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九次课程总第十七讲之:不观察时随许世俗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社
时间:2009年5月24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不观察时随许世俗
世间人所认定的因缘都是个大概的,大概这里凑一点,那里凑一点,不能接受正理观察。若接受正理观察,自生不能成立,他生也不能成立,也没有共生,也没有无因生。一旦进行观察,我们世间没有一件事情能建立实体的因果关系。
母亲和儿子,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事例。到什么程度能承认他们有因果关系呢?就是母亲的这个自体是随因缘起而如幻的,母亲的、儿子的都是这样的,只是缘起和无自性的两个事物,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关系,否则,因果关系根本无法确立。你只能说:儿子和母亲的因果关系就是概念。如果说是概念、是逻辑的因果关系,可以。但若说是实体的因果关系,那就麻烦了,你必须得取消这个关系。经过一场辩论,发现这都是问题:母亲和儿子既不是自生的关系,又不是他生的关系,肯定也不是共生和无因生。
那么母亲和儿子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呢?若站在实体的角度上,因和果的关系都无法建立起来,它们就是不合理的因果关系;若站在因缘如幻、站在缘起的角度,我们就知道这是个概念,这也是个概念,但概念和概念之间可以成立丝毫不爽的逻辑关系,这个可以承认。
这也是月称论师为什么要说,世间因缘我们需要随许,而不是直接地去观察它。不能观察。你若观察母亲和儿子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观察后会一塌糊涂,会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组合,从正理上根本无法确立他是我儿子或他不是我儿子。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到了连这么一件事都摆不明白,那还怎么修行,怎么成为一个人呢?修行人对世间的现象界,从不观察的角度进行随许非常有必要,而且是时时处处都要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