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对现代僧团建设的指导意义
牛延锋
内容提要:搞好僧团建设是当前我国佛教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在五十多年前,中国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就在重兴禅门名刹的同时,注意到了寺院规约对僧团建设的重要作用,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约制度,规范寺院管理,推动僧团建设,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和重要影响。在当前,我们重新学习老和尚所制定的规约,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为解决当前僧团建设方面的寺院管理、佛法修行、道风建设、僧才培养等问题提供借鉴。
关键词:虚云和尚,规约,僧团建设
虚云和尚是中国现代佛教界的领袖人物,是中国现代禅宗泰斗,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绝世高僧。他一身兼嗣禅宗五家法脉,于鼓山接传曹洞宗,兼嗣临济宗,匡扶法眼宗,延续沩仰宗,中兴云门宗,承前启后,为中国近千年来所罕见。他解行相应,宗说兼通,悲深行苦,建树良多。他对自己有写照说:“坐阅五帝四朝不觉沧桑几度,受尽九磨十难了知世事无常。”他不仅自己习禅苦行,重振禅门,还历尽艰辛,整顿佛教丛林,重建多座禅门名刹。寺院建成后,为了使寺院宗教生活有章可循,以利僧人修持和僧团建设,他十分重视建立寺院规约。在昆明西山云栖寺、广东乳源县云门山大觉禅寺等地,虚云和尚亲自主持制定了《云栖寺万年簿》、《共住规约》、《客堂规约》、《云水堂规约》、《题云水堂记》、《禅堂规约》、《学戒堂规约》、《爱道堂共住规则》、《教习学生规约》、《大寮规约》、《浴堂规约》、《衣钵寮规约》、《库房规约》、《水陆法会念诵执事规约》、《大觉农场农场组织简章》等等。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在当时推动了僧团建设,保障了寺院的规范管理,也对当前的僧团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解决当前僧团建设方面的寺院管理、佛法修行、道风建设、僧才培养等问题提供借鉴。
一、虚云和尚的生平
虚云和尚(公元1840-1959年),俗姓萧,法名古岩,又名演彻,字德清,晚年自号虚云、幻游,世居湖南湘乡。清道光年间,父玉堂宦游福建泉州,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出生在福建泉州。十九岁逃离家庭,至福州鼓山涌泉寺,在常开和尚座下剃度出家。受具足戒后,在鼓山后洞虔修苦行。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前往江浙一带参学。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虚云和尚四十三岁,发愿朝礼五台山,以报父母深恩。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虚云和尚五十六岁,在扬州高旻寺打禅七时因沸水溅手茶杯落地而开悟。在终南山结茅潜修时,他曾入定二十一日。在泰国讲经期间,曾入定九日。他遍学经教,行脚天涯,巡礼名山,入川藏,越雪山,到印度朝礼佛迹,在锡兰,马来西亚、泰国、缅甸、日本等地弘扬佛法,历尽艰辛。光绪三十年(公元1903年),应请住持云南鸡足山钵盂庵(后称祝圣寺),把它改建为十方丛林。此后数十年间,相继重振中兴了昆明西山华亭寺(改名云栖寺)、福州鼓山涌泉寺、广东曲江曹溪南华寺、广东乳源云门大觉寺、江西永修云居山真如寺等。他改组中国佛教会,成立中华佛教总会,创立鼓山佛学院培养僧才,重振禅宗祖风,制定丛林清规,率众参加劳动,农禅并举。他德高望重,四众弟子前后得戒度者万余人,乞戒皈依者百十万人。他一身兼祧禅宗五家法脉,传承临济、曹洞二宗,中兴云门宗,延续沩仰、法眼二宗。1953年被推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1959 年农历九月十三日在江西云居山圆寂,世寿一百二十岁,僧腊一百零一。
二、丛林规约的历史发展和对僧团建设的基础作用
《金山规约》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1]]传统丛林道场重视制度,不但要遵守佛陀为全体僧众制定的戒律,还要遵守寺院为该寺僧团制定的清规。清规一如戒律,戒律是佛陀为了规范僧伦,令正法久住而制定,清规也是为了使六和僧团和合共住、安心办道而制定。若欲合和共住,正心明道,必须制定规绳以整肃寺院的纲纪。自唐朝之后,中国寺院,尤其是禅宗丛林,为适应僧团管理,为了适应中国化丛林独特性,逐步形成并沿用了一套对寺院内部进行管理的清规制度。清规是对于戒律的补充规定,是禅宗寺院的组织章程以及僧众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即禅宗丛林对僧众行住坐卧等威仪所订定的规章制度,为众僧所必须遵守的章则,是僧众日常修行的参照坐标,也是僧团组织、行事的依据。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本为僧众安心修行,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修戒定慧,息贪瞋痴,光大法门,自证菩提,造福社会,三门清净,住众和合,寺院兴隆。各项规约的本意都在维持寺院秩序,促进僧团和谐清净无诤,使丛林生活祥和有序。若能“共遵佛说戒律,祖制规绳,调治三业,折伏过失,”[[2]]必能启发无上道心,度生死流,续佛慧命,弘法利生,为世人所尊,成为上求菩提、下化众生的高僧。所以,寺院清规或规约是僧团建设的基础。
