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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1)观六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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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1)观六情品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三(观六情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在《般若经》中以“眼以眼空”等诠释了无有十二处的道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一共讲了十二处。为什么说“眼以眼空”呢?眼根自性是空的,不是在它上面另一种法空。十二处等一切法都是自性空,这是佛在《般若经》中讲的。  
  
  戊二、品关联。  
  
  《中观根本慧论》的顶礼句里讲了远离八边的大空性。在顶礼句里直接讲的内容是给佛做顶礼,但是间接也讲了此论典的四法。它的内容主要是远离八边的大空性。在此处,也在抉择大空性。  
  
  二十七品抉择的都是佛《般若经》的内容,也都在抉择它前面的顶礼句里讲的远离八边的大空性,所以每一品都跟《般若经》相关联,也跟这部论典的内容相关联。  
  
  佛在经中既有讲十二处的时候,也有讲六处的时候。在这里主要是六处,也就是六根。有部和经部等认为,佛在经中讲了十二处,也讲了六处,所以这都应该是事实存在的,否则,佛也不可能在经中如此仔细地阐述。  
  
  戊二(品关联)分三:一、破承许根为见者;二、破承许我或识为见者;三、以此理亦可破斥其他立宗。  
  
  己一、破承许根为见者。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尘。  
  
  眼耳鼻舌身意叫六情,也叫六根。对方认为:《俱舍论》里记载了见、闻、嗅、觉、触乃至意识之间的眼等六根,以及它们的所行处——色境等六境,一共讲了十二处。所以,十二处应当存在。  
  
  有部和经部之间的观点还有不同之处。有部认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直接接触色境等六尘;而经部认为,不是六根直接与六尘接触,主要是眼耳鼻舌身识这六识通过六根接触六境。  
  
  以下是对对方这一观点的遮破。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
首先观察这个见。眼根见色法,它是不是自见?眼根的自性是不是见?自见就是自性见。若是眼根为见者的话,眼根的自性应该是见。如同火与暖热以及水与湿润一样,若它的自性不是见,它就不能为见者。  
  
  若是自己能见自己,则是自己对自己进行作用,佛在经里讲了很多过患,比如轻健者不能自骑,锋锐的刀不能自割。所谓“轻健者”,比如现在跳高似的,他跳得再高,也不能骑自己的肩头;手上拿的剑再锋锐,也不能自己割断自己。拿这两个比喻来说明没有自见,自己不能对自己进行作用。  
  
  而且,若自己见是自性,那么眼根的存在就有见的存在,则它不用对境——色法就能见,就有见的行为,为什么?因为这个见之行为就是其自性。  
  
  如果眼根是见者,眼根自性就要成为见。若是眼根自性没有成为见,那就不能说眼根是见者。为什么?因为若承许“眼根见色法”是实有,在究竟胜义谛上存在,则它就不能是观待。若是个观待的话,那就不是实有,就不是在胜义谛上存在。  
  
  在《中观四百论》里讲:“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所以这个自性见是不成立的,自己见自己是不成立的。若是自性见,就是自己见自己。自性见不成立,眼根的自性不是见,那它就没有见法,则它就不能见其他的如蓝色等色法,为什么?因为它不具见之行为(见法),它不能成为见者。  
  
  “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既然它的自性不具备见,它就没有见之行为,所以它不是见者,它没有见法。见法就指见之行为,它离开见法(见之行为),就不能见他法。  
  
  我们可以用前面的逻辑来分析,“见他法”是不可成立的。若见他法,见过去的还是见未来的?“已见无有见,未见亦无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过去的你见不了,它已经过去了,它不存在;未来的更不能见,因为它没有产生,它也不存在;现在的本体即不存在。可见,根本无法为它安立见之行为。既然它没有见之行为,怎么成为见者呢?若它没有见法也可以成为见者的话,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见者了。  
  
  对方认为“它的自性不是见,但是它能见他法”,这是互相矛盾的。  
  
  火喻则不能,成于眼见法。去未去去时,已总答是事。  
  
  对方又进行狡辩:虽然不能见自己,但可以见他法,二者并不相违。犹如火虽然不能燃烧自己,却能燃烧其他的木柴一样。同样,眼根不能自见,它自性不是见,但是它能见其他法,比如说能看见蓝色、红色等色法。  
  
