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修行的原则
1)不要同时检查身心两种所缘,例如不要想「身走,心知道」等等,有些修行者以为如果他们用更多所缘(身与心两者)的话,他们能够更快引发智慧,但是这种想要引发智慧的贪念只会徒增烦恼而已。以四种姿势的色身为所缘就已经足够了。
2)不要规定时间走或坐,变换姿势要在疼痛产生时才换。
3)不要觉得「我」在「修」,这样会对修行产生特殊或神秘的概念,我们走或坐不是为了要修行,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这样走或坐。
4)不要用特别的姿势修,如结双跏趺坐或走得特别慢。用这些特殊的姿势去修,通常带有想要见法的贪欲。
5)有些初学者很容易觉得这种修法很无聊,这些修行者必须提醒自己,他们修行的目的是为了灭苦,如果我们觉得无聊就不能灭苦,那就永远在生死轮回之中打转了。
以前没有修过的人也会有打妄想的问题,他们会变得不喜欢妄想—这就不是中道法了。初学者会发现定很难维持,也不喜欢一次好几天独处,当贪爱来的时候,他们也会变得不安,他们渴望平静,想要快乐或看到快乐的事物。
6)如坐的时候产生疼痛,就要认知是坐的色身疼痛等等—而非「你」。「坐的色身」是当下,「坐的色身—苦」也是当下,修行者不可将当下「坐的色身—苦」这个所缘变成「心知疼痛」(痛觉是心,称为「苦受」),我们只要单纯对治色身的苦,不要把心也加进来了。
7)修行者要一直保持对身心的觉照力,但是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色身的某一部分;也不要期待苦的生起,这样会使他偏离当下;也不要等到苦太强烈而使身体痳痹。苦谛不是针对严重的痛,而是看清楚每一次生起的苦—或大或小—修行者就可以体会到苦的真理。
8)虽然有时我们说「见到」坐的色身等等,但不是真的用眼睛看或注视各种不同的姿势,对身的觉照是用心—正念正知—亦即是智慧。
至于修行的时候眼睛要开或闭(或半开半闭)是视个人习惯而定。有的人喜欢张开眼睛,有的喜欢闭着,有的人喜欢半开半闭而使进到眼睛的光线比较柔和一点。
9)修行的所缘是自己的色身,而非别人的色身,不要管别人的身体,但如果别人进入了我们的视线范围,就把他们当作是色法,但要知道是「心在看」。
10)戒
a)修行者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例如请求一件日常用品等等。他只与老师谈论法。这个修法是八正道的戒、定、慧,而戒必须清净,这就要尽量保持沉默了,如果戒不清净,就不可能得定,没有得定就不可能发慧的。
b)所有的戒都要遵循八正道(见1.4.7节),修行者要特别注意不要伤生害命,如昆虫等微细的生命也要注意到。这个问题应该转告禅修中心的员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