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见大悲」及爱的四个层次
梁乃崇教授
我们佛教对于「爱」这个字很困惑,不敢用,经常把它归为不好的;而把「悲」这个字归为好的。《维摩诘经》〈文殊师利问疾品〉中讲的「大悲」和所谓的「大爱」是一样的东西,事实上用「大爱」来表示还比较贴切、比较恰当;可是佛教碰到「爱」这个字就不敢用,都改用「悲」字。这是佛教界人士的心理障碍,也是修行上的障碍。当一个人有了这样的障碍存在,就表示他本身是被捆绑的,他的心灵一碰到爱的概念、或心情时,他的心是被捆绑的、不自由的。佛经里到处都呈现这个问题。当然我不知道,在原始的梵文经典里是否有这个问题?是不是经过翻译以后才出现这个问题的﹖这一点我不是很清楚,或许在梵文那个阶段就已经有这个问题存在了,只是问题还没这么严重;不过等到翻译成中文后,这个问题就更严重、更强化了。
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可以把「爱见大悲」改成「爱见之爱」,爱见的意思是有爱的见解,所以「爱见之爱」就是有爱的见解的爱。
现在就从「凡夫所了解的爱是什么」这个地方开始讲起,凡夫对爱的见解如下:爱与恨可以互相转换的;爱与恨是有对象的;而且对象是有选择的。也就是碰到某一个对象,他可以去爱;而换成另外一个对象,他就不能爱。或者他爱某一个对象,可是这个对象不接受他,他就转成恨了。同一个对象,可以从爱变成恨,或从恨一下子转换成爱。这就是凡夫所懂得的爱。
第二层次的爱:爱和恨没有特定的对象,可以爱所有的对象,不限定只有哪些人才能爱,哪些不能爱,而是对所有的对象都能爱。这样子的爱,就是一般所讲的「博爱」、「大爱」。这种爱,比前面的那种爱高一等。这种爱比较不会转换成怨恨,有时还是会转,只是没有第一种转得那么快、那么容易,但还是会转。当然博爱还是一种见解。这第二种爱,虽然对象是不限定的,而是普遍平等的对待,但还是有分别。有什么分别呢﹖虽然对象的选择没有了,但是仍有爱与被爱的分别。
第三层次的爱:没有爱和被爱的分别。爱就只是爱,没有所谓的爱或被爱的差异了。这时,爱与恨的转换也不存在了,因为要有怨恨的话,一定要有分别存在,如果爱与被爱的分别不存在了,爱要转换成恨,就转不过来了。所以这时候的爱,纯粹就是爱,连爱与被爱的分别都不存在了,这应该可以算是纯粹的大爱了。因为这时候,爱没有内外之见了;没有内外之见的爱,但是还是有爱,应该接近维摩诘所说的「不为爱见所覆」的大爱了。
到这个层次是不是最高了﹖还不是,最高的爱是空的,真正的大爱就是大空!套《金刚经》的说法,就是「大爱即非大爱」,这样才是完全「不为爱见所覆」!
我们讲了四个层次的爱,最浅的一层爱,是爱恨交换的爱;第二个层次的爱,是有爱与被爱分别的爱;第三个层次的爱,是消除了爱与被爱的分别,成为无分别的爱;最深层次的爱是空的,连爱这个意念、这个心都没有的爱,没有爱的爱,是空的。最深层次的爱,才是完全没有爱见所覆,不然多少都有所覆,像第三个层次的爱,还是有一点爱见。只有最后一个层次的爱,是一点点爱见都没有。因为超越了思惟,超越了思议,超越了意识心,才能「无见」!才没有见解、观念的执着与束缚!(摘录自《维摩诘经》〈文殊问疾品〉)(满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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