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基本知识
日慧法师
第四章 观察缘起谈生死
第一节 总说十二有支缘起义
在第一章里,我们曾经提到生死和涅槃这两件事。在这一章里,拟对生死这件事,依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有支缘起理趣,作一详细的讨论。
上来,在我们所讨论的各个课题中,在在都显示出佛陀所说法,是以因及缘为基石的。佛教内的任何宗派都不能违反它;违反它,便不是佛法,便是外道。生起诸法的四缘,第二章中,已经介绍。这里所说有支缘起,乃特就有情的生死流转所建立的一套因缘法则而言。它有十二个支分,故名十二有支,我们通常也把它叫作十二因缘。它把有情的生死之流,循着十二个连环因果轨迹,说明他(它)们在三界六趣中,轮回生死,不停不休,相续不断的缘起之理。这十二有支的一一支分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无明:它亦名无知,亦名痴。照一般说,不如实知三界所有业果、四谛、三宝等道理,名为无明。如进一步说,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或不见诸法真实性,名为无明。由不知诸法真实性,故于无自性诸法增益为有,所以,它是我、我所执之因。由执补特伽罗为我为我所,遂起种种烦恼,如是,它也就成为一切烦恼之因,又由烦恼造业,由业流转生死,是则,三界轮回的根源,又非它莫属了。惟此有支无明,乃指过去生的烦恼。过去生的烦恼,虽已全灭,却以一种习气状态,随逐有情,在有情的五蕴中相续。(按:这里所说烦恼习气,以为只是烦恼灭后,其后续的惯性使然的作用。因这种作用之力,在有情的烦恼心行中,推波助澜,令一波又一波的烦恼泛滥而至淹没整个心行,成为一股习气长流,也成为烦恼现行的牵引者。)不过,习气一名,不限于烦恼,有烦恼习气,也有业习气;今此有支中,从烦恼习气,立名无明,也就因为这样,说此有支无明为染污无明——无明烦恼是能染污一切法,障蔽解脱的。复由烦恼是业因,故说无明缘行。
行:这里的行,专指过去生的业。以行名业,也和前支名烦恼习气为无明的道理一样,说业习气为行。照训释词,行有功用、余气等义,故把已灭业的习气或惯性说名为行。若论诸所有业,从能作边说,有身行、口行、意行之三门。从所作边说,有福行、罪行、不动行之三类。从受报边说,福行即善业,能招引人、阿修罗、天等三善道生,受福乐果报;罪行或非福行,亦即恶业,能招引地狱、饿鬼、畜生中生,受罪苦果报;不动行是修色、无色界定所得的果报,如其所应,随所得定生彼彼天。从业的受报时间说,有三类:若今生作,亦今生受,名顺现受业;若今生作,下一生受报,名顺生受业;若今生作,二生以后受报,名顺后受业。此中,以顺生受业为最紧要,因为它就是决定下一生上生或下堕,当生之界趣的。这种决定,还是在有情即将身坏命终的时刻,盖这时业果已经成熟,在临命终最后识灭的同时,无间便要生起当生之识,故说行缘识。
识:经说识支指六识①(注释:详见《杂阿含·二九八经》,《大正》二·八五上。此经,玄奘大师曾有别译,名《缘起经》(《大正》二·五四七下),亦可参阅。)。应知具六识,必具五识所依的五有色根以及意识所依非色意根,又必具六识各自的共生心所及自所缘境。是故,凡是许中阴的宗派,亦必许此识是中阴。识支既是中阴,又是先业(行)所引,定当随行业的品质,现为业报身形,并且即以此身形为因缘,若是胎生,即入胎与名色结生,卵生、湿生、化生,亦各如其所生方式结生,是为识缘名色。
名色:名即受、想、行、识四蕴,色即色蕴。生无色界的有情,不经中阴,顿化生为非色四蕴之相续。生色界,须经中阴化生色界五蕴之身。若是欲界胎生,经中阴得生缘,见父母交会,于是,中阴随灭,意识(许藏识者说是藏识)于母胎中与父精子母卵子(旧说父精母血)结为胚胎(羯罗蓝)。胚胎是色蕴,它与名为“名”的非色四蕴,总名“名色”。此时的六处,只有身处、意处,其余四处始从胚胎与名俱增,直至出胎之前,才圆满成就。若是化生,则诸根顿起,不由次第。若是卵生、湿生,除不处胎,身的支分亦是渐次长成。大致说来,胎生的名色,指处胎的生长时期;六处虽然即是名色分,成就名六处,未成就名名色;色成就名五处,名成就名一处,是为名色缘六处。
