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具缘 第一
 
{返回 天台小止观·净莲法师注疏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5747

具缘 第一

云何名缘?所谓行者,欲修止观,必须具足五缘。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五得善知识。

什么是缘?就是修行人在修习止观之前,必须先具足五缘。所谓的五缘;第一是持戒清净;第二是衣食具足;第三是要闲居静处;第四是息诸缘务;第五是得善知识,这五缘具足的话,就可以开始着手修止观了。

第一:夫欲修止观,必须持戒清净。如经中说(遗教经˙大正一二~一一一一A):「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此丘,应持净戒」。云何名持戒清净相,有三种行人、持戒不同。

一、持戒清净。 要修止观之前,必须先持戒清净。遗教经中说:「因为持戒能够生出各种禅定,以及解脱的智慧,所以比丘应该发心来持清净的戒律」。 同样的持戒,却有上品持戒、中品持戒、下品持戒的差别。

一者:若人未作佛弟子时,不造五逆,后遇良师,教受三归五戒,为佛弟子,若得出家,受沙弥十戒,次受具足戒,作大比丘,及比丘尼,从受戒来清净护持,无所毁犯,是名上品持戒人也。当知!是人修行止观,必证佛法,犹如净衣,易受染色。

(一)上品持戒。 上品持戒的人,在没有学佛以前,从未造过五逆重罪,到遇见善知识,教导受持三归五戒之后,就成为佛弟子。若有缘出家,先受沙弥十戒,再受具足戒,成为大比丘或比丘尼。自从受戒以来,能清净护戒不犯,就是上品持戒的人。像这样持戒清净的修行人,修习止观必定证得佛法,就好像一件非常白净的衣服,要染上什么颜色都可以,没有丝毫的障碍。

二者:若人得受戒已,虽不犯重,于诸轻戒,多有毁损,为修定故,即能如法忏悔,亦名持戒清净。能生定慧,如衣虽有垢腻,若能洗净,染亦可着。

(二)中品持戒。 中品持戒的人,在受戒以后,虽然不会犯下重戒,但对于轻戒,却是多有毁损。现在因为修定,如果能如法忏悔,也算持戒清净,也能由戒生定,由定生慧。就好像衣服虽然脏了,如果能够清洗干净,还是可以染上各种不同的颜色。

三者:若人受得戒已,不能坚心护持,轻重诸戒,多所毁犯。若依小乘教门,则无忏悔四重之法。若依大乘教门,犹可灭除。故经云:(大正二一~七二零)「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者:性自不作诸恶,二者:作已能悔。」夫欲忏悔,必须具足十法。何等为十:一者明信因果、二者生重怖畏、三者深起惭愧。四者求灭罪方法,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应当如法修行!五者发露先罪、六者断相续心、七者起护法心、八者发大誓愿,度脱众生、九者常念十方佛、十者观罪性无生。若能成就,如此十法,庄严道场,洗浴清净,着净洁衣,烧香散华,投三宝前,如法修行,一二三七日,至七七日,或一月至三月,乃至经于年岁,专心忏悔,所犯重罪,取灭相方止。

