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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根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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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根相应

相 应 部 经 典

归命彼世尊应供等觉者

第四 根相应

第一 清净品

[一] 第一 清净

一~二

   舍卫城因缘……于此处,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注1 杂阿含二六、二(大正藏二、一八二a)

[二] 第二 预流(一)

※ 三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五根之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为预流,为不堕法,决定趣于等觉。” 注1 杂阿含二六、三(大正藏二、一八二b)。

[三] 第三 预流(二)

※ 三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为预流,为不堕法,决定趣于等觉。”

注1 参照前经。

[四] 第四 阿罗汉(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比丘对此五根之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而解脱,诸比丘!故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己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是。” 注1 杂阿含二六、四(大正藏二、一八二b)。

[五] 第五 阿罗汉(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比丘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而解脱,诸比丘!故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已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是。”

注1 参照前经。

[六] 第六 沙门婆罗门(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不能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之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之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注1 杂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七] 第七 沙门婆罗门(二)

※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不知信根、不知信根之集、不知信根之灭、不知信根之顺灭道;不知精进根……乃至……不知念根……乃至……不知定根……乃至……不知慧根、不知慧根之集、不知慧根之灭、不知慧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知信根、知信根之集、知信根之灭、知信根之顺灭道;知精进根……乃至……知念根……乃至……知定根……乃至……知慧根、知慧根之集、知慧根之灭、知慧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注1 参照前经。

[八] 第八 应观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应于何观信根耶?四预流支是。应于此观信根。

   诸比丘!应于何观精进根耶?四正勤是。应于此观精进根。

   诸比丘!应于何观念根耶?四念处是。应于此观念根。

   诸比丘!应于何观定根耶?四静虑是。应于此观定根。

   诸比丘!应于何观慧根耶?四圣谛是。应于此观慧根。

   诸比丘!此为五根。”

注1 杂阿含二六、五(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三四(大正藏二、一八五c)。

[九] 第九 分别(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信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信,对如来之菩提坚信:如是,彼世尊为应供、正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诸比丘!此名为信根。

   诸比丘!以何为精进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发勤而住,为断诸不善法、具足诸善法,努力、勇健坚固,于诸善法不舍轭。诸比丘!此名为精进根。

   诸比丘!以何为念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念、成就最胜之念慧,对长久以前之所作、长久以前之所说,忆念、随念。
   诸比丘!此名为念根。

   诸比丘!以何为定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以舍为所缘,得定、得心一趣。
   诸比丘!此名为定根。

   诸比丘!以何为慧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智慧、圣、决择而正顺苦尽,成就生灭慧。
   诸比丘!此名为慧根。”

注1 杂阿含二六、六(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一四(大正藏二、一八三b)。
   2 不惧辛劳之重担。

[十] 第十 分别(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信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信,坚信如来之菩提:如是,彼世尊为应供、正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诸比丘!此名为信根。

   诸比丘!以何为精进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发勤而住,为断诸不善法、具足诸善法,努力、勇健坚固,于诸善法不舍于轭。彼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使之不生,生欲、精进、发勤、策励于心;对已生之恶不善法,为使断,生欲、精进、发勤、策励于心;对未生之善法,使之生,生欲、精进、发勤、策励于心;对已生之善法,为使住、不忘失、倍增、广大、修习、圆满,生欲、精进、发勤、策励于心。诸比丘!此名为精进根。

   诸比丘!以何为念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念、成就最胜之念慧,对久前之所作、久前之所说,忆念、随念。彼于身观身……于受……于心……于法观法,热诚、正知、正念,对世间之贪忧调伏而住。诸比丘!此名为念根。

   诸比丘!以何为定根耶?
   诸比丘!于此,圣弟子以舍为所缘,得定、得心一趣。彼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对由离生喜与乐之初静虑,具足而住。寻伺静寂故,成内净、心一趣,无寻无伺,对由定生喜与乐之第二静虑,具足而住。离喜故,住于舍,对正念、正知之乐,于身正受,如诸圣者之所宣说,对舍与念乐住之第三静虑,具足而住。断乐、断苦故,及先已灭忧与喜故,对舍念清净之第四静虑,具足而住。诸比丘!此名为定根。

   诸比丘!以何为慧根耶?
   诸比丘!于此有圣弟子,有智慧、圣,决择而正顺苦尽,成就生灭慧。彼对此苦如实了知,此苦集如实了知,此苦灭如实了知,此如实了知顺苦灭道。

   诸比丘!此名为慧根。诸比丘!此为五根。”

注1 参照前经。
   第一 清净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清净二预流
   二之阿罗汉
   沙门婆罗门
   应观二分别

