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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讲记(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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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讲记(五十七)

破根境品第十三

  前面两品,已经把“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中的第一科“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讲完了,接下来这一品,要讲的是第二科“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

  丁二、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明胜义空性之真实性;二、明世俗如幻之真实性。

  “内”,是指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外”,是指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境。六根与六境的真实性是自性空,但是世间众生却执为实有,所以圣天菩萨在本品中,主要破除世人对六根与六境的实有执著,阐明它们自性为空的胜义真实性。在最后,圣天菩萨也阐明了它们具有如幻之相的世俗真实性。

  戊一、明胜义空性之真实性分二: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二、破所立内外诸法。

  世间众生认为外境是现见到的,所以对此执著最深,但其实众生并没有现见到什么。因此圣天菩萨首先通过破现见,而破除外境。其次分别破除众生所安立的境、根、识,以及根、识的作业。

  己一、破以现见成立之法分三:一、略说观察;二、广说其理;三、摄义。

  庚一、略说观察分二:一、正说;二、类遮其余。

  “正说”,是以瓶子代表外境,并且以色境为观察点,说明瓶子并不存在;“类遮其余”,是将此观察方法,类推到香、味、触上,以进一步说明瓶子并不存在。

  辛一、正说

  上一品宣说了法器的差別,并在结尾时说:“有智求胜德,亦爱他真理”。此真理之一,即是见三世一切法都是以自性无我,也就是本身就是无我,或者说本身就没有自性。但是实执重的人,却认为外、内的一切法都有自性。他们这样想:只有兔角等不存在的法,无法现见,才是无自性,而瓶子、蓝色等等的法,都是可现见的,因此必有自性。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

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唐译:

于瓶诸分中,可见唯是色,

言瓶全可见,如何能悟真。)

  难词释义

  色:此处指眼所见之色境,或者说色尘,非指色蕴。

  见一切:指见瓶子之一切,也即见完整的瓶子,包括地、水、火、风、色、香、味、触。

  见真者:指了知了瓶等诸法真相之人。

  颂文直解

  一个人在见到瓶子的色尘的时候,并没有现见到瓶子的一切。因为瓶子的世俗自性是八事,所以凡是已经了知真实的智者,谁会说瓶子可以现见呢?

  (唐译:眼等诸根各自取自己的境,互相之间不会混杂。其中眼根见到的只是色尘,而瓶子包含了色、香、味、触四尘等法。但你说见到瓶子,等于见到了瓶子的一切。连这些现前的事你都有错误,怎么还能相信你证悟了真相呢?)

  释义

  本颂前两句,以色尘为例,指出眼根见色尘时未见到瓶子,间接也说明了鼻根闻到香尘、舌根尝到味尘、身根触到触尘时,也都没有见到完整的瓶子。后两句以证悟者的瑜伽现量,进一步说明并没有可以见到的瓶子。

  有的人想,如果没有瓶子,那么那些用来装水、插花的又叫什么呢?它们不就是瓶子吗?答:这些名言中所谓的瓶子,实际上只是八事而已。欲界中的色法,除了声音和五根以外,都是由八事所构成的。所谓的瓶子,就是依于八事而建立的。什么是八事呢?八事是地、水、火、风这四大,加上色、香、味、触这四尘。

  那么八事之中,眼、耳、鼻、舌这四根,是感受不到地、水、火、风这四大的,因为只有身根才能触到四大。那么对于眼根来说,在八事中只能感受其中的一事,也就是只能见到色尘,其他的七事根本就不能见到。这就是“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的意思。

  由于见到的只是色尘,没有其他的七事,更没有瓶子,所以圣天菩萨说:“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既然实际上没有见到瓶子,但大家又明明觉得眼前的就是实实在在的瓶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知道,房子是由木头、砂石而构成,所谓的我是依五蕴而假立。现在大家再分别去观察木头、石头,这时候房子就见不到了;或者分别去观察五蕴,这时候我也消失了。那么同样地,在一个所谓的瓶子上,分别去观察八事的时候,瓶子也就见不到了。那么瓶子是怎么来的呢?它是世间人根据八事以分别心假立、构想出来的。也就是说,不是你用眼睛亲眼看到了瓶子,而是你的分别心,在眼根所见的色尘的基础上,构想出了一个瓶子。这个所谓的瓶子,不在外境,而是在你的分别心里。经过无始以来漫长时间的串习,你对这个瓶子有了深深的执著,并认为它有自性,是实实在在的,就在外面,就在自己的眼前。

