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女颜象本生谭
(菩萨═贤臣)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提婆使阿阁世太
186 子入信仰,受其供养。阿阇世太子于伽耶斯舍为提婆建立精舍,日日以五百大银盘
之种种美味调理越三年而有香气之米饭,施行供养。因如是之供养,提婆之信徒大
增,提婆与众徒皆住于精舍之中。
尔时王舍城有住民二人为友,其中一人于佛前出家,一人于提婆之前出家。二
人相互处处相会,又常往精舍相见。某时提婆之弟子向他一友人曰:「友!君日日流
汗行乞,而提婆坐于伽耶斯舍精舍,食种种调味之美食。汝之此行,殊非良策。君
何自求苦!明朝早起往伽耶斯舍精舍,与予同食甘旨之粥、十八种嚼食(硬食)、种
种调味之噉食(软食),岂非善哉!」彼再三受劝,心颇思往。自此以后,彼往伽耶
斯舍精舍,充分进食,按时刻即回返竹林。然彼之隐私,不能常保,彼往伽耶斯舍
食供养提婆食物之事,不久为人遍知。时有友人等向彼问曰︰「传闻君食供养提婆食
物为事实耶?」彼曰:「此为何人所言者哉?」友人:「某甲与某乙!」彼曰:「事实予
往伽耶斯舍进食非提婆与予之食物,乃他人所与者!」友人:「友!提婆为佛之怨
敌,以破戒之身使阿阇世入信,非法受得供养,而今君对如是之教说出家,食提婆
达多依非法所得之食物,予须伴君往佛之前!」于是携彼比丘还至法堂。佛见此而问
曰:「何故带此汝等嫌厌之比丘而来?」友人:「世尊!此比丘于世尊之前出家,食提
婆依非法所得之食物!」佛:「汝比丘!汝常食提婆依非法所得之食物为事实耶?」
比丘︰「世尊!非提婆与我,予乃食他人所与之物!」大师言:「汝比丘!汝莫用此遁
辞!提婆为恶行破戒之身,何故汝于此处出家,奉我教说,而摄取提婆之食物耶?
汝平常对轻信薄见者悉皆信奉!」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罗奈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为一大臣。尔时王有一女颜之宝
187 象,德高而行仪方正,决不侵害他人。某日午夜,盗贼来近象屋,贴近而坐,彼此
集议:「如是则能破下水道而行,如是则能破窗,下水道与窗既破,则如大道无何等
障碍,货物可适意运出。掠夺之时,必须杀戮,如是将无任何抵抗。所谓盗贼不受
德义心等拘束,须残忍、酷薄、暴虐!」彼等如是协议,相互告诫后散去翌日,如
是情状,又继续数日,皆来其处协议。象闻彼等之言,思为对己所说,彼思惟:「我
亦应残忍、酷薄、暴虐!」翌日晨起,象之御者前来,象以鼻攫彼,投诸地上而被杀。
如是来彼处者,一一被杀。
诸人向王告言:「女颜宝象发狂,彼眼见者皆被杀死!」王遣菩萨当调查之任,
王云:「贤者!汝往观察,何故激怒于彼。」菩萨往观,知其身体无病,彼自思惟:
「此物何故发怒?必于就近,闻人之话,心得教自己者而起激怒。」菩萨以此确信向
象之御者问曰:「夜间有无近处谈话者?」御者答:「诚有其事,盗贼前来谈话,予亦
闻之。」菩萨往王处报告:「大王!象之身体无何异状,惟闻盗贼之言而发怒。」王:
「如是应如之何?」菩萨:「应请高德沙门及婆罗门坐象屋中,可说道德之话!」王:
「尊者!即如尊言!」于是菩萨请高德沙门及婆罗门坐象屋中,告曰:「尊师!请说道
188 德之话!」彼等坐近,互为道德之话云:「不可打杀任何一人,人具德行,应为慈悲,
忍辱之行。」彼等为道德之话。象闻此语,自思惟:「此为彼等教自己之语,今后须
行道德!」于是象仍如昔日之从顺。王向菩萨问曰:「象已温顺耶?」菩萨云:「唯
然,如是激怒之象,依诸贤之力,仍如以前温顺之态!」于是唱次之偈:
初听盗人语 女颜象杀人
继闻智者言 最上德安住
王云:「汝善察畜生之意!」于是与菩萨大荣誉。王全其定命与菩萨同随业报离
此世而去。
结分 佛言:「汝比丘!汝于前生,归依汝所眼见之人!闻盗人语,归依盗人,
闻高德语,归依高德!」佛述此法话后,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女颜象是事
反逆者之比丘,王是阿难,大臣实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