复次,无色四蕴之所以名为“名”,在于它相隐不显,都只能用“名”字来表示,故即此“名”之一法,总立“名”名。这都是先民所设,世世相传下来的,不须要别的理由去成立它。有情一期生命终了,舍色蕴身后,无色四蕴,转趣余处受生,受生后之四蕴,虽不即是前之四蕴,却是它的流类,与前蕴自成一个相续系列,故无量有情界的一一有情,从无始乃至当来,未得解脱之间,无不是由这四蕴自类相续,在这生死大海中,相续浮沉。色蕴就不是这样,在分段生死中,前生后世的色身,尽管都是色类,但不是流类,而是另一类,若是生无色界,还没有色蕴身,所以,色蕴在生死海里,是由宿业所引,随类有无及随类赋形的。因此之故,若用十二有支来说明无色界的生命缘起,则识唯缘名,名缘意处,意处缘触……今此有支,是就有情支分的满分位,说作名色缘六处。
六处:谓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这六处名为内六处。跟它相对待的,复有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名为外六处。内六处是有情的六根住处,外六处是和它相对待的六境处。若是根、境二事和合,同时,便有眼等六种识生,即此根、境、识三事和合,更生眼等六种触。是故,此中说六处,但指内六处,名色为缘所生故;虽有外六处,若无内六处,触等心所法则不生,遂取触所依处说六处缘触。
触:有六触,眼触乃至意触。如前说,根、境、识三事和合,取诸可爱、不可爱、俱相违的三种境,是名触,它是一切心所法的根本。以它为缘,而有受生,是名触缘受。
受:因触取可爱、不可爱、俱相违之三种境,顿生苦、乐、舍之三受,于可爱触生乐受,不可爱触生苦受,俱相违触生舍受。此三受,因六触亦成六种,谓眼触为缘所生受,乃至意触为缘所生受。前五根受名身受,、意根受则名心受。于诸乐受中心生贪着,起于防护,随顺坚住,是名渴爱,故立受缘爱。
爱:前之触、受二支,都是受用边事。有漏触是境界受用,有漏受是生受用①(注释:生受用:此中“生”字,是生得义,与果报、异熟名异义同。)或异熟受用。有情对这两种受用的渴爱,是永远只会贪着、防护、随顺、坚住,不会割舍的。生死难脱,即基于此。此中受,《大智度论》说②(注释:见《大正》二五·六九六下。引文中括号内的字,是笔者补人,以助解读。):“受虽能生三毒,(然)一切众生爱是旧烦恼。”盖世间凡夫,于苦受莫不生瞋;于舍受唯是痴相,生不起和它们欢乐相处之心;对于乐受,却是渴爱猛利,极力追求,无有厌足,说它“是旧烦恼”,其实,就是说它如长久相处,不愿舍离的老朋友。由此渴爱因缘,所生的欲求心名取。又,《大智度论》说①(注释:见《大正》二五·六九六中。):“爱等诸烦恼,小者,未能起业,故名为爱;增长能起业,故名为取。”是名爱缘取。
取:有四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以人来说,生活在这个五欲世间里,朝朝暮暮与五欲境界相处,执取五欲,不但是人之常情,几成无可避免之事实,这就是欲取。世人信奉各种宗教、学术派别所创言的各是其是的见解,是名见取。在当时印度外道,总有六十二见之说,时至今日,东西思潮,新兴宗教,竞相争荣,为害人类,愈演愈烈,而能致福者,则少之又少,甚至还有打着佛教招牌胡闹的牛鬼蛇神,佛陀正法已面临到灭尽的危险,真是一个可悲的时代!此外,其有取非戒为戒,不顺正道的邪戒恶禁,名戒禁取。取我之一语为真实,名我语取。此之四取,前一,泛指一般取着;第二,则兼及宗教和学术的主张;后二,则是世间人不能超入佛道的根本。世间人由取着此四事,起三界所系的诸烦恼,由此造三有业,是为取缘有。
有:谓欲有、色有、无色有之三有,也是三界的别名。有情取四取时,以身、口、意造福、非福、不动业,令三有相续不断,如是,名三有业为有。从有出生三有诸蕴,故说有缘生。
生:谓有情于四生六趣中,随业结生,乃至成就五蕴或四蕴,是名生。有生必有老死,说为生缘老死。
老死:老谓诸蕴成熟转变衰退,死谓诸蕴衰坏,故老死俱摄名色、六处、触、有支缘起,虽有十二支分,归纳起来,却只有三事或三道:一、烦恼道(我国传统亦简称烦恼为惑),二、业道,三、苦道。如圣龙树《因缘心论》颂说①(注释:见《大正》三二·四九○中、下。):
初八九烦恼,二及十是业,余七皆是苦,十二唯三摄。
