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经之中,佛陀教导我们们对于五阴的认识,须立足于“断苦”。我们若对五阴的认识不充分,则无法做到断苦;相反,如果我们能做到知阴明阴,则能离苦断苦,最后做到“堪任断苦”。而在第(四)经中,佛陀则从我们对于生老病死的认识入手,来进一步提升我们对于五阴的观察。如果认识到五阴为苦空,为无常,则能远离怖畏,从而超越生老病死的束缚。关于这一点,我在上文中已经有所提及。
而在第(五)经中,佛陀则说:“于色爱喜者,则于苦爱喜;于苦爱者,则于苦不得解脱、不明、不离欲”,如果其他四阴,亦复如是。在(六)经、(七)经中,则继续强调苦空观点的重要性。在第(七)经中,佛陀还以偈的形式,对上述义理进行了一番总结,即“无常及苦空,非我正思惟;无知等四种,及于色喜乐”。它所讲的道理,无非就是教导我们要深知色、受、想、行、识五阴的过患,我们需要观察它们、知道它们的本原面目,做到不要受到它们的影响(贪著),从而要远离它们,超越它们。
在后面的诸小经中,佛陀反复地对弟子们阐述“五阴为无常、苦空”的观点,比如:
第十经:“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此处,佛陀再次声明苦患、无常、非我观,即是“真实正观”;相反,则为颠倒梦想观。
第十一经:“色无常,若因、缘缘生诸色者,彼亦无常。”——在这里,佛陀用因缘假合的理论,来阐述五阴的实质是无有实体,是无常的。而无常便是短暂的,不永恒的;是苦患的,是令人感到不快乐的,从而生起厌离心、进修心与解脱心。
第十三经:“若众生于色不味者,则不染于色;以众生于色味故,则有染著”;“若色于众生不为患者,彼诸众生不应厌色;以色为众生患故,彼诸众生则厌于色”;“若色于众生无出离者,彼诸众生不应离于色;以色于众生有出离故,彼诸众生出离于色”;“我以如实知此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故,我……自证得脱、得出、得离、得解脱结缚,永不住颠倒,亦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在这里,佛陀从“味”(在心理上产生回味与贪著)、“患”(给众生带来过患)、“离”(利于众生出离)三个方面,来阐述五受阴。佛陀的观点是,如果五受阴对于我们无有障碍,众生既可以做到“不味”、“不患”,而且也对众生的出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那么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强调五受阴的灾患。可是事实上五受阴却实实在在地影响了我们,我们一切众生都会受到它们的束缚,甚至沉迷其中而无力自拔,结果导致了我们距出离的目标渐行渐远,证悟之道变得遥遥无期。佛陀用自己的证悟经历,说明他成就佛道,也是从“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开始着手修习的。因此,我们必须要认清五受阴的本来面目,认识到它们的严重危害,从而远离它们,灭除它们。
第十四经:“我昔于色味有求有行,若于色味随顺觉,则于色味以智慧如实见”;“我于色离有求有行,若于色随顺觉,则于色离以智慧如实见”;“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者,我于诸天……不脱、不离、不出,永住颠倒,不能自证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以如实知五受阴味是味、患是患、离是离,我于诸天……已脱、已离、已出,永不住颠倒,能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里所讲的义理与第十三经所讲的完全一致,其侧重点则是佛陀自己的证悟感受。他说,当初他如果认识不到五阴受的种种过患,那么他至今也不可能成就佛道;正因为他看穿了五受阴的本质,因此他做到了远离它们,灭除它们,最终证得了佛道,成为受到人天敬仰的佛陀。(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