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第十五则:怨怨相报何时了
 
{返回 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4184

  第十五则:怨怨相报何时了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佛教戒律,便是依据佛性平等的原则所制订—‘上自诸佛圣人,下至微细昆虫,凡有命者,皆不得杀。’可是凡夫众生,私心未泯,一切道德法律,以人道为本位,杀人有罪,杀畜生无罪,已成举世公认的事实。这种“积非成是”,虽颠顸一时,终不免轮回报偿。兹录公案一则,以资儆俗。
  顾锡畴崇祯帝朝,官居大宗伯。明亡后,居温州,被总兵贺君尧害死,沈尸江中。华亭县令张调鼎为顾公门生,某日请乩,顾公降临,示乩曰:‘我于六月十六日,被贺君尧害死,投尸江中。’张问:‘贺与师何仇?’乩示:‘老夫前世乃天台山僧,路逢一蛇,以杖打杀,贺君尧即蛇之后身也。怨对相寻,因果应受。可语我儿,切勿报仇。’张立即派人至温州查之,果如所说。此事见《明史》顾锡畴传及现报录等,当属真实可信。杀生之业,这么可怕,还可不戒吗!
  录自《醒世周刊》第五十七期 


 


{返回 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第十六则:因果循环的定律
下一篇:第十四则:误杀者亦须误偿
 第三十则:舍利是人天福田
 第二十九则:生死轮回淫为首
 第二十三则:我从此不再喝酒
 第四十二则:不守遮戒的过患
 第四则:师父往生的事略
 第十五则:怨怨相报何时了
 第三十二则:自赞毁他罪过重
 第八则:终生出家不还俗
 第十三则:千亿天神愿供养
 第十一则:修道人勿念衣食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何为正确禅?以治病为主,能称为正法的禅吗?什么叫正确禅?[栏目:传喜法师·信众问答]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二[栏目:成观法师]
 新春倡议[栏目:智敏上师]
 相应10经 瞿迦梨迦经[栏目:相应部 6.梵天相应]
 如果有人遇到假上师,形成了师徒关系,将来如何对待这位上师?[栏目:藏传佛教疑问解答300题]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