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三五二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
【疏翼】
第一解因相应中,第二释余俱。
【述记‧卷二十八】
根本既讫,更问所余。
自下第二段、第七余所相应门。于中有二︰初、问,后、答。
此即外人乘前起问。
所以者何?
此意,因中恒时染污,欲明惑本,先明前四。遍行五数诸识定有,别境等法,或随有无,故在后问。
【论文】
四‧三五三 不尔,及「余触等俱」故。
【疏翼】
第二第七余所相应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二十八】
答中有二︰初、举颂答,后、广分别。此即初也。
「不尔」、「故」,三字释者加也。非唯有四,故言「不尔」,颂言[1]「余」字,遂有诤生。
【论文】
四‧三五四 有义: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余触等五法。即触、作意、受、想,与思,意与遍行定相应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广分别。
【述记‧卷二十八】
下、有二解「余」字,即为二文︰一、谓四惑之余,即次第一解是。二、谓「触等」之余,即下四师解是。
第一师中,文势有二︰初、释本颂,后、释无余心所所以。释本颂中,初、以二义解「余」,后、释「及」字[2]。
此识总与九心所俱──前四及四之余触等五法──意与遍行定相应故。
五十五说︰诸识生时与几遍行心所俱起?答︰五,即「作意」等。《瑜伽》第三云:通一切性、处、时、一切俱等[3],故证此文言遍诸识。此则一解「余」字,四惑之余也。
【疏翼】
此第一以二义解中,第一解。
【论文】
四‧三五五 前说触等异熟识俱,恐谓同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
【疏翼】
第一以二义解「余」中,第二解。
【述记‧卷二十八】
次、第二解。
此、第二解「余」。
恐谓此中触等五法,亦通于前异熟识俱者──「亦是无覆无记」性摄──显此俱五性,异于彼相应五性,故置「余」言。
问︰若尔,何故次后[4]复说是「有覆」性?
答︰言「余」者,为异前性,不知何性,复言「有覆」分别自体,为简彼前性,故置「余」言。
【疏翼】
以上第一释本颂中,第一以二义解「余」讫。
【论文】
四‧三五六 「及」,是集义,前四后五,合与末那恒相应故。
【疏翼】
第一释本颂中,第二释「及」字。
【述记‧卷二十八】
问︰「余」字既然,「及」字何用?
「及」是相违义,显诸心所体各不同。又「及」者,等义,举四烦恼,等余触等。然今此师,但以合集而释「及」言。前四烦恼、后五遍行,合此九法,此识相应,显非唯一法与此相应故,合集九法与此俱也。故前置「及」言,令知有九。
上来第一释本颂讫。
【疏翼】
以上第一师解「余」字中,第一释本颂讫。
【论文】
四‧三五七 此意何故无余心所?
【疏翼】
第一师解「余」字中,第二释无余心所所以。于中分二︰一、问,二、答。此即初问。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然此识唯与此四烦恼相应耶?不尔。如是颂曰︰及余触等俱。
论曰︰即指所谓相应。言「及」者,谓和集义。言「触等」者,谓触、作意、受、想、思。如是五法,是遍行故,与一切识相应。彼等亦随所生,即与彼处所摄相应,非与异界、异地所摄相应。
复次,言「余」者,为简别根本识相应故。谓根本识相应触等,是无覆无记性。而染污意相应者,如意亦是有覆无记性。
由此,可知安慧属于第一师解「余」字为四惑等之余者。
【述记‧卷二十八】
次、释无余所相应。
为欲了知,更须发问。
此外人问。
遍行许有,其别境等,何义故无?
一一应答。
【论文】
四‧三五八 谓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故无有欲。
【疏翼】
第二释无余心所所以中,第二答。于中分四,第一答无别境中,依次分五,此即第一答无欲心所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初、答别境,次、答善所,次、答随惑,后、答不定。
欲──缘从来未合事故。此恒缘合境,常是[5]我故。若忆过未,而起希望,已合,即念;未合,即欲。五十五说:于所爱事,有欲生故[6]。
若尔,诸佛应无有欲,无未合事故!
