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婆塞五戒义
(1)不杀生戒
甲、何谓戒相?
戒相,就是戒的相状差别。如比丘的戒相是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的戒相是三百四十八条戒,出家菩萨的戒相是十重四十八轻,在家菩萨的戒相是六重二十八轻(亦即「菩萨优婆塞戒」)。而以「优婆塞戒」五戒的别戒来说,不杀生戒的戒相,就是自你发誓「从师受戒」,或者自己口中发誓,或者自己心中许愿开始,誓愿从今日起不再造作身、口的杀业,这种守戒的誓言表相于外,就是不杀戒的戒相。(其余四戒同)
乙、何谓戒体?
当你发心受戒,在听戒师讲受戒法后,从那个时刻起,你自己心体中,便会产生一种防非止恶的克制力量,就称为「戒体」。如不杀生戒,当你从明了不杀生戒的守持方法及犯戒的因果开始,内心中就会显现一种战战兢兢不敢违犯杀戒的心态(心体),便称为不杀生戒的「戒体」。(其余四戒同)
丙、不杀生戒
简单的说,当你发心受不杀生戒时,在戒师带领下,心念,口说:「我从今天开始,于佛前发誓,学习诸佛在因地的利生道上,不再杀害一切众生,不仅做到没有杀生的行为,而且口不唆使他人杀生,不教导他人杀生,不赞叹杀生….,就叫做守持不杀戒。进一步若能做到心不动杀生的念头,并且进而做到护生、救生、放生的慈悲行为。以这种身、口、意三业至诚发深重誓愿,修学不杀生戒而且慈悲物命的愿心,来学习不杀生戒,就叫做受持菩萨不杀生戒。」
(按现代佛教徒对佛教所说的正确的「放生」功德意义的认识,有很深的误解,关于「放生」的问题,本网在「初机学佛问答」之单元,有深入的探讨,请阅读。)
丁、杀生罪
简单的说,如果你知道他确实是有生命、有血肉、有意识的有情众生,而你生起悪心想杀害他,并且真的付诸行动,夺取他的生命,这就叫做犯下杀生罪。
戊、助杀法
当你要致某人于死地时,可能依时、依地、依人不同,而运用各种捆绑、系缚、关闭、鞭打….等方法,以达到你杀人的目的。这种系、闭、鞭、打等方法,就称为助杀法。
己、杀生戒不可悔罪的意义
如《优婆塞五戒相经》说:「犯杀戒有三种夺人命:一者自作,二者教人作,三者遣使作。自作者,自身作、夺他命。教人作者,教语他人言,捉是人系缚、夺命。遗使作者,语他人言,汝识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缚夺命,是使随语,夺彼命时,优婆塞犯不可悔罪。」
由《戒经》上得知,不论你自己亲手杀人,或者教人去杀生害命,或者辗转派遣他人去杀人,只要将对方杀死,都是犯下「不可悔罪」。不可悔罪的意思,就是说不是用事相的忏悔可以灭除的罪业。犯下杀生害命的过失,为何不可用忏悔的力量消灭呢?因为这尚牵涉到今世乃至未来世中双方结怨的心态问题及未来果报的纠缠问题(请参阅笔者所着「礼忏是入道的前方便」一书)。如果不能将双方的「心结」彻底的打开,我们在未来的修行道上,绝对会在不可预知的交会点上,使得冤亲债主聚会,宿报现前,而产生种种的障道因缘。
庚、不可悔罪或可悔罪的杀生情形
相对的,犯下杀罪轻重问题的标准,也是在于「用心强弱的问题」,及对方感受力、报复心、宿业报现前的问题,以及未来果报现前的先后问题,而判为可悔罪或不可悔罪。
事实上,只要犯下杀罪,不论是中罪可悔,下罪可悔,或小可悔罪,来世因缘际会时,还是会报,其中尚牵涉许多不可预知的双方业缘转变问题,而在果报上分出轻重问题的不同而已。兹略举数种情形,来说明杀生罪的轻重现象。
(甲)不可悔罪的杀生情形
甲一、坚决用心
如不论用手打人、用脚踢人、用身上其他部份撞击对方,或拿木头、瓦石、刀箭等遥掷、攻击对方或用毒药陷害他人,或做坑阱使人跳入其中致死,或念咒术召鬼害人,或用言语诱骂人、瞋斗人、诳惑人、欺骗人、讽刺人、毁谤人,令人自杀….,只要你有这种:「我一定要他死」的坚决用心,使对方真的因此而死,或者不是马上死亡,但是后来仍然因此而死,就犯下不可悔罪。
甲二、助人
