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平兴寺库房规约
 
{返回 丛林规约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2040

平兴寺库房规约

  爱惜常住物·如护眼中珠·兴利莫若除弊·尽公自尔无私·十方信施·私取便成业海·三世因果·明察即是福基·常住僧物·可分不可分·律制分明·掌护知事·守在尔躬·功不唐捐·幸以鉴之:
  一、司库管理各种器物·须盘点登记清楚·录具清单两份·分执存照·库头当妥善照管·退职时·须向监院等执事照前清点交付·若失若坏·若私借于人·不记不还·责令赔偿·其赔款仍置原物无混。
  二、库头管理对象·常住需要·当与而不与者罚·不应与而私与者罚赔。
  三、常住农物财物·若要移至他寺或他用·必须预先白众·方可行之。
  四、采购物品回寺·库头师负责验收后盖章·随即登记清楚·避免错误。
  五、饮食等物品须经常检查·及时处理·避免霉烂·不得以腐朽变质食物供众。
  六、凡常住财物·不得以公济私·及挪借更换·若个人确有困难·需暂借·由监院批准·写好借条·限时交还·若失若坏或久借不还·责令赔偿。
  七、亡僧遗物·按羯磨现前僧处理·不得误用。
  八、凡老病僧人·若有所需要·按价给予·若无力购买·白众执事同意·可以多寡给予照顾。
  九、库房执事·凡退职须一一对众清点明白·交付新执。
  平兴寺库房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返回 丛林规约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柏林禅寺共住规约
下一篇:平兴寺共住规约
 平兴寺客堂规约
 柏林禅寺共住规约
 藏经楼规约
 池店福海堂共住规约
 曼听佛塔寺止观禅林禅修共住规约
 安山寺共住规约
 平兴寺学戒堂规约
 念佛堂规约
 弘法寺规约
 虚云和尚法汇—规约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从骨髓移植手术再谈细胞心灵说[栏目:探究真心·圆觉文教基金会]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