今说非佛,言「未遂合」,非说于佛有未合事,故不相违。下诸心所皆准此释。
又欲但观所乐事转,所乐之事,名「未遂合」,故此无欲,文与前[7]文别,与第八识所简[8]乃同。
【论文】
四‧三五九 胜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无所印持,故无胜解。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二答无胜解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胜解──但能印前疑事,不了事生。此恒决定计我非余,非先有疑,及曾未了,今方印可,故无胜解。
此约因位,非佛行相。五十五说于今决定,胜解生故[9]。
【论文】
四‧三六○ 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三答无念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念──能忆昔曾所习事。曾于现在习者已灭,今起追忆,非我已灭,今生追忆,境恒有故。五十五说:于串习事,念方生故[10]。
【论文】
四‧三六一 定──唯系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剎那别缘,既不专一,故无有定。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四答无定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定──唯别作意「系心专一境」。由加行心趣求一境,唯缘本质一法,不作别缘前后念解,亦非常解[11]。此识任运,不深趣求专缘一法,剎那别缘,故无「定」也。五十五说:于所观事,其定方生[12]。任运缘者,即无此定。
既尔,如来便应无定,任运缘故。
此难不然。如来识等,深取所缘,非如七八任运粗浅,随业等境。又佛识等,因定类生,设令能缘,其必有定。非七、八识前时有定种类引生,专缘一境,而不定也。又佛专心,此散漫故[13]。
【论文】
四‧三六二 慧──即我见。故不别说。
【疏翼】
第一答无别境中,第五答无别慧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慧──与我见非二并故。五十五说︰见,世俗有,即[14]慧分故,余别有性[15]。
问︰慧缘观察事,此识言[16]慧俱;定言观察事,此俱应有定!
答︰任运亦推度,此识说慧俱;深专一境[17]有定生,此俱故无定。
问︰二缘观察事,任运慧得生;任运既无定,应不缘观察!
答︰定境加行,必慧缘,定得缘观察;有慧之境定,不定故,此识俱无有定,虽同缘观察,而慧宽定狭,故此无定。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一答无别境心所讫。
【论文】
四‧三六三 善──是净故。非此识俱。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答无善心所。
【述记‧卷二十八】
第二、简善。
其善十一,体非染故,非与此俱;此俱,唯染故。
【论文】
四‧三六四 随烦恼生,必依烦恼,前后分位差别建立。此识恒与四烦恼俱,前后一类,分位无别,故此识俱,无随烦恼。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答无随烦恼。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第三、何故无随惑。
根本前已说。烦恼分位前后差别,建立随惑。随惑离根本,无别体,故不得并生。或「无惭、无愧、不信、懈怠」,论[18]虽说实[19],然是根本转变分位。如所造触[20],非如长等诸形色等。虽说有体,自不能与根本俱,随根本后起。
又且如瞋,轻微者名瞋,余名忿等,如长等色,即于彼假。故忿等二十,不与根本俱生。
此识恒与四根本俱,前后无始一类,分位无差别,故此俱,无随惑。
此师意说随惑皆离根本无体故。《对法》云︰忿等皆假[21],此识一向非随惑俱。
言余染心说俱义者[22],约第六识及五识说,非谓此识,无分位别故。
三文[23]别者,约别义说。通不善有覆心中,名遍染心,非但是染心,彼皆能起。
【论文】
四‧三六五 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先业,故无恶作。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于中分三︰一、无恶作俱,二、无睡眠俱,三、无寻伺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不定四中[24],其文可解。
【论文】
四‧三六六 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故彼非有。
【疏翼】
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中,第二无睡眠俱。
【述记‧卷二十八】
睡眠若起,知依身心沉重、惛昧,此是内缘;「外众缘力」,即是病等,或凉风等。「有时暂起」,如《对法论》第一末说[25],即是间断、非相续义。
「恶作」,虽亦然,而约义别说。
此第七识所藉缘少,「无始一类」,简别不假内缘而起。又言「内执、不假外缘」而起,简别外缘。由此缘故,无睡眠也。
【论文】
四‧三六七 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此识唯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疏翼】
第四答无不定心所中,第三无寻伺俱。
【述记‧卷二十八】
「寻、伺」二法并「依外门」,缘外境[26]生故。此二多依身语门转故。「寻」则浅推,「伺」则深度;「寻」则粗发言,「伺」则细发语。
此识「唯依内门」,缘内我生故。「一类执我」,无「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故不与彼俱。
故此识俱,唯有九法。
或此师之意︰其随烦恼,不遍根本,特越常伦,且如惛沉等五,染心若无,即非染心。《论》[27]有诚说,遂言说彼六识中遍,遍行说通诸识,七、八应无!
解云︰不然。遍行遍七、八,诸论说七、八;五染遍染心,何处说遍七?
若尔,五染言遍染,六识中皆有;六识起根本,应知五亦无!