论释且说:“此差别十二支法,于烦恼、业、苦,递手相依,犹如束芦,于彼三中,并皆摄尽。”所言“初、八、九烦恼”者,初指无明,八、九指爱、取;“二及十是业”者,指行与有;“余七皆是苦”者,指中间五支,那就是从第三识支起到第七受支止,再加最后的生支和老死支。“十二唯三摄”者,十二有支由烦恼、业、苦三事摄尽。这样,十二有支,便成为两重因果次第;现在世的果报,从过去世的烦恼、业因缘生,并生现在世的烦恼、业因缘,又从现在世的烦恼、业因缘,生起未来世的果报,所以,这两重因果,说名为三世两重因果。复又,若从“死能与不觉知(无明)作相续因”①(注释:参阅《华严经》卷三七,《大正》一○·一九四中,及《入中论》卷三,二八页。)的经教理趣来说,这三世两重因果,便以烦恼、业、苦之三事,展转递相为因缘,谓:烦恼是业因缘,业是苦报因缘,苦报是受用苦因缘——触为受用境界,受则受用异熟——受用苦又是烦恼因缘,烦恼又作业因缘,业又作苦因缘,是名烦恼、业、苦三事,辗转递相为因缘。以此因缘故,有情众生在三界、六趣、四生的生死海中,轮回不断,形成一无边无尽的三世洄漩洪流。欲出此洄流,必须遵行十二有支还灭之道,无余断尽三界一切烦恼,不再造能生三界之业,除此以外,别无他途。十二有支三世两重因果,可由左表显示之。
十二有支缘起三世两重因果表解:
(图略)
复次,此十二有支所显的生死因果规律,虽然纵贯三世因果,横涉三界四生六趣;因为推动它的动力是业,故知有情的上生善道,下堕恶趣,必是以人为本。它的道理是:只有人才有选择乃至决定自己的行为——造作善、恶等业——的意志力。如人作恶,堕入恶道,或地狱,或饿鬼,皆受无量剧苦,无时无刻不是处在苦苦之中,几乎连生一念善心的时间都没有,还谈什么修行善业呢?若堕畜生,其性愚痴,是非善恶不辨,它的行为,只是本能的反应,也谈不到有修善的可能,尤其是昆虫,如蚊、蚁……之类。所以,一旦堕入恶趣,除了报尽之外,很难有上生善道的机会。若人在世,积集善业,或生阿修罗(神鬼)道,或生欲界天道,大多只知道随顺他们的福报,贪着受用五欲妙乐,根本生不起修善的意愿,何况欲界天人贪欲重,阿修罗瞋恚重,福报受尽后,哪有不堕之理?若因修定,得生定地,或色界诸天,或无色界诸天,他们都只受用胜妙定乐,更无造作善业之缘,所以,这些善道有情,都只有等待福报受尽时下堕之一途。因此,佛说善道有情如爪上尘,恶道有情如大地土,这样看来,是可信的。古德说:“一失人身万劫难复!”虽然带有几分警惕的用意,却也说的是实话呀!有心学佛的朋友,愿好好地珍惜它!莫等闲看待它!
如前所说,十二有支,是以人为本位来说明三世两重因果的。若再进一步了解,更可知道,它还是依于现在这一期人生来作说明。有支中,从识到有,就是现在世一期人生的现象,而且,这中间还包括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又有两个次第:一是身心的生起和成长次第,它以结生相续的识为因,以此识进入母胎与精子卵子和合成就,胚胎的名色为果;次以名色为因,成长为胎儿乃至出胎后的婴儿所具足的身相六根(内六处)为果;二是受用的生起与增上次第,它即前之六根(内六处)与六境(外六处)二事和合生起六识,并即此根、境、识三事和合生起境界受用的六触为因,生起异熟受用的六受为果;所谓境界受用,即是触境所生的苦、乐等,异熟受用,即是领纳苦、乐等触所生的忧、喜等。有支中,但说六处缘触,由六处能具体表显人的内根身,触则显示根本心所,是心理活动的导因,既出此二,外境自在其中,故不须说。至受心所是心理活动的展开,如受苦受时忧恼,受乐受时喜悦,与此同时,并进行对所受境作取相想,起审决思等一连串的心理反应。又,若约身心增上分位说,在身心未成熟,不甚解事的童年,大概只有单纯的苦乐触觉反应,等到心智渐开,进入解事的年龄以后,那就要展开对所受诸境作种种想象和思惟的心理活动了。第二部分只有一个次第,这一次第,指出身心成熟乃至成年以后生活在烦恼、业中的人生。烦恼从受心所展开,即于五欲乐受中,生起的爱、取是。所言爱者,全称为渴爱,如渴中求水,故亦名匮乏爱,是贪婪的别名。所言取者,是取着义,此除五欲乐外,并于邪恶思想等摄四取中的后三取坚执不舍。执取力强故,即以我爱为上首,于顺逆境中,起种种烦恼,造种种业,因业故有有。有义如前说,乃指三界。三界又名三有,它具摄四生六趣,因此,佛法把四生六趣,通名为有。随顺这一意义,有情有后生,亦名为后有。又,因后生有,是因位有;而因位有,即是业,故这里以“有”声说业。所以,十二有支,从识到有的中间八支,就是说明现生果报的现象和烦恼、业的人生,前二支,但说明现生果报的前因;后二支,但说明现生所起烦恼、业的后生所得的苦果而已。依此,故说:
欲知前生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若人信得过这一因果道理,虽千万世都可了知,受福乐,受罪苦,是自作自受,是本分,不必有任何怨尤;求神问卜这一类的行为,只是庸人自扰!正信之士,应如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