  瓶子只是一个代表,实际上大家看到的所有外境,也都只有色尘,也就是以各种颜色为主的显色,和各种各样形状的形色。像现在的经堂里,大家四周看一看,以为看到了柱子、法座、人的身体、地板等等的法,但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八事中的色尘而已,也就是各种各样的颜色、形状等等。这些柱子之类的法,不是你的眼睛看到的,而是你的第六意识在色尘的基础上分别、增益出来的。由此可见,大家的分别心有多么地重,有多么地具有欺骗性。如果相信了这个分别心,那么大家就完全被分别心出卖了,并且会做出许多不符合真相的事情,会招感各种的身心痛苦。因此,在认真学习这些中观法义之后,就应当在法义的指导下,进行如理观察,开启自己的智慧,去除错误的分别、执著。

  辛二、类遮其余

  前面已经通过观察色尘,阐明了并没有眼睛可见的瓶子。接下来,圣天菩萨把对色尘的观察方法,类推到香、味、触这三尘上。五境中还剩下一个声尘,则放在本品后面的“破其作业”这一科里进行观察。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颂文直解

  具有殊胜智慧的人,根据前面所说对色尘是否能现见的观察方法,应当对一切同类,即香、味、触也作同样的遮破。

  释义

  世间人们感受到香、味、触的时候,也同样不认为仅仅是感受了香、味、触而已,而会认为感受了一个完整的东西。但是,鼻根只能闻气味、舌根只能尝味道、身根只能感受触与四大。它们与眼根一样,都不可能感受到自己所取的境以外的法。也就是说,它们能感受到的,都只是单独的境,其他的境一点都没有取到。

  那么这些根合起来,是否就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外境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是各自取各自的境,在取境之外,它们不可能联合,因此境之间也就不可能合并。

  比如说,吃饭的时候,鼻根只闻到了饭菜的香气,闻不到其他的色尘、味尘、触尘。同样,舌根在尝到酸甜苦辣等味道时,身根在触到轻、重、涩、滑等触尘时,也都感受不到任何其他的尘。

  因此,已经了知真相的人,在他们的境界中,感受的都是别别分开的色、香、味、触。比如说,他们知道只是尝到了甜味、闻到了香气、触到了软,而不会说吃到了糖、闻到了香水、碰到了棉花。

  这两个偈颂的法义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可以说是颠覆了世间人对这个器世界的认识。大家在学了之后,一定要举一反三,不断地去观察、练习。在研讨的时候,针对日常的见、闻、尝、触,多举些例子,要理解到根所取的只能是各自相应的境,根本就不存在一个综合了八事的完整的法。

  接下来圣天菩萨再具体说明观察之理。

  庚二、广说其理

  设问:瓶子与瓶子的色尘并不是异体,正因为瓶子上遍布了色尘,所以人们看到了色尘,也就看到了瓶子。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

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

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唐译:

若唯见瓶色,即言见瓶者,

既不见香等,应名不见瓶。)

  颂文直解

  如果仅仅因为眼根看见了瓶子的色尘,便说也见到了其余一切未见到的香等尘,那么也可以说,因为没见到其余的香等尘,所以见到的色尘也应成不能见到。

  (唐译:色法是由众多的部分和合起来的,如果说其中的一个部分就等于整个法的名称,也就是说见到瓶子的色尘,就等于说已经见到了瓶子,那么其余的香、味、触等既然不可见,而且数量比色尘更多,因此应顺从多数,而说瓶子不可见。)

  释义

  圣天菩萨这里是用根据相同的应成因来遮破。

  瓶子由八事组成的,而八事中仅色尘可见。有人说:色等八事与瓶子不异,所以只要眼根见到了色尘,就等于见到了所有八事,也就是全部的瓶子。那么反过来,未被见到的其余七事,它们从来都未被见到过,因此色尘也就不应该被见到了。

