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店福海堂共住规约
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光大法门,造福社会,三门清净,住众和合,寺院兴隆,本此精神,依循古德规矩,结合本堂实际,订立共住规约,全寺上下,均须遵守。
一、全寺住众必须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继承传统,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有关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全寺住众均须谨遵佛制教规,戒行清净,慎防讥嫌,自重自尊,威仪整肃。
三、全寺住众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物,如护眼中珠,任劳任怨,廉洁正派,互相关心,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
四、全寺住众必须如法如律坚持朝暮课诵,二时斋供,朔望礼祖。
五、全寺住众必须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住持安排,遵守本堂秩序和规章制度。
六、全寺住众不得挑拨是非,出口相骂,拉帮结派,破和合众,不搞迷信活动。
七、全寺住众必须用功办道,弘法利生,精进修学,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热心参与社会慈善福利公益活动。
八、全寺住众必须保持寺院庄严,环境清净,寮房整洁,爱护寺院花草树木,保护寺院文物财产,注意防火防盗。
附:住持者乃安住于世界以保持佛法,又为一寺之主。故本堂住持当克已奉公,尽心为道,维护常住,以身作则,领众熏修,作同住大众之楷模,护法居士之依止。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共住大众,各宜珍重!
池店福海堂常住订
佛元二五四九年
农历十二月初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