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佛教说:只有同类才能产生同类,心识不可能从身体和父精母血中产生,只能从心识中产生。我想问,如果把桌子烧了变成了烟,这还是同类相生吗?为什么在有情和无情之间不能非同类相生呢?
上师答:以肉眼和分别念观察,烟是从火中产生的。火是炽热的、明亮的,与所生的烟似乎并非同类。但是,按照《量理宝藏论》,从同一相续的角度,也可以称之为同类因。但如果详细分析,烟有烟的近取因。现代物理学也证实了这点:烟的近取因,就是木头的分子。烟,事实上是很微细的、碳化了的木头颗粒。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心识也是如此,不可能从物质中产生。心识能照见和觉知内外之法、能决定和取舍,它与无情之法,就像水和火一样互不相容。如果心识能从父精母血等无情法中产生,那么,水中就能够产生火。
任何一个事物,依凭肉眼所见、分别念思维得出的结论,不一定是可靠的。因和果之间,有一条非常微妙的直线。如果能学习《量理宝藏论》和法称论师的《释量论•成量品》,你会对心识只能从心识中产生的道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青年佛教学术研讨会”问答集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