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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二章 第九节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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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
第九节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p.123~p.128)
一、「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与「依一切烦恼空而说胜义空」(p.123)
【(一)「诸行空」与「一切烦恼空」(p.123)】
空,有二方面:
诸行空,那是无我我所的意思;进而说明为:「常空,恒空,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1
另一方面是:一切烦恼空,空的是烦恼(业、苦),也就以空来表示离烦恼(业、苦)的涅槃。寂,出离,(止)灭,灭等,也都表示是空的,有「出世空性」的名称。2
这二方面,「胜义空」明显的表示了这一意义。 [Fig]
 
【(二)说一切有部与赤铜鍱部所说的「胜义空」】
在《杂阿含经》3中,是缘起生死相续中,有业报而没有作者(我的异名)。缘起因果是俗数法──法假,无我是胜义。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性),是说一切有系所说。
在《无碍解道》中,胜义空是一切烦恼永灭,六处永灭;涅槃是胜义,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是赤铜鍱部所说。
胜义空,也许不载于原始圣典,而在佛法的流传发扬中,受到部派的重视,是一项明显的事实。
 
说一切有部 ──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
赤铜鍱部 ───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
二、《大毗婆沙论》中四家的二谛说(p.124)
俗数法与胜义,佛教界安立为二谛:世俗谛,胜义谛。依四谛而明二谛的安立,《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四家的二谛说。4
 
(一)第一家之二谛说(苦、集为世俗,灭、道为胜义)(p.124)
第一家,以苦、集二谛为世俗,灭、道二谛为胜义。这是世间虚妄,出世间真实的二谛说,与说出世部相近。5
(二)第二家之二谛说(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p.124)
第二家,以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6
(三)第三家之二谛说(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
第三家7以为:「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18~22)
(四)第四家之二谛说(四谛皆有世俗、胜义)(p.124)
第四家8是有部的评家正义:「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胜义谛者,谓因、集、生、缘理。……灭谛中有胜义谛者,谓灭、静、妙、离理。……道谛中有胜义谛者,谓道、如、行、出理」。(《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22~400a1)
后二家,都是以世俗事的施设为世俗谛,而胜义谛是「绝施设」──不可安立的。
[Fig]
三、再论《大毗婆沙论》第三家、第四家之事理二谛说(p.124~p.126)
后二家,可说是同一意义的不同开展。对于空性为胜义空的思想,是有重要关系的。
 
【(一)《大毗婆沙论》第四家之二谛说(有部评家正义)(p.124~p.126)】
1、「自相」与「共相」的意涵
 
这应该从自相、共相说起,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44说:
 
「分别一物相者,是分别自相;分别多物相者,是分别共相。」9
自相,是一法(物)所有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例如:色是自相;色法的无常性,是通于心、心所等的,所以无常是共相。
进一步说,色是一蕴的总名,通于种种色的。在色蕴中,有眼、耳等法;即以眼所见的色来说,也有青、黄、赤、白等多法,所以色也还是通于多法的。
这样的推求下去,一直到不可再分析的,一一极微自性,才是色的自相。
 
所以《大毗婆沙论》说:「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10
自性是一一法的自体,在有部中,与自相是相同的。
但自相依相立名;自性是以相而知法自体的。
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也就是遍通的理性。
 
2、有部评家正义以「四谛的十六行相」共相之理为胜义谛
 
一般人虽说能知事相,而实不能知一一法,不知一一法的共相。如实知四谛共相的,能见道而向解脱,所以后代就以四谛的十六行相为共相。
 
有部的评家正义,就这样的论定:
 
四谛事相是世俗谛。
四谛(一一谛四行相)的十六行相,是胜义谛。
共相,近于一般所说的通遍理性,但有部不许四谛以外,别有抽象的通遍理性,十六行相只是四谛(一一法上)所有共通的义理。
 
对于世俗与胜义的觉了,《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多种譬喻,试引述二喻,如《大毗婆沙论》卷44(大正27,217a22~29)说:
 
「如种种物近帝青11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
如种种物远帝青宝,青黄等色各别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时,光明遍照,众暗顿遣,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已,渐照众物,墙壁窍隙,山岩幽薮,皆悉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通达共相慧的帝青宝喻,与《般若经》12所说:般若照见一切法空,如高入须弥,咸同金色,正是胜义慧的同一譬喻。
 