丛林规约的思想来源于佛教戒律。戒律是由佛陀制定的,清规则由祖师拟议,并成为后世僧侣行住坐卧的规范。佛陀初转*轮之后,僧团不断扩大,为了清净和合共住共修,于是佛陀就制定了僧众共同遵守的律仪,这是僧团六和共住的保障。六和即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佛教正式传入我国的时间约在两汉之际,作为规范僧团和教团的律仪最早的传入时间是曹魏,但是,长时间以来译入的戒律很不完备。到了后赵建武元年(公元335年),政府正式允许汉人出家,从此出家人数急剧增加。在戒律还没有普及开来、佛教团体却又在不断壮大的情况下,当时的佛教领袖佛图澄及其弟子道安不得不因地制宜、因俗制宜,并参照已译律典,为寺院僧团制定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僧团管理、行事的共住规约。这是我国最早的僧制清规。随后有东晋支遁大师立《众僧集仪度》、慧远大师立《法社节度》、道宣律师立《鸣钟轨度》、《分五众物仪》、《章服仪》、《归敬仪》等。当时很多高僧大德都根据佛陀所说的“随方毗尼”而因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规矩。
禅宗是最具中国佛教特色的佛教宗派之一。中国禅宗自达摩东来后三百年中,禅师们并没有独立的道场,而是寄居于律寺或岩穴、树下。随着学禅的人不断增多,在修学管理上产生了诸多问题,也有碍于禅法的传播发展,于是别立禅居就成了必然的趋势。至中唐之世,六祖门下第二代马祖道一禅师(公元709—788年)正式创立了具有禅宗特色的寺院——丛林。马祖道一始创丛林,倡导一种农禅结合的习禅生活。百丈怀海禅师(公元720-814年)是禅宗马祖道一的弟子,他曾追随马祖道一学习六年。为了使禅僧寺院规范化,他依据禅宗的特性,针对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折衷了佛教大小乘戒律的精神,在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创制了著名的《百丈清规》。虚云和尚认为,“百丈大智老人,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来,多居律寺,虽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于是别立禅居。古人一片婆心,为了培育人才,而定规矩,立次序。”[[3]]这是禅宗清规的开始,此后,天下丛林皆依此而为寺院生活的仪则。《百丈清规》的出现,标志着禅林规式的诞生,从此,禅宗丛林的宗教修持生活规范开始走向条文化、制度化。由于《百丈清规》充分适应了中国社会的特点和当时的社会状况,所以,禅宗很快成了佛教宗派中最有生命力的一支力量。可惜后来由于会昌废佛的打击和唐末、五代十国的动乱,《百丈清规》一书今已散佚。现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规》,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辉奉敕重新编修的。《百丈清规》之后,我国陆续撰出的清规尚有北宋宗赜作《禅苑清规》(即《崇宁清规》)、南宋瑞严无量宗寿禅师作《日用小清规》(即《入众日用》)、婺州金华惟勉禅师作《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即《咸淳清规》)、元代东林泽山弋咸禅师作《禅林备用清规》(即《至大清规》)、中峰明本禅师作《幻住庵清规》、道齐作《禅苑清规总要》、继洪作《村寺清规》、明代天界道盛禅师作《寿昌清规》、清道光源洪禅师作《百丈清规证义》等。近代则有《金山江天禅寺规约》、《高旻寺规约》《云居仪轨》等流传。此外,其他宗派也有仿效禅林清规而制定规制者,如律宗的省悟作《律苑事规》三卷,天台宗的自庆作《教苑清规》一卷等。所以,清规虽为百丈禅师首创,旨在建立禅宗规范,却为后世各宗各派所共同遵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体没有制度,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有了可行的制度,才能更好地规范化发展。对中国佛教僧团的管理,千百年来一直依赖两大要素:一是依靠国家机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法令法规,二是依靠佛门自己制定的戒律规约。清规的创立,使僧团建设有了可以遵照依循的章程,使寺院僧团内部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和谐,也使僧人个体得到了正确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的佛教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对于清规的作用,元代的弋咸禅师有过这样的评价:“礼于世为大经,而人情之节文也,沿革损益以趋时,故古今之人情得纲常制度以揆道,故天地之大经在。且吾圣人以波罗提木叉为寿命,而百丈清规由是而出,此固丛林礼法之大经也。”[[4]]虚云和尚也认为,“佛世制戒,为除习气。法流东土,因时制宜。百丈创清规,用以辅助戒律而设。既有规矩,得成方圆,一举一动,不越雷池一步,一切威仪次序,人情礼节,动止施为,勤除习气。”[[5]]所以,清规既可以造就一个合和威仪的僧人团体,也可以造就一个合格的僧人。正是因为清规对于一个寺院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虚云和尚才每建一处寺院都要制定相应的规约。也正是因为规约对于建设僧团起着基础的作用,所以,中国佛教协会才在1993年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并在2006年重新修订。
