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十次课程总第十九讲之:眼与境识虽同在,彼此全无“生”价值;故若因果同时,他生依然不成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社
时间:2009年5月30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14室
眼与境识虽同在,彼此全无“生”价值;故若因果同时,他生依然不成
眼识可有同时因,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谓彼过上已说。
中观论师提出的第二个具体反驳,证明,在因果同时的情况下,他生也不成立。
如果说,眼识与对境同时生起,那么,眼识作为他体已经在那里存在,又有什么必要再产生一次?你们说,因为眼识还没有存在,由于外境刺激,才产生出来。我们说,没有存在,眼识就不能算他体,这种过失,我们已经分析过了。
刚才不是说找不到同时吗?只要是因果就不可能有同时,不可能找到同时存在的因果关系。从无到有,叫“生”;从有到无,叫“灭”。他生论师就说:“现在找一个同时的因果关系给你看。”
这个同时的因果关系是什么呢?就是眼睛看东西。我的眼睛、眼识、还有对象。我在看东西时,一睁眼,哇,上百人坐在我面前,我看到了。大家在这里,我真就看到了,比摄像机还及时:你在抠耳朵,我就看到你抠耳朵,你在眨眼,我就看到你眨眼,你笑,我就看到你笑。眼识与对象应是既同时、又互为他体。
中观论师说:
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谓彼过上已说。
如果说眼识和对境同时存在,对境引生出认识,那么,以对境为因,以眼识为果。
中观师说:
眼识已经与对境同时存在了,又何必再产生?从因(对境)生果(眼识)就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你们说,眼识还没有存在(若谓无彼),是由于对境刺激,才产生出来的,那么,这样,就是因在前、果在后,这种过失,我们已经说过了(过已说)。
这种情况下,他生无法成立了,你还是放弃他生的执著吧!
因此,综合这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因和果彼此能构成他体,即二者同时摆在那里,那么,它们之间没有生成的意义。因为没有生成的意义,所以他生不成立。如果因和果有生成的意义,即因在前、果在其后生出来,那么,一个在时,另一个不在,二者根本不能构成相互对待的他体关系。因为彼此不算他体,所以谈不上从他体生出。因此,他生这种说法是空洞的,不成立。
关于他生,我们就学这么多,不能再说下去了。我看大家眼睛瞪得好圆,但未必都懂。慢慢地要预习一下,不预习会被绕进去。其实不会太难,回头看一下,就会发现:“哦,原来确实是这个道理!”
月称论师的高明就高明在这儿,他举的这些例子,不是在世界上找不到的,都是世界上能找到的道理。他就用中观的正见,契入到这些能找到的事实中,让我们首先产生世俗意义上的理解,然后契入中观正见,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