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佛经
大乘入楞伽经
无常品第三之余
其时,大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请为我等说如来、应、正等觉(应供、正等觉均是佛之尊号)自觉性,令我及诸大菩萨得此善巧,自悟、悟他。
佛说:大慧,我将就你所问的,为你及诸大菩萨解说。
大慧说:好的,世尊。如来、应供、正等觉是作法呢,还是非作法?是果呢,还是因?是相或是所相?是说还是所说?是觉或是所觉?如是等等,是一或是异?
佛说:大慧,如来、应供、正等觉既非是作法,亦不是非作法,非果亦非因,非相亦非所相,非说亦非所说,非觉亦非所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样说都有过失。
大慧,若如来是作法,则是无常,若如来是无常,一切作法应是如来,这是我及诸佛都不能同意的;若如来非是作法,则无有体性,那么,一切修行悉皆无益,如同兔角、石女之儿,因不是作法之因所成的缘故;若如来非因非果,则非相非所相,亦即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非说非所说,则言超四句。夫随文句者,则随世间而有言说,若超四句而唯有言说,则如石女儿。大慧,石女儿者,唯有言说,不堕四句,以不堕四句故,不可度量,一切智者,应如此知如来一切句义。
大慧,如我所说,诸法无我,因为诸法中无有我性,故说诸法无我,不是诸法中无有「自身之性」,如来之义,也是这样,如来无蕴界处生死之性,不是没有法身常住自性。大慧,譬如牛无马性,马无牛性,非牛无牛自性、马无马自性,一切诸法也是这样,无有诸法自相,而非没有法身常住之性,此中道理,非凡愚之所能知。为什么呢?因为愚痴凡夫执着于虚妄分别。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自性,也是这样,无法之自相,非无如来法身常住之性。
大慧,如来与「五蕴」法非异非不异,若不异者,则如来应是无常,因为「五蕴」都是所作法;若异者,正如牛之双角,既异又不异,互相似,故不异,长短各不同,则异。如牛右角异于左角,左角异于右角,长短色相各不相同。但双角又不异,因为同是牛之角。如来与蕴界处非异非不异也是这样。
大慧,如来者,依解脱而立言,如来与解说也是既非异又非不异。若异者,如来则如色相,同属无常;若不异者,则一切修行者均无差别,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因此二者非不异。与此相类似,如来觉智法身与所知之蕴界处,非异非不异;因为如来与「五蕴」诸法非异非不异,故如来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蕴非异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因此,如来真实法身,超出见闻觉知一切心量,唯有言说,无生无灭,犹如虚空。大慧,虚空非作非所作。因为虚空非作非所作,所以远离一切攀缘;因为远离一切攀缘,所以它超越一切妄想戏论;此超越一切妄想戏论者,即是如来,如来即是正等觉之体。所谓正等觉者,则是永离一切诸根境界。
其时,大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诸佛经中多有说言,不生不灭即是如来之异名者,请世尊为我等解说,不生不灭者,则是无法,如何却说即是如来异名?正如世尊所说过的,言一切诸法不生不灭,此则是堕有、无之见。世尊,若法不生,则无可取着,诸法皆无,谁是如来?请世尊为我等宣说。
佛说:好好听着,我当为你解说。大慧,我说如来是不生不灭之异名,非即是无法,亦非如你所说堕有、无见。我说无生即是如来觉法自性,意成法身之异号。但此不生不灭之义,凡愚外道、声闻、缘觉乃至七地菩萨皆不能了知。大慧,譬如帝释、虚空乃至手足,一一物各有多名,并非多名而有多体,亦非无体。大慧,我也是这样,于此娑婆世界(即堪忍世界)有无数无量百千名号,诸愚痴凡夫虽然闻说其名号,但不知是如来的异名,其中或有知者,如普导、如佛、如导师、如胜导、如梵王……如无灭、如无生、如性空、如真如、如实性、如法界、如涅槃、如佛性、如寂灭,……如是等满无数无量百千名号。称谓不同,然其体性唯一,无有增减,此间及余世界中,有利根者,能知如来法身随众生心现,如月现水中,实无去来。但诸凡夫堕二边见,不能如实了知,虽也承事供养,但不了名义,执着言说,昧于如来真实法身,而谓不生不灭同于无法,不知佛之种种名号乃随众生心现,如因陀罗释揭罗(帝释异名)等,以信言教,昧于真实,于诸法中随言取义。愚痴凡夫更是这样说:义如言说,二者无异,为什么呢?因为义无体性。这种人不知言语音声无有体性,所以说言说即义,无别自体。大慧,此种人不知言说有生灭,而义无生灭。