3、有部正义认为:空与无我行相虽通于四谛,但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
 
有部是事理二谛说,四谛事是世俗,四谛所有的共相──理是胜义。四谛各有四行相:集、灭、道谛的四行相,是局限于集、灭、道谛的,苦谛下的四行相可不同了。
 
苦谛的四行相:苦行相是限于苦谛的;无常行相,可通于苦、集、道三谛;空与无我行相,是通于四谛(及非择灭与虚空)的,所以空与无我,是一切法中最通遍的共相──理。以理为胜义谛,那末空无我理,可说是一切法的胜义谛理了。
 
由于有部是「次第见(四)谛」的,所以说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13假如是主张「一时见(四)谛」的,就不会有这一区别了。
 
[Fig]
【(二)《大毗婆沙论》第三家之二谛说(p.126)】
第三家以为一切是世俗施设,「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20-22)这也是理事二谛,但以一切法中最通遍的义理──「空非我理是胜义谛」。这可能与「一说部」的见解相近。世俗唯是假名施设,空非我理是胜义,世俗假而胜义空(非我),是近似大乘空义的一派。
 
四、赤铜鍱部亦主张空、无我为一切法的胜义谛理(p.126~p.127)
有部的「无常、苦、空、无我」,赤铜鍱部作「无常、苦、无我」,无我是空义14。(空)无我遍通一切法,也是赤铜鍱部所说的。
 
《无碍解道》有(四) 「谛论」,引经说,四谛「是如,不虚,不异」。15谛是不倒乱而确实如此的,所以谛是如,如是不异的意义。正如《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所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16
 
《无碍解道》说到四谛同一通达,也就是「一时见谛」。为什么四谛能同一通达?因为四谛是同一所摄:「同一所摄则一性,一性则依一智通达,故四谛同一通达」。那末四谛依什么而是同一所摄呢?《论》17依四行相,九行相,十二行相来说明。
 
四行相18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每一谛都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四谛同有这四行相,所以说四谛是同一所摄。
 
九行相19与十二行相20的前四相,就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这些义相,四谛都是有的,所以是同一所摄,同一通达。如义与谛义间,有无我义;四谛同有无我,可见(空)无我是通于四谛的,与有部所说相同。
 
以空无我为遍通四谛的胜义,是从「诸行空」而延展到「一切空无我」的。这是上座部系,着重我我所空而发扬起来的。
 
注解
^1
(1)《杂阿含经》卷9(232经)(大正2,56b24~29):
 
佛告三弥离提:「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空世间。」
(2)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五节〈常空、我我所空〉,p.103~p.105。
 
^2
(1)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八节〈诸行空与涅槃空〉,p.117~p.123。
 
(2)《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一节〈引言〉,p.8:「出世间空性,是圣者所自证的。……出世间空性,是难见难觉,唯是自证的涅槃甚深。……缘起是有为,是世间,是空,所以修空(离却烦恼)以实现涅槃;涅槃是无为,是出世间,也是空──出世间空性。」
 
^3
(1)《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6~25):
 
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
(2)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二节〈胜义空与大空〉,p.81~p.83。
 
^4《大毗婆沙论》卷77:
余契经中说有二谛:一世俗谛;二胜义谛,问:世俗、胜义二谛云何?
 
一、有作是说:于四谛中前二谛是世俗谛,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间现见诸世俗事,皆入苦集二谛中故。后二谛是胜义谛,诸出世间真实功德,皆入灭道二谛中故。
二、复有说者:于四谛中前三谛是世俗谛。苦集谛中有世俗事,义如前说。佛说灭谛如城、如宫、或如彼岸,诸如是等世俗施设灭谛中有,是故灭谛亦名世俗。唯一道谛是胜义谛,世俗施设此中无故。
三、或有说者: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前三谛中有世俗事,义如前说。道谛亦有诸世俗事,佛以沙门、婆罗门名说道谛故。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
四、评曰:应作是说,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集中有世俗谛者,义如前说。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胜义谛者,谓因、集、生、缘理。灭谛中有世俗谛者,佛说灭谛如园、如林、如彼岸等;灭谛中有胜义谛者,谓灭、静、妙、离理。道谛中有世俗谛者,谓佛说道如船筏、如石山、如梯蹬、如台观、如花、如水;道谛中有胜义谛者,谓道、如、行、出理。由说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谛故,世俗、胜义俱摄十八界、十二处、五蕴;虚空、非择灭亦二谛摄故。(大正27,399c8~400a3)
^5印顺法师《性空学探源》(p.121〜p.122):
《婆沙》卷七七说有四家的建立二谛,第四家是自宗主张的理事二谛,这与后来《俱舍》、《顺正理》所说的不同,其第一家,如论说:「有作是说:于四谛中,前二谛是世俗谛,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间现见诸世俗事,皆入苦集二谛中故。后二谛是胜义谛,诸出世间真实功德,皆入灭道二谛中故。(《大毗婆沙论》卷77 ,大正27,399c9~13)
 