 

第二 软 弱 品

[一一] 第一 获得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信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信,对如来之菩提坚信:如是,彼世尊为应供、正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诸比丘!此名为信根。

  诸比丘!以何为精进根耶?
   诸比丘!依四正勤获得精进。
   诸比丘!此名为精进根。

  诸比丘!以何为念根耶?
   诸比丘!依四念处获得念。
   诸比丘!此名为念根。

  诸比丘!以何为定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以舍为所缘,得定、得心一趣。诸比丘!此名为定根。

  诸比丘!以何为慧根耶?诸比丘!于此,圣弟子有智慧、圣、决择而正顺苦尽,成就生灭慧。诸比丘!此名为慧根。

  诸比丘!以此为五根。”

[一二] 第二 略说(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不还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注1 杂阿含二六、七(大正藏二、一八二c),二七、二四、二八(大正藏二、一九六c)。

[一三] 第三 略说(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不还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别,有果之差别;依果之差别,有人之差别。”

注1 杂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一四] 第四 略说(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不还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诸比丘!如是圆满行者,成圆满;一分行者,成一分。诸比丘!吾谓五根为不唐捐。”

注1 杂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五] 第五 广说(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中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损害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无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有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上流,至色究竟天;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一六] 第六 广说(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中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损害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无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有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上流,至色究竟天;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别,有果之差别;依果之差别,有人之差别。”

[一七] 第七 广说(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中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损害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无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有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上流,至色究竟天;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诸比丘!如是,圆满行者,成圆满;一分行者,成一分。诸比丘!吾谓五根为不唐捐。”

[一八] 第八 向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向阿罗汉果现证;较此软弱者,则为不还者;较此软弱者,则向不还果现证;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向一来果现证;较此软弱者,则为预流者;较此软弱者,则向预流果现证。 四

  诸比丘!若总照此五根者,则为外道,谓属凡夫之数。”

注1 杂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九] 第九 寂静

※ 二

  时,有一比丘,来世尊住处。至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在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

  “大德!根具足,所谓根具足者,大德!应以何为根具足耶?”

  “比丘!于此,有比丘顺寂静、顺等觉之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修习顺寂静、顺等觉之慧根。

  比丘!如是之比丘,为根具足。”

[二0] 第十 漏尽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比丘修习、多修此五根者,则由诸漏尽,对无漏之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注1 杂阿含二六、八(大正藏二、一八二c)
   第二软弱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获得三略说
   与三之广说
   向乃至寂静
   以及漏尽等

第三 六根品

[二一] 第一 后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我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不能如实证知时,诸比丘! 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不被称之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

  诸比丘!然而我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证知时,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被称之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又,我生智见,知:“我心解脱不动,此为最后之生,更不受后有。””

注1 杂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二二] 第二 命

※ 二

  “诸比丘!有三根。以何为三根耶?谓:女根、男根、命根是。

  诸比丘!此为三根。”

[二三] 第三 知

※ 二

  “诸比丘!有三根。以何为三根耶?谓: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是。

  诸比丘!此为三根。”

注1 杂阿含二六、一(大正藏二、一八二a)。其他参照大正藏一、五0b、二二八a。

[二四] 第四 一种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为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满足、圆满者,则为阿罗汉;较此软弱者,则为中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损害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无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有行般涅槃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上流,至色究竟天;较此软弱者,则为一来者;较此软弱者,则为一种者:较此软弱者,则为家家;较此软弱者,则为七返有;较此软弱者,则为随法者;较此软弱者,则为随信者。”

注1 杂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二五] 第五 清净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诸比丘!此为六根。”

[二六] 第六 预流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之为预流,为不堕法,决定趣等觉。”

[二七] 第七 阿罗汉(一)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诸比丘!比丘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解脱故,诸比丘!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己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

[二八] 第八 阿罗汉(二)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诸比丘!我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未如实证知时,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不被称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诸比丘!然而我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证知故,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众生界中,称之为无上正等觉之现等觉者。又,我生智见:“我心解脱为不动,此为最后之生,更不受后有。””

[二九] 第九 沙门婆罗门(一)

※ 二

  “诸比丘!有六根。以何为六根耶?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未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对此六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之。”

[三0] 第十 沙门婆罗门(二)

※ 三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不知眼根、不知眼根之集、不知眼根之灭、不知眼根顺灭之道,不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不知意根、不知意根之集、不知意根之灭、不知意根之顺灭之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知眼根、知眼根之集、知眼根之灭、知眼根之顺灭道,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知意根、知意根之集、知意根之灭、知意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沙门、婆罗门,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第三 六根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后有与命知1
   一种与清净
   预流阿罗汉
   沙门婆罗门