三、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对现代僧团建设的指导意义
虚云和尚难行能行,难忍能忍,披荆斩棘,在他后半生的几十年岁月里,曾住持十五道场,重兴六大祖庭。他不仅是能建庙盖庙的英雄,还是能把僧团建设和寺院管理搞得红红火火的睿智之士。他认为,“夫先圣创丛林,建共住法,盖为老病死者有所设立也。”[[6]]创建寺院和设立规约是两件相辅相成的事情,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使僧众能够安心办道。禅门丛林本有清规,但年久生弊,有的也与时代脱了节,“百丈清规,至今千多年,水久虫生,法久成弊,世道不古,借清规舞弊,”[[7]]所以虚云和尚主张按照禅宗传统清规因时因地制定寺院规约。他说, “立法不是死的,如医生一样,要对症下药,药不对症,就要吃死人,所以医生治病,死执古方是不行的。古云:‘药无贵贱,愈病者良。’先圣建丛林,立清规,定次序,安职位,如国家立法一般,非常周密。”[[8]]为了严肃佛门风纪,高尚僧人风范,他学习禅门先圣设立周密清规的传统,依古代丛林遗规,结合社会现实,对他所住持的寺院进行整顿或设立规约,制定了禅林住持、共住、教习、客堂、云水堂、禅堂、戒堂、爱道堂、衣钵寮、大寮、库房、浴室、学戒堂、农场、水陆法会等规约,使僧众行事、寺院管理有法可依,将丛林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化、民主化,革除封建家长制之弊,强调农禅并举,自力更生,他效法百丈,直到晚年尚亲自出坡耕作。
虚云和尚把设立寺院规约看作是整饬僧团和寺院管理的首要措施。1904年,虚云和尚任云南鸡足山钵孟庵住持时,首先就把当时寺院实行的子孙制改成了十方丛林选贤制,并订立规约,严格律仪。在他重兴昆明云栖寺、重振鼓山涌泉寺、重建曹溪南华寺、云门大觉寺、云居山真如寺等道场之后,都整肃寺规,率众严守毗尼,重兴百丈清规,重订了《共住规约》、《客堂规约》、《云水堂规约》、《题云水堂记》、《禅堂规约》、《学戒堂规约》、《爱道堂共住规则》、《教习学生规约》、《大寮规约》、《浴堂规约》、《衣钵寮规约》、《库房规约》、《水陆法会念诵执事规约》、《大觉农场农场组织简章》等,要求僧众严格自律,各自恪守,并建立僧值都察制度,对违犯戒律、寺规者严格按祖规处置。这样,虚云和尚不仅重兴寺院祖庭,还为寺院和僧团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他对寺院和僧团的管理措施取得了卓著成效,他所住持的每一处丛林,无不和合清净,道风整肃。
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和他的成功范例对我们当前的僧团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佛教僧团建设的紧迫性。当今中国佛教适逢大好机遇,但从佛教僧团建设来看,面临着严峻挑战。在当今商品经济大潮中,佛教界也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少数僧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正,甚至为名利地位结党营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这都在威胁佛教僧团的和谐和纯洁。为使我国佛教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能更好地为和谐社会贡献和谐力量,实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我们有必须重新学习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佛教僧团建设上来,从而加强佛教界的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
1以农禅并重来弘扬和发展传统丛林清规