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如果你听到有人告诉你说某人正在某城堑中,遭遇很大的身体酷刑折磨(如手足被截断等),痛苦哀号,生不如死,假使现在有人愿意帮助他解决生命,岂不是让他早点超脱肉体的痛苦吗!?倘若你因此拿药物去给他喝,或用其他方法接近他,让他安乐死,亦是犯下不可悔罪。
甲三、怨仇
另外有一种特殊情形,如果你在道路上碰到盗贼,正在躲避官方追捕,而且知道盗贼藏身之处,追贼的人问你说:你看到盗贼吗?如果你认识这个小偷,并且先前你俩有怨结在心,而你欲报复她、杀死他,所以用瞋恨心、杀害心告知官方贼人去处,如果贼人因此而死,亦是犯下不可悔罪。
甲四、报路
另外又有一种特殊情形,如果你知道在路途中有悪兽生存其间,而仍然在他人问路时,令人经过此路,或者用各种方法,遣令他人入此道路中,住宿、行走,并且有「让他在恶道中死亡的用心」,而且他真的因此而死,就是犯下不可悔罪。
(乙)可悔罪的杀生情形
相对的,虽然用前述各种方法,欲令对方致死,但是对方并未因此而死,这种杀业比较轻,是可以用忏悔的方法灭罪的(中罪可悔),兹举出数种情形来做说明。
甲一、非所害物
(甲一)误杀鬼类与在火葬场误视为自己的肉体被活活烧死的情形
如果你做坑阱的目的是为了害人致死,人们因此而死,当然是不可悔罪,然而如果非人(鬼类)因此而死,杀业较轻,是中罪可悔(指某类非人的执着性而言)。
这种非人(鬼类)误入坑阱而死的情形,与在火葬场火化尸体时,已死之人非常执着自己的尸体被火烧死,视为自己的肉体被活活烧死的情形有同有、不同,完全视亡者对肉体的执着性深浅及生前对人类的报复心、瞋恨心的多寡而定,导致许多视为自己的肉体被活活烧死的亡者,却会因过度惊吓、害怕,不知所措,而在火葬场徘徊不去……,却不能在短时间内(数世、数十世、数百世、数千世、数万世、数千万世……乃至多生累劫中),寻找烧掉其肉身的仇敌报复……。
这是烧者无心、而被烧者无知、肉身已死、又在无人开导下,非常眷恋、贪执自己的肉身被烧掉,而产生的另一种双方纠缠不清的果报问题。这一类非常执着自己肉身曾经被活活烧死的亡者,在未来世中与烧其肉身者双方见面时,被烧者一定会对烧其肉身者产生非常讨厌他的心理,导致双方形成「冤亲债主」之间的关系。
这种误视为自己的肉身被活活烧死的亡者,一定要透过佛教正信的度亡、开导方式,才能救拔亡者「神识」误以为被自己的肉体被活活烧死的痛苦、瞋恨情形,另其神识早日得到「超脱」,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最后孝道!
而(鬼类)误入坑阱而死的情形,为什么亦列视为中罪可悔?并不是说无心犯下的过错,不用受报,而是这种果报比较晚报,又要看这种被你误杀的鬼类,祂未来的受生情形如何?什么时候才会衔接与你相关的业轨、业识、业缘、业报……,但是未来因缘聚会时,他一定会在无意间,刁难你,陷害你,找你种种麻烦……!任何一种误杀事件,未来一定都会有无意间受报的情形发生,不是不报,而是报的方式不同而已!
(甲二)间接杀畜生的罪报
倘若畜生坠入其中而死,亦是可以忏悔灭罪的(下罪可悔)。这是依不是直接杀畜生的罪报而言,所以形成间接的报应,或者形成未来世中,双方相遇时,被对方无意间失手杀害的情形……,或者形成比较晚一点的显报而言,又要看你是杀害那一种畜生?而形成未来相当复杂、不可预知的杀业果报。并不是说间接杀畜生的罪报比较轻,因此可以用忏悔的力量灭除杀害畜生的罪业(下罪可悔)。
这里所说间接杀畜生的问题,适用于所有间接杀畜生的情形,诸如点蚊香,你的用心是为了赶蚊子,不是为了杀蚊虫,但是蚊子闻了蚊香的气味,一定会慢慢晕眩而死,轻则受伤,又如你在室外用有超音波装制的电蚊筒敢蚊子,虽然你不是亲手杀蚊子,但是蚊子被音波吸引飞进去,一定会被电波痛苦烧死,又如你用电蚊香驱赶蚊子,虽然不是亲自杀蚊子,但是蚊子吸入电蚊香的气味也一定会死。(按这里只是用杀蚊子做比喻来说明直接杀生与间接杀生的未来果报问题,而不是讨论蚊子该杀不该杀的问题)。
又如你到市场去买鱼肉,而且你指定要买刚杀的鱼肉,(然而它们的神识并未立刻离去,而且会跟着你回家),或者你在市场指定一只鸡或一只鱼或一只鸭……,叫屠夫现场立刻为你宰杀……,凡此种种间接杀生的现象,不是你直接杀生的情形,是不是可以用忏悔的力量灭除杀害畜生的罪业(下罪可悔)呢?
