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净行品〉讲义〈七〉
南亭法师
此文殊师利菩萨赞美智首菩萨提出来的问题,其利益之广大、深远,非可言喻。“善哉”,赞美之辞。“饶益、安隐”,皆利益之相也。“哀愍世间”,所以说其广大;“利乐天人”,所以说其深远。
佛子!若诸菩萨善用其心,则获一切胜妙功德,于诸佛法心无所碍,住 去、来、今诸佛之道,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如诸法相悉能通达,断一切恶,具足众善,当如普贤色相第一。一切行愿皆得具足,于一切法无不自在,而为众生第二导师。
“善用其心”句,微妙至极。禅宗亦以“心不附物”为指示学人的入处。疏钞曰:“心觉,神明之奥。心正,则万德攸归。1”“善用”者,即后面之一百四十一愿,“触境入玄”。“触境”之“境”,事也;“入玄”之“玄”,理也。也就是于一切事,皆能会归于心,心亦理也。如“菩萨在家”,“家”,事也;“知家性空”,“性空”,理也。会事入理,为修行之要。
文殊菩萨的意思是说:“佛子!若诸菩萨善用其心”者,“则获一切胜妙功德”。菩萨在日用平常之间“善用其心”就可以“获”得“一切胜妙功德”。“胜谓独尊,妙谓离相。又,德无不备曰胜,障无不尽名妙。”一百一十门功德,皆在其中。然“胜妙功德”是总,总酬第一个十句中十种三业也。
“于诸佛法”下九句是别。“句虽有九,义亦有十,如次酬上十段之德”〈第二、十个云何〉。一、“于诸佛法心无所碍”者,即初、第一、堪传法器德。第二、十云何中第一个云何,以其具足念、慧、觉悟故。二、“住去、来、今诸佛之道”,即第二、云何成就众慧德,三世诸佛唯以佛慧为所乘故。三、“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即第三、云何具道因缘,成就种性,欲乐方便,常以众生为所缘故。四、“如诸法相,悉能通达”,即第四、云何得十善巧,义无惑也。五、“断一切恶”,即第五云何,七觉、三空,拣择弃恶,无越此故。六、“具足众善”,即第六云何,得六度、四等〈四无量〉。七、“当如普贤色相第一”,即第八云何,由此故得十王敬护。八、“一切行愿皆得具足”,即第七云何,成就十力,得佛果位,方具足故。九、“于一切法无不自在”,即第九云何,与一切众生为依、为救、为炬、为明等。十、“而为众生第二导师”,即第十云何,于一切众生,为第一、为大等。今才发心,道亚至尊,故为第二导师。然晋译本云2 ,“而为众生第一导师。”故知第一、第二,译者意也3 。以第十何末为无等等,乃以第一为得当也。
余以为疏钞将“佛子!若诸菩萨善用其心”下之十句配合上文智首菩萨所问二十何所得功德,也就是将第一个“何得无过失身、语、意业”,乃至第十“何得智为先导身、语、意业”,将这十件事做好,“则获”得“一切胜妙功德”;再将“善用其心”下之第二句以下之九句配合第二、十云何如“于诸佛法心无所碍”者,即得第一堪传法器德,甚无谓也,则第一、减少了智首菩萨二十云何问题之重量,第二、也分化了下文一百四十一种行愿之功德。智首菩萨深为重视二十云何,文殊菩萨似乎很轻松地以“善用其心”一语了之。其实,“善用其心”一语为答文之总纲。“则获一切胜妙功德”:“一切胜妙功德”又为以下九句之总,九句又为一百四十一愿之总,一百四十一愿又为二十云何之答辞,前后 锁,益见意趣之深远。
佛子!云何用心能获一切胜妙功德?
此二、指事显因,分三:一、总征,二、别显,三、总结成益。指事,如菩萨在家,指事也。当愿众生下三句,即显因也。经文中的“云何用心”一句,即上文“善用其心”句。此文即也一、总征也。也就是如何善用其心,而能获得一切胜妙功德呢?
二、别显
一、菩萨大愿,深广如海,在〈十回向品〉中详为宣说,不止一百四十一愿,此仅示于体式而已。惑障虽有轻重,然皆凭此为净。所有胜行,由此能行。
二、然此诸愿,句虽有四,事但有三,义开为六。言三事者,谓初句为众所依事,依此事而发愿也;次句愿所为境,即“当愿众生”句中之“众生”,以众生为发愿之对象;后二句是愿境成益,就是愿对象的众生成就利益,如“知家性空,免其逼迫”。再开为六者,即愿所依中有二种人:一者是发愿者自己,二是他人或其他的事物等;次句愿所为境亦有二种,即能发愿者及所愿众生;三句愿境成益亦有二种;一者自益由此诸愿成前诸德故,即第二“十个云何”;二者益他由此发愿,愿众生故〈待续〉。
【注】:
1《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三:“今初,先标其因,谓善用其心, 心觉神明之奥,心正则万德攸归。”
2.出自晋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六〈净行品〉第七:“悉如普贤大菩萨等,成就如来,一切种智,于一切法悉得自在,而为众生第二尊导。”
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三:“十而为众生第二导师,即是上文于众超胜, 上求第一唯佛一人,今才发心,则道亚至尊,故云第二。然旧经中,亦云而为众生第一尊导,故知第二译者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