《顺正理论》卷五八(大正29,667a8~29),也说到这种主张。这以一般苦集相生的有漏因果为世俗谛。世俗,含有变迁的、虚伪的意思。「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一切常识所见的世俗事,都是苦、集二谛法,都是变迁虚伪的,所以名为世俗谛。灭、道二谛,是无漏智所体证的境界,是「诸出世间」的「真实功德」,故是胜义谛。
 
灭道是真,苦集是妄,所以这二谛是真妄的二谛;苦集是世间,灭道是出世,所以也就是世出世的二谛。它不是婆沙自宗的主张,与传说「俗妄真实」的说出世部思想相近。《异部宗轮论述记》传说出世部的主张说:「世间烦恼从颠倒起,此复生业,从业生果;世间诸法既颠倒生,颠倒不实,故世间法但有假名都无实体。出世之法非颠倒起,道及道果,皆是实有。」(唐窥基撰《异部宗轮论述记》卷1,卍续藏83,p.218a13~16)苦集从颠倒起,是虚幻无体的,故是世俗;灭道二谛不从颠倒起,是真实有的,故是胜义;这含有胜义谛是实有,世俗谛是无体的意思。
 
^6印顺法师《性空学探源》(p.123〜p.126):
第二家的主张,如论云:「复有说者,于四谛中前三谛是世俗谛。……世俗施设灭谛中有,是故灭谛亦名世俗。唯一道谛是胜义谛,世俗施设此中无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13~18) 这以是否世俗言义施设来分别二谛,所以不但苦谛集谛是世俗,灭谛经中尝说它是「如城如宫」,也有世俗施设,还是世俗谛。只有道谛,「世俗施设此中无故」,才是胜义。
 
《顺正理论》卷五八,也说有三谛世俗、一谛胜义的二谛论,不过它以是否有为生灭的意义来安立二谛,故说道为世俗,灭为胜义。如云:「有一类言:三是世俗,有为皆是亡失法故。」(大正29,665c21~22)
 
(一)以「道」为胜义的意涵:
(A)《婆沙》引述的以道为胜义的二谛论,很有深义。灭谛是依缘起法建立的,就在「此生故彼生」的否定──「此灭故彼灭」上建立的,它只是世俗杂染因果的否定,不是世俗因果系列外别立的,就是经部也不以他为胜义。道谛则不同,它是在清净无漏的另一因果系上建立的。所以阿含在说缘起法则是真是实之外,又说八圣道支是古仙人道,也是真实的。
(B)大众系在「缘起无为」外又建立道支无为(法宝着《俱舍论疏》卷1,大正41,470a21~27),因为它是与有漏杂染对立的另一系统的因果必然理则。
(C)《杂阿含》卷24,638经说,舍利弗般涅槃了,其弟子均头沙弥取舍利回祇园,阿难看见了非常的悲伤,释尊安慰他,谓:「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涅槃耶?阿难白佛言:不也。」(大正2,176c11~13)舍利弗涅槃了,只是有漏因果的身心息灭,不是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五分法身也灭无;这启示了「道是胜义」的思想,也就是后来无漏功德常住的思想本源。有漏因果可以否定,而戒定慧等无漏因果,究竟清净,本来常住,不可取消。
(D)这思想,学派中的大众系,很有所发挥。如传说是迦旃延创始的说假部,谓「道不可修,道不可坏」。《宗轮论述记》解释道:「一得以去,性相常住,无剎那灭,故不可坏。」(唐窥基撰《异部宗轮论述记》卷1,卍续藏83,p.228a6~7)道是本有的,常在的,只要经一种因缘方便,就可以显发出来,而且显发后不是剎那归于灭无的。
(E)南传《论事》第19品第3、4章,说大众系案达罗学派的东山住部,主张「沙门果及道是无为」(汉译南传62册•p.327~p.331),以无漏因的道及无漏果的沙门果,都是常住无为的。
这些,与此所说的「道是胜义」的见解相同,而且还是真常大乘无漏功德本有常住思想的前身。所不同的,后代的真常论者是综合了道与灭,不再将灭当作有漏的否定看(经过一切法空的融冶)。这「道是胜义」,是真实常住,虽只有这片言只语,缺乏更多的资料,但已足以窥见它与后期真常大乘教的关系了。他以道谛为中心,成立无漏功德的实有常住,不以一切法空本性寂灭为胜义,与后期大乘有宗的不以性空为了义,是出发于同样的意境和要求。
 