中国禅宗丛林有农禅并重的传统,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矩。但是,在印度,佛教僧人是不事生产的,他们靠托钵乞食而生。佛教传到中国,中国的国情与印度迥然不同,托钵乞食的环境不存在了。中国素来以农立国,社会各界都很重视农耕,于是,把田间劳作和佛法修学结合起来就成了中国佛教的一大特色。赵朴老在《佛教常识答问》一书中说:“在原始僧伽中,比丘是不事生产的,我国汉族僧人有从事农耕的习惯,提倡农禅生活,这是我国僧伽的一个优良的特点。”[[9]]一般认为,真正开始农禅并重生活的是禅宗四祖道信大师。四祖大师当年提倡“坐作并重”,坐就坐禅,作就是劳作。但真正使农禅并重制度化、规范化并流传开来的是百丈怀海禅师。怀海禅师著《百丈清规》,建立丛林制度。在丛林中,上自住持,下至清众,除平日里专心修行参禅外,每有农作或劳动的事情,便由僧值师宣布,全寺上下,无论长幼就须一同劳动,大家都是平等的,这就是禅门清规中的 “普请”。普请就是大家一起共同作务,不分彼此。这种自给自足的农禅并重的中国式道风,使中国佛教徒脱离了寄生的阶级,他们开垦山林农田,过着自耕自种自食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此后,丛林制度广泛流行,农禅并重之风也流行开来。不只在禅宗内部,其余各宗也竞相效仿,从而使农禅并举成了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
虚云和尚注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强调佛教要适应时代,因时制宜。他极力倡导农禅并举的传统,并以此重振禅宗雄风。1950年,在云门大觉禅寺,他以百余岁高龄创办了云门山大觉农场。1953年,他来云居山真如禅寺后,又成立了云居山真如禅寺僧伽农场,在认真修持的同时,农禅并重,率众露宿风餐,开垦荒地,植树造林。1954年,他将寺院僧众分为建筑和农业两支队伍,分别进行寺院的维护、修复及农业生产自养工作。当年年底就开辟水田百余亩、旱地数十亩,经营山林数千亩,基本做到了寺院生产自养、自给有余,僧众修禅生活两不误的目的。同时,他还灵活权变,鉴于韶关市大鉴寺处于都市闹市地段的原因,率领大鉴寺僧众创办纺织工厂,推行“工禅并重”的理念。虚云和尚创办农场,继承禅宗遗风,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新的环境下参禅办道,他说,“本农场为适应现实环境之需要,特组织僧伽开发本寺所有荒地,努力增加国家生产,并以弥补本寺粮食之不足,且达到人人劳动自给自足之目的,用以维护祖庭为宗旨。”[[10]]无论农禅并重也好,工禅并重也好,务农和做工都是办道的辅助,也是把禅法运用到生活当中的一种体现,是在劳动中完成自给与实践禅修、巩固禅法,他们和参禅一样,是为修行解脱的最终目的服务的。[[11]]
虚云和尚所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农禅并重、工禅并重的理念和革新,在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今社会是商品经济为主的时代,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工商业高度发展,并在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国家免除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农业税为标志,可以说农业经济时代结束了。而且国家繁荣兴旺,人民日益富裕,许多寺院不需要劳动也有着比较充足的经济来源,其现代化、城市化、商品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与世界接轨、与时代相应,坚持祖师农禅并重的传统,更具迫切意义。应如何继承和发展呢?虚云和尚的以“达到人人劳动自给自足之目的,用以维护祖庭为宗旨”的思想或许可以给我们许多启示。现在,云门寺、真如寺等继续实施农禅并举,寺里的方丈、住持、知客以及全体僧众,一律要参加农业劳动,这应该与虚云和尚的言传身教有着和大的关系吧。
2以寺院管理民主化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佛教僧团本来就有民主管理的传统。佛教僧团组织有许多制度,在这其中,
最重要的是“羯磨”Kamma制度。羯磨本是办事的意思,但僧伽中办事的方法是通过会议,所以它的完整的意思就是“会议办事”。比方有什么事情要办,要一定地界内全体僧众集会讨论决定,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人必须委托别人代为请假,并表示愿意接受大众的决定。会议开始前,执 行主席羯磨师询问僧众是否已经齐集,是否有未受戒的人在场。知道僧众已经到齐,外人已经出场后,然后开会。首先报告开会目的,提出议案,大众讨论,做出决定。表决的方式,一般是口头问答,征求同意,同意的不说话,不同意的表示意见,如果大家都不说话,便是通过。有一种事经过这样一次征问,便作决定;有一种较重要的事要经过两次征问,才作决定;有一种更重要的事如授戒,或给某人以处分要经过三次征问,才作决定。最后执行主席说:“僧人默然汝,是事如是持”既然大众都没有意见发表,这件事就是这样办了。另外还有一种表决方式,就是投筹用有颜色的竹筹表示可否,等于投票。关于这些,佛教典籍中有详细规定。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会议法,可以说是佛教的一个重要的创造和贡献。[[12]]
