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狼本生谭
〔菩萨=帝释〕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旧日友情所作之谈话。此事在律1中有
详细说明,此章所谓其中之拔萃。长老乌波斯那〔法腊〕满二年与同住〔法腊〕满
一年之弟子相伴来佛之前,受佛之责难,离佛前而去。其后彼具观达罗汉位,具备
知足之德,修十三头陀行,弟子等亦使持十三头陀,于世尊三个月独居期间,与弟
子同到佛前。彼因弟子等之事,受佛责难,又因非法之谈话失礼,今二次见佛,得
佛承认:「自此以后,凡持头陀行之比丘等,许可乐欲前来会我。」彼受佛之怜愍而
去,并向比丘等告知此事。其后比丘等持头陀行者前往会佛,佛由独居起时,抛弃
450 粪扫衣于彼处,而自着清净衣。佛与比丘等于精舍内散步时,见各处失落之粪扫衣,
佛问知此事,佛言:「汝等比丘!此比丘等不能永续〔善〕行之决心,如狼之断食行
2。」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治国时,菩萨为天主帝释。尔时有一只狼,住于
恒河之河岸岩上。雪溶之水,流入恒河,包围岩石,彼仅能坐于岩上,无食亦无往
得食之路,而水益增加。彼思:「予无食,亦无往得食之路,如此枯坐,不若作断食
行为优。」于是决心行断食行,实行持戒。时帝释思念,知彼之决心薄弱:「予试干
扰此狼之心。」于是化为羊形,近彼之傍而立。狼见其现身,自谓:「他日再为断食
之行。」起立飞跃,向羊扑来捕捉,羊则各处跳走,难捕其身。狼捕羊不得,返回原
处,仍欲不破断食之行,再坐于彼处。帝释以帝释之神通力立虚空中对彼责难使之
痛苦曰:「汝持有如此薄弱之意志,如何能为断食之行?汝不知予为帝释,一心欲食
羊肉。」言毕归天界而去。
结分
一 断他生而活 食血肉之狼
彼欲固决心 企图行断食
二 帝释知彼决心弱 化为羊形近彼身
食血者顿忘其行 变心破其断食行
451 三 恰如此之世 决心薄弱者
虽即决自心 如狼被羊破
以上三偈为等正觉者所称。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帝释即是我。」
注1 指 Mahavagga I.31. 3-5而言。
2 原语为 uposatha,断食行(布萨),于婆罗门教断食乃指苏摩祭之前所行之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