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基本知识
日慧法师
第五章 观察生死谈寂灭
第三节 直趣还灭之道
——三十七菩提分法
既然谈到八圣道,似乎应该谈谈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亦译作三十七菩提分法,依照它的内涵摄为七聚。今将依此七聚法数条述于下:
一、四念处: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此亦译念住。按:由此四处是念所住处,名为念处;若依此四能令念住,遂名念住,二译并不相违。
二、四正勤: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灭;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此四法,依修善说名正勤,依断恶说名正断。
三、四如意足:欲为主得定,精进为主得定,心为主得定,思惟为主得定。由此,故知如意足是定(三摩地)的异名。这聚法亦译四神足,并别作: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四、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五力:即前五根增上,转名五力。
六、七觉分:择法觉、精进觉、喜觉、除(轻安)觉、定觉、舍觉、念觉。此中觉分亦作觉支。
七、八圣道分:此即前说之八支圣道。
此三十七品法,《大智度论》说①(注释:见《大正》二 五·一九八中、下。):以十法为根本。旨在把这三十七法中的所有同类法,各别归纳成类,归纳的结果,共得十类,以凸显各类增上过程。今将此一分类,整理胪列如左:
一、慧——四念处→慧根→慧力→择法觉→正见
二、精进——四正勤→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正精进
三、定——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觉→正定
四、信——信根→信力
五、念——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六、戒——正语→正业→正命
七、除——除(轻安)觉
八、喜——喜觉
九、舍——舍觉
十、思惟——正思惟
站在这十根本的角度,看三十七道品的本身作用,则可以说:念法之念,随顺智能于所缘中正住,是名念处。破邪法,于正道中行,名为正勤。摄心安隐住于缘中,名如意足,由软智心成就信、精进、念、定、慧等五法,名五根;若利智心得,则名五力,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
若站在此三十七道品的层次先后角度,看它的作用,则又可说为:四念处是三十七品中,最初欲入道时名字,举例说,如初业行者到善知识所听闻修道法门,先用念持所闻法,是时名为念处。若念已能持法,欲从法中求果,故精进行,是时名为正勤。多精进,故心散乱;摄心调柔,故名如意足。心调柔后,生五根;诸法实相,甚深难解,由信根故能信;不惜身命,一心求道,名精进根;常念道,不念余事,名念根;常摄心在道,名定根;观四谛实相,是名慧根。此五根增长,能遮止烦恼,及转入深法,故名为力。得力后,依行道用途,分道法为三分:第一分,择法觉、精进觉、喜觉,此三法,用在行道心沉没时,使之振作;第二分,除(轻安)觉、定觉、舍觉,此三法,用在行道心动散时,摄之令定;第三分,念觉在二处,能集善法,遮恶法,如守门人,有利者令入,无益者除却;无学实觉,此七事能到,故名为分。得此法,安隐具足后,欲证苦灭道,入涅槃无为城,发趣行时,故名为道,道即八支圣道。在此之前,种种因缘,修四谛观,观五蕴苦及苦集过患,如:无常、苦、空、无我,如病、如疮、如怨、如贼等,于八支圣道中为正见,复于前修诸道品中,如其所应,成立所余七事,共同助成发趣,能断一切法中爱,证得苦灭圣谛。
复次,若从四向、果来看八正道的修行,于八支中,能够随意各别分行其事的,只有果位;若是初向(见道位)的谛现观,和修道位(随现观)中的诸向道,当其正入观时,就只能从断、证的功德上,反映有如是的八支功德聚,此外,是不可以差别事而说的。婆薮跋摩的《四谛论》,举《蜫勒》(《藏论》)用八功德心来显示八支功德聚相,其意甚佳,可作渊鉴。论说①(注释:见《大正》三二·二九四中。):
复次……能成八功德心,故说八分:由得正见,故心清净;由得正觉(思惟),故心鲜洁;由得正言(语),故心平坦;由得正业,故心无悔;由得正命,故心软滑;由得正精进,故心随教;由得正念,故心安住;由得正定,故心不动。
