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一‧一四五 又大等法,若是实有,应如本事,非三合成。
【疏翼】
初总破所成二十三谛中,第三总破。
【述记‧卷四】
第三、总破二十三谛。
量云︰大等二十三谛应非三事合成。许实有故。如本自性。此中论文,宗有前后,因不简略。准前应知。文言略故。
上来三量,总破所成二十三谛[1]。此下第二:别破本事能成自性。
【论文】
一‧一四六 萨埵等三,即大等故,应如大等,亦三合成。
【疏翼】
破数论第三别破中,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
【述记‧卷四】
次[2]下第二、别破本事能成自性。于中文有其八,量有其十[3],第一、难本三成破[4]。
量云︰萨埵等三亦[5]应三合成。许即大等故。犹如大等。
彼宗大等即是萨埵等三。萨埵等三即是大等。萨埵等三是本法故,不从他成。大等不尔,故以三德例从大等多法而成。
【论文】
一‧一四七 转变非常,为例亦尔。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二、难本非常破。
【述记‧卷四】
自下[6]第二,难本非常破[7]。
又破自性,由此三事即大等故,应如大等转变非常。故立量云︰萨埵等三法应转变无常。即大等故。如大等法。恐有能别不极成过,及无同喻过,故以「转变」之言简也。
【论文】
一‧一四八 又三本事,各多功能,体亦应多,能、体一故。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三以体例用破。
【述记‧卷四】
自下[8]第三,以体例用破[9]。
量云︰萨埵等三事体应各有多。即是功能故。如彼功能。
功能多者,一一上有多功能故。即生[10]大等诸功能也。体唯各一,例能亦多,以能为量亦尔。就彼所执,故以为喻。
【论文】
一‧一四九 三体既遍,一处变时,余亦应尔,体无别故。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四、第五不变例变破。
【述记‧卷四】
自下[11]第四、第五、不变例变破[12]。以体一分例余一分。
量云︰萨埵等三,一分转变成法之时,余之一分亦应转变。此体即是彼萨埵等,体无别故。或云:许体遍一切故。如一分转变者。
此二比量,一体无别因,二遍一切因。若许一分变,余一分亦变。即此三事无不变时,便违宗失。彼计此处变为山水,彼处即不变,自性之体仍遍一切故。
自下第六、彼计三种体相各别,仍说各合共成一相,以彼三体例成一相。
【论文】
一‧一五○ 许此三事,体相各别,如何和合,共成一相?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六以相例体破。
【述记‧卷四】
第六、以相例体破[13]。
此中遮总合成一相。彼宗自许三体相别,故立量云︰三事和合所成之相,亦应有三。许即三体故。如体[14]。
【论文】
一‧一五一 不应合时,变为一相,与未合时,体无别故。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七二位相例破。
【述记‧卷四】
第七、二位相例破[15]。
比[16]量也。汝言此三事和合共成一相之时应不成一。三体各别故。或前与后,体无别故。如不合时。相实有三,变合成一。彼计三事有不和合时[17],即是未成大等法时。故得为喻。
返为量云︰汝之三事未成大等时,应亦能成大等。前与后体,无差别故。如后成时[18]。
【论文】
一‧一五二 若谓三事,体异、相同,便违己宗,体、相是一。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八体相相成破。
【述记‧卷四】
第八、彼言三体有异,其相是一。即救前难,故为此计[19]。
第八、体相相乖破[20]。此违自宗体即相故,以体与相同异。量云︰汝本三事体应无别。说体与相无差别故。如所成相或相应三别。与体无别故,如三本体。以许相一,而事有三,故违自宗。自宗三体,即是相故,不应三一[21],由违自宗,故为一难。
【论文】
一‧一五三 体应如相,冥然是一,相应如体,显然有三,故不应言三合成一。
【疏翼】
第二别破本事三法能成中,第九、第十相体相即破。
【述记‧卷四】
自下第九、第十、量云相体相即破[22]。
此乃体用更互相即难。量有二,文有两宗。因云︰体即相故,相即体故。更互为喻,其理可知[23]。
【疏翼】
以上第三别破中,第二别破数论本事三法能成讫。
【论文】
一‧一五四 又三是别,大等是总,总别一故,应非一三。
【疏翼】
破数论第三别破中,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
【述记‧卷五】
第三、合难二十四谛,唯除我体。前已破故。
于中文有其五[24]:第一、难其总别:总别相从难[25]。
「又三是别」。各别体故。「大等是总」,是一法故。非谓三成,其大遂异。此即乘前一相为难。三事和合成一大等,大等名「总」。虽总别不同,而性定是一。如金转为环,非离环外别有金,故[26]以本三事从大等难。
量云︰汝许别三事应是一、非三。因云:性即总故。如总大等。
以总大等从三难云︰大等总法应是三,非一。因云:体即别三故。如三别性。
此中论文更互相非︰谓总非一,别非是三[27]。
【论文】
一‧一五五 此三变时,若不和合,成一相者,应如未变;如何现见是一色等?