当知任何一种杀业,无论间接杀生或者直接杀生,未来一定都会有果报,只是受报的时间比较近或者比较远的问题,以及未来会遭遇什么样的方式接受果报的问题,在未来尚受报的不可思议的期间,杀生者与被杀者的心态、业力、业报、业轨、业缘……转变问题为何?杀生者与被杀者之间的受生的情形为何?没有任何人可以预知,也没有任何人可以转变被杀者的报仇雪恨之心?
如此说来,为什么『戒经』上却将间接杀畜生的果报列为:「可以用忏悔的力量灭除杀害畜生的罪业(下罪可悔)呢?」
当知这是站在被杀害的畜生正在三恶道里受报,它们什么时候才能衔接上人道的业轨、业识、业缘、业果、业报……,不可预知……,趁它们尚未衔接上人道的业轨、业识、业缘、业果、业报……的这段期间,赶紧忏悔、诵经、转业而言。
(甲二)『下罪可悔』的意思
『下罪可悔』的意思是说,用正确礼忏的力量,而且在今世礼忏、学佛的力量,要形成善业「定业」感报的新生力量,产生衔接与未来学佛相应的业轨,而与被杀的这位畜生的业轨错开,导致形成未来双方果报远一点的显报,不是不报,而是未来报应时,因为你已经忏悔,又走在学佛的道路上,纵然与宿世的冤亲债主相遇,当他陷害你或者杀害你时,你不会记恨于他,或者形成你因今世及延续未来劫中学佛的因缘,而逢遇有善因缘为你化解的情况,所以未来报应时,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
更须明白,任何一个凡夫众生,凡是造下杀业,无论杀人、杀畜生……,未来世中,纵然经过百千万亿劫……,因缘聚会时,果报还自受,只是受报时间早与迟的问题,这是最起码的佛教因缘果报观。
甲二、畜牲
直接杀害畜生
如果你做坑阱的目的是为了杀害畜生,畜生因此而死,此杀业亦较轻,是下罪可悔,倘若人类或者非人堕此坑而死,都是可以用忏悔灭罪的(为非人做坑洞亦同)。
这是直接杀害畜生,但是在《戒经》中,也是列在『下罪可悔』中,为什么直接杀害畜生,也是『下罪可悔』呢?意思是说,可以用正确礼忏的力量消灭罪业的。
但是在前述说,任何一个凡夫众生,凡是造下杀业,无论杀人、杀畜生……,未来世中,纵然经过百千万亿劫……,因缘聚会时,果报还自受,只是受报时间早与迟的问题而已,如此说来,杀畜生未来也会有果报,因为你纵然未来修行成就了,也不能改变它对你的报复、仇恨之心呀!?但是「戒经上」为什么说直接杀害畜生,可以用礼忏的力量消灭罪业呢?是不是因为是杀畜生,不是杀人类,所以报应比较轻?
这个问题如上所说,在今世礼忏、学佛的力量,要形成善业「定业」感报的新生力量,产生衔接与未来学佛相应的业轨,而与被杀的这位畜生的业轨错开,导致形成未来双方果报远一点的显报,不是不报,而是未来报应时,因为你已经忏悔,又走在学佛的道路上,纵然是的因缘,而逢遇有善因缘为你化解的情况,所以未来报应时,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
但是如果你今生学佛知见不正确,在杀畜生后(任何一种有灵性的动物),认为没有关系,因为你没有看到杀畜生的现世报,或者你认为它们是害虫、是畜生,离人类的果报很遥远,只要稍为忏悔、警惕,誓不再犯,就可以灭罪,那就大大误解「戒经上」所说,杀畜生「下罪可悔」的「本意为何」!?
尤其现在的人类大都是带着「宿世业障」来娑婆世界受生,大部分的人类都会因为「宿世业障」牵引与今世不守五戒「如不杀戒-堕胎」,而导致来世堕落到鬼道去,到了鬼道,又会与宿世鬼业深重的恶道眷属相逢,
更有造作恶业,堕落畜生道,或者堕落地狱道的因缘。
也就是说,只要来世一失人身,与宿世鬼业深重的恶道眷属相逢或者与宿世畜生道的眷属重逢……,就很容易衔接上今世及宿世被你杀害的畜生的业轨、业缘、业报……,又会形成冤冤相报,无有了期的情形!
尤其是现世的佛教徒,如果以为杀畜生,未来报应比较轻,或者在今生造下杀畜生的行为后,以为稍为忏悔,来世就不用受报,那就是大大误解「戒经」所说,杀畜生「下罪可悔」的「原意」了!?
纵然你今世已经开始学佛,但是你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是带着「宿业障」来受生?如果虽然信佛,但是学佛的观念、知见不正确,或者看错佛书,跟错「师长」学佛,又造下杀业-堕胎等罪业,难保你来世还会投生到善道去!?
如果来世不能投生到善道去,又会形成什么样的受生情形……,会与何种曾经被你杀害的眷属相遇?或者与何种恶道眷属重逢,不可预知……!?
