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经(芦经):
所谓“芦经”,是以“芦”为喻。我们知道,一根“芦”是无法站立的,两根“芦”也无法站立,可是三根“芦”却可以相互倚靠而站立。佛陀常以“束芦”之喻来教导弟子,从而说明事物的相依性,即共生共灭的因缘关系。而本经是以舍利弗与摩诃拘絺罗二尊者的相互酬答,来阐述十二因缘各支的相互为因为缘。
舍利弗与摩诃拘絺罗,二位关系很不错。有一天舍利弗到摩诃拘絺罗之处去造访,问了几个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似乎司空见惯,然而正是这些看似很平常的问题,反倒值得我们去细细品读。
舍利弗问:“有老不?”大拘絺罗答:“有。”
舍利弗继问:“有死不?”回答:“有。”
老死是一种自然现象,有生必有死,这是举世公认;既然有死亡的存在,原因是有“生”的存在。如果无生,便无死;若想无“死”,只好无“生”。这个道理很浅显,大家并不陌生。
舍利弗继续问:“老死自作耶?为他作耶?为自他作耶?为非自非他无因作耶?”舍利弗的这句问话,便是有点深刻了。“老死”是受自力的作用?他力的作用?还是自力与他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还是非自非他的无因而作呢?
大拘絺罗回答说:“老死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亦非非自他作无因作,然彼生缘故有老死。”从这里回答便可知道,“老死”非自力而作,非他力而作,也非无因作,而是接受因缘所生法的支配。有老便有死,它不接受任何外力的作用。
从摩诃拘絺罗的这番话,我们可以推而广之,即“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以及一切“识”,既非自作他作,亦非非自他作无因作,而是相互缘取而生。
为了说明此十二支的相互关系(因缘),摩诃拘絺罗作出一譬:“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
这便是佛教史上著名的“束芦喻”。摩诃拘絺罗以此譬喻:“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舍利弗对此回答表示出相当满意,称摩诃拘絺罗为“法师”。那么“法师”的标准是哪些?
第一,能“说老死厌患、离欲、灭尽,是名法师;”
第二,“说有……名色、识,厌患、离欲、灭尽,是名法师”;
第三,“于老死厌患、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善解脱,是名法师。”
如果以此三条为“法师”的标准,那么当今能有几人堪称为“法师”?
摩诃拘絺罗对舍利弗也大加赞叹,所谓“于世尊声闻中,智慧明达,善调无畏,见甘露法,以甘露法具足身作证者,谓尊者舍利弗,能作如是种种甚深正智之间,犹如世间无价宝珠,人皆顶戴”。而舍利弗呢,可以说是“普为一切诸梵行者之所顶戴、恭敬、奉事。”
由这段相互问答及赞叹的言语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道友之间浓浓的那分情谊。(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