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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聚净戒论菩萨戒的时空适应 八、有收有放的三聚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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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收有放的三聚净戒

在中国大乘佛教的戒律史上,《优婆塞戒经》(注一)及《梵网经》(注二)是不能被忽略的。我们已知《地持经》的菩萨戒,虽然明示有在家及出家分,若考察其四重四十三轻戒目内容,毫无疑问是着重于出家的比丘菩萨。至于《优婆塞戒经》,渊源于《阿含经》的《善生经》、《尸迦罗越六方礼经》,是为在家居士所说的菩萨戒经,其内容的涵盖面很广,例如发菩提心、慈悲心、发愿、自利利他、十善业、六波罗蜜、解脱、戒学等。虽未条理出三聚净戒的类目,但亦不外乎三聚净戒的范围。
《优婆塞戒经》对于受戒的要求限制,相当严密繁复。若在家弟子发心欲受优婆塞戒,先当充分恭敬供养父母、师长、妻子、善知识、奴婢、沙门婆罗门等六种对象,以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财宝,及各自所需物件为供品。然后得到了父母、妻子及至国王的准1,求得一位已出家的发菩提心者,给他问遮难、授三皈、传五戒,然后还得规定十五事不应做、五处所不应游、四种人不应亲近、四种恶人常远离、求得财应做四份用,且不应存于四种人处。经过六个月,才邀集二十人僧,做白羯磨,由戒师问受戒者:「汝能怜愍诸众生故受是戒否?」然后示知仅受三皈,即名优婆塞,若受三皈受五戒名满分优婆塞,亦可受三皈后即分受一戒、二戒、三戒、四戒名少分或多分五戒优婆塞,便算受戒完成(注三)。戒目共有六重二十八失意罪。重戒的标准极严:「虽为天女乃至蚁子,悉不应杀」(注四)。「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注五)。其六重戒,即是五戒的前四条另加「不酤酒」及「不说四众(优婆塞、优婆夷、比丘、比丘尼)过」。至于饮酒戒已在先受的五戒之中,所以不是不受持。
不过,优婆塞戒的六重二十八失意,却不即是最高的菩萨戒,而且相当不易受持,因其有云:

「优婆塞戒,极为甚难,何以故?是戒能为沙弥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萨戒,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注六)

「如佛所说,菩萨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萨名为比丘,在家菩萨名优婆塞。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不为难,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注七)

从这段经文可以见出两点:1.优婆塞戒不是究竟的菩萨戒,只是出家戒及无上菩提的根基,因为它不是《瑜伽论》的一切戒,未能包含出家戒故,当然也无法自称为含摄众戒的三聚净戒了。2.出家不容易,可是出家持戒容易,所以赞叹出家菩萨胜于在家菩萨,暗示着出家修梵行,才是真正受持菩萨戒的行者。

因此,本经虽在中国盛行,却没有将之当作菩萨戒来传授。若要传授,相当困难:第一,财物不够便无法周全供养六种对象;第二,不得允许便不能受戒;第三,问遮难,类似出家戒;第四,在六个月中遵守所不应做事;第五,满六个月邀集二十位和合众僧做白羯磨,较比丘受戒须得十人清净比丘僧更难。类似严谨的规定,无异把绝对多数的人,摒诸于优婆塞戒之外了。
至于《梵网经》,据境野黄洋、望月信亨、大野法道、佐藤达玄等人的推定,准是成立于中国本土(注八)。虽其一向被认定是鸠摩罗什译,且有僧肇写序,然经过近代学者的考察,我们必须承认此经不是来自印度。但其出现的时代相当早,大约是在公元四八○年至五○○年之间的事。

《梵网经》思想的主要来源,大约有八种经典:《梵网六十二见经》、《菩萨内戒经》、《地持经》、六十卷本《华严经》、《大涅槃经》、《优婆塞戒经》、《善戒经》、《仁王般若经》(注九)。这些经典都是译出于公元第三世纪至第五世纪之间。《梵网经》的注释书,包括中国、新罗、日本的共有二十八家三十三种,其中从陈之慧思、隋之智顗、唐之法藏,迄明之袾宏及智旭,都是大师级人物。它不但是所有大乘戒经之中最受重视的一部,而且历久不衰。除了因为它的包容性及融会性之外,特别是它对中国的民族文化及时代社会的周延性、适应性。它吸收了许多印度的材料,揉合并疏导了中国观念,也创造了许多名词。尤其在其戒相条文中,顾及到整体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各色人等,是一部生活伦理化的经典(注一○)。