甲三、孕妇
如果你为了杀害「亡母(孕妇)」个人,而用种种方法致使孕妇流产,倘若
孕妇因此而死,当然是不可悔罪,假使胎儿因此而死,是可以用忏悔、超渡的方法灭罪的。如果两人都没有死,亦是「中罪可悔」。
此处所说「间接杀胎儿」,是可以用忏悔、超渡的方法灭罪的「原意」,是希望借着忏悔、超渡的方法,转变「婴灵」对杀生者的敌意、报复之念,进而原谅杀生者,不再伺机报仇!虽然是「间接杀胎儿」,但是「婴灵」还是知道祂是被你杀害的!通常这种情形,「婴灵」都会跟在「亡母」身边,以为祂还是「亡母」的孩子,当然报复心最强的还是「亡母」,因为你是蓄意杀害孕妇「亡母」!
甲四、胎儿
如果你杀生的目的是为了将腹中胎儿杀死,倘若胎儿因此而死,当然是不可悔罪,假使胎儿没有因此而死,是中罪可悔,如果母亲死亡,亦是中罪可悔,如果两者都死,自然是不可悔罪。
当知孕妇若是因此死亡,是非常痛苦的惨死,因为不久之前,在联合报刊登一则外国有一个人将刀子插入孕妇肚子里,把胎儿活活取出,胎儿当然死亡,孕妇如果因此而死,是非常痛苦的哀号惨死。这种非常痛苦的哀号惨死的情况下,难道亡母不会恨那位杀害胎儿又害死自己的仇家,找仇家报仇吗?当然会。那么「戒经上」为什么说是「中罪可悔」?是可以用忏悔、超渡的方法灭罪的呢?
当知「戒经」的原意,仍然是要引导造恶之人,借着今世礼忏、学佛的力量,形成善业「定业」感报的新生力量,产生衔接与未来学佛相应的业轨,而与仇敌的业轨错开,导致形成未来双方果报远一点的显报,不是不报,而是未来报应时,因为你已经忏悔,又走在学佛的道路上,纵然与宿世的冤亲债主相遇,当他陷害你或者杀害你时,你不会记恨于他,或者形成你因今世及延续未来劫中学佛的因缘,而逢遇有善因缘为你化解的情况,所以未来报应时,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
所以「戒经上」说为「中罪可悔」,乃是针对「造恶者」的心态,借着「学佛、忏悔」的力量,转变其「嗔怒、凶爆、报复」的心性,成为「纯善、祥和、慈悲、助人」的学佛光明心性而言,从而改变未来受报的心态,在未来被仇家杀害时的心态,转为「身大痛而心不迷的情况」,而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也就是「戒经上」所说「中罪可悔」的另一种释意!
甲五、咒术
如果你(非人亦同)用咒术或灵通想要害人致死,此人倘若正在深入禅定,或者蒙受天神护持,或者为大咒师所解救,并未因此而死,是中罪可悔。
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忏悔的,因为他的慈悲心深厚,愿意原谅你。但是如果此深入禅定之人,是一位出世圣人,正在做度化众生的特殊功德利益,虽然并没有被你用咒术害死,然而却因此受伤,你(非人亦同)一定会有现世报,诸如寿命减少……!
甲六、错杀
如果你想要杀死母亲,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杀错人,是中罪可悔;相对的,倘若你本来想杀害他人,而在某种情况下,错杀母亲,亦是中罪可悔,不是逆罪。
但是纵然杀错人,未来世中相遇时,难道被你错杀之人,因为「宿业力的牵引」,不会对你产生敌意、欲致你于死地吗?纵然错杀母亲,不是「逆罪」,然而又要看「亡母」愿不愿意原谅你?才能决定你未来世中与「亡母」相遇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受报方式!?同理可知,被你错杀之人,当然也要看他愿不愿意原谅你?才能决定你未来世中与「错杀之人」相遇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受报方式!
所谓「逆罪」?是说不是用瞋恶心,凶残心,毒害心去杀死对你有养育之恩的母亲,所以说不是「逆罪」,不是「五逆罪」之一。
甲七、非人
如果你想杀人,却错杀非人,是中罪可悔;相对的,假使你想杀非人,却错杀人类,亦是小可悔罪。
这种情形,同样要看被你错杀之非人与你错杀之人,愿不愿意原谅你?才能决定你未来世中与「错杀之非人与你错杀之人」相遇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受报方式!
甲八、病人
如果有人正在身体不适,盖衣休息,你不知情,有事叫他速起,病人起身后突然死亡,依「戒经说」,在这种情况下,是犯下中可悔罪。
这种情形,虽然不是蓄意杀他,但是也要看对方死后对你有没有埋怨之心?虽然对方身体本来就有疾病,才会突然猝死,但是他还是很爱惜自己的身体,不知道自己突然会死,在这种情况下,亡者自然不会接受自己忽然猝死的事实,很容易怪最罪于你,甚至有想要找你报复之心!如果你尚在好运之中,祂只是一时不能靠近你,或者仍然在不能接受自己忽然猝死的意念中徘徊,暂时不能找不到你而已!并不代表你未来绝对没有事情!