(三)下品持戒。 下品持戒的人,在受戒以后,因为不能坚持护戒,所以不但犯了重罪,连轻的也犯了。若是依据小乘的戒律,杀盗淫妄这四重罪是不通忏悔的,可是依大乘的菩萨戒来说,还是可以通过忏悔而灭除。所以经中说:「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种是本来就不会造业的人;另一种是造了以后,可以马上忏悔的人。」 至于忏悔,则必须具足十个条件,才算圆满。那十个条件呢? 第一是要相信因果。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造业一定受报,这样就不会心存侥幸而造业不断。 第二是生起大怖畏的心。由于相信因果,所以一想到恶因必定感恶果,就会生起大怖畏的心。 第三是深感惭愧。如果相信因果,又对恶果生起大恐怖,就会深感惭愧而觉得应该忏悔。 第四是寻求灭罪的方法。既然应该忏悔,就当寻求一个忏罪的方法来如理忏除。在大乘经典当中,说明了许多忏罪的方法。 第五是发露先罪。过去已经造的叫做先罪,已经造的就要发露忏悔,如果一味地覆盖自己的罪,只会让罪性增加,这样不断串习的结果,要改习气就越来越困难,所以发露先罪,是说明不再覆藏自己的过失。 第六是断相续心。如果我们发露忏悔后,依然再造,就不能真正断恶,所以接下来还要断相续心。所谓断相续心,就是发誓不要再造了。 第七是发起护法的心。就是生起护持佛法的心,希望佛法能够久住世间。如何让佛法久住世间呢?当然自己要先护戒,护戒才是真正的护持佛法。 第八是发大誓愿,度脱众生。就是发四弘誓愿,希望能度尽一切众生。 第九是常念十方佛。就是要时常忆念十方佛。念佛能够成佛,也能灭罪。 第十是观罪性无生。观这个罪的自性也是空的。为什么罪的自性也是空的呢?因为它是因缘所生。凡是因缘所生,自性都是空的;虽说自性是空,可它还是有作用,所以在受报的时候我们还会觉得苦。如果在受苦的当下,我们知道苦是由业来,而业是由心造,但观心却了不可得,既然观心了不可得,故由心所造的业也不可得,因此一切业本来无生,这就是观罪性无生的道理。 前面九个属于事忏,第十个属于理忏,必须理事圆融,才是真忏悔。 具足前面所说的十个条件之后,就正式作忏悔。首先庄严道场,将自身洗浴清净,穿上洁净的衣服,烧上一切好香,供养种种微妙宝花,在三宝面前,如法修行。这样经过一日乃至七日;或者二个七、三个七、四个七、五个七、乃至七个七;或者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乃至一年。如此专心忏悔,一直到取得灭罪之相为止。

云何知重罪灭相?若行者,如是至心忏悔时,自觉身心轻利,得好瑞梦,或复睹诸灵瑞异相,或觉善心开发,或自于坐中,觉身如云影,因是渐渐证得,诸禅境界,

或复豁然,解悟心生,善识法相,随所闻经,即知义趣,因是法喜心生,心无忧悔,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即是破戒障道罪灭之相。从是以后,坚持禁戒,亦名尸罗清净,可修禅定,犹如破坏垢腻之衣,若能补治洗净,犹可染着。

怎么知道重罪已经消灭了呢?如果在至心忏悔时,觉得自己身心轻安、快乐,得种种祥瑞的好梦;或见佛放种种光明等灵瑞奇异之相;或觉善心开发;或在坐中,自觉身体如云如影般的空净(这是证得欲界定的相状),从此以后,渐渐证得未到地定,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或者豁然开朗、解悟心生,过去不明了的种种名相,现在都能明了,随所听闻的经典,也可以马上知道它的义趣所在。从此以后,心中时常生起法喜,不再有忧虑或悔恨的情况发生,这时就知道因为破戒而障道的罪业已经消灭。 自此以后,只要坚持不犯,还是可以称为持戒清净,也同样可以获得禅定,就像是衣服脏了、破了,只要洗干净,补一补,还是可以染上各种颜色的。

复次:若人犯重禁已,恐障禅定,虽不别依经,修诸行法,但生重惭愧,于三宝前,发露先罪,断相续心,端身常坐,观罪性空,念十方佛。若出禅时,即便至心,烧香礼拜,忏悔诵戒,及诵大乘经典,障道重罪,自当渐渐消灭,因此尸罗清净,禅定开发。故『妙胜定经』云:「若人犯重罪已,心生怖畏,欲求除灭,若除禅定,余无能灭。」是人应当,在空闲处,摄心常坐,及诵大乘经,一切重罪,悉皆消灭,诸禅定三昧,自然现前。