【疏翼】
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中,第二相色见三难。
【述记‧卷五】
彼若转计言谁言所成大[28]等诸法各是一耶?三合成故,非是一相。其中诸相实各各别,合故,似一。相色见三难[29]。
第二破转计非[30]成一相。「此三变时」者,谓三事转变成大等时。「若不和合成一相」者,意说[31]三体各变一相,即大等法体亦有三。非一相故。
此上牒计,下正申难。
应如未变三事本体,即应见三,如何见一?
量云︰三事和合所成之相应见三别。许有三故。如见三相体未变时。
又若不和合,但成一相,相中有三者,何故现见是一色等?世间现见色唯是一,而言但由三法成故,色等三别者,即违现量及世间过。
量云︰色等诸法应各见三。体有三故。如汝三事。
此难三体成三相义[32]。
【论文】
一‧一五六 若三和合,成一相者,应失本别相,体亦应随失。
【疏翼】
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中,第三相体随无难。
【述记‧卷五】
次下、更难成一相义。
前第一翻[33],难相应三,或应非一。虽似同此难,此难若成一相,失本三相及与[34]本体。故与前失,体性不同,相体随无难[35]。此第三、破三事和合共成一相。「一相」,即大等。
量云︰汝根本三相共成一相时,根本三相应无三相。即一相故。犹如一相。相既失本,体亦应然。相体一故。
量云︰成相之时,根本三体应无有三。以相即体故。如所成相[36]。
【论文】
一‧一五七 不可说三各有二相,一总、二别,总即别故,总亦应三,如何见一?
【疏翼】
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中,第四二相互乖难。
【述记‧卷五】
二相相乖难[37],此第四文。由彼复计,根本三事各有二相︰一总、二别。成相之时,所成大等,但见总一,根本三事,即见三别[38]。今破于此。
第一量云︰大等总法应非是总。即三体故。如三[39]别相。以别从总,为难亦尔。
又征三事所有总相,若不是一,亦应见三,相即体故。如三事体,体亦[40]应见一,即总相故,犹如总相。三事总相,若有三种,不应见一,有三种故,如本三事。三事别相,不应见三,即总[41]相故,如大等相[42]。
【论文】
一‧一五八 若谓三体,各有三相,和杂难知,故见一者。
【疏翼】
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中,第五应见九三难。文分为二︰一、牒计,二、申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
自下、第五。
彼复计言:三事之上,各有三相。谓初萨埵,有一自相,及刺阇、答摩二事之相。余之二法,展转相望,各有三相,相杂共成,大等诸法。大等[43]九相,难了,遂见一相。其实于中,各有三相,相杂而住。
此牒彼执[44]。
【论文】
一‧一五九 既有三相,宁见为一?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中,第二申难。文又分五,《金藏》又依《义演》释文科判于《述记》中增出。
【述记‧卷五】
下、有五难[45]。
应见九三难,今正非之[46]。
第一、既[47]云各有三相,还应见三,如何见一[48]?大等法中,应见三相,相即体故,犹如三体。大等诸相,或应见九,即本相故,如三体上,所有九相,各三相故,不应见一,如前见色[49]。此中一一,更互为量,准为之也。
【论文】
一‧一六○ 复如何知,三事有异?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二三事无别难。
【述记‧卷五】
三事无别难,此更征之[50]。第二比量。
又此三中各有三相,共成大等,如何知三事,各有异也?三事比量,各有一种。
且为一量云︰汝萨埵、刺阇二法,应非萨埵、刺阇。具三相故。如答摩。或应此二即是答摩。有三相故。如答摩。既尔,如何知三事别[51]?