如本文前述的那样,菩萨戒必与三聚净戒相吻合,《梵网经》却自始至终未用三聚净戒的名目及形式,唯以三聚净戒的特性是止恶、行善、利生,《梵网经》的十重四十八轻戒相条文,必然属于这三大范围。因此在法藏的《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第一,说明十重戒之处,要说:
「摄三聚戒者有二义:一若从胜为论,此十戒总是律仪摄,以俱止恶故;二若通辨,皆具三聚。」

「谓于此十中,一一不犯,律仪戒摄;修彼对治十罪之行,摄善法摄。谓一慈悲行、二少欲行、三净梵行、四谛语行、五施明慧行、六护法行、七息恶推善行、八财法俱施行、九忍辱行、十赞三宝行。以此二戒教他众生,令如自所作,即为摄众生戒。是故十戒,一一皆具三聚。余义可知。」(注一一)

这是十重戒的自行化他,以律仪及善法自行,再转将律仪及善法劝化他人照着实践,便是利益众生。十重戒的戒目是杀、盗、淫、妄语、酤酒、说四众过、自赞毁他、悭、瞋、谤三宝。能不做这十项便是律仪戒;法藏提出了逐项对治此十罪的修行法,便是摄善法戒;以此不应做及应当做的反正两面共二十项,教令他人如同自己照着修行,便是摄众生戒。至于其余四十八条轻戒,也可准此而知,条条都是三聚具足。

《梵网经》菩萨戒的最大特色是标明为「新学菩萨」所设,而且不仅在家出家的一切人类,不论贵贱贫富,正常不正常,都应受此菩萨戒,纵然是梵天欲天的天子、八部鬼神、金刚神,乃至畜生,也就是除了地狱之外的一切五趣众生,「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皆名第一清净者」(注一二)。这在其它诸戒经中是从未见过的,若跟《优婆塞戒经》相比较,正好是极端的相反,两者的收放之门,差异犹若天壤。无怪乎《梵网经》能够受到中、韩、日三国历代高僧的推崇和推广了。
唯其时至今日,客观的社会及思潮都已变了又变,《梵网经》虽是为了适应君主时代的东方社会而出现,未必也能一成不变地完全适应于每一个时代的不同环境。尤其《梵网经》菩萨戒也像其它大乘经典所示那样,是以出家菩萨戒为标准,虽说允许五趣众生能解法师语者,皆受得戒,可是,在十重四十八轻的修文中,未能逐一明示何者唯是出家新学菩萨应持,何者乃是出家在家新学菩萨共受。例如十条重戒乃凡发心者,必须全受,而其第三条重戒是「不得故淫」(注一三),此为出家的梵行,对在家的新学菩萨而言,就有困难了。又如轻戒第十五条,只许教授大乘经律而不准教人二乘声闻律经,并将之与外道邪见论等相提并论(注一四),不仅与《胜鬘夫人经》(注一五)、《瑜伽论》、《地持经》等的观点相违,跟今后的佛教包容性、整体观,以及佛法次第论,也不相应。

批注

《优婆塞戒经》七卷,北凉昙无谶译。(《大正藏》二四.一○三四-一○七五页)《梵网经》二卷,姚秦鸠摩罗什译。(《大正藏》二四.九九七-一○一○页)《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正藏》二四.一○四七页上-一○四九页上)《大正藏》二四.一○四九页上。《大正藏》二四.一○四九页中。《大正藏》二四.一○四七页下。《大正藏》二四.一○五○页中。
境野黄洋着《支那佛教精史》三九五页。

望月信亨着《净土教の起源及发达》第四章。(《佛教经典成立史论》四四四页)

大野法道着《大乘戒经の研究》二五二页、二七四页等。

佐藤达玄着《中国佛教にあける戒律の研究》四三六页、四三八页。佐藤达玄着前书四四二页。《大乘戒经の研究》二六五页参考。法藏撰《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第一。(《大正藏》四○.六○九页下)

《梵网经》卷下有两处记载:
《大正藏》二四.一○○四页中。

《大正藏》二四.一○○八页中。《大正藏》二四.一○○四页中-下。《大正藏》二四.一○○六页上。《胜鬘夫人经》一乘章第五有云:「世尊,如阿耨大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闻、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是故世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大正藏》一二.二一九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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