注1 “知”原本naya由暹罗本改为annaya。


第四 乐根品

[三一] 第一 清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

  诸比丘!此为五根。”

[三二] 第二 预流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圣弟子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故,诸比丘!此圣弟子名为预流,有不堕法,决定趣于等觉。”

[三三] 第二 阿罗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比丘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无取解脱故,诸比丘!此比丘名为阿罗汉,漏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弃重担、逮得己利、尽有结,名为正知解脱。”

[三四] 第四 沙门婆罗门(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不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诸比丘!然而诸沙门、婆罗门,对此五根之集、灭、味、过患、出离,如实知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三五] 第五 沙门婆罗门(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诸沙门、婆罗门,不知乐根、不知乐根之集、不知乐根之灭、不知乐根之顺灭道,不知苦根……喜根……忧根……不知舍根、不知舍根之集、不知舍根之灭、不知舍根之顺灭道者,诸比丘!彼沙门、婆罗门,我不认许为沙门中之沙门,婆罗门中之婆罗门。又,彼诸具寿对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于现法亦非自证知、现证、具足而住。”

[三六] 第六 广说(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诸比丘!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忧根。

  诸比丘!何为舍根耶?
   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诸比丘!此是五根。”

[三七] 第七 广说(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诸比丘!以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之为忧根。

  诸比丘!以何为舍根耶?
   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诸比丘!此中,乐根与喜根可视为乐受:诸比丘!此中,苦根与忧根可视为苦受;诸比丘!此中,舍根可视为非苦非乐受。

  诸比丘!此是五根。”

[三八] 第八 广说(三)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诸比丘!以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忧根。

  诸比丘!以何为舍根耶?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诸比丘!此中,乐根与喜根可视为乐受;诸比丘!此中,苦根与忧根可视为苦受;诸比丘!此中,舍根可视为非苦非乐受。

  诸比丘!如是之此五根,为五作三;差别之,则三作五。”

[三九] 第九 钻木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乐则知“我是乐”;彼生乐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灭彼止息。”

  诸比丘!缘生苦受之触生苦根,彼苦则知“我是苦”;彼生苦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苦受之触生苦根,彼灭彼止息。”

  诸比丘!缘生喜受之触生喜根,彼喜则知“我是喜”;彼生喜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喜受之触生喜根,彼灭彼止息。”

  诸比丘!缘生忧受之触生忧根,彼忧则知“我是忧”;彼生忧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儿缘生忧受之触生忧根,彼灭彼止息。”

  诸比丘!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舍则知{我是舍”;彼生舍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灭彼止息。”

  诸比丘!譬如以二木触摩,则生热出火焰,将彼木片分离,则如拾之热灭止息。诸比丘!如是,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乐则知“我是乐”,彼生乐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乐受之触生乐根,彼灭彼止息。”诸比丘!苦受……喜受……忧受……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舍则知“我是舍”,彼生舍受之触灭,则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缘生舍受之触生舍根,彼灭彼止息。””

注1 三六受相应第十经,参照(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十五卷页)。

[四十] 第十 生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不放逸、热诚、精勤而住,其时生苦根。彼如是知:“我生此苦根,此为有相、有因、有行、有缘;无相、无因、无行、无缘生苦根,则无有此之理。”彼知苦根、知苦根之集、知苦根之灭、知已生苦根、无余灭处。已生之苦根,于何处灭无余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离诸欲、离不善泌,有寻、有伺,于由离生喜与乐之初静虑贝足而住,已生之苦根于此处灭无余。
   诸比丘!此名为比丘悟苦根之灭,引心于涅槃。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不放逸、热诚、精勤而住,其时生忧根。彼如是知:“我生此忧根,此为有相、有因、有行、有缘;无相、无因、无行、无缘生忧根,则无此理。”彼知忧根、知忧根之集、知忧根之灭、知已生忧根灭无余处。已生之忧根,于何处灭无余耶?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寻伺寂静放内净,心是一趣、无寻无伺,于由定生喜与乐之第二静虑具足而住,已生之忧根于此处灭无余。
   诸比丘!此名为比丘悟忧根之灭,引心于涅槃。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不放逸、热诚、精勤而住,其时生乐根。彼如是知:“我生此乐根,此为有相、有因、有行、有缘;无相、无因、无行、无缘生乐根,则无此之理。”彼知乐根、知乐根之集、知乐根之灭、知已生乐根灭无余处。已生之乐根,于何处灭无余耶?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离喜故住于舍,正念、正知,对乐身正受,如诸圣者之所宣说—对有舍与念乐住之第三静虑具足而住,已生之乐根于此处灭无余。
   诸比丘!此名为比丘悟乐根之灭,引心于涅槃。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不放逸、热诚、精勤而住,其时生喜根。彼如是知:“我生此喜根?此为有相、有因、有行、有缘;无相、无因、无行、无缘生喜根,则无此之理。”彼知喜根、知喜根之集、知喜根之灭、知已生喜根灭无l处。已生之喜根,于何处灭无余耶?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断乐断苦故、及先早灭忧与喜故,为不苦不乐,于舍念清净之第四静虑具足而住,已生之喜根于此处灭无余。
   诸比丘!此名为比丘悟喜根之灭,引心于涅槃。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不放逸、热诚、精勤而住,其时生舍根。彼如是知:“我生此舍根,此为有相、有因、有行、有缘;无相、无因、无行、无缘生舍根,则无此之理。”彼知舍根、知舍根之集、知舍根之灭、知已生舍根灭无余处。已生之舍根,于何处灭无余耶?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偏超非想非非想处,具足想受灭而住,已生之舍根于此处灭无余。
   诸比丘!此名为比丘悟舍根之灭,引心于涅槃。”