【论文】
一‧一六一 若彼一一,皆具三相,应一一事,能成色等,何所缺少,待三和合?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三总事能成难。
【述记‧卷五】
三事能成难[52]。
自下第三、更难三德[53],一一应然。谓此三事,一应能成诸法大等,何假须三?具三相故。如三事合。
量云︰萨埵一法,应成大等。具三相故。如答摩等合时。若言缘缺,一不成者,何所缺少而待三耶[54]?
【论文】
一‧一六二 体亦应各三,以体即相故。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四体同相三难。
【述记‧卷五】
若言[55]要由[56]三三相合,能成大等,故一本事不能成大等,体同相三难[57]。此下第四,复重为难[58]。
量云︰又彼一一应有三体。体即相故。犹如本相。一一为量,或总为量[59]。
【论文】
一‧一六三 又大等法,皆三合成,展转相望,应无差别。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五诸谛无差难。文又分四︰一、总难无别,二、总结违宗,三、不成所由,四、无异成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
自下第五、总难大等应无差别──诸谛无差难[60]。
量云︰除大谛外,余慢等法应与大无别。三合成故。如大。以大望慢等,无别亦尔;以慢望大等,无别亦然。二十三法,展转合有二十三量[61]。
【论文】
一‧一六四 是则因果、唯量、诸大、诸根差别,皆不得成。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二总结违宗。
【述记‧卷五】
汝若说言,皆无别者──总结违宗。是则大为因、慢为果、五唯量、五大、十一根,无差别故,皆不成也[62]。
【论文】
一‧一六五 若尔,一根应得一切境,或应一境,一切根所得。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三不成所由。
【述记‧卷五】
此显无别,不成所由,违现量过。即[63]无差别,一根,应得一切境,或应一境,一切根所得,无差别故。以互为喻,宗亦复尔。
此有二量:且以一根望非所得一切境界,应亦得之。以体无别故。如自所对境。境望于根,亦有是责。
然《佛性论》,亦有此难[64]。
【论文】
一‧一六六 世间现见,情与非情,净、秽等物,现、比量等,皆应无异,便为大失。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四无异成失。
【述记‧卷五】
前违现量,此难违世间。
【疏翼】
以上合为六破初破数论中,第二破执讫。
【论文】
一‧一六七 故彼所执,实法不成,但是妄情,计度为有。
【疏翼】
六破十三外道计初破数论中,第三结非。
【述记‧卷五】
总结彼非,如文可解,第三文也。
此中,数论及与胜论各有十八部,异执竞兴[65],如别抄记[66]。
【疏翼】
以上初破数论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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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同破。
[2] 「此」字,《金藏》作「次」,余作「此」。
[3] 如理《义演》云︰
第一、难本三成破,第二、难本非常破,第三、以体例用破,第四、第五、不变例变破,第六、以相例体破,第七、二位相例破,第八、体相相成破,第九、第十、相体相即破。
[4] 「第」等七字,《金藏》有,余作「此中」二字。
[5] 「亦」字,《金藏》有,余无。
[6] 「自下」二字,《金藏》无。
[7] 「难本非常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8] 「自下」二字,《金藏》有,余无。
[9] 「用破」二字,《金藏》作「别破」,余作「功能」。
[10] 「生」,谓成也。
[11] 「自下」二字,《金藏》有余无。
[12] 「不变例变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13] 「第六以相例体破」七字,《金藏》有,余无。
[14]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破同。
[15] 「二位相例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16] 「比」字,《金藏》作「此」。
[17] 《金藏》有「时」字,余无。
[18]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不可合时转为一相。与未合时,体无别故。
文又全同。
[19] 又《金七十论》卷上亦另救云︰
外曰︰若三德互相违,犹如怨家者,云何共作事?答︰实如此,三德互相违。为属一我不自在故,得共一事。譬如相违合为灯。是火违油炷,油亦违火炷。如是相违法,能为人作事。三德亦如是。其性虽相违,能为我作事。