虽然你在无心造恶后,深有悔意,但是更应该终生礼忏、念佛,一定要一生礼忏、念佛的功力,达到「纯善定业」的感报现象,也就是临终「定力现前」、「正念分明」、「一心不乱」,才能保证你来世离开「地球世界的业力牵引」,投生到天上去,或者到净土世界去,才能真正将「你与你被杀之人」俩人未来的业轨、业缘、业报错开,形成未来重报转轻报的现象……!这才是「戒经上」所说,「中可悔罪」的深意!
甲九、怀胎
如果人怀畜生胎,堕胎致死,是「小罪可悔」;相对的,如果畜牲怀有人胎,堕胎致死,是不可悔罪。
这是就一般的畜生的业力、业轨、业缘、业报距离人道的业力、业轨、业缘、业报非常遥远而言,如果人类杀死畜生,被杀害的畜生,因为「宿业障」的牵引,自然有它要承受的果报要受,一时之间,甚至千万世之间,与人类的本身的业识、业场不相接,纵然畜生与人类同时生存这个世界上,但是畜生是生存在与畜生业识、业力、业缘、业报相应的「共业受报的自得其乐的时空中」,而与人类的时空交织在一起。
当畜生死后,自然有属于畜生受报的「心识、心光、业场的牵引力」,循环在与畜生业识、业力、业缘、业报相应的「共业受报的自得其乐的时空中」,而又与人类的时空交织在一起,但是又不同于人类的业识、业力、业场、业缘、业报的牵引力、作用力。
应当说,人类的心波、磁场、频率、业识、业力、业场、业缘、业报的牵引力、作用力,优于畜生的心波、磁场、频率、业识、业力、业缘、业报的牵引力、作用力,所以畜生死后,一直循环在与畜生的心波、磁场、频率、业识、业力、业缘、业报相应的「共业受报范围内」,与人类本身的心波、磁场、业场不相接。
(按人类本身就有属于与人类相应的磁场、气场保护住,尤其一个人在好运之中,本身就会有特别光亮、厚实、安稳的气场环绕着,不受任何阴气、鬼类、外物干扰、侵入,何况是畜生的灵魂?)
所以不论直接杀畜生或者间接杀畜生,大部分的人类,都不会有被杀的畜生力立刻寻仇、报复的威胁。所以「戒经上」无论说「中可悔罪」或者说「小罪可悔」,其目的就是要借着与被杀畜生未来尚未相逢的「期间」,赶紧礼佛、忏悔、念佛,创造共业中的别业,脱离娑婆世界的业力,投生到其他的善性世界去,或者到净土世界去,这样才能真正将你与你杀害的畜生的心波、磁场、频率、业识、业力、业缘、业报的牵引力、作用力完全错开,形成未来受报时,像目连尊者一般的虽然遭遇仇家杀害,但是「身大痛而心不迷」的情况,甚至有善知识化解你与被你杀害的畜生的「冤业」,而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
甲十、有虫水
如果你用有虫的水饮食及杀害草木中的虫类,或者用有虫的水做无虫水观想来饮用,或者无虫水做有虫想,皆犯下可悔罪。
当知水中的虫类(有肉眼可以看见的虫类与肉眼看不见的虫类),如果人类杀害这些水中的虫类,未来不用受报吗?当然要受报,既然要受报,为什么「戒经上」又说是「下罪可悔」-只是犯下比较轻的罪业,可以用忏悔的方式灭罪呢?
当知这仍然是站在畜生的业力、业轨、业缘、业报距离人道的业力、业轨、业缘、业报非常遥远而言,尤其是水中的虫类,如蚊子的幼虫(孓孑)、蜻蜓的幼虫……,大部分都是正在遭受重罪地狱的余报,距离陆地上的昆虫如蚂蚁、苍蝇、蚊子、蜜蜂……的业报十分遥远,距离陆地上的野生动物如狐狸、羊、企鹅……等业报更远,距离鬼道、人道的业报更是万分遥远……,不可预知!所以纵然人类今世杀害水中虫类,距离未来受报的时间是非常遥远,不可预知的!
因此之故,依业、缘、果、报的真理来说,人类杀害虫类,尤其是水中虫类,统称为犯下「微细杀业」,报在未来遥远的劫数之中,因为果报很远,又有不可预知的变化因缘,所以「戒经上」说,可以借着今生学佛、忏悔、修行、念佛、往生净土的善因缘,把你的业缘与被你杀害的陆地上的虫类与水中虫类的业轨、业缘、业报……错开,未来相遇时,在受报时间,像解脱圣人一般的虽然遭遇仇家杀害,但是形成「身大痛而心不迷」的情况,甚至有善知识化解你与被你杀害的畜生的「冤业」,而形成重报转轻报的情形,这才是「戒经上」所说「下罪可悔」的深意!
现在提出一个问题和大家探讨:笔者曾经听一位法师述说一则故事,故事的内容大致如下:佛在世时,曾经有一天,佛陀教一位比丘去打扫一间寮房,比丘看见寮房内充满灰尘,又有许多虫类,不敢打扫,回禀佛陀,佛说,你只要当作是在打扫房间,并无意杀生,不算犯杀戒,这种说法对吗?