  我们先来遮破这个比喻。“火没有自己燃烧自己,但是它可以燃烧其他法”,这是不成立的。它怎么能燃烧他法呢?“燃者则不燃,未燃者不燃,离燃未燃者,无第三燃者”,或者“已燃无有燃,未燃亦不燃,离已燃未燃,燃时亦无燃”,这都是前面已经用过的逻辑。燃者用不着再来燃烧,它已经燃烧了;未燃烧的也不能令它燃烧,它的自性是不燃烧的,你对它也没办法;没有第三种情况。此外,已经燃烧的不用再燃烧,它已经燃烧了;未燃烧的也不由火来燃烧,它还没发生,是个无为法,无法令它燃烧,如同虚空不能燃烧一般,对它没有办法;仔细一观察,没有正在燃烧的。可见,不燃烧自己而可以燃烧他法,这是不成立的。  
  
  这个火的比喻与其所表达的义是一样的,在此处都不能成立。“已见无有见,未见亦不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与前面同一个道理。  
  
  这个逻辑我们在前面抉择去法时已经讲过了,所以说“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则不名为见。而言见能见,是事则不然。  
  
  若对自他毫许未见,它没有见法,没有见的行为,如同柱子一样,则不能成为见。因此,“以存在自性的眼睛看见色法”的彼等说法,又岂能合理呢?  
  
  见不能有见,非见亦不见。  
  
  “见不能有见”:既然已经具有见法,就不能再有见。若是“见者见”,就存在两个见法:其一,要成为见者,必须要有个见法;其二,见者的见,还另外有一个见。若有两个见法,就必须有两个见者,又成为两个见者了。  
  
  “非见亦不见”:若是这个见者没有见法,他就不能见,因为已经远离见的行为的缘故,犹如指尖一般。他离开了见的行为,就不能称为见者。  
  
  此处,我们也可以运用应成派特有的应成因进行推理。应成派用自己特有的逻辑,遮破对方观点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必须连续用三个逻辑,才能彻底遮破对方的观点。  
  
  汇集相违应成因。
要让对方明白,他前后的观点、说法是有矛盾的、相违的。有部和经部等认为:眼根不能自见,即它自身不具备见法,但是它可以见到他法,如色法等。这时要让他明白,他们自己的这种说法是前后矛盾的。为什么?自性不具备见,它不是自见;但是它有他见的能力,能见到他法。这二者是矛盾的、相违的。  
  
  若它的自性不具备见法,就没有见法了,它就不是见者。这个见法不能假立,否则它就不是事实的了。若是有这样的一个能见的话,必须它自己的自性是见,才可以成为见者。若它的自性具备见,就可以成为见者;若它的自性不具备见,就不能成为见者。它自性具备见法,这是不成立的,不符合教证、理证。对方自己也不承许这个观点。  
  
  但是对方又认为:它能见他法。既然它已经离开了见法,根本没有见的行为,怎么能成为见者呢?怎么能见他法呢?它必须要有见的行为,也就是见法,才可以成为见者。因为它的自性远离了见法,它自性没有见法,它就不是见者,所以它不能见他法。  
  
  你们既承许“不是自见”,又认为“它能见他法”,这二者相互矛盾,是相违的。这个推理方式就是汇集相违应成因。这时,若是对方比较聪明,根基比较好,也许仅用这一个推理就可以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对方还会继续进行狡辩。  
  
  是非相同应成因。对方以火为喻来成立自己的观点,即火不能燃烧自己,却可以燃烧他法。我们对此进行遮破,对于火而言,“燃者则不燃,未燃者不燃,离燃未燃者,无第三燃者”,或者“已燃无有燃,未燃亦不燃,离已燃未燃,燃时亦无燃”,已去的你燃不了,未生的你燃不了,没有正在燃的。同样,见也是如此,二者相同,“见者则不见,不见者不见,离见不见者,无第三见者”,“已见无有见,未见亦不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已过去的你见不了,未生的你见不了,也没有正在见。  
  
