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什么是六根与六尘?
答:六根是指六种认识的感官:眼、耳、鼻、舌、身、意。它是接触六尘的六种认识机能。六尘是色、香、味、触、法。此中色、声、香、味、触,是具体的物质。其相应的认识机能分别是眼、耳、鼻、舌、身。而法可以是具体的物质性的,也可以是抽象的非物质性的,以及抽象的非物质性的,例如概念,这是意识的认识物件。一般而言,凡是可以感触以至思想的,都可以是法,而为意识所认识,故意识的物件最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