  第四 乐根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清净与预流
   乃至阿罗汉
   沙门婆罗门
   与三之广说
   钻木与说生


第五 老品

[四一] 第一 老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舍卫城东园鹿子母堂。

  其时,世尊晡时,由宴坐起,坐于西之温处以暖背。

  时,具寿阿难至世尊之处。至已,敬礼世尊,以手摩擦世尊之手足,白世尊曰:“稀有哉!大德!未曾有哉!大德!大德!今世尊之肤色不能清净皎洁,手足弛缓,一切多皱,身前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诸根有变异。”


  “阿难!如是!于少壮有老法,于无病有病法,于寿咐有死法,肤色不能清净皎洁,手足弛缓,一切多皱,身前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诸根有变异。”

  世尊如是说示,如是说示已,善逝师更说曰:
   祸哉可怜老
   丑者成为老
   暂时可意像
   因老而破坏
   譬如活百岁
   终不免一死
   老为无可逃
   一切为破坏

[四二] 第二 温那巴婆罗门

  舍卫城。

  时,温那巴婆罗门至世尊之处。至已,与世尊俱相交谈可庆慰、欢喜、感铭之语,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温那巴婆罗门,白世尊曰:

  “尊瞿昙!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何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尊瞿昙!此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何为归趣耶?对何之境为领受耶?”

  “婆罗门!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何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婆罗门!此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意为归趣,意领受其境﹏”

  “尊瞿昙!意以何为归趣耶?”“婆罗门!意以念为归趣。”


  “尊瞿昙!念以何为归趣耶?”“婆罗门!念以解脱为归趣。”

  “尊瞿昙!解脱以何为归趣耶?”
   “婆罗门!解脱以涅槃为归趣?”

  “尊瞿昙!涅槃以何为归趣耶?”“婆罗门!所问过甚矣。所问不能取边际。婆罗门!梵行立,即入涅槃,趣于涅槃、尽于涅槃。”

  时,婆罗门对世尊之所说,欢喜、随喜,即由座起,敬礼世尊,行右绕离去。

  时,世尊于温那巴婆罗门离去未久,告诸比丘曰:

十一

  “诸比丘!譬如于重阁或重阁堂,日出时由东窗照入之光,止于何处耶?”“大德!是西壁。”

十二

  “诸比丘!如是温那巴婆罗门之于如来,信仰确固,如根之安住、坚固,为沙门、婆罗门、天、魔、梵天,世间之任何人不能夺。诸比丘!温那巴婆罗门若于此位命终,则无结系于彼:温那巴婆罗门将不再还此世。”

[四三] 第三 沙只城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沙只城安阇那鹿苑。

  于此,世寓告诸比丘曰:
   “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归趣。大德世尊!愿对此说之义述示,诸比丘闻世尊之所说,当受持。”
   “诸比丘!然则谛听,善自作意,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耶?

  诸比丘!信根即信力1,信力即信根;精进根即精进力,精进力即精进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诸比丘!譬如有趣向东、倾向于东、临入于东之河。其中有洲,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一。诸比丘!又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二。

  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一耶?诸比丘!彼洲之东水与西水是。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一。

  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二耶?诸比丘!彼洲之北水与南水是。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称为二。

  诸比丘!如是,信根即信力,信力即信根;精进根即精进力,精进力即精进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诸比丘!比丘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诸漏尽,依之而无漏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自现证、证知,具足而住。”

注1 “信根即信力。”由原注。依胜解相之增上义的信根,不动于不信故为信力。比较过洲而东流之河,洲之东西水,唯一流水,而此南北之水,即如见为二流。

[四四] 第四 东河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舍卫城之东河。

  于此处,世尊告具寿舍利弗曰:

  “舍利弗!汝对信根之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相信否?”