  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也许他宗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观点,还会狡辩。他宗认为,虽然眼根的自性不是见,它不能自己见自己,但是它可以见他法。前面我们也用了一个比喻,若眼睛不是自见也能成为见者,那么柱子也可以成为见者,因为远离见法,远离见的行为也可以成为见者了。他宗认为,柱子和眼根不一样:第一、眼睛能看见这些色法,但柱子不能看见这些色法,这是一种缘起的规则,因此你不能那样进行遮破。尽管你们所说的也对,好像我也无法反驳,但是你们也不能这样遮破,你们也不能诽谤这样的缘起规则。这是自然规律,这是缘起规则,我也没办法。第二、眼睛有见他法的能力,柱子没有见他法的能力,所以不能把它们二者联系在一起。眼睛有看见色法的能力,柱子没有这个能力,这是有能力和没有能力的差别。第三,眼睛能看见这些色法,那是我们现量所见;柱子不能看见色法,不能看见他法,这也是现量所见。不仅是我,世间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亲自见到的。  
  
  现在我们再用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这个逻辑来遮破。第一,你说眼睛可以看见这些色法,柱子看不见这些色法,这都是在名言上,都是以分别心假立的。现在是在抉择胜义谛。抉择胜义谛的时候,这些都是不存在的。若对这些法进行观察,它没有经得起这些观察量的观察,根本不是以智慧能够成立的。第二,你们所说的二者在能力上的差别也是如此。在世俗谛上有这样的差别,但是在胜义谛上是没有差别的。若以胜义谛来观察,二者都是一样。第三,你们所说的现量所见也是如此。现量所见这都是名言量,不是胜义量。在眼耳鼻舌身意前面存在,那不等于存在。在菩萨入根本慧定的时候及以佛的智慧进行观察,这些都是虚假的,不是事实存在的。你们这些都是名言谛、世俗谛,在这里起不到作用,在这里都一样可以遮破。因为这都是名言法,都是世俗谛、名言谛,都经不起观察量的观察,我以这些胜义谛观察量一观察,统统都是不成立的。这就是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  
  
  通过汇集相违应成因、是非相同应成因和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进行推理,他宗的观点都不成立。  
  
  己二、破承许我或识为见者。  
  
  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见者”就是我或眼识。用前面遮破见的方式,就可以将承许我或者眼识为见者的观点也一并遮破。第一个“见”主要针对眼根,第二个“见”则是针对眼识,但也都是一样的。  
  
  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离开见,见者不能成立;不离开见,见者也不能成立。因为没有见者的原因,哪里有见法和所见的法呢?  
  
  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近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对方认为:识通过根取境,根、境、识三个法聚在一起叫触,然后就有苦、乐这些感受,有这些受就有爱存在,然后就是取、有、生、老死等十二种法。十二种法,前前是因,后后是果,这样就形成轮回了。  
  
  因为没有见的行为,所以也就没有见者。没有见者就没有识,没有识就没有触,没有触就没有受,没有受也就没有爱。“四法”是识、触、受、爱。若没有这四法,就没有近取等诸缘。“等”包括有、生、老死等。这些是十二缘起法,对方认为,轮回是通过十二缘起形成的。但是十二缘起都不存在,都不是实有,因此轮回也就不存在了。  
  
  对方认为,这些识通过根取这些境的时候,根、境、识三个法聚在一起,这叫触。就触就会有乐、苦等这些感受,有受就有爱,就产生各种贪欲,之后就是取、有、生、老死等,共十二种法,前前是因,后后是果,就形成轮回了。现在一进行观察,既然见和见者,能见所见都不存在了,眼识没有通过眼根取境,取这个色境;同样,耳识没有通过耳根取音声、声音,其他都以此类推,没有通过六根近取六境,没有六识,识不存在了,那么触也就不存在了。没有触,乐受、苦受等这些受也就没有了。没有受就没有爱(贪欲)。这样观察,都是不存在的。  
  
  己三、以此理亦可破斥其他立宗。  
  
  耳鼻舌身意,声及闻者等,当知如是义,皆同于上说。
  
  
  在前面对“眼”进行了观察,对于同属于六根之中的“耳、鼻、舌、身、意”都可以如是观察。眼识或眼根见色法是不合理、不可得的。同样,耳识通过耳根取音声这个境,也是不成立、不合理的。以此类推,其余都是一样。六识通过六根取六境,这种显现都是名言上的,都是假立,不是实有,不是真实。  
  
  没有识,没有触,没有受,没有爱,也没有取,没有有,没有生,没有老,没有死。无论是十二缘起的形成,还是轮回的这个过程,都是不存在的,也不是实有的。在前面讲过,其实轮回也是假立的,不是真实的,所以不必恐惧,不要害怕。如果你真正懂得了轮回的事实真相,它也是如幻如梦的,就如同看电影一样,如同你昨天晚上做的梦境一样。  
  