(二)以「灭」为胜义的意涵:
《顺正理论》所引述灭为胜义的二谛论,也很有深意。这家的意思说,有为生灭的可亡失法是世俗谛;苦集与道,虽有染净之别,其为无常亡失法,并无不同(后代有四智菩提[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参见:《成唯识论》卷10,大正31,56a12~b2)]也是无常生灭的一大主张),所以都是世俗谛。唯灭谛──灰身泯智的涅槃界,才是无为常住的究竟归宿,才是胜义;这应是上座系中「见灭得道」的见解。灭谛,就是择灭无为,这在有部等认为是实有,经部等认为非有,虽有诤论,照《顺正理论》卷四七所说的:「如正法中于涅槃体,虽有谓实谓非实异,而同许彼是常是寂故。」(《顺正理论》卷47,大正29,607a3~4)灭谛是杂染不复现起,常寂而非变动的,实是大家共认的真理。
 
(A)从消极方面引发之,经过经部的「无为无实」,可以达法法皆空的大乘空宗,以遍一切法的空寂理性为胜义。
(B)从积极方面考察之,它是否定了杂染所开显的那内在的离言实性,是遍一切一味的妙有真常的空所显性;经过经部折衷有义而达大乘唯识学的思想。
所以,无论以道为胜义,以灭为胜义,都是很有意义的。
 
^7《性空学探源》(p.126〜p.127):
《婆沙》引述第三家的二谛论,又把世俗扩大,主张四谛都是世俗,因为都是世俗施设的。不但灭谛有「如宫如城」的施设安立,就是道谛,经中也以沙门、婆罗门称之,也用如灯明等形容之。所以四谛都是施设安立的,唯有「法空非我」的理性,才是胜义。论云:「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18~22)这与空宗的思想相顺。「法空非我」,固可作我空与法空两种解释,但总相观之,是一切法空。一切有部说四谛各有四种理性──四谛十六行相,「空、非我」,只是苦谛「苦、空、无常、无我」四行相之二。其实不必如此,有部自宗也认为唯苦行相局在苦谛,无常已可通三谛,空无我是可遍通四谛的。所以空无我,是一切法最高级最普遍的理性,不同其余通此不通彼有局限性的理性。
 
不但大乘,小乘空宗学者也在事相的「安立四谛」外,又建立一个空性遍通的「平等四谛」;这也就是阿含法住智之通达四谛相,与涅槃智之体证遍一切法空寂性的差别。后代以一切法空为究竟了义的大乘,都与这「法空无我理是胜义谛」的思想有关。
 
向来传说大众系的一说部,「说世出世法皆无实体但有假名。」(《宗镜录》卷46,大正48,688a18);世法是苦、集二谛,出世法是灭、道二谛,世出世法皆是假名无实,就与四谛皆是世俗施设的意义一样。所以这第三家四谛是世俗,法空非我是胜义的二谛论,近于一说部的主张。
 
^8《性空学探源》(p.127〜p.128):
第四家,《婆沙》自宗的主张说:「评曰:应作是说: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余三谛例此)。」(《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22~24)这说,四谛的事相是世俗,十六行相的四谛理才是胜义。要通达此理,才能证得圣道。此十六行相(理),是殊「胜」智慧所观的特殊境界──「义」,故曰「胜义谛」。这里要知道,十六行相是共相,是此法与彼法的共通性;这共通性是不离于差别法,因差别的自相法,而显出的遍通的理性。所以这婆沙自宗,与上面第三家意义是很相近的。同以四谛的理性为胜义;所不同者,第三家说的是最高的普遍理性,婆沙自宗说的是随事差别的理性。他们同将胜义建立在圣人的特殊认识上,只因《婆沙》以「四谛渐现观」得道,故是十六行相随事差别的理性;假使他们能够主张观一灭谛得道,那必定会与第三家一样的建立在普遍理性上。
^9《大毗婆沙论》卷44(大正27,217a14~15)
^10《大毗婆沙论》卷34:「自体自相即彼自性,如说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大正27,179b4~5)
^11帝青:慧琳《一切经音义》卷12云:「宝名也,唯天帝有此青宝,因号帝青也。」(大正54,380c12)
^12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1(大正8,369b29~c6):
 