  “大德!于此,我对世尊信仰故,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修习、多修,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得成。大德!若对此不知、不见、不悟、不现证,于慧无触者,则其信他故,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不成。大德!若对此知、见、悟、现证,触于慧者,则无犹豫、无疑惑,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则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大德!我对此知、见、悟、现证,触于慧,对其无犹豫、无疑惑,封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则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若对此不知、不见、不悟、不现证,于慧无触者,则其信他故,对信根之修习、多修,则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则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舍利弗!若对此知、见、悟、现证,触慧者,则于其无犹豫、无疑惑 ,对信根之修习、多修,则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习、多修者,则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

[四五] 第五 东园(一)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舍卫城东园鹿子母堂。

  于此,世尊告诸比丘曰:
   “诸比丘!对几何之根修习、多修者,则得成漏尽比丘,于悟记别,对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得知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归趣,大德世尊!愿对此所说之义述示,诸比丘当对所闻受持。”
   “诸比丘!然则且谛听,善自作意,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对一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再不受后有。何为一根耶?慧根是。

  诸比丘!圣弟子具慧者,则随住于信、随住于精进、随住于念、随住于定。

  诸比丘!对此一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四六] 第六 东园(二)

  因缘同前

  “诸比丘!对几何之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归趣。大德世尊!愿将此所说之义说示,诸比丘当对所闻受持。”
   “诸比丘!然则谛听,善自作意,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世尊。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对二根之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何为二根耶?

  诸比丘!圣慧与圣解脱是。诸比丘!圣意即此慧根。诸比丘!圣解脱即此定根。

  诸比丘!对此二根之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四七] 第七 东园(三)

  因缘同前

  “诸比丘!对几何之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归趣。大德世尊!愿将此所说之义说示,诸比丘当将所闻受持。”
   “诸比丘!然则谛听,善自作意,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对四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何为四根耶?

  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对此四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四八] 第八 东园(四)

  因缘同前

  “诸比丘!对几何之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以世尊为眼,以世尊为归趣。大德世尊!愿将此所说之义说示,诸比丘当将所闻受持。”
   “诸比丘!然则谛听,善自作意,我当说。”
   “唯唯!大德!”彼诸比丘应诺世尊。世尊说示曰:

  “诸比丘!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何为五根耶?

  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对此五根之修习、多修者,则为漏尽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四九] 第九 宾头卢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拘睒弥国之瞿师罗园。

  其时,具寿宾头卢颇罗堕阇记别于悟,知生己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时,众多之比丘至世尊之处。至已,敬礼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具寿宾头卢颇罗堕阇记别于悟,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大德!观何之义趣故,具寿宾头卢颇罗堕阇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耶?”

  “诸比丘!对三根修习、多修故,宾头卢颇罗堕阇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何为三根耶?

  念根、定根、慧根是。

  诸比丘!对此三根之修习、多修故,宾头卢颇罗堕阇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诸比丘!此三根以何为边际耶?以灭尽为边际。为何以灭尽为边际耶?生老死是。诸比丘!观生老死之灭尽故,宾头卢颇罗堕阇比丘于悟记别,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再受后有。”

[五十] 第十 信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鸯伽国一名阿恕那之鸯伽种族聚落。

  于此,世尊告具寿舍利弗曰.“舍利弗!圣弟子若对如来一向信仰,彼对如来之教说生犹豫、疑惑否?”

  “大德!圣弟子若对如来一向信仰,彼则对如来之教说不生犹豫、疑惑。大德!于有信之圣弟子,发勤而住,断不善法、具足诸善法,精进、勇健坚固,于诸善法不舍其轭,是可期。

  大德!其精进者,即其精进根是。
   大德!于有信、发勤之圣弟子,有念,成就最胜之念慧,对其长久以前之所作,长久以前之所说,忆念随念是可期。

  大德!其念者,即其念根是。
   大德!有信、发勤、系念之圣弟子,以舍为所缘,得定、得心一趣,是可期。

  大德!其定者,即其定根是。大德!于有信、发勤、系念、定心之圣弟子,以“轮回为无始,众生为无明所盖,为渴爱所系,致流转、轮回、不知其前际,然无明、闇聚无余灭尽,则为寂静位,此为殊胜位,谓:当知一切行之寂止、一切取之弃舍、爱尽、离欲、灭尽、涅槃”是可期。