又笔者在三十几年前,曾经跟随一位法师学习禅法,有一天,我到法师住处,看到数位女居士正在桌上挑菜,突然有几只蚂蚁爬上桌面,其中一位女居士立刻把蚂蚁捏死,我惊讶的问:你为什么敢把蚂蚁捏死,这是杀生呀?
她居然回答说,师父教导说:我们是修空法的,杀蚂蚁的时候,在修法的境界上,不要动念,同时生出慈悲心去杀蚂蚁,并且在杀蚂蚁的当下为它咒愿说:你做蚂蚁很可怜,我现在提早结束你的生命,让你早日投生到人道去信仰佛教,皈依佛教…,用这样的方式杀蚂蚁,不但没有杀罪,还有功德,当时因为我只有十七岁,没有深入的分别能力,居然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后来想想,这种教导杀蚂蚁的方式对吗?这种说法,与一分行者教导信众说:用恭敬心烧掉抄写的佛经有何不同?
相对的,杀害其他虫颣(无论陆地上的虫类与水中的虫类,用空观的方式及用所谓的慈悲心去杀害各种虫类及畜生,都不用受报吗?)
甚至有法师教导说,渔民在捕鱼时,不要有杀心,就可以进行补鱼的工作,意思是说,任何人在捕鱼时,只要不要有杀心,就不会遭受未来的杀业果报吗!?试问:捕鱼的目的是什么?捕鱼后你吃不吃鱼?如果捕鱼的目的是为了卖给别人吃鱼、自己也吃鱼,为什么未来不会遭受杀生的罪报呢?
试问:如果人类今世杀害陆地上的虫类与水中的虫类,它们会不会生出瞋恨心?当然会。既然被杀者会对杀生者产生嗔恨、报复之心,便在杀生的当下,被杀者的心波同时放射出人类肉眼看不到的磁力线(报复心波),与杀生者形成负面、隐形的交感作用,因为杀生者(人类的磁场远远优于恶道虫类的磁场,能够遮住、错开虫类的识场,)所以在杀害虫类后没有感觉,以为它们是害虫,人类只是在清理环境,各种虫类污染了人类生存的环境,应该被杀!
殊不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杀生,不论该杀与不该杀,只要是杀生,未来必有果报,只是果报早与迟、轻与重的差别而已!
所以前述说,用所谓的慈悲心去杀蚂蚁,就不是在杀生吗?这个道理好比「抄经者」用所谓的恭敬心烧掉抄写过的经典,就不算犯下焚烧佛经的罪过吗?相对的,你用所谓的慈悲心杀蚂蚁、杀畜生,自以为不算是杀生,那么用慈悲心去杀人类算不算是在杀生?你一定不敢说话。可见你是看蚂蚁小、好欺负、瞧不起它们,才敢任意杀害它们,试问:如果不是蚂蚁爬上你的桌子而是人类爬上你的桌子,你敢不敢杀?当然不敢!
所以佛弟子不可在一知半解下,错用慈悲心与恭敬心的名词,而以为只要冠上慈悲心与恭敬心的名词,就敢做杀生与焚烧佛经的罪过,试问:不论你用任何一种凡心字眼杀生,被杀者会不会对你产生深恶的瞋恨心、报复心?当然会。只要被杀者对你产生瞋恨心、报复心,未来就一定会遭受杀业果报,你所说的用慈悲心杀虫的字眼,只是自我安慰、错用名词而已,因为杀生就是杀生,你把有情众生(虫颣的生命结束了),这是事实,它们尚要遭到千万亿生甚至多劫自作自受的恶道果报,不会因为你用慈悲心早早结束它们的生命,就立刻投生到善道去,反而因为你提前杀害它们,而再为自己增加无数的仇敌,制造你与被杀者又形成未来冤冤相报的誓不甘休、誓不两立的敌对现象,你的慈悲心在那里!?
同理,用当作是在打扫房间,无意杀生的心态去清理一间充满尘埃、虫类的房间,无视于虫类的存在,却将它们当做灰尘在清理、去除掉,就不算在杀生吗?
因此前述所说的那则:佛在世时,曾经有一天,佛陀教一位比丘去打扫一间寮房,比丘看见寮房内充满灰尘,又有许多虫类,不敢打扫,回禀佛陀,佛说,你只要当作是在打扫房间,并无意杀生(但是在打扫这间充满许多虫类的房间,把许多虫类杀死,这是事实。)当知此处所说无意杀生,只是不当虫类是一回事,而将虫蚁当做灰尘般的清除掉,但是实际上是杀生。
佛陀会教导弟子把虫蚁当做是灰尘,不把虫蚁当做是生命,命令弟子去做这类无意杀生、而事实上是杀害无数生命的事情吗?