云何般若波罗蜜于五波罗蜜中第一、最上、微妙?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诸波罗蜜虽无差别,若无般若波罗蜜,五波罗蜜不得波罗蜜名字;因般若波罗蜜,五波罗蜜得波罗蜜名字。须菩提!譬如种种色身,到须弥山王边,皆同一色;五波罗蜜亦如是,因般若波罗蜜,到萨婆若中,一种无异。
(2)《大智度论》卷82(大正25,633b8~12)。
 
^13
(1)《空之探究》第二章第六节〈三三摩地〉,p.107:「说一切有部,立四谛、十六行相……这是约能为四谛下烦恼对治的无漏智说,如约有漏智所缘行相说,那空与无我二行相,是通于四谛、一切法的。不但有漏的苦与集,是空的,无我的;无漏有为的圣道,无漏无为的灭,也是空的、无我的。」
 
(2)参见《大毗婆沙论》卷9(大正27,45b17~ c3)。
 
^14
(1)《空之探究》p.108:
 
《相应部》多说「无常,苦,无我」(无我所),《杂阿含经》多说「无常,苦,空,无我」。说一切有部立十六行相,无常、苦、空、无我,是苦谛的四行相。在十六行相中,空与无我,是二种不同的行相,差别是:「非我行相对治我见,空行相对治我所见」。这是论师的一种解说,如依经文,空那里只是无我所呢!
(2)参见《性空学探源》p.32~p.33。
 
^15
(1)《相应部》「谛相应」:「是如,不离如,不异」(汉译南传44册p.14;日译南传41册,p.18)。
 
(2)《杂阿含经》卷16〈417经〉(大正2,110c2~11):
 
佛告比丘:「汝云何持我所说四圣谛」?比丘白佛言:「世尊说苦圣谛,我悉受持,如如,不离如,不异如,真实,审谛,不颠倒,是圣所谛,是名苦圣谛。世尊说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如如,不离如,不异如,真实,审谛,不颠倒,是圣所谛。是为世尊说四圣谛,我悉受持」。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真实持我所说四圣谛,如如,不离如,不异如,真实,审谛,不颠倒,是名比丘真实持我四圣谛。」
^16《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卷1(大正12,1112a)
^17《无碍解道》〈谛论〉(日译南传41册,p.18~p.24;汉译南传44册,p.14~p.18)。
^18《无碍解道》〈谛论〉(日译南传41册,p.19~p.21):
以几何之行相四谛为同一通达?以四行相四谛是同一通达:〔即〕是(1)如之义、(2)无我之义、(3)谛之义、(4)通达之义。如是以四行相四谛是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如何依如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以四行相依如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苦之苦义是如之义,集之集义是如之义,灭之灭义是如之义,道之道义是如之义,如是以四行相依如之义四谛为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如何依无我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
 
如何依谛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
 
如何依通达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以四行相依通达之义四谛为同一通达:苦之苦义是通达之义,集之集义是通达之义,灭之灭义是通达之义,道之道义是通达之义,如是以四行相依通达之义,四谛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如何而四谛为同一通达?无常者是苦,无常、苦者是无我,无常、苦、无我者是如。无常、苦、无我、如者是谛,无常、苦、无我、如、谛为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19《无碍解道》〈谛论〉(日译南传41册,p.21):
以几何之行相四谛为同一通达?以九行相四谛是同一通达:为(1)如之义、(2)无我之义、(3)谛之义、(4)通达之义、(5)通智之义、(6)遍智之义、(7)断之义、(8)修习之义、(9)现证之义。如是以九相四谛为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20《无碍解道》〈谛论〉(日译南传41册,p.22~p.23):
以几何之行相四谛为同一通达?以十二行相四谛为同一通达:〔即〕(1)如之义、(2)无我之义、(3)谛之义、(4)通达之义、(5)通智之义、(6)遍智之义、(7)法之义、(8)如之义、(9)所知之义、(10)现证之义、(11)触接之义、(12)现观之义。如是以十二行相四谛为同一所摄。同一所摄者是一性,以一智通达一性故,四谛为同一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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