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初级佛学教本 第十六 僧与六和敬
方伦居士 著
{返回 初级佛学教本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5084

第十六 僧与六和敬

僧即僧伽的简称,于义为众。集受具足戒的比丘,三人或四人以上,方得称僧,然则僧乃团体之号,非指某一人也。后世一人亦称僧,意谓此人乃僧伽中的一分子,如古代虽万二千五百人为军,然而一人亦得称军,于理略同。不过,若照定义言之,称一人为比丘,称多人为僧,乃为合理。

又僧的另一义为和合,所谓和合者,复有二义:一者理和义,即「证择灭」,谓同证此共同选择的:达于灭度的法则。二者事和义,此有六项:一者,身和同住,是身体的和平共处。二者,口和无诤,是言语的不起争论。三者,意和同悦,是心意的共同欣悦。四者,戒和同修,是戒律的共同遵守。五者,见和同解,是见解的完全一致。六者,利和同均,是利益的一体均沾。由此可知:比丘人数在三人以上,又复具足六和敬,方能圆满僧的意义。兹将和合僧所必具的条件,列表于下:

和合僧
理和   ─证择灭
事和   ─身和同住
  ─口和无诤
  ─意和同悦
  ─戒和同修
  ─见和同解
  ─利和同均


大智度论 (1) 卷三十四,分僧为声闻与菩萨二种。事实上,佛门行者,已成正觉者,皆名为佛,未成正觉者,皆名为僧,所以一切菩萨声闻,皆在僧伽之数,而菩萨有出家与在家之分,故菩萨僧亦有出家与在家二类也。但是在家僧因混迹尘俗,界限模糊,故是是皈依处。

【注释】

(1) 大智度论凡百卷,龙树菩萨造,所以释大般若经者。


【习题】

(一) 举出僧的二义。
(二) 和合的二义是甚么?
(三) 何谓六和?
(四) 把和合僧所必具的条件,列成一表。
(五) 为甚么在家僧不是皈依处?

 


{返回 初级佛学教本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初级佛学教本 第十七 四圣谛
下一篇:初级佛学教本 第十三、十四、十五课 综合指要
 初级佛学教本 第十九课 缘觉乘和十二因缘 (一)
 初级佛学教本 第十八课 声闻四果
 初级佛学教本 第三十三课 无间地狱与阎罗王
 初级佛学教本 第廿二、廿三、廿四课 综合指要
 初级佛学教本 第四课 药师佛
 初级佛学教本 第三十课 劫及世界成坏
 初级佛学教本 第三十二课 五浊恶世
 初级佛学教本 第六课 佛法
 初级佛学教本 第二十七课 五蕴皆空
 初级佛学教本 第三课 释迦牟尼佛(二)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相应10经 乔达摩经[栏目:相应部 12.因缘相应]
 药师本愿经讲记序[栏目:太虚法师]
 沙弥救蚁延生[栏目:罗汉菜]
 六字洪名的功德[栏目:仁焕法师]
 见僧过(莲池大师)[栏目:勿说僧过]
 天台三大部所反映的智者大师的心灵哲学 一、心的幻化性格与造业问题[栏目:吴汝钧教授]
 三论玄义记 五、释本文 甲二别释众品 乙三 明诸部通别门[栏目:刘常净·三论宗文集]
 持咒与信心[栏目:东宝·仲巴仁波切]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