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经文相应部22相应55经/优陀那经(蕴相应/蕴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起源于舍卫城。
在那里,世尊自说优陀那:
「『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胜解这样时,比丘能断下分结。」
当这么说时,某位比丘对世尊这么说:
「但,大德!比丘怎么能从『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这样的胜解中,断下分结呢?」
「比丘!这里,未受教导的一般人是不曾见过圣者的……(中略)未受善人法训练的,认为色是我,或我拥有色,或色在我中,或我在色中;受……想……行……认为识是我,或我拥有识,或识在我中,或我在识中。
他不如实了知无常的色为『无常的色』,不如实了知无常的受为『无常的受』,不如实了知无常的想为『无常的想』,不如实了知无常的行为『无常的行』,不如实了知无常的识为『无常的识』。
他不如实了知苦的色为『苦的色』……苦的受……苦的想……苦的行……不如实了知苦的识为『苦的识』。
他不如实了知无我色为『无我色』,不如实了知无我受为『无我受』,不如实了知无我想为『无我想』,不如实了知无我行为『无我行』,不如实了知无我识为『无我识』。
他不如实了知有为的色为『有为的色』……有为的受……有为的想……有为的行……不如实了知有为的识为『有为的识』。
他不如实了知『色将消灭』……受将消灭……想将消灭……行将消灭,不如实了知『识将消灭』。
比丘!已受教导的圣弟子是见过圣者的,熟练圣者法的,善受圣者法训练的;是见过善人的,熟练善人法的,善受善人法训练的,不认为色是我……(中略)受……想……行……不认为识是我。
他如实了知无常的色为『无常的色』,无常的受……无常的想……无常的行……如实了知无常的识为『无常的识』。
苦的色……(中略)苦的识……。
无我色……(中略)无我识……。
有为的色……(中略)如实了知有为的识为『有为的识』。
如实了知『色将消灭』……受……想……行……如实了知『识将消灭』。
从色的消灭、受的消灭、想的消灭、行的消灭、识的消灭,这样,比丘!『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胜解这样时,比丘能断下分结。」
「大德!胜解这样时,比丘能断下分结,但,怎样知、怎样见,而有烦恼的直接灭尽?」
「比丘!这里,未受教导的一般人于不应恐怖处而恐怖,因为未受教导的一般人对此战栗:『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
已受教导的圣弟子于不应恐怖处不恐怖,因为已受教导的圣弟子对此不战栗:『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
比丘!当识住立时,会住立在攀住的色、根据地的色、依止处的色,有喜的浇洒,就能来到成长、增长、扩展。
比丘!攀住的受……比丘!攀住的想……比丘!当识住立时,会住立在攀住的行、根据地的行、依止处的行,有喜的浇洒,就能来到成长、增长、扩展。
比丘!如果任何人这么说:『除了色,除了受,除了想,除了行外,我要安立识的或来或去,或没或生,或成长或增长或扩展。』这是不可能的。
比丘!如果比丘对色界的贪已被舍断,贪的舍断,根据地被切断了,识的依止处就没有了;对受界……对想界……对行界……比丘!如果比丘对识界的贪已被舍断,贪的舍断,根据地被切断了,识的依止处就没有了;识无所依止,不增长、不造作而解脱;从解脱而稳固;从稳固而满足;从满足而不战栗;不战栗就自证涅槃,他了知:『出生已尽,……(中略)不再有这样[轮回]的状态了。』
比丘!这么知、这么见时,有烦恼的直接灭尽。」
汉巴经文比对(庄春江作):
「愚痴无闻凡夫;愚夫;凡夫愚人」,南传作「未受教导的一般人」(assutavā puthujjano,直译为「无闻凡夫」),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未受教导的俗人」(the uninstructed worldling)。
「法无有吾我,亦复无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SA.64)」,南传作「那会非有,那会非我所;那必将非有,那必将非我所」(no cassaṃ no ca me siyā nābhavissaṃ na me bhavissatī),菩提比丘长老依锡兰本英译为「我不会存在,那不会是我的;我必将不存在,那必将不是我的」(I might not be, and it might not be for me; I will not be, [and] it will not be for me,巴利原文no c’ assaṃ no ca me siyā, na bhavissāmi na me bhavissati),但在《相应部22相应55经》中英译为「那不会存在,那不会是我的;那必将不存在,那必将不是我的」(It might not be, and it might not be for me; it will not be, [and] it will not be for me,巴利原文no c’ assa no ca me siyā, na bhavissati na me bhavissati,台湾嘉义法雨道场流通版本仍为no cassaṃ, no ca me siyā, nābhavissa, na me bhavissatī),并解说前者以第一人称未来式语态述说(bhavissāmi),是「断灭论者」的观点,表示认为「我死后就断灭而将不存在了」,而后者以第三人称未来式语态述说(bhavissati),则是「证第三果圣者」不执着的心境,参看《杂阿含64经》。从经文前后义理来看,菩提比丘长老所根据的锡兰本比较合理易懂。另外,《中阿含6经》译作「我者无我,亦无我所;当来无我,亦无我所」;《中阿含75经》译作「无我、无我所,我当不有、我所当不有」。
「下分结」(orambhāgiyāni saṃyojanānī),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较低拘束」(the lower fetters) 。「下分结」即「五下分结」,参看《杂阿含797经》。
「计(SA.64)」,南传作「认为」(samanupassati),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认为;考察;加以考虑」(regards)。
「非当有(SA.64)」,南传作「将消灭」(vibhavissanti,另译为「将非有」、「当非有」),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将被扑灭」(will be exterminated)。
「疾(SA.57)」,南传作「直接的」(anantarā,另译为「无中途的;无间的;迅速的」),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直接的;即刻的」(immediate),并解说,论师们的看法,「果」是接续「道」必然立即发生的,所以这位比丘真正要问的是如何「即刻与直接地」(swiftly and directly)证阿罗汉果,而不在任何较低阶段的证悟耽搁。
「非境界(SA.64)」,南传作「这是不可能的」(netaṃ ṭhānaṃ vijjati,直译为「彼处不被知;彼处不存在」),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那是不可能的」(that is impossible)。
「不作行(SA.39);无所为作(SA.64)」,南传作「不造作」(anabhisaṅkha,另译为「不现行、不为作」),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不生产的」(nongenerative)。
「不战栗」(na paritassati,或aparitassaṃ)(SA.36作「不着」),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不成为被扰动;不被扰动的」(not become agitated,或unagitated),但在其注解中说明「paritassati」这字的字根(verbal stem)「tasati」是害怕(to fear)、战栗(to trem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