僧团羯磨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民主精神,首先它要求不能别众,也就是说行羯磨法决定事情时,所有界内比丘都要到场,不可有缺席情况,否则羯磨非法。另外,在羯磨中,只要有一比丘不同意,事情就通不过。当然,如果羯磨是合乎正法的,那么任何人也不可随意捣乱遮止,否则,僧团可对之呵责。但是,这种民住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寺院必须是十方寺院,而不是子孙庙。在子孙寺院,除了住持徒众外,十方僧众不能入住,更无权平等参与寺院管理。而在虚云和尚所处的时代,子孙寺院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势力强大,弊端百出。[[13]]虚云和尚曾这样说,“古来丛林住持,由国家送的多,公举的也有,但不多,现代没有这把戏。住持一当就不退,就在方丈养老,当家也是一当当几十年。”[[14]]所以,变革寺院子孙化倾向,推行寺院民主管理,成了虚云和尚兴建寺院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虚云和尚于1889年、1902 年两次到云南鸡足山朝拜迦叶尊者,但当时鸡足山佛教已衰败至极,全山不足十寺,都是子孙相承,非本山子孙,不准在山中住,并不留单。所以他发愿在山上建一座十方寺院,以接待朝山者。1904 年,虚云大师开始兴建钵盂庵,重振鸡足山迦叶道场。建成后,他立定清规,永改钵盂庵(后称祝圣寺)为十方道场。稍后,在建成昆明云栖寺后,他亲自制订清规《云栖寺万年簿记》,要求寺院永为十方常住,而且“常住永远海单”[[15]],也就是不拒绝外来僧众挂单。他说,“住持振兴常住,纵有大功劳,其剃度或法派两派子孙,不得矜功侵占常住,改作法门或子孙丛林,一切财产系属公有。除个人私财外,一概不得侵占。”[[16]] 1929 年,虚云大师又以九十岁的高龄,冒着生命危险,重新整顿了沦为子孙庙的鼓山道场。他要求对寺院管理人员实行民主推举,从德、才、能各方面进格考核,防止任人唯亲、管理腐败等。
为了保护十方丛林的纯洁性,防止子孙寺院的漫延,历代祖师高僧大德不惜一切代价,也制定了很多清规来防微杜渐,如 《金山规约》、《高旻规约》等。虚云和尚所进行的改革和所制定的各项规约在当时是有震撼力量的,在现在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十方丛林演化为子孙庙,有迅速蜕变的,但大多数是慢慢演化而来的。当今很多传统的十方丛林存在着走向子孙化的趋势,而且近年来这种趋势在不断加剧。为此,中国佛教协会作了一系列的努力。2002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一诚会长作了《继承赵朴初会长遗愿,同心协力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中说:“寺院要在继承和健全丛林组织的基础上推行民主管理, 改变‘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宗法制、任人唯亲等有碍佛教事业发展的管理模式,绝不容许十方丛林重新沦为子孙庙。”2003年9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又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议要求全国佛教界要高度警惕将十方丛林变为子孙庙的现象,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寺院改变十方丛林任人唯贤的制度,将清净庄严的道场变成任人唯亲的子孙庙。2006年2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规定,“住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这又一次以丛林规约的形式维护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的十方性质。但是,寺院管理民主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还需要借鉴虚云和尚的思想和胆识,肩负起续佛慧命的重担。
3以严格戒律来促进道风建设
虚云和尚极其重视戒律,强调学佛必须学戒,认为严持戒律是办道的先决条件。他说,“用功办道首要持戒。戒是无上菩提之本,因戒才可以生定,因定才可以发慧。若不持戒而修行,无有是处。”[[17]]虚云和尚终生严奉戒律,一丝不苟,在对弟子们开示时,也特别强调以戒为本,严守毗尼。他反复强调戒是佛教的根本,僧人的师法,守戒是崇信佛法、学习佛法的根本,他说:“佛法之要,在于三无漏学。三学之中,以戒为本。良以由戒生定,由定生慧,若能持戒清净则定慧可自圆成……由是戒故,佛法得以住世,僧伽赖以繁衍。”[[18]]他还在南华寺创办了戒律学院,以庄严戒德。他在《爱道堂规约》中告诫弟子们说,“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舍戒之外。莫由出离。虽有智辩。总成魔外。故僧尼之于戒律。犹车辆之于轨道也。如少违越。立即堕坑落堑。毗尼之道。可不慎欤。今幸为人。闻法受戒。若不乘此反省。精勤学法。一生所办。则一气不来。又披毛戴角去。汝等既受戒已。应当为暗世明灯。作如来使。荷负家业。勿为物质所诱惑。勿为放逸而蹉跎。勿以烦恼无量而不断。勿以众生难穷而不度。各宜精持律仪。上求下化。今为共住之便。特制规约于下。”[[19]]虚云和尚对戒律的重视,纯洁了当时的僧团道风,培养了一大批持戒严格的弟子,为之后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虚云和尚对戒律的重视和要求,也对当前中国佛教具深远的警示意义和指导意义。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佛教的复兴,而佛教的复兴有很多条件,比如寺庙的建设、人才的培养、道风的建设以及社会大众信心的培养等等。