善哉!尊者迦旃延之说也。
观察此说,这八功德心,即是智能之心,也正是正现观时,忍、智功德所显。
谈到这里,对于先说八支圣道是见道用,七觉分是修道用的理趣,似乎可理解为:八支圣道是依最初见道的谛现观中成办断、证功德层面立说;虽然,如果照佛陀所说:若无八支圣道,是中无第一乃至第四果;若有八支圣道,是中则有第一乃至第四果。照这样说,可知能成办断、证事的诸余胜进道,也都必须用它,非它莫属。至于七觉分,亦是与八正道同时,于即将见道时便已具足,否则,定慧不能平等,止观不能双运,世第一法的无间三摩地尚不可得,何况转向见道无间道?若论七觉分的差别事用,也是只能在修道果位中,预为当来胜进向道,作各种排除障碍或过失的训练准备,一旦转向胜进道时,令能速疾转进,过关斩将,不容稍有留难;而这时的七觉分,亦只以如实觉的功能,摄入八支圣道功德聚中,不另说用途了。若更论所作皆办的无学道,他们于四谛、四谛智、三十七道品等,都已学习圆满,成为他们身中的功德,除尽形寿弘法外,在学道方面,则更无余事了。
七觉分、八支圣道既然是见道位和修道位的事,则所余道品,就自然是见道前之事了。因此,早期小乘的论典许初业地修四念处;暖、顶、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位,如其次第,分别修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至于七觉分、八圣道之用,有部同前说,经部与前相反。此中,后代的论师把初业地和暖等四善根位分别确立为资粮道和加行道。
大乘唯识宗①(注释:此下分位,乃依张澄基译法尔出版社出版的《冈波巴大师全集选译·菩提道次第论》之说所写,详该书二○九至二一一页。考此论之分位,则是依《大乘庄严经论·觉分品》立论,见《大正》三一·六四三至六四四页,惟论中尚未有此细密画分。),则分资粮道为三品:小品修四念处,中品修四正断,大品修四神足;加行道之暖、顶位修习五根,忍、世第一法位修习五力;七觉分、八圣道的修习次第,许同经部。见道前修法的调整,应该是和他所许的资粮道和加行道要经过一大阿僧只劫修行的时间有关;由于加行道已邻近见道,时间很短,在资粮道的时间很长,故理宜依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广修戒、定、慧三学资粮。由于这种关系,三十七道品的内涵,当然也有若干幅度的调整和充实,成为极严密的理论系统,不过,在此避免太繁,不能及也。
中观的根本论典《大智度论》,即使站在声闻乘的立场,似乎也不曾刻意的去作道阶配当,相反的,它的说法,极具弹性,如论说①(注释:见《大正》二五·一九八上、中。括号内之文,原书不通顺,今权顺之。) :
问曰:四念处则能具足得道,何以说三十七?……
答曰:四念处虽具足能得道,亦应说四正勤等诸法。何以故?众生心种种不同,结使亦种种,所乐所解法亦种种;佛法虽一实一相,为众生故,于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聚,作分别说。
若不尔,初转*轮,说四谛则足,不须余法。
以有众生厌苦着乐,为是众生故,说四谛(法,谓)身心等诸法皆是苦,无有乐;爱等诸烦恼,是(集)苦因缘;是苦所尽处,名涅槃;(至涅槃方便),是名为道。
有众生多念,乱心颠倒故,着此身、受、心、法,(于)中作邪行,为是人故,说四念处。如是等诸道法,各各为众生,说,譬如药师,不得以一药治众病,众病不同,药亦不一。
佛亦如是,随众生心病种种,以众药治之。或说一法度众生,如佛告一比丘:“非汝物莫取。”比丘言:“知已,世尊!”佛言:“云何知?”比丘言:“诸法非我物,不应取。”
或以二法度众生,定及慧;或以三法,戒、定、慧;或以四法,四念处。是故四念处虽可得道,余法行异,分别少异,观亦异。以是故 ,应说四正勤诸余法。
论中又曾说①(注释:见《大正》二五·一九七上。):
有人于苦谛多惑故,为说苦谛而得道,余三谛亦如是;或有都惑四谛故,为说四谛而得道。如佛语比丘:“汝若能断贪欲,我保汝得阿那含道。”若断贪欲,当知恚、痴亦断。
又说②(注释:见《大正》二五·二八七中。):
小乘弟子钝根故,为说众生空;我、我所无故,则不着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为说法空,实时知世间常空如涅槃。
这些说法,都充分显示出佛无定法与人,众生亦不必拘限以如是等模式的道法得道。大、小乘经典记载,声闻、菩萨,或闻佛一偈或一席教示而得道的,多得不胜枚举。即今末法乱象环生之世,我相信有志之辈,若有闻思基础,善能辨别是非,遇善知识的无倒指引,如法精进,成就某种程度的定慧,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