所以说这则佛陀教一位比丘去打扫一间寮房,比丘看见寮房内充满灰尘,又有许多虫类,不敢打扫,回禀佛陀,佛说,你只要当作是在打扫房间,并无意杀生,不算犯杀戒的的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是令人质疑的!?这则故事,经常有人拿来引用,是很不恰当的!
(丙)杀生无罪的情形
甲一、心理
如果你在杀害别的妇人时,做正在杀母亲的观想,是不可悔罪,但不是逆罪(五逆罪报)。为什么杀害父母称为犯下五逆之罪?而此处说杀害别的妇人时,做正在杀母亲的观想,是不可悔罪,但不是逆罪?
因为五逆之罪牵涉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宿缘非常的深及今生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用心至深,以及牵涉父母与子女未来延续的各种因缘至深…,如果杀害父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无数三世业、缘、果、报的牵引力、牵引业、反作用力至深,所以引动的善报越大、恶报也越大,因此称杀父母为五逆罪报之一,未来遭受的恶报胜过杀害一般人的罪报,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是为何此处说杀害别的妇人时,做正在杀母亲的观想,是不可悔罪,但不是逆罪呢?,因为你所杀害的妇人(他人亦然)与你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所结下的业缘,没有像今世父母与你所结下的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的业、缘、果、报那么深,相对的,所形成未来世中的业、缘、果、报的牵引力、牵引业、反作用力、引动力、业果力,就不会那么强,所以此处说杀害别的妇人时(杀害他人亦然),做正在杀母亲的观想,是不可悔罪,但不是逆罪!
再则,如果你无意杀人,而是在嘻笑取乐中无意间打死人,则是犯下「可悔罪」。如果你是有神经病或者在发狂中打死人,不能自己记忆有打死过人,杀者无罪。(按以法律来说,则以意外过失杀人罪论断,虽无刑事上责任,仍然要负民事责任。以佛法因果来说,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无心之业报,即逢遇受害者报复之果报。以下所说杀者无罪之意皆同此说。)
甲二、不慎
如果你正在请人盖新房子,你也正站在屋顶上,然而你手中拿的梁木不慎掉落在木师的头上当场致死,或者屋顶上正放着梁木,因人力少不慎自动滑落撞击到木师头上死亡,佛说:在这种情形下,杀者无罪。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甲三、惊吓
如果你坐在正在建筑的屋顶上,看见水泥中有一只蝎子,因为惊吓害怕而忍不住跳落地面,不慎掉坠在木师头上,令木师当场死亡,佛说:在这种情形下,杀者亦无罪。同理,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甲四、误撞
如果你在黄昏之时误入盗贼落脚的崄道,遇着盗贼想杀害你,你在惊慌之下逃命,天色昏暗,堕落山崖下,误撞河岸之人,令人当场死亡,佛说:在这种情形下,杀者亦无罪。同理,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甲五、无意
如果你在山上推石下山,落石不慎撞到人,令人致死,佛说:在这种情形下,杀者亦无罪。然而推石、运木之前,自当事先通知四处之人,不可以为我又不是有意杀人,任性而为。同理,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甲六、好心
如果有病之人长了痈疮,请你为他破除,在疮还没有成熟时,你发好心,为他先挤破,病人因此而死,佛说:在痈疮尚未成熟时,就先为他破除令人致死者,是中罪可悔,在痈疮熟烂后,才为人破除致死者,杀者无罪。同理,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甲七、游乐
如果你在和小孩戏乐,令小孩在玩乐大笑中突然心脏麻痹而死,佛说:在戏笑玩乐中无意间致死者,不犯杀罪。同理,虽然杀者无「有心」之罪过,但未来仍会遭受被害者在无意间误杀之业报。
辛、如何加强不杀生戒的俢学?
一个慈悲心重的人,必然减少杀生的机会。所以我们如果想要保有一颗不杀的善心,应当经常修学「慈心」,在佛像前勉励自己说:「从今日起,我要慈悲一切物命。一切众生与我一样有血有命,将心比心,如果我被人杀,必然和『他、它』一样遭受杀戮的痛苦。今天我杀他,来世他杀我,冤冤相报,无有了期。从今天起,我发誓痛改前非,誓愿学习佛陀的大慈悲心,不再杀害一切众生,并且救护一切众生性命,绝不再缠结未来学佛的障道因缘。」
壬、入慈心定、水火不侵
当我们经常静思慈悲心的好处,将自己的心量放在慈视众生的观想上,这种「行慈」力量,在进入坚固的广大禅定证境时,便会产生水火不侵,刀兵不伤,一切恶毒所不能害的巩固防护力量。这就是一个发心真正以「慈心」不杀的守戒者彻底做到「慈悲物命」的表露。
癸、了断生死是真不杀戒
杀生法是欲界众生的行为,色界众生在寂静的禅定中,杀生的心念根本就是生不起来。但是若不超出三界,未来色界报尽,随业受生时,还是有杀生的机缘。唯有脱离三界生死的阿罗汉圣者,才能彻底了断杀心,永远不再杀害众生,再造杀缘。所以经上说,唯有得无漏解脱法,才是真正的守持不杀生戒。其余四戒同。
子、为何要宁舍身命不犯杀戒?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侵我,为全性命,我当反击,这是一般人处世最基本的原则。但是用在一个守持不杀生戒的佛弟子身上则不然。当你已经受过不杀生戒,如果碰上别人杀你时,你有机会反制,可以将他打死,你应当如何自处!?这个问题牵涉太广,相当复杂,非一概而论。现在仅依『智度论』所说提出来解释:关于这类人命关天的杀生问题,在平常学戒时,便应当注意思惟、反省、解决这些重要的观念问题。
首先应该作这样的反省:我既然已经受戒,若为护身舍戒,即为破戒,但若为守戒舍身,便失人身,不可修行。如此衡量,守戒重要,还是护身重要!?破戒罪轻,抑是丧身罪轻!?