大慧,一切言说堕于名字,而义则不堕名字,因为义离有、无,不受生,无身相。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只以方便说教显真实义。大慧,若人说法堕文字言教者,是虚诳说,为什么呢?因为诸法真实性离于文字。所以,大慧,佛经中说,我与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为什么这样呢?一切诸法性相离于文字,亦非不随真实之义,故假分别说以显义。大慧,若不说者,教法则坏,教法若坏,则无声闻、缘觉、菩萨、诸佛。若三乘圣人均无,那么,谁说法?为谁说?所以,大慧,大菩萨应当不着文字,随机说法,我及诸佛皆随众生心欲根机不同而方便说法,令其了达诸法乃是自心所现,无外境界,舍二分别,转灭妄识,并非藉言教成立如来自觉圣智所证处。
大慧,大菩萨应依于义,莫依于文字。依文字者,堕于恶见,执着自宗,而起言说,不能了达一切法相文字章句,既自损坏,亦坏他人,不能令人心得悟解。若能善知真实义,通达一切法相文字章句,则不但能使自己得无相乐,还能使他人安住大乘;若能使他人安住于大乘,则得一切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之所摄受;若得一切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之所报受,则能摄受一切众生;若摄受一切众生,则能摄受一切正法;若能摄受一切正法,则不断佛种;若不断佛种,则得生胜妙处。大慧,大菩萨得生胜炒处,欲令众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力现种种像,随众生之根机,说真实法。真实法者,离文字,无别异去来,一切戏论悉皆息灭。所以,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执着于语言文字,因为一切真实之法离于语言文字。
大慧,譬如有人以手指指物,小儿观指不观物,愚痴凡夫也是这样,随语言文字而起执着,乃至终生不能舍弃文字之「指」,而取真实义。大慧,譬如婴儿,应吃熟食,有人不知,而让其吃生食,则得疾病。不生不灭法门也是这样,不以方便善巧修行,则不能入此法门,所以应当善于方便修行,莫随语言文字而生执着,如不观于物而观指端。
大慧,真实义者,离诸妄想,寂静微妙,由此而得涅槃;言说者,与妄想合,而流转生死。大慧,实义者,从多闻得,多闻而得其义,非善于言说。善其义者,不随顺一切外道恶见,非但自己不随顺,而且也使别人不堕恶见,这才是真正的多闻善义。应当亲近善求义者,与此相反之执语言文字者,应速远离。
其时,大慧菩萨承佛威神,又对佛说:世尊,如来演说不生不灭法门,不为奇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切外道亦说作者不生不灭,世尊也说虚空、涅槃、非择灭三无为法不生不灭;外道说作者因缘生于世间,世尊也说无明爱业生诸世间,都是因缘而生,只是称谓不同罢了。世尊所说和外道所说之外因缘生法也是这样。所以,佛之所说与外道说无有差别。外道说时间、方位、虚空、微尘、四大种、大梵天、胜妙天(梵pradhana) 、大自在天、众生主等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法不生、不灭,若有若无,皆不可得。世尊,大种不坏灭,周流诸趣,自性常住,不生不灭,世尊分别所说诸法,虽稍有异,实际上外道多已说过。所以说,佛法同于外道法,若有不同,请佛为解说,为什么佛法胜于外道法?若无不同,外道即是如来,因为外道亦说不生、不灭。世尊常说,一世界中,无有多佛,如上面所说的,则应是有。
佛说:大慧,我之所说不生、不灭,不同于外道所说之不生、不灭,不生无常论,区别在哪里呢?外道计着一切诸法有实相性,不生、不灭,如来所说不堕有、无,我所说法,非有非无,离生离灭。为什么非无?如幻影梦像,其影像非一无所有;为什么非有呢?影像实无自性,能所见取皆不可得,所以我说一切诸法非有非无,离有离无。若觉诸法唯是自心所见,住于自性,分别不生,世间一切诸法,皆悉寂静。妄想分别,是凡愚之所为,非圣贤也。
大慧,妄心分别之不实境界,如干闼婆城及幻化人,小儿见有干闼婆城及众多商贾出入,妄心分别,言有其事,凡愚所见生与不生、有为无为也是这样,如幻人生,如幻人灭,幻人其实不生不灭。诸法也是这样,离于生灭。大慧,凡夫虚妄起生灭见,圣人不如是见。所谓虚妄者,不依真实义,而起颠倒见。颠倒见者,执着诸法有自性,不见诸法自性本寂静;不见诸法自性本寂,不能离于虚妄分别。所以,大慧,如来以其无相见胜于外道之有相之见。有相之见,以不生不灭为受生因,若无有相,则无有虚妄分别,寂静常住,则是涅槃。大慧,所谓涅槃者,依真实见,舍分别想,离心、心所法,获如来自觉圣智所证境界,我说此即是寂灭涅槃。
其时,大慧菩萨又对佛说:世尊,一切外道妄说无常,世尊也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不知此说是邪?是正?所说的无常,又有几种?