  大德!其慧者,即其慧根是。大德!有信之圣弟子,如是再三发勤,如是再三忆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闻之诸法,今于身触而住,于慧通达而观。”

  大德!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圣弟子若对如来一向信仰,彼则于如来之教说,不生犹豫、疑惑。舍利弗!有信之圣弟子,发勤而住,为断诸不善法、具足诸善法,精进、勇健坚固,于诸善法不舍其轭,是可期。

十~十三

  舍利弗!其精进者,即其精进根是。舍利弗!于有信,发勤之圣弟子……乃至……舍利弗!有信之圣弟子,如是再三发勤,如是再三忆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闻之诸法,今于身触而住,于慧通达而观之。”

十四

  舍利弗!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此品之摄颂曰:
   老与婆罗门
   沙只城东河
   四者之东园
   宾头卢信十

第六 拘萨罗

[五一] 第一 拘萨罗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拘萨罗国之拘萨罗婆罗门村。

  于此,世尊告诸比丘曰……乃至……

  “诸比丘!譬如于诸傍生中,以师子兽王称为其最胜,乃依势力、势速、勇猛者。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之为最胜,乃资于菩提者。诸比丘!何为觉分法耶?

  诸比丘!信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精进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念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定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慧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

  诸比丘!譬如于诸傍生中,以师子兽王称之为最胜,乃依势力、势速、勇猛者。诸比丘!如是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之为最胜,乃资于菩提者。”

[五二] 第二 末罗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末罗国一名郁鞞罗劫波之末罗村。

  于此,世尊告诸比丘曰……乃至……

  “诸比丘!于圣弟子,若尚未生圣智者,则无四根之等住,无四根之安住。诸比丘!于圣弟子,若已生圣智,则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

  诸比丘!譬如于重阁,尚未建屋顶,则无重檐之等住,无重檐之安住。诸比丘!于重阁若已建屋顶,则有重檐之等住,有重檐之安住。诸比丘!如是于圣弟子,若圣智尚未生,则无四根之等住,无四根之安住。诸比丘!于圣弟子,若圣智已生,则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以何为四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是。五诸比丘!圣弟子若有慧,则随信等而住,随精进等而住,随念等而住,随定等而住。”

注1 杂阿含二六、一三(大正藏二、一八三b),二六、一五(同上二、一八三c)

[五三] 第三 有学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拘睒弥城瞿师罗园。

  于此,世尊告诸比丘曰:……乃至……
“诸比丘!有何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无学之比丘住无学地,知“我为无学”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为根本……乃至……

  “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无学之比丘住无学地,知“我为无学。”

  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其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耶?诸比丘!此处有有学之比丘,对此为苦亦如实知,此为苦集亦如实知,此为苦灭亦如实知,此为顺苦灭道亦如实知。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

  诸比丘!复次,有学之比丘如是思择:“其余之沙门、婆罗门,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实、如是说法者耶?”彼如是知:“其余之沙门、婆罗门,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实、如是说法者,无也。”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

  诸比丘!复次有学之比丘,知于五根,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胜、其果、其究竟,于身不触而住,于慧通达而观。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学之比丘住有学地,知“我为有学。”

  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何之理趣故,无学之比丘,住无学地,知“我为无学”耶?诸比丘!于此无学之比丘,知于五根。即: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胜、其果、其究竟,于身触而住,于慧通达而观。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无学之比丘,住无学地,知“我为无学。”

  诸比丘!复次,无学之比丘,知于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总此六根一切一切种,皆可灭于一切无余,于任何他处不再生六根,此当知。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无学之比丘,住无学地,知“我为无学。”

[五四] 第四 足迹

※ 二

  “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类之足迹,皆为象迹所摄、以象迹称为最上,以此为大故。诸比丘!如是,资于菩提之诸句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何为资于菩提之句耶?诸比丘!信根为资于菩提之句,精进根为资于菩提之句,念根为资于菩提之句,定根为资于菩提之句,慧根为资于菩提之句。

  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类之足迹,皆为象迹所摄、以象迹称为最上,以此为大之故。诸比丘!如是,于资于菩提之诸句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句。”

[五五] 第五 核

※ 二

  “诸比丘!譬如于诸核香中,以赤檀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何为觉分法耶?诸比丘!信根为资于菩提之觉分法,精进根为资于菩提之觉分法,念根为资于菩提之觉分法,定根为资于菩提之觉分法,慧根为资于菩提之觉分法。 四