以长远修行的角度而言,绝对是守戒重要,护身为轻。何以见得呢?当知我若杀他,便结下来世障道因缘,倘若我们不想从今生起走向或种下解脱的善根乃至消除未来的障道因缘则已,若已发长远求道心,就应当对冤冤相报的恶业因缘深深的感触、警觉到那种恐怖、报复、仇恨的业网,足以拖累我们到万劫不复,堕落悪道,远离求道的境地。
倘若已经有了这种为求道舍身的智慧心、慈悲心,便应在「身戒不能两全」的情况下,舍身护戒,加强对佛道相应的「大悲正定之心」的正知见的认识与俢学(见本网刊登的「慈悲喜舍四无量心-梵行精进」修持单元,会陆续连载)。
当我们学习以这种与佛道的智慧心及慈悲心相应的正知见与静定力,舍身护戒,化解临死的恐惧心、挣扎心、瞋怒心、恋世心,宁死不犯杀戒,死后,一定上升天界,自忆宿命:前世我因为护戒舍身,获得生天之报。在充满法喜的发心下,展开另一阶段的新生修行生命的开始……。
例如两个修行人,在经过缺乏水源的求法道路上,非常口渴,看见一处充满虫类的池塘,其中一位修行人心理想着:只要我喝足了水,就可以继续上路求法,于是赶快盛满有虫的水,喝足了继续上路求法,另一位修行人看见池塘里充满虫类,恐怕喝下有虫的水,让无数虫类因此窒息、痛苦而死,犯下重大的微细杀生罪业,未来相遇时,冤冤相报,无有了期,因为慈悲无数虫类,不忍心杀生,而活活被渴死、热死,这位修行人因为命终之前,生出慈悲无数虫类,不忍心杀生之善念,护戒舍身,所以死后立即生天,展开另一阶段的新生修行生命的追求!
这是在「身戒不能两全」下所做的抉择。相对的,如果今生你不能为戒舍身,在自卫的情况下把对方(人类)杀了,来世这种「杀心的业影」会如影随形的跟着你,于是在来世再遇上这种「身戒不能两全」的情况下,你还是会因「自卫而破戒」。
或者我们经常把充满虫类的水倒掉,这当然是杀生,不论该杀与不该杀,如清理环境不得不杀,这是投生在这个充满大染缸、大黑业的共业世界里,为了人类的生存,不得不杀生的结果与悲哀!。但是只要是杀生,来世这种「杀心的业影」与无数杀业的果报,就会如影随形的跟着你,如果你来世仍然投生在这个世界里,依然会顺着你前世的习气继续杀生,犹不以为意,因为在现世之中,你并没有看到你的杀业果报现前呀!?
有智慧的佛弟子,为了不再造作杀业,不想再继续制造新的杀生果报,障碍未来世中学佛的因缘,今生一定要发愿挣脱裟婆世界的业网,到净土世界去修行,别无他法!
『楞严经』上说:「杀心不断,尘不可出。」今世持不杀戒,就是为未来出离「五欲六尘」三界尘劳之家做准备。杀戒不能守持,来世「六根」便难获全保。持戒者在逢遇「杀缘」时,是要踏上「杀生的不归路」,或是选择「宁失身命,不犯杀戒」的戒杀求道之路,就要靠自己的智慧心与慈悲心来抉择了。
丑、初果圣人,宁死不杀生,以刀自杀
『大智度论』上记载:有一位修行人,有一世出生在屠夫家中,就在那一世受生中道心纯熟,证得声闻初果。父母年已老迈,想将屠羊事业交付儿子管理。儿子不肯杀生,父母便想出一个计策,将儿子与一口羊一齐关闭在一处禁室内。警告儿子说:「若不将这只羊杀了,就不让你再见天日,生活饮食。」
证果儿子在禁室内独自思惟:我如果杀了这口羊,便终身以此为业,再造杀缘,岂可为了保全今生剎那即逝的无常生命而与众生结下生死大罪!?定心思考后,便以刀自杀。父母开门察看,只见羊还活生生的活着,儿子早已命绝。而当这位初果圣人正在「舍身护戒」时,立即转生天上,继续修行。(不杀生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