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与如来藏
霍韬晦
——摘录自《佛教的现代智慧》
“佛性”的一般解释,是指佛陀状态或质素,因此前人推测其梵文原语可能是buddha-ta^或buddhatva,意即“佛陀性”或“觉性”。但事实上不然,据现存有梵本对照的《究竟一乘宝性论》考察,“佛性”原语主要为下列三个:(1)buddha-dha^tu(直译是佛界),(2)buddha-gotra(佛种性),(3)buddha-garbha(佛藏,即如来藏,tatha^gata-garbha);而用得最广泛的,是buddha-dha^tu,着名的《大般涅槃经》中所说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佛性原语,可能就是它(参看高崎直道着《如来藏思想の形成》第一篇第二章)。dha^tu(界)的原义,有两解:(1)领域义,(2)本元义。由第一义,buddha-dha^tu的意思便是指佛的全幅领域,众生修行至此佛境界已成,于中统摄无限之德,皆依佛的智慧心灵而起,而遍一切法。客观上说,这也就是法性(dharmata^),即存在的本尔状态(亦名为真如),为佛智慧所如实观照的对象。一切经验界的概念如生灭、因果、来去等,至此均用不上。上文所谓佛陀状态的意思是应该从这方面体会。但是,这样的一个佛境界,在现实上不是现成;它虽然真实,却尚非众生的对境,而只能是实践后的果地。从众生上说,buddha-dha^tu不是领域,而是本元。从存有观点看,一切法的存在都是法性,众生亦以法性为依。虽然在现实上众生不是佛,但其存在本质推原到最后还是与佛不二。由此,buddha-dha^tu遂从领域义转出第二义──本元义;buddha-dha^tu,即众生的存在依据,众生通过修行实践的活动就会把它呈显出来。由隐而显,这样就有了因果意味:隐是因位,显是果位;隐是众生,显为佛陀。所谓成佛,其实即是buddha-dha^tu的呈现,buddha-dha^tu成为众生生命中所自有的东西。上文所谓佛陀质素的意味可以从这方面了解。
由于buddha-dha^tu具有这两方面的内容,所以以此为根据的汉译“佛性”概念亦有了复杂的涵义。《大般涅槃经》说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但跟着又说非因非果名为佛性、第一义空名为佛性、佛性是中道、佛性即是如来;铺排极多答案,但实质上不外为承buddha-dha^tu的两义开出。若从因果观点看,此两义中之领域义为非因果性,但本元义则尚在因果范围中,须通过因地的活动来显发它。因此若克就后者而言,buddha-dha^tu和“佛种性”、“如来藏”的概念是相通的,因为这都是属于为众生而安设的成佛根据,所以汉译佛典中有时把“佛种性”和“如来藏”亦译为“佛性”,是有道理的。
以下,我们再看“佛性”观念在中、印两国的发展情形:
印度方面,沿着buddha-dha^tu所指示的方向,渐渐分析出两个概念来:一是众生皆以buddha-dha^tu为本元的佛性义,二是众生修行以造佛境(或显佛境)的佛性义。据世亲(Vasubandhu,约西元五世纪前半期)的《佛性论》,谓小乘分别部主张一切凡圣众生皆以空为本,皆从空出,所以空是佛性,而为一切众生所具;但说一切有部则认为一切众生无“性得佛性”,唯有“修得佛性”,而在“修得佛性”中,因属后天结构,故可有定无佛性(即一阐提,依icchantika译。此类众生欲望极重,以至不能上进)一类。此二家说,前者从真如空理说佛性,即承接以buddha-dha^tu为本元的佛性义,后者则强调修行意义,认为成佛是从个人努力得来,但个人努力,又不能无生命结构之限制,此即逼出“种性”概念;依种性义说佛性,便可以接受世上有定无佛性之众生。有部此说,在思想史上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见出原来的buddha-dha^tu意义上的不足,须导入“种性”概念来补助;另一方面也就是后世“行佛性”观念的滥觞,影响极为深远。
世亲本人,受部派议论的启发,提出佛性有三种:(1)住自性性,(2)引出性,(3)至得性。这三种其实即是buddha-dha^tu由隐而显的次第,故可分别配入众生修行成佛的历程中。如住自性性是道前凡夫位(类天台宗的“理即”),引出性是从发心以至有学圣位(由“名字即”至“分真即”),至得性是无学圣位(“究竟即”)。但buddha-dha^tu不能无端自显,须通过修行活动呈显,所以《佛性论》最后以住自性性说法身,以引出性说应身、化身,此即开理佛性、行佛性二分说之先河,中国的玄奘、窥基一系就传承了这种说法。
中国方面,有关佛性的讨论主要是受《大般涅槃经》的影响。《大般涅槃经》虽未提到理佛性、行佛性的名词,而改用正因、生因、缘因、了因等概念来分别,在意义上其实是一样的,因为正因即表示成佛主体,生、缘、了是成佛的条件,不过在说明上未严格,引至后人兴起诤论(大本《涅槃》未译之前,竺道生已先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不过这只是从众生的平等意义上说,未臻后人复杂)。据吉藏(549~623)的《大乘玄论》记载,当时参与讨论的,前后多达十一家,而焦点即在正因佛性的解答:有以为正因佛性指人,有以为指心,有以为指成佛的理据。吉藏认为:若通过因果观点看佛性,则自有种种概念可得,但佛性自身毕竟非因果义,它是因果不二的,非因非果的,所以只可称之为“正性”(《净名玄论》说)或“中道”(《大乘玄论》说)。换言之,吉藏是从佛境界或客观的存在上说佛性。这一意思,从某一角度上看,可以与天台宗智者大师(538~597)的三因佛性说相通。
三因佛性的观念,原出《涅槃经》,但整治为一系统,则是智顗的贡献。智顗规定:正因佛性为众生所实现之理,了因佛性为照显此理的智慧(空慧),缘因佛性为扶助此慧起现的善行及禅定。但另一方面智又认为:三因佛性的关系是不可分离的,不纵不横,摄为一体,此即理(正因)、行(缘因、了因)二分之后又再统一起来。在精神上,仍是归于从客观的存在上说佛性,所以三论、天台两宗,在义理上到最后都各自产生“草木成佛”的观念(参看《大乘玄论》卷三及《金刚錍》及《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例外的是华严宗。华严是从主体的修证能力上想,首先将理、行二分,前者称法性,后者称开觉佛性(觉性),唯有情始具(有情有性),此觉性亦即是佛的清净心灵(真心),成佛的活动依之而起,所以唯有有情可以成佛。无情者不具觉性,所以不能成佛(无情无性);除非是在圆教境界,色心互融,然后佛性通于情及非情(参看法藏《探玄记》卷十六,及澄观《华严疏钞》卷三十七)。这种讲法,与直承印度的唯识宗系较为接近,不过唯识对主体的认识未能进至超越真心的层次,所以在谈成佛问题时有较多曲折。