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思的弥勒信仰和末法思想
南岳广济文化研究所 胡运华
《立誓愿文》是研究慧思生平事迹最重要的典籍。这部著作是慧思44岁(558年)的自撰作品,其中详细论述了他在44岁前的学修情况、所处的时代环境及其它内在佛学思想等。
《立誓愿文》中众多誓愿所体现的佛学思想,本文分析为四个主要方面。
(一)弥勒信仰以及末法思想
慧思在本文中26次提到弥勒佛,而且是典型的“弥勒下生”信仰。池田大作在《与南岳慧思的相遇》一文中认为,慧思强烈的末法意识,是“根据自身的体验和实际感受所作的主题判断。”因其所处时代本身就是南北分裂,战乱不断,人们极其苦恼,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即使在僧团内部,也笼罩着一片腐败和堕落。慧思亲自痛苦地体验了这些末法的世俗相,希望能纠正这样的时代状况和佛教界。他发愿制作金字金经,就是想留存正法,自己精进苦修,以期将来和弥勒佛一起弘扬此正法。他的誓愿充满了信心,弥勒佛出现时,金经就会出现,自己就会应世拯救众生,包括那些迫害自己恶人。慧思的末法观是积极的,并不是简单的否定恶世、看破一切的消极自了,其目的是要建立“正法”。慧思因此在蒙受多次法难后,把这一切违缘看作是自己如法修行的证明,以大慈悲心修大神通,誓愿将来续佛慧命。“他是一个彻底的实践的人、行动的人。他是一各热情奔放、意志如钢的人,是《法华经》所说的菩萨行的真正的体现者。有着南岳这样伟大的先驱者,才产生了天台那样伟大的继承人——我认为天台的伟大也是南岳伟大的证明。”慧思的末法思想对于当代佛教仍有积极的意义。
(二)《般若经》与《法华经》并重
慧思在本文起始,就说明“略记本源,兼发誓愿,及造金字二部经典。”在后的“略记本源”中,我们可见其至年十五,“出家修道,颂《法华经》及诸大乘,精进苦行。”至年二十,“遍历齐国诸大禅师学摩诃衍,恒居林野,经行修禅。”其后四次经历法难,都与其讲述“摩诃衍义”相关,并多次应邀开讲《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在三十九岁遭受恶论师下毒迫害,气命垂尽,临死之际,“一心合掌,念般若波罗蜜”,此“念”当不是出声音念诵这五个字,而是“般若”正观。后来慧思誓愿造金字《般若经》,则是以“般若”为正法,意欲留存在世,以期弘扬。造金经之稍后,智顗北上大苏山参师,据僧传之记载,慧思在接受智顗之决疑时,说“此乃《大品》次第意,未是《法华》圆顿旨也。”可见慧思此时对待两经的态度。后来智顗传承慧思开天台一系法门,亦以《法华》为宗,以《般若》为观法。当代印顺法师在《中国禅宗史》里也评价,“慧思是《般若》与《法华》并重,推重龙树论的禅者。”这种两经并重的模式,实质就是自修与利他并重的大乘佛法。
(三)禅定与神通
从本文中还可以看到慧思精进禅定而出神通度众的实修观。从其行迹来看,“早修禅业”,曾亲近齐国诸大禅师,“恒居林野,经行修禅。”在中毒时,一心不乱,正念般若,此时禅定功夫已经很深,如依据后来记载,则其在参访慧文禅师时,开悟了“法华三昧”,始南下弘化。《立誓愿文》中,出现“神通”两字达22处之多,主要是学佛成就者之能力,这种神通能力,是大乘佛教的不舍众生之普度精神体现及其实现的手段。而达到如此能力,慧思以为则需要精进修习禅定,而修习禅定则以“在山林中”的方式最佳。慧思其自身修学方式,即是暂避外缘,即使“世间所有道俗殷勤请讲供养者”,“皆非善知识,是恶知识故。”陈陈寅恪在著作中还考察了慧思时代,有关大乘佛教龙树菩萨神通说,及中国本土神仙学说对于佛教修行的影响。如能结合慧思其它著述,如《随自意三昧》、《诸法无诤三昧法门》、《法华经安乐行义》等考察,则能对慧思之“禅定与神通”思想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
总之,本文以《立誓愿文》在研究慧思的行迹思想时有重要作用;对于其真伪性,本文持部分真伪论,以为不是全真,不是全假。本文对文中的誓愿进行了简别,认为主要体现出慧思的弥勒信仰及末法思想,认为慧思是《法华经》和《般若经》并重,且因此两经并重而又慧思重视禅定,希求神通度化众生之大乘菩萨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