佛说:大慧,外道说有七种无常,非是我法。哪七种呢?一者四大造色,作已还舍,是名无常;二者形处转变,是名无常,谓四大所造色之长短、大小变化无常;三者色即无常,亦即各种形色变化无常;四者转变无常,一切诸法相续不断,迭相变化自然归灭,犹如乳变为酪,此种无常虽不可见,但在一切法中坏一切法;五者性无常;六者性无性无常;七者不生无常。
此中,性、无性、无常者,指能造所造诸法虚妄不实,其相坏灭,大种自性,本来无起,无起即无灭,何有能造所造之实法言无常;不生无常者,指常与无常、有与无等,一切诸法皆无有起,乃至极小之微尘,也无所见,此即以不起名无常。其实,一切诸法,本来寂静,并非灭生名无常,不识于此,则堕外道无常义;所谓性无常者,此即于非常非无常处,妄生分别,亦即其立一无常之性,自不坏灭,但能坏灭诸法。若无此无常性坏灭诸法,诸法则终不坏灭,犹如以杖击瓦,以石打物,瓦、物坏而杖石不坏,外道所谓性无常说也是这样。大慧,现见无常性与所作法,并无异体,无能作、所作之差别,妄言此是无常性,彼是所作法,因为无差别的缘故。能作、所作应俱是常,故无有一无常之性,能令诸法坏灭而成于无。
大慧,诸法坏灭实也有因,但此非凡愚之所能知。大慧,异因不应变生异果,若异因能生异果,则一切诸法应是互相转生,这样,此法彼法应无有差别,怎可以说诸法能转变互生呢?大慧,若有法无常性为能生因,应同所作法一样同属无常,既然自己也属无常,怎能生起诸法呢?所无常法皆应是常。大慧,若无常性住诸法中,应同诸法一样堕于三世,与色一样,过去已灭,未来不生,现在俱灭。一切外道计四大种性不坏,而所造色坏。但实际上,所造色即是四大种性和合而有,既然四大种性不坏,色亦应是不坏。
大慧,三界之中一切诸法,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灭法,岂更别有无常之性,能生于物而自身不灭?始造即舍无常者(即外道所言之第一无常),非大种互造,大种其用各不相同,不能互造于色;亦非自造于色,因为大种性本自无生,不能独起以造于色。亦非共造,因四大种性自乖悖,如水火不相容,何能共造于色?因此,当知非是始造无常。形处转变无常者,此非所造坏,亦非所造坏,而是形状坏尔,亦即此种形处转变,只是其大小、长短形状之变更,非是能造所造体坏灭。持此种说法者堕于僧佉世论之中。色即是无常者,此谓所造色无常,非大种性无常,若大种性亦无常,则无世事,这样便堕入虚迦耶见中。因彼妄见诸法自相生,唯有言说,无自性相。转变无常者,指色质变异,非大种体变异,如金作种种器具,器具有变,而金体无改。
大慧,如是等种种外道,虚妄分别,见无常性。他们认为,火虽能烧四大所造色,但不能烧四大自相,说如果火能烧四大自相,一切能造所造则皆俱断灭。大慧,我所说,不同于外道之常无常见,为什么呢?因为一切外法皆是虚妄离于执取,三界唯是自心所现,不可妄分诸法自相,大种性不生不灭各种差别相,既非能造,亦非所造,能取、所取二种体性都是虚妄分别所生,了达诸法皆是自心所现,远离有、无二种分别见,不妄分别能造、所造。大慧,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诸法,都是自心,无有外法,非常、非无常,若不能了达于此,则堕恶见。大慧,一切外道不能如实知此三种法,依自妄想,而计言说,计常无常。大慧,此三种法所有方便语言分别,亦非凡愚所能了知。
其时,世尊重说颂曰:
刚产生出来又很快失灭,诸法之形状不断变化;
执着色和物等各种无常,外道于此作种种分别。
诸法各住自位无有坏灭,四大自性常住而不易;
外道所持之各种说法,都是如此以说无常。
那些外道众及种种说法,皆说大种性无生灭;
大种性既然是常,那么谁是无常法?
能取及所取皆是自心之显现,实无有我及我所。
梵天等一切诸法,我说都是心之体现;
如果离开了心,一切皆假相幻影了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