  但是现在对我们来说,轮回实实在在的存在,我们也非常害怕轮回流转,因为没有放下。我们执着轮回,所以轮回就会伤害我们,所以是痛苦的;如果你不执着它的话,它不是痛苦。无论是轮回还是一切这些显现,如果你不去执着它,它就不会伤害你,它就不会束缚你。谁在束缚你?是自己的分别、执着在束缚你,伤害你。其实是你自己在伤害你自己。  
  
  就是一个念。一切的一切都是显而无自性的,你自己不能从中迷惑。若是你失去了自性,就迷惑了。迷惑了,你才会不知所措;若是不迷惑的话,你能这样吗?你不知所措,就会痛苦。自性是觉悟的、不迷惑的,若是你不失去自性,不迷惑的话,一切都很自然,你根本就不必烦恼,不必痛苦。  
  
  想学佛,就应该要懂得怎样去学佛;想修行,就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修行。在这一切的显现当中保持觉悟的心态,不要迷惑。不迷惑就不烦恼了,不迷惑就不痛苦了。什么叫轮回,什么叫涅槃?什么叫众生,什么叫佛?一个是迷,一个是觉。迷了就是轮回,觉了就是涅槃;迷了就是众生,觉了就是佛。在哪里迷,在哪里觉?就在一切显现当中。  
  
  其实诸法的自性本来就是这样的,没有必要进行观察,也没有必要进行抉择。这些观察和抉择都是为了我们。我们从中迷惑了,迷失自性,现在为了让我们觉悟,让我们从中清醒,佛菩萨真是用心良苦啊!诸法的实相和真理,它本来就是这样的,还用这样进行抉择吗?还用这样进行观察吗?就是为了我们这些众生。什么叫佛菩萨救度众生呢?这就是,这是佛在救度众生啊!佛在《般若经》中讲了那么多,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里通过各种逻辑,站在各不相同的角度里进行抉择,这叫救度众生,是让我们明白真相,让我们明白真理。  
  
  《无言说经》中云:“内外地界无二义,如来智慧能觉了,彼无二相及不二,一相无相如是知。”《佛母经》中云:“眼不见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离故,眼色离;乃至菩提离故,意法离等。”佛在《般若经》中又讲了:“眼不能见色,意不知诸法,此是无上谛,世间不能了。”“谛”指真;“无上谛”指无上的真理,没有比这个还真的,但是“世间不能了”。“世间”可以指这些迷惑的人,他们因为迷惑了,所以见不到。“世间”也可以指我们的眼耳鼻舌身识,它们只能见到这些假相,见不到诸法的究竟实相——空性,所以“世间不能了”。  
  
  我们这些世人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观点进行观察,不能总是以自己的想法判断诸缘法。因为“世间不能了”,太有限了。以后应该以一个超越的心态,应该以一个超越的智慧去看人、看事、看一切,才能看懂,才能看明白,之前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不明白,所以你烦恼、痛苦。  
  
  六根里面有六识,六根把从色声香等法中得到的消息传递给六识,六识收集眼耳鼻舌身识六根的信息,这些消息都是不可靠的,你千万不要相信它们。为什么信佛呢?这些消息都是不可靠的。虽然现在的科学家、哲学家们也借助了一些特殊的工具进行研究,但最终还是靠眼耳鼻舌身识,即通过眼睛看,通过意识去观察、去猜测,所以这都是不可靠的。只有知道来自眼耳等六根识的消息都是不可靠的,才能真正信佛,之前是不可能的。  
  
  现在都说“我信佛”,其实还仍然是在相信自己,尤其是遇到一些关键事情的时候,还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你说“信佛”,都是假的。如果你信佛,任何时候都应该相信佛的智慧,相信佛所传来的消息,不能相信这些根识的消息,这才是真正的信佛。但是,我们还是经常相信自己的六识,这样一观察,我们现在根本谈不上信佛。没有证悟空性的人,他就没有真正信佛。没有证悟空性,就没有真正信佛。有些人今天信心很足,学得也很精进,一到明天就不行了,要么有这个事,要么有那个事,就跑了,甚至信心也退了,精进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人根本没有信佛,也没有学佛。  
  
  有部和经部虽然也很有智慧,但是他们也没办法,还是靠自己的这些见闻觉知,还是不行。为什么他们被称为有实宗呢?他们没有办法。  
  
  《观六情品》讲解圆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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