  诸比丘!譬如于诸核香中,以赤檀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五六] 第六 依止

  舍卫城。

  “诸比丘!比丘依止一法,对五根修习、多修。以何为一法耶?不放逸是。

  诸比丘!以何为不放逸耶?诸比丘!于此比丘,于漏与随有漏之诸法护心,彼于漏与随有漏之诸法护心,则信根修习圆满,精进根修习圆满,念根修习圆满,定根修习圆满,慧根修习圆满。

  诸比丘!如是,比丘依止一法,对五根修习、善修习。”

[五七] 第七 梵天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初成现等觉,住优楼频螺村,尼连禅那河边之阿阇婆罗榕树下。

  时,世尊静居宴然生如是之心念:“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信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精进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念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定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慧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

  时,娑婆主梵天王对世尊之心念,以心知。譬如力士之伸屈臂,屈伸臂,如是速没于梵天,现于世尊之前。

  时,娑婆主梵天王偏袒上衣,向世尊合掌,白世尊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何为五根耶?对信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精进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念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定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慧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

  大德!往昔,我于迦叶正等觉者修梵行。其时,我以娑婆比丘名被知于世人。大德!我对此五根修习、多修,于诸欲离诸欲,死后命终生善趣梵世,于此,我被知为娑婆主梵天王。

  如是世尊!如是善逝!我知此见此,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尽不死。”

[五八] 第八 须迦罗迦陀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之……。

  于此,世尊告具寿舍利弗曰.
   “舍利弗!观何之义趣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耶?”
   “大德!观无上之安稳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观无上之安稳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之敬礼。

  舍利弗!云何观无上之安稳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耶?”

  “大德!于此,漏尽比丘对顺寂止、顺等觉之信根修习,对顺寂止、顺等觉之精进根修习,对顺寂止、顺等觉之念根修习,对顺寂止、顺等觉之定根修习,对顺寂止、顺等觉之慧根修习。大德!观如是无上之安稳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观如是无上安稳故,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之敬礼。

  舍利弗!云何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耶?”

  “大德!于此漏尽比丘,对师尊重恭敬而住,对法尊重恭敬而住,对僧尊重恭敬而住,对学尊重恭敬而住,对定尊重恭敬而住。大德!如是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作最胜敬礼。”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如是以最胜敬礼,漏尽比丘对如来或如来之教说以作。”

[五九] 第九 生(一)

  舍卫城。

  “诸比丘!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未生亦生,但除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之不出现。

  以何为五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未生亦生,但除如来、应供、正等觉者之不出现。”

[六十] 第十 生(二)

一~二

  舍卫城……说曰--

  “诸比丘!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无调伏。

  以何为五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无调伏。”

   第六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拘萨罗末罗
   有学与足迹
   核以及依止
   梵天二之生

第七 觉分品

[六一] 第一 结

  舍卫城。

  诸比丘!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资于诸结之断……

[六二] 第二 随眠

※ 二

  ……资于随眠之永断……

[六三] 第三 偏知

※ 二

  ……资于行路之偏知……

[六四] 第四 漏尽

※ 二

  ……资于诸漏之灭尽。

  以何为五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资于诸结之断……资于随眠之永断……资于行路之偏知……资于诸漏之灭尽。

[六五] 第五 果(一)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是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二果之随一果可期,于现法开悟,或多余依得不还果。”

注1 杂阿含二七、二三、二七(大正藏二、一九六b)。

[六六] 第六 果(二)

※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诸比丘!此是五根。

  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以何为七果、七功德耶?

  于现法已得开悟;若于现法未停开悟,则于命终时得开悟;若于现法不得开悟,命终时亦不得开悟者,则依五下分结尽,得中般涅槃;若于现法不得开悟,命终时亦不得开悟,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中般涅槃者,则依五下分结尽,得损害般涅槃;若于现法不得开悟,命终时亦不得开悟,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损害般涅槃者,则依五下分结尽,得无行般涅槃;若于现法不得开悟,命终时亦不得开悟,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损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无行般涅槃,则依五下分结尽,得有行般涅槃;若于现法不得开悟,命终时亦不得开悟,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损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无行般涅槃,依五下分结尽,亦不得有行般涅槃者,则依五下分结尽,为上流至色究竟天。
   诸比丘!对此五根修习、多修者,则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

[六七] 第七 树(一)

※ 二

  “诸比丘!譬如于阎浮提之诸树木中,以阎浮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何为觉分法耶?诸比丘!信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精进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念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定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慧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
   诸比丘!譬如于阎浮提之诸树木中,以阎浮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六八] 第八 树(二)