学诚法师认为,“佛教经历了文革的间断,目前正在复兴,在此过程中,人才与道风是最关键的。”[[20]] 现在,佛教界的道风建设是佛教界的一项重要任务。寺院是佛教的基础,僧尼是人天师表,在当今建设和谐社会中,要发挥佛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寺院的道风建设和佛教僧尼的形象至关重要。2007年4月29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佛教道风建设的决议》,认为道风建设是我国佛教界目前要着力抓好的主要工作之一。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要下大力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道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全国佛教的道风有一个明显的改善。而道风建设的实质,还是坚持以六和敬、以戒为师为主的僧团建设。虚云和尚重视戒律的规约思想,无疑会给我们以启示。因为一个如法的、和合的僧团,没有规约的支撑是无法想象的。所以我们有必要重新学习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加强道风建设,纯洁僧伽队伍,以保证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4以培养僧才来促进佛教人才建设
释迦牟尼佛创教之后,首先重视的就是佛教教育,他在鹿野苑初转*轮,向弟子说法,就开始了佛教教育的活动。佛教传入中国后,寺院成为中国佛教的载体,仍然担当了佛教教育的责任。历代祖师非常重视佛教教育工作,因为这关系到续佛慧命、教化众生的根本工作。虚云和尚重视佛教教育,重视僧人的学修修养,他创立了鼓山佛学院、南华寺戒律学院等佛教教育机构,培养僧才。为了使正法眼明,教育幼学,他还制定了《教习学生规约》。在规约中,他动情地教诫后学说,
自正眼不明,人心陷溺,有蔽于声色货利者,有惑于异学左道者,有误于旁蹊曲径者,举世茫茫。赖有人焉,弘传正法,使觉树凋而复茂,慧日暗而再明。无如末劫,障深慧浅,德薄垢重,求其识因果明罪福亦已难矣,况明心见性入圣超凡乎!所以剃染虽多,解悟者鲜。因乏明师启迪,即有教者,不过学音声法事以为应世之具。将我佛度世悲心,翻为粥饭工具,不亦深可慨乎!学规云:师者人之模范,不惟人才所由育,亦治乱所攸关。何也?彼童子而教之以正则正,习之于邪则邪。所以易端蒙养,论严弟子。择中才以养育,树典型以曲成。诗书弦颂,穆穆雍雍,出为良士,处为端人。世儒犹是,况我佛子欲明心见性,入圣超凡,非藉经教以端其根本,戒律以严身心,禅定以扫其根尘,智慧以开其聋瞆,学而时习,庶易培植?此师资所以不能不慎也。今为初学,立修行教约,延师教导,至简易行,各宜遵守,以资深造。[[21]]
从中可以看出,在虚云和尚所处的时代,因为“乏明师启迪”,当时的僧人“剃染虽多,解悟者鲜”。为了培养僧才,他制定了《教习学生规约》,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弘传正法的弟子,为了使学僧明心见性,入圣超凡,从而“使觉树凋而复茂,慧日暗而再明”。因为他知道,佛法弘扬的根本在于僧人,培养僧才是弘扬佛教的关键。
中国佛教界在经过20世纪70年代末的复兴之后,进入了21世纪的辉煌时期,佛教界在各个方面和领域都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佛教界里人才辈出,许多年青人被选拔到寺院的领导岗位。但是,相对于社会上的学校教育来说,佛教教育还是远远不够的。当前佛教界人才缺乏,后继少人。为了加强佛教教育,中国佛教协会于1992年1月7日至12日, 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商谈人才培养的工作。在2007年4月29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大力加强佛教教育工作的决议》,认为培养人才的工作仍然是我国佛教界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主要工作,要从战略的高度和佛教事业的未来,认识佛教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会议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和各地寺院,要把人力、物力、财力倾料到佛教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上来,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国的佛教教育状况得到根本改善,为长期的佛教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2009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无锡会见参加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中外代表时,向两岸四地佛教界提出了四点希望,其中第四点就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批信仰纯正、道风严谨、品德高尚的佛教界代表人士。”