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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八 六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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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传汉译 中阿含八六、说处经(大正藏一,五六二页。)杂阿含一三、三0四(大正藏二,八六页。)
  本经说有关六内处、六外处、六识、六触、六受、六受之六六。先说明六六开始,说此等非我。说如何起随眠耶?如何诸随眠灭,得向离欲解脱耶?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舍卫城只陀林给孤独园。于其处,世尊告诸比丘:“诸比丘!”彼等诸比丘答世尊:“世尊。”世尊如是曰:“诸比丘!我应为汝等说法,初善、中善、后亦善、备义、亦备言相。绝对充足而应宣说偏清净之梵行。此即六六。此,应谛听,善思念之!我当宣说。”
  诸比丘奉答世尊:“世尊!如是。”
  世尊如是说:“应知六内处。应知六外处。应知六识身。应知六受身。应知六爱身。”
  然,如是言:“应知六内处。”彼缘何而言?有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如是所言:“应知六内处。”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一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外处。”彼缘何而言?有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如是所言:“应知六外处。”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二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识身。”彼缘何而言?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如是所言:“应知六识身。”彼乃依此而言。此为第三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触身。”彼缘何而言?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三之合和而有触。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如是所言:“应知六触身。”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四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受身。”彼缘何而言?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耳与声而其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如是所言:“应知六受身。”彼乃缘此而言。此为第五之六。
  然,如是言:“应知六爱身。”彼缘何而言?依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受而有爱。依耳与声而耳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鼻与香而鼻识生,依舌与味而舌识生,依身与触而身识生,依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依触而有受,依受而有爱。如是所言:“应知六爱身。”彼乃依此而言。此为第六之六。
  若人言:“眼是我。”如是即不17可。于眼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眼是我。”如是者眼即非我。
  若人言:“色是我。”如是耶不可。于诸色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色是我。”如是者眼即非我、色即非我。
  若人言:“眼识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眼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眼识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触亦即非我。”
  若人言:“眼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眼触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眼触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则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耶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乃非我、受则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爱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也。若人言:“爱是我。”如是,眼乃非我、色乃非我、眼识乃非我、眼触乃非我、受非我、爱亦则非我。
  若人言:“耳是我。”言:“鼻是我。”言:“舌是我。”言:“身是我。”言:“意是我。”如是耶不可。于物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意是我。”如是,意则非我。
  若人言:“法是我。”如是即不可。于法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法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即非我。
  若人言:“意识是。”如是耶不可。于意识有生又有灭。而物有生又有灭者,“予之我乃且生且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乃不可。若人言:“意识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即非我。
  若人言:“意触是我。”如是耶不可。于意触有生又有灭。”对其物应有如是之归结。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即非我。
  若人言:“受是我。”如是乃不可。于受有生又有灭。而……应有如是之归结。故如是耶不可。若人言:“受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乃非我、受即非我。
  若人言:“爱是我。”如是耶不可。爱有生又有灭。而……故如是为不可。若人言:“爱是我。”如是,意乃非我、法乃非我、意识乃非我、意触乃非我、受乃非我、爱即非我。
  诸比丘!如是又有导身见之集道:即以观眼是“我所有,我是彼,彼是予之我。”以观色是“我所有……”以观眼识是“我所有……”以观眼触是“我所有……”以观受是“我所有……”以观爱是“我所有……”以观耳……鼻……舌……身……意是“我所有……”以观诸法是“我所有……”以观意识是“我所有……”以观意触是“我所有……”以观受是“我所有……”以观爱是“我所有……之我他。”诸比丘!如是又有导身见之灭道:即观眼是“非我所有,我非彼,彼非予之我。”观色是“非我所有……”观眼识“非我所有……”观眼触“非我所有……”观受“非我所有……”观爱“非我所有……”观耳……鼻……舌……身……意“非我所有……”观法“非我所有……”观意识“非我所有……”观意触“非我所有……”观受“非我所有……”观爱“非我所有……”
  诸比丘!缘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即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即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而其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因、没、味、过患与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诸比丘!彼实不断由乐受之贪随眠,不舍离由苦受之嗔恚随眠,不破害由不苦不乐受之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耳与声而耳识生……诸比丘!缘鼻与香而鼻识生……诸比丘!缘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欢喜、赞说、系着而住,于彼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不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随增无明随眠。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不断贪随眠。依苦受而不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不破害无明随眠,不断无明,不令明生,于现法之中,不应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眼与色而眼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成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乃不随增贪随眠。由苦受之所触而不陷于忧、恼、悲、打胸哭泣冥妄,于彼不随增嗔恚随眠。由不苦不乐受之所触,如实知其受之集、没、味、过患、舍离,于彼不随增无明随眠。诸比丘!彼实依乐受而断贪随眠,依苦受而舍离嗔恚随眠,依不苦不乐受而破害无明随眠,断无明而令明生,于现法之中,成为有苦之边者,即无有如是之道理。
  “诸比丘!缘耳与声而耳识生,诸比丘!缘鼻与香而鼻识生,诸比丘!缘舌与味而舌识生,诸比丘!缘身与触而身识生,诸比丘!缘意与法而意识生,三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之受生、彼由乐受之所触而不欢喜、不赞说,不系着而住,于彼不随增贪随眠……成为有苦之边者,应有如是之道埋。
  诸比丘!如是见,有闻之圣弟子乃厌眼,厌诸色,厌眼识,厌眼触,厌受,厌爱。厌耳,厌声,厌鼻,厌香,厌舌,厌味,厌身,厌触。厌意,厌诸法,厌意识,厌意触,厌受,厌爱。厌已而离欲,离欲故解脱,解脱故有“解脱”智。而证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辨,更不来于此世。”
  世尊如是说,欢喜之彼等诸比丘,随喜世尊之所说。如是说时,六十人比丘之心无取而由诸漏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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