另外一个比较简单的忏悔的方法,是有人犯了重罪,恐怕障碍禅定不能可开发,虽然没有依照经典中所说的忏罪方法去忏除,但只要生起深深的惭愧心,先在三宝前,至诚发露先前所作的罪业,断相续心,发誓以后绝不再造;然后端身正坐,观罪性本空,念十方佛;从禅定出之后,还要诚心修供养、烧香、礼拜、忏悔,诵戒,以及读诵大乘经典,这样修习,障道的重罪也能逐渐消除,等到持戒清净之后,禅定自然就会开发。所以妙胜定经中说:「若是有人犯下重罪,心生怖畏,就当端身正坐,观罪性本空,来除灭这些重罪,除了这个禅定的方法以外,其余的都无法真正的灭除。」因此,忏罪之人应当找个空闲的处所,好好摄心打坐,出定之后,还要多多读诵大乘经典,这样修习,一切的重罪都会消灭,种种禅定三昧自然现前。

第二: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种。一者:如雪山大士,随得一衣,蔽形即足,以不游人间,堪忍力成故。二者:如迦叶等,常受头陀法,但畜粪扫三衣,不畜余长。三者:若多寒国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来亦许三衣外之畜百一等物,而要须说净,知量知足,若过贪求积聚,则心乱妨道。

二、衣食具足。 具缘的第二个条件是衣食具足。 (一)衣法。 衣法方面,也有上根、中根、下根的差别。 1、上根衣。 如果是一个人在深山里面修行,不需要别人供养的,我们称为上根衣。如雪山大士(释迦牟尼佛)当时在雪山苦行六年,只要一件鹿皮衣,或草编的衣服遮蔽身体就足够了。因为不再游行人间与大众接触,同时也已成就耐寒的能力,所以能够行上根衣。 2、中根衣。 就像释尊的弟子迦叶,常受头陀法,只要三衣就够了,不需要再多。 3、下根衣。 有些地方比较寒冷,三衣是不够的,加上耐寒力也还没成就,所以如来允许三衣以外,还可以再多准备一点,但是必须「说净」。所谓说净,就是把这件衣服供养给三宝大众,请三宝大众慈悲纳受,既然已经供养给大众了,就不再是属于自己,而是大众所赐给的。虽说以这种方式可以多蓄衣服,可是仍须知量知足。如果过于贪求而积聚难舍的话,心还是容易被扰乱,而妨碍道业。

次「食法」有四种:一者:若上人大士,深山绝世,药菓蔬菜,随得资身。二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圣道,故名圣种。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三四维口食、四方口食。邪命之相,如舍利弗,为净(青)目女说。三者:阿兰若处,檀越送食。四者:于僧中结净食。有此等食,名食缘具足。如若无此等缘,则心不安,于道有妨。

(三)食法。 食法方面有四种。 1、上根食。 第一种是属于上根利智的菩萨,居住在山岩石窟、水边林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只靠随手取得的药草、松果、野菜就可以活命了,完全不需要别人的供养,称为上根食。 2、中根食。 第二种中根食,是常行头陀,就是托钵受乞食法。这种乞食法能破除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由于能生出圣道,所以称为圣种。所谓四种邪命:第一「下口食」,就是口向下,如耕田种地等;第二「仰口食」、就是口朝上,如仰观天相等;第三「维口食」,是想种种辧法维持生计,趋炎附势、结交权贵等;第四「方口食」,是游走四方,如为人卜卦、算命、治病、看相等。出家比丘,应以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故应远离这四种邪命。有关邪命之相,正如舍利弗为青目女所说(大智度论)。 3、下根食。 第三种下根食,是住阿兰若处,由檀越送食。 4、下下根食。 第四种下下根食,是在丛林、僧众中供斋,以比一钵饭,供养十方三宝,以及布施大鹏鸟、旷野鬼神,然后进食。由于已经供养、布施出去,所以也算净食。如果有了前面所说的条件,就称为食缘具足。若是没有这些食物的来源,心就不能安稳,对于道业也会有所妨碍。

第三:闲居静处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之为静。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者:深山绝人之处。二者:头陀兰若之处,离于聚落,极近三里,此则放牧声绝,无诸愦闹。三者:远白衣舍处,清净伽蓝之中,皆名闲居静处。