[[22]]所以,全国佛教界,特别是各地佛教协会,各寺院负责人和大德长老们,应该学习虚云和尚注重培养僧人、重视佛教教育的思想,深切地体察和认识到培养人才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虚云一手重振祖庭,一手培养僧才,以绍隆佛种,续佛慧命。他的门人有佛源、一诚、本焕、传印、净慧等,都是当代中国佛教界的中坚。他们都能继承虚云和尚的家风,严持戒律,注重规约,善于营建寺院,也善于管理丛林。在虚云和尚走后的几十年间,他们对中国佛教的复兴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虚云和尚在当时严格禅门规约,整顿丛林秩序,并不是孤立的。在当时欧风东渐、国运衰弱、佛教宗门不振、僧人戒律松弛、僧人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下,还有一大批和虚云和尚一样主张严格丛林规约的人,太虚大师、来果禅师、圆瑛法师等就是当中的著名者。尤其是来果禅师,他和虚云和尚一样是当时的禅门巨匠,深感“祖灯秋晚,丛林规矩不立,宗门大法日废,”[[23]]所以,他严格规约,整理寺院僧团,彻底革除了经忏制。宁波天童寺在圆瑛法师的主持下,也戒规严整,成为当时丛林的模范。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为了继承和发扬佛教寺院的传统戒律和规制,提高寺院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僧人圆寂后的遗产处理事项,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中国佛教协会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十方丛林共住规约通则》等一系列的规约性文件,为我国佛教事业继承优良传统,面对时代,开拓未来,指明了明确方向。从这些规约性文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虚云和尚规约思想的影子,不难体会到他的规约思想的影响。为了建设一个道风学风纯正、寺院清净壮严的僧团,虚云和尚的规约思想永远不会过时。
作者简介:牛延锋(1970年-),男,河北顺平人,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讲师,哲学博士,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佛教。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
[1] 《金山江天禅寺规约》,金山寺2006年刊印本,第1页。
[2]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3]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4] 弋咸《至大清规序》,《大正藏》第48卷,第1158页。
[5] 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9页。
[6]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7] 同上。
[8] 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200页。
[9]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国佛教协会出版版本,第50页。
[10]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11] 虚云和尚也曾经这么说:“做功夫不一定在静中,能在动中不动,才是真功夫。”见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110页。
[12]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国佛教协会出版版本,第50页。
[13] 可参见邓子美《新世纪佛教复兴的组织基础——二十世纪中国佛教教会社团的组建》,《法音》1999 年第5期,第3-9页。
[14] 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200页。
[15]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16] 同上。
[17] 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49页。
[18] 净慧编《虚云和尚开示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2年版,第页。
[19]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20] http://www.longquanzs.org/articledetail.php?id=2709
[21] http://www.foz.cn/fyjy/wenji/xuyun/fyjy_1667.html
[22] http://cppcc.people.com.cn/GB/150820/9081075.html
[23] 来果《来果禅师语录》上海佛学书局,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