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经(须深经):
这部短经很有故事情节,也很现实,通过本经的阅读,使我们能受到很多启示。
从经文内容上判断,这部347经的产生时间,可能是佛陀住世的后期,准确地说,可能是佛陀60岁以后的事情。此时佛陀居止于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不仅佛陀的名气是列国皆知,同时佛教的影响也日益扩大,得到了社会各种姓的广泛信仰与布施。所谓“四事供养”(衣被、饮食、卧具、汤药)俱全,使得“佛及诸声闻众得大利养”。如此一来,就必须对那些外道出家众的供养有所减少。利养的减少,使得这些外道如坐针毡,但也无可奈何,因为脚是长在信众的腿上,外道们又如何左右得了?于是外道们坐在一起开始商讨对策,用什么方法才能获取信众们的名闻利养,“今此众中,谁有智慧、大力,堪能密往诣彼沙门瞿昙众中出家,闻彼法已,来还广学,我等当复用彼闻法化诸国王、大臣、居士,令其信乐,可得还复供养如前?”意思是说,他们派人潜入到比丘队伍中,偷学佛法,然后回来为众人宣说,以博取众人的衣食等四事供养。
商讨的结果,“须深”成为大家共举的对象。“须深”是位出家外道的名字,据说其“聪明黠慧,”而且年纪轻轻,是“密往沙门瞿去众中出家”的最佳人选。经过思想动员,须深“默然受请”,前诣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须陀到后,对诸大比丘说:“诸尊!我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大家就带须深去拜见佛陀,作如是问。佛陀早已洞悉其心思,但他却没道破,而是对诸比丘说:“汝等当度彼外道须深,令得出家。”如此一来,须深如愿成为一名比丘。
过了半月,有一位比丘对须深说:“须深当知:我等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这句话就等于说,这些先前出家的比丘,都已证得阿罗汉果位了。
须深对这句话不太理解,便问道:“尊者!云何,学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具足初禅,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此处所问的是针对上面所说的那段“生死已尽,梵行已立”那段话而言,意思是说达到这种境界,初禅就可以了吗?比丘的回答是“不也,须深”。其次须深问到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能不能达到“自知不受后有”,比丘也给予了否定性的回答。
须深又问:“若复寂静解脱起色、无色,身作证具足住,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耶?”这里的“起色”是何义,似乎不明;“无色”是指无色定。这里所说的境界,是指超证于第四禅,我个人的理解是指阿罗汉向,介于阿那含与阿罗汉之间的一种次第,即四双八定中的第七定。达到这种定力,仍未能获得最终的解脱。对于须深的提问,这位比丘的回答仍是否定的。此时须深很是迷惑:“云何,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云何不得禅定而复记说?”意思是说你说话前后矛盾:既然不得禅定,又怎么能说自己已“不受后有”了呢?
对此,这位比丘的回答是:“我是慧解脱也。”
从这位比丘的回答,我们可知“心解脱”与“慧解脱”并不是完全一回事。“心解脱”是一种禅定状态的解脱,而“慧解脱”似乎是通过某种思惟,悟解了某种自然规律。我个人以为,达到“心解脱”,应该是阿罗汉的位次,但是它可能是在禅定状态下的一种解脱,如果离开了禅定,这种“解脱”可能会退堕,因此有的经中出现了“阿罗汉更堕”这句话,很可能就是指的是只达到“心解脱”的阿罗汉。而只有达到“俱解脱”(即兼具心解脱与慧解脱),方才称为真正意义上的阿罗汉。到部派佛教时期,关于“阿罗汉是否退转”而发生的一系列争吵,其源头就是对“阿罗汉更堕”这句经文的理解不同而引起。从本经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一些苗头,难怪乎须深对该比丘的回答感到大惑不解。
后来须深到佛陀那里,请求佛陀予以解释。
佛陀重申了一句十分要紧的话,叫“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对于这句话,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曾反复强调,决不可掉以轻心。什么叫“法住”?所谓法,就是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运行规律与内在联系;所谓住,即安住性、持续性。佛法上的“法住”,是指四谛、十二因缘的真谛法则。这句话的意思是:欲证涅槃,其前提就必须对十二因缘及四谛法门有着精深的洞察。反过来说,如果对于四谛因缘法一知半解,就不可能证得涅槃。而这位比丘所谓的“慧解脱”,应该就是指对于四谛十二因缘有着彻底究竟的领悟。我们通过前面对四禅的了解,可以说四禅所谈的是一种心境状态,它还没有真正涉及到佛法的核心部分,即四谛十二因缘。因此当须深称自己“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时,佛陀回答是“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而“法住”是靠自己的实修去逐渐领悟的,不是从文字表面“知”不“知”的问题。接着,佛陀详细为须深分析了十二因缘的内在法则,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的道理。在理解十二因缘的基础上,再去“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这才是达到“慧解脱”的层次。
须深此时,方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佛法的精深难测,也明白了檀信四事供养比丘的真正原因。他向佛陀至诚发露,说自己“盗密出家”,实在是不应该。
佛陀的回答是:盗密出家,罪过极大。如果至诚发露忏悔,“于当来世律仪成就,功德增长,终不退减”。反过来说,如果盗密出家,却不知悔过,将是怎样的下场?佛陀举出一譬:就好像犯罪之人百矛刺身,其苦极剧。如果“于正法、律盗密出家,盗受持法,为人宣说”者,“当受苦痛倍过于彼”,比百矛刺身还要痛楚数倍。
最后,总结本经要点(仅个人见解):
1、“心解脱”与“慧解脱”的细微差别;
2、“先知法住,后知涅槃”这句经文的极端重要性;
3、为求四事供养而“盗密出家”的严重后果及当代现实启示。(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