公私医疗单位出于厚利,对法规置之不理,仍然偷偷地进行胎儿生前性别鉴定。一旦发现是女胎,不少父母通常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堕胎。这种鉴于性别歧视的堕胎,需要严厉打击与禁止。

(3)堕胎损害妇女健康。

妇女选择堕胎,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密的,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之后都会对妇女的身心,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乃至持续很长时间。堕胎之前就犹豫不决,堕胎之后则会产生懊恼、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哭泣、做恶梦、失去安全感、产生失落感,严重时会影响工作和生活。尤其是有宗教信仰的妇女,堕胎之后还会产生负罪感、悔恨等。以上种种,西方国家医生称之为“流产后精神失调症”。

不仅如此,不安全的堕胎手术还会危害妇女的生命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有资料表明,全球每年有八千万妇女接受不够安全的堕胎手术,其中会有八万人因此丧命。妇女随意堕胎不仅危险性高,而且还可能产生严重的后遗症。如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的胚胎骨头或组织会造成不孕。人工流产会引起出血、发炎、子宫腔粘连等不孕后遗症。

无论是关心母体的身心健康,还是尊重胎儿的生命权,妇女都不要轻易堕胎。

3、提倡避孕节育

有些患有先天或后天的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医学上证明不适合生育的男女,自己应该理智地做好避孕节育,而不是把自己的痛苦延续到下一代身上,或者结下“苦果”,又要堕胎害命。

而那些目前或者根本不想要小孩的未婚男女和已婚夫妇,应当理智地选择避孕节育,这样至少不会给自己带来身心上的伤害。

由于我国复杂的人口环境,在法律上虽然不反对堕胎,但无论是从人道主义、社会道德还是自身经济、健康的层面上说,控制人口的最好方式是避孕节育。而有宗教信仰的妇女,则更不可轻易选择堕胎。社会普通民众也应基于自律、自爱和人道主义,选择避孕节育,远离堕胎。

4、忏悔补救之法

没有避孕能力时,女性必须承担情欲后果。但当今科学发达,避孕方法和技术早已成熟,避孕药具随处可得;因此,处于生育年龄的夫妻,应该经常做好避孕准备,不要图一时之快,为自己种下无量罪过。

若不得已做了人工堕胎、流产,则应忏悔补救。

忏悔补救的方法很多:如诵经、忏悔、祈祷、布施、行善等,将此功德回向堕胎婴儿,以释结解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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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家庭与婚姻 第三节 合理的居家生活
 第四章 学佛的婚姻误区 第一节 节欲与禁欲
 第一章 佛教的婚姻观 第—节 婚姻概说
 第五章 菩萨道与婚姻 第一节 佛菩萨的故事
 第五章 菩萨道与婚姻 第二节 在家学佛的模范人物
 第一章 佛教的婚姻观 第三节 五乘婚姻观概说
 第三章 修行与婚姻 第三节 家庭与社会
 第三章 修行与婚姻 第二节 学佛青年如何对待爱情、婚姻
 第六章 常见问题答疑 基础篇 家庭篇 修行篇 疑难篇
 第二章 家庭与婚姻 第二节 孝敬老人、管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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