  《四百论广释》中还说到了偈颂的另一种理解方法。也就是说,有人认为色尘与瓶子不异,所以说见色尘,等于见了瓶子。那么其余未见到的七事同样也与瓶子不异,这个根据是完全相同的,这样也就可以说因为其余七事没有被见到,所以瓶子也没有被见到了。同样的根据,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可见这样的根据是不合道理的。

  世间人眼根见到的,仅仅是色尘而已,根本没有什么瓶子。所以虽然大家都说看到了瓶子,但这其实是违背事实的。圣天菩萨用根据相同的应成因,就清楚的指出了这个错误。

  设问:根据上面的分析,说明确实没有见到瓶子。但是至少色尘被见到了,因此,间接而言,瓶子还是被见到了吧?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圣天菩萨对此回答说:

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唐译:

有障碍诸色,体非全可见,

彼分及中间,由此分所隔。)

  难词释义

  即:这里是即使的意思。

  彼分:较远的部分。

  此分:较近的部分。

  中分:中间的部分。

  颂文直解

  即使只就瓶子的色尘而言,也并不能被现见到。为什么呢?因为瓶子有较远、中间、较近的部分,因此瓶色也不可能被圆满见到。

  (唐译:有障碍的色尘,并非都可被见到,因为它的彼分、中间部分,都被此分所隔开了。就像墙壁,只能看到面前的一部分,其余的都不可见,所以说色尘应顺从不可见的多数部分,而说不可见到。)

  释义

  本颂前两句指出瓶子的色尘也不可能被现见,后两句进行了论述。

  不但瓶子不可现见,即使瓶子上的色尘,也不可能被现见到。因为色尘具有质碍性,有远近的距离。其中远的、中间的都被较近的色尘挡住了,是见不到的。那么较近的色尘呢?也同样是由远、中、近三部分组成,所以也只有更近的部分才能被见到。

  比如一个花瓶,较远的部分是它的背面,中间的是瓶子的内腔,这两个部分都被挡住了,只有较近的前面部分才能被看到。而较近的前面,实际上又可以分出远、中、近三部分,这同样又只有较近的可以看到。按这样的方法不断进行观察,就会发现被挡住的色尘越来越多,能见到的色尘越来越薄、越来越轻。

  那么分到最后,眼前瓶子的色尘终于分成了两个极微,较近的极微挡住了较远的极微。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了比极微大的法,都不可见,也就是偈颂里说的“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那么大家之前认为的能见的瓶色,在境中其实根本不存在,那它们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它们就如同瓶子一样,都是第六分别识增益出来的。

  如果大家如理作这样的观察过程的话,那么心中因瓶子和色尘而产生的厚重感会越来越轻,会感觉越来越轻松,这就是如理观察所产生的力量。

  庚三、摄义

极微分有无,应审谛思察,

引不成为证,义终不可成。

  难词释义

  分:支分、部分。

  颂文直解

  极微是有支分还是无支分,也应同样仔细作观察。因此,以尚未成立的极微,来安立现见,并以此证明有外、内诸法,这并不合理。

  释义

  按照金刚屑因不断地分割,色法最终被分到了极微。如果极微也可以分出支分的话,那么极微就变成可分,不是极微了。而如果极微没有支分,就如同零一样,并不存在,无法被眼根现见。这样极微是否能被现见尚未被证明,就不能以极微来证明色尘与瓶子等可以被现见。

  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破了瓶子的现见、色境的现见,但是这是在作胜义真相的观察。在胜义中,确实没有量与非量的差别,如佛在《三摩地王经》中说:“眼及耳鼻非正量,舌及身意亦非量,若此等根为正量,诸圣者道复何为?”但是在名言中,却可随世俗而承许有如幻的现量、非量。如月称菩萨在《显句论》中说:“现量、比量、譬喻量及圣教量,依于四量了知世间之义。”如此而承许了名言中的正量。《入中论自释》中说:“如是思择真实义时,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以此承许了名言净见量;又《入中论》云:“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以此承许观待净见量,世间量则非为量。

  因此,这里虽然抉择了内外根境的胜义空,但是在不作胜义观察,从世间无患根识而言,并不否定瓶子可现见、色等境可现见。在名言中不须破假立的缘起显现分,只是原先认为这显现分是实有的,现在要明白这只是假立的。所以不必要破名言中假立的缘起显现,要破除的是内心里对它的实有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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