我既已破,其救当不成。
[20] 「第八体相相乖破」七字,《金藏》有,余无。
[21] 《金七十论》卷上云︰
「同性故」者,譬如破檀木,其片虽复多,檀性终是一。变异亦如是,大等虽不同,三德性是一。以此一性故,知其皆有本,故知有自性。
[22] 「相体相即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23]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乐等三性既各异,相不应同。汝执性相定是一故。性应如相同,相应如性异。
[24] 如理《义演》云︰
意说于中随救随难,申其五难︰第一、总别相从难,第二、相色见三难,第三、相体随无难,第四、二相互乖难,第五、应见九三难。
[25] 「总别相从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26] 「故」字,《金藏》作「可」。
[27] 《广百论释论》卷六意同。
[28] 「大」字,《金藏》误作「故」。
[29] 「相色见三难」五字,《金藏》有,余无。似依《义演》释文插入,
上下文准知。
[30] 「非」字,《金藏》作「不」。
[31] 「说」字,《金藏》作「许」。
[32] 《广百论释论》卷六意同。
[33] 指前「总别一故应非一三」。
[34] 「与」字,《金藏》作「失」。
[35] 「相体随无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36] 《广百论释论》卷六,只有第一量,无第二量义。
[37] 「二相相乖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38] 「三别」,《金藏》作「别三」。
[39] 「三」字,《金藏》无。
[40] 「亦」字,《金藏》有,余无。
[41] 「总」字,《金藏》作「总」,余作「一」。
[42]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若三和合共成一相,应失乐等三种别相。不可说言乐等三德各有二相︰一总、二别。所以者何?总相若一,不应即三;总相若三,不应见一。
[43] 「大等」二字,《金藏》有,余无。
[44] 《广百论释论》卷六亦牒云︰
若言乐等一一皆有乐等三相共相和杂,难可了知,故见一者,此亦不然。
[45] 如理《义演》云︰
于中初牒重破而有五难︰第一、应见九三难,第二、三事无别难,第三、总事能成难,第四、体同相三难,第五、诸谛无差难。
[46] 「应见九三难今正非之」九字,《金藏》有,余无。
[47] 「既」字,《金藏》作「量」。
[48] 《枢要》卷上末云︰
此难三德各应见一,与疏不同。
《广百论释论》卷六同疏一解︰
各有三相,还应见三、如何见一?
[49] 道邑《义蕴》云︰
前言「应如未变」,如何现见是一色等?
[50] 「三事无别难,此更征之」九字,《金藏》有,余无。
[51] 《广百论释论》卷六只如此论云「云何可知乐等有异」?亦未分别
作量破。
[52] 「三事能成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53] 「更难三德」,《金藏》作「复更为难」。
[54]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若一一皆有三相,何须和合共成色等?即应一一能成色等根境差别,为我所用!
[55] 「言」字,《金藏》无。
[56] 「由」字,《金藏》作「用」。
[57] 「体同相三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58] 「复重为难」四字,《金藏》有,余无。
[59]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此三德各有三相,互有差别,如何色等其相是一?
[60] 「诸谛无差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61]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若乐等一一皆能成色等法,一一法体皆三合成。是则诸法若性、若相,应无差别。同以三德三相成故。
[62]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同文。
[63] 「即」字,疑「既」。
[64] 《佛性论》卷一云︰
汝声与耳为一?为异?若汝说声是所闻,与耳异者,以所闻故,与自性亦异。若说声与耳不异者,何故不说声能闻耳?
《广百论释论》卷六无此中难意。
《枢要》卷上末云︰
一根应得一切境。以根无别故。一境诸根得。以境无异故。
《了义灯》卷四说佛法五根虽俱四大造净色为体,但「各自种生,
四大疏造,不同于彼皆三德成。」
[65] 「竞兴」二字,《金藏》无。
[66] 「记」字,《金藏》作「说」。不见有文,或有别章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