汝言遍六染心,遍何位、地,说之为遍?故知后说,于义为胜。只如五遍染心,无此不成染,六染中文[28]无五中惛沉等,何妨《论》[29]言五遍染,七识中无?即是六识中除根本,余一切染,此五皆有,无则不成染。若互有无,如下[30]自解。
若作此释,前[31]解为胜。
【疏翼】
以上第二广分别中,第一解「余」为四惑之余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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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言」字,《义演》同,余本作「有」。
[2] 此即二义解中第一解。
[3] 《瑜伽》卷三原文为:
问︰如是诸心所几依一切处心生、一切地、一切时、一切耶?答︰五,谓作意等,思为后边。
[4] 即卷五初。
[5] 「是」字,灵泰《抄》、《秘蕴》作「事」。
[6]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欲﹝藏文作「'dun pa」﹞云何?谓于彼彼境界,随趣,希乐﹝藏文作「'dod pa」﹞。
又云︰
彼彼希望爱云何?谓于所余﹝未得﹞可爱色等,起希求爱。
[7] 本论卷三:
谓欲──希望所乐事转。
[8] 本论卷三云「此识任运,无所希望」。
[9] 《瑜伽》卷五十五云︰
谓于彼彼境界,随趣、印可﹝藏文作「ves par 'dzin pa」﹞。
[10]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谓于彼彼境界,随趣、明记﹝藏文作「mvon par brjod pa」﹞。
[11] 道邑《义蕴》云︰
执虚空﹝我﹞等,作常解故,亦非定也。
[12]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三摩地云何?谓于彼彼境界随顺趣向,为审虑依﹝藏文作「ves par sems pa la brten nas」﹞,心一境性。
[13] 道邑《义蕴》云︰
问︰此中论云「此识任运剎那别缘」,次上即云「此识无始恒缘定事」,次下复云「前后一类分位无别」,文势既不相违,何乃乖角如斯?
答︰前、约所缘境定,下、约能缘行相分位不殊。此据能缘、所缘剎那生,新新﹝解各﹞别起,故无有定,不相违也。
问︰若以能缘所缘剎那灭,故无定者,即除无分别智,余后得智等,皆应无定!答︰彼即专注深取,此乃任运散缘;生灭虽同,定散别异。
[14] 「即」字,《瑜伽》卷五十五原作「是」。
[15] 「别有性」,《瑜伽》卷五十五原作「实物有」。
[16] 「言」字下,灵泰《抄》、《秘蕴》有「即」字。
[17] 「境」字下,灵泰《抄》、《秘蕴》多「有境」二字。
[18] 即《瑜伽》卷五十五。
[19] 即「是实物有」。
[20] 《五蕴论》云︰
除四大种,余所造触︰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
[21] 如《对法》卷一云︰
当知忿等是假建立,离瞋等外,无别性故。
[22] 《瑜伽》卷五十五云︰
当知无惭、无愧,与一切不善相应。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藏文作「'chal ba'i wes rab」﹞,与一切染污心相应。
卷五十八云︰
谓无惭、无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随烦恼。放逸、掉举、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随烦恼,通一切染污心起。
《对法》卷六云︰
无惭、无愧,于一切不善品中恒共相应。若离不顾自他,不善现行,无是处故。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
[23] 即《瑜伽》卷五十五、五十八,《对法》卷六。
《杂集论述记》卷八「二十门分别随烦恼,第五自类俱起门」中有
云︰
五十五说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六遍染者,依别义说,非实能遍。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粗细、无记不善、通障定慧、相显,故说。遍通三义,名遍染心。五十八说邪欲、﹝邪﹞胜解及此大八,十遍染者,依二十二随烦恼中,解通粗细、无记不善。遍通二义,名遍染心。此论第七﹝应作「六」﹞说: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五种遍染心者,解通粗细,违唯善法,纯随烦恼、无记不善。通四义故,名遍染心。皆非实遍,忘念等三别境分者,不遍染心,痴分等者,遍染心起,故知大八,名十九俱。
[24] 此谓第一科「无恶作俱」。
[25] 如《对法》卷一末云︰
睡因缘者,谓羸瘦﹝藏文作「bam chuv」﹞、疲倦、身分沉重、思惟﹝藏文作「yi la byed pa」﹞暗相、舍诸所作,曾数此时串习睡眠,或他咒术神力﹝藏文作「gźan dag gi svags」﹞所引﹝《杂集论述记》卷八分作二缘﹞,或因动扇凉风吹﹝藏文作「lus mbe ba」﹞等。
[26] 非缘生行以外离识境为外。
[27] 谓《对法》。
[28] 此见《瑜伽》卷五十五。
[29] 即《对法》。
[30] 见本卷末。
[31] 即无随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