三、闲居静处 具缘的第三条件是闲居静处,就是找一个清净的地方来修止观。没有很多事情要忙叫做闲;远离愦闹叫做静。也有三个地方可以修禅定:(一)上根人的闲居静处。 第一个是深山绝人之处,因为衣食不需靠别人的供养,所以就可以住在人烟绝迹的深山里,这是属于上根人的闲居静处。 (二)中根人的闲居静处。 第二个是行头陀的阿兰若处,就是离聚落大约三里的地方,主要是为了托钵的方便,同时也听不到村落的鸡鸣、狗吠、以及放牛、牧羊的声音,如此才好静下心来打坐,这是属于中根人的闲居静处。 (三)下根人的闲居静处。 第三个是远离白衣舍处,就是远离在家众住的地方,而住在清净的伽兰(丛林寺院)之中,这是属于下根人的闲居静处。

第四:息诸缘务,中有四意:一、息生活缘务,不作有为事业。二、息人间缘务,不追寻俗人,朋友亲识,断绝人事往还。三、息工巧技术缘务,不作世间,工匠技术,医方禁咒,卜相书数,算计等事。四、息学问缘务,读诵听学等,悉皆弃舍,此为息诸缘务。所以者何?若多缘务,则行道事废,心乱难摄。

四、息诸缘务。 具缘的第四个条件是息诸缘务,这其中包括四种缘务: (一)息生活缘务。 第一种是止息一切生活上的缘务,就是不从事士农工商等任何治生的缘务。 (二)息人间缘务。 第二种是止息一切生人间的缘务,就是不再去攀缘大众,包括不追寻俗人、朋友、亲戚、知识,断绝人事上的来往。 (三)息工巧技术缘务。 第三种是止息一切巧技术缘务,就是不再去作任何的工匠技术;或者帮人家看病、开药方;或者从事一些巫术、画符、念咒等疗病的事情;或者帮人卜卦、看相、以及书写、算计等事。 (四)息学问缘务。 第四种是止息一切学问缘务,就是世间的学问,不论是读诵、听闻、还是学习,都要暂时放下。 以上所说,就是息诸缘务的内容,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主要是因为缘务过多的话,修道之事就会被废弃,心也杂乱难以收摄,这样又如何修习止观呢?

第五:近善知识,善知识有三种:一者、外护善知识,经营供养,善能将护行人,不相恼乱。二者、同行善知识,共修一道,互相勤发,不相扰乱。三者、教授善知识,以内外方便,禅定法门,示教利喜。(略明五缘具足)

五、近善知识。 具缘的第五个条件是亲近善知识,一般来说,善知识有三种: (一)外护善知识。 第一种是外护善知识,就是能够护持你,让你安心修止观的一个善知识。这个善知识,必须已经有修止观的经验,而如今来护持你,他不但要经营供养你一切生活上的所需,而且同时要保护你,不受别人的扰乱,使你能屏息诸缘,安心地修止观。 (二)同行善知识。 第二种是同行善知识,就是大家在一起共同修习止观法门,彼此互相切磋、鼓励、勤发,而不互相扰乱。 (三)教授善知识。 第三种是教授善知识,就是教导我们修习止观的善知识,他能以调伏内外身心种种方便的禅定法门,开示教导我们,使我们获得止观的大利益。

 


{返回 天台小止观·净莲法师注疏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呵欲 第二
下一篇:天台小止观 净莲法师注疏 原序 「校订本」刊行序
 正修行 第六
 弃盖 第三
 证果 第十
 方便行 第五
 天台小止观 净莲法师注疏 原序 「校订本」刊行序
 呵欲 第二
 具缘 第一
 调和 第四
 觉知魔事 第八
 治病患 第九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正分34 佛子当力戒者(4)[栏目:佛子行三十七颂·菩提行法摄要集萃]
 续高僧传卷第一[栏目:续高僧传]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