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香疤的制度并非佛所流传下来,能否请法师废除此制度?
摘自《学佛答问》(答香港参学同修之六十三)
问:点香疤的制度并非佛所流传下来,能否请法师废除此制度?
答:这个制度是祖师建立的,我要废除会遭我们佛门最大的忌讳,我就变成大家的公敌了。所以这个事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这个事情要请求佛教会,在中国是国家佛教协会,你提出来,它会邀请国内一些高僧大德,共同来开会议定要不要废止,是这么个事情。中国祖师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个不是佛定的,中国祖师这样做用意很深,用意非常好。佛在经教里面讲了很多次,菩萨为一切众生舍身,像燃香、燃指、燃臂,来供养佛菩萨,来布施一切众生,这个佛在经上讲很多。我们只有十个指头,只有两个手,帮助众生是要靠手臂的,两个手还要把它烧掉,你怎么能够帮助众生?观世音菩萨帮助众生嫌两个手不够,现什么?现千手千眼。我们只有这一点,还要把它烧掉吗?你要晓得,佛说这个用意不是叫你真的烧掉,意思就是现在所说的"舍己为人",是这个意思。
我们中国这些祖师大德体会得很深,所以在家居士在手臂上燃香,出家在头顶上燃香。燃香用意在哪里?让你天天一摸头摸到香疤,我已经发愿舍己为人。用这个方法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把自私自利的念头断掉,用意在这里。看到香疤、摸到香疤,我曾经发愿燃烧自己,照耀别人;我要有自私自利,要有占别人的便宜,要有损害别人的心,与我的发愿完全相违背,是这么个意思。这个用意好!燃香的时候痛不痛?不痛,你去燃一下你就晓得。可是对自己,提醒自己是一生的事情。没有人提醒你,用这个方法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个教育意义就很深!你时时刻刻能警觉得到,不燃也可以,这是形式,老师给我们讲的,佛法重实质,不重形式。你头上燃得再多,把满头都燃满了,还是自私自利,还是不守戒律,那有什么用?没用处!你真正懂得了,我们在台湾受戒,传戒师给我们说,燃三炷香够了,可以了,让你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就行了。在过去是燃十二炷香,台湾这些法师他就懂得这个道理,三炷香就可以了。这是我们了解祖师这么做法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