※ 二

  “诸比丘!譬如于忉利天之诸树木中,以波利质多罗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以何为觉分法耶?诸比丘!信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精进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念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定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慧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
   诸比丘!譬如于忉利天之诸树木中,以波利质多罗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六九] 第九 树(三)

※ 二

  “诸比丘!譬如于阿修罗之诸树木中,以苏质怛逻波吒罗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以何为觉分法耶?诸比丘!信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精进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念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定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慧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
   诸比丘!譬如于阿修罗之诸树木中,以苏质怛逻波吒罗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七十] 第十 树(四)

※ 二

  “诸比丘!譬如于金翅鸟之诸树木中,以拘吒赊摩利树称为最上。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菩提之最上。

  诸比丘!以何为觉分法耶?诸比丘!信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精进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念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定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慧根为觉分法,资于菩提。诸比丘!譬如于金翅鸟之诸树木中,以拘吒摩利树称为最上。诸比丘!如是,于诸觉分法中,以慧根称为资于菩提之最上。”

第七 觉分品(终)

  此品之摄颂曰
   结以及随眠
   偏知与漏尽
   二果与四树
   H之说此品

第八 恒河广说(远离依止)

[七一] 第一 远离

※ 二

  “诸比丘!譬如恒河,趣向于东、倾向于东、临入于东。诸比丘!如是,比丘对
五根修习、多修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入于涅槃。
诸比丘!比丘云何对五根修习、多修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入于涅槃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依远离、依离贪、依灭尽,修习回向于舍之信根。……
修习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诸比丘!如是,比丘对五根修习,对五根多修者,则趣向涅槃、倾向涅槃、临
入于涅槃。”

[七二~八二] 第二~十二

  如于根相应,如于道亦相应。 注1 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十七卷一七九页以下)参照。

摄颂曰:
   趣向东者六
   趣向海者六

  相应部经典

  以之于十二
   共说恒河品
   恒河若广说,当依根可广说也。

第九 不放逸品(远离依止)

[八三~九二] 第一~十

  摄颂曰:
   如来与足迹
   屋顶与根核
   夏生花王月
   日衣等十句
   于远离依止之广说,依根广说不放逸品。

第十 力所作品(远离依止)

[九三~一O四] 第一~十二

  摄颂曰:
   力与种子龙
   树与瓶及芒1
   广空与二云
   船舶与客河
   于远离依止,广说根相应之力作所品。

?

第十一 寻觅品1(远离依止)

[一O五~一一七] 第一~十二

  摄颂曰:
   寻觅次第漏
   有以及三苦
   碍与垢及舍
   受乃至渴爱
   以远离依止可广说根相应之寻觅品。

  注1 此本之经数为十一经,原本之算法有误,以下于原本注之算法多错误不能一一订正。


第十二 瀑流品(远离依止)

[一一八~一二七] 第一~九

[一二八] 第十 上分结

※ 二

  ‘诸比丘!有五上分结。以何为五上分结耶?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是。
   诸比丘!以此为五上分结。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五根。以何为五根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依远离、依离贪、依灭尽,修习回向于舍之信根。修习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此五根。’

  摄颂曰:
   瀑流与轭取
   系以及随眠
   妙欲乃至盖
   蕴与上下分
   以远离依止善广说根相应之瀑流品。

第十三 恒河广说(贪欲调伏)

[一二九] 第一

※ 二

  ‘诸比丘!譬如恒河……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为究尽贪欲调伏、为究尽嗔恚调伏、为究尽愚痴调伏,修习信根。……修习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倾入涅槃,临入于涅槃。’

[一三O~一四O] 第二~十二

  摄颂曰:
   趣向东者六
   趣向海者六
   以之成十二
   共说恒河品
   依贪欲调伏,广说根相应。

第十四 不放逸品(贪欲调伏)

[一四一~一五O] 第一~十

第十五 力所作品(贪欲调伏)

[一五一~一六二] 第一~十二

第十六 寻觅品(贪欲调伏)

[一六三~一七五]第一~十二

第十七 瀑流品(贪欲调伏)

[一七六~一八四] 第一~九

[一八五] 第十 上分结

※ 二

   ‘诸比丘!有五上分结。以何为五上分结耶?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是。
   诸比丘!此为五上分结。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五根。何为五根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为究尽贪欲调伏、为究尽嗔恚调伏、为究尽愚痴调伏,修习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修习慧根。
   诸比丘!为对此五上分结证知……偏知……偏尽……予断,应修习此五根。’

摄颂曰:


   瀑流与轭取
   系以及随眠
   妙欲乃至盖
   蕴与上下分
   依贪欲调伏,广